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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述评| 对哄抬物价坚决说不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屠瑜     作者:屠瑜     编辑:李一能     2022-04-18 08:39 | |

  封控在家,许久未联系的外地朋友突然微信关心道:“我现在看上海物价已经蹿上天了?”“蹿上天”肯定是太夸张了,不能代表上海物价,但这段时间,物价问题格外牵动着老百姓的神经,哄抬物价时有冒出,确是事实。

  3月14日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向各市场主体发放提醒告诫函4万余份,累计查办案件超过200件,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也不断被公布。例如,锦小文餐饮店哄抬价格案中,当事人进价3块钱每斤的土豆,在外卖平台上以16.8元/斤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为460%,令人咋舌。闵行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在巡查时发现一水果店在利益驱使下,擅自揭开封条,开门营业,将一棵青菜卖到了26元,让人不齿。

图说:等待送货的蔬菜 孙中钦 摄

  在风生水起的“社区团购”来说,坐地起价、肆意抬高价格、短斤缺两等乱象也层出不穷。例如,近日,严某接到1720份蔬菜套餐订单,约定每份包含西芹2斤、白萝卜2斤、番茄1斤、黄瓜1斤。在同批订单中,严某对其中的200份仅提供1根莴笋(约1.5斤),2只番茄(约1斤)和3棵青菜(约1斤)。在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

  前不久,上海一个顺丰同城骑手火上了微博热搜。原因是,他一天挣了10000多元,用户打赏就有7000多元。我看到网上有不少评论表示认同:有的说,这种“打赏”,是市场调节行为,是消费者对快递小哥工作的一种肯定;有的说,送快递是有一定风险的,小哥挣的是辛苦钱,也是风险钱。但我想说的是,疫情之下,不打赏就不送,难道这种打赏不是一种变相哄抬物价吗?这和一斤土豆卖到16.8元、一棵青菜卖到26元,有什么不同?

  哄抬物价于法不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早已明确,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也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哄抬物价行为最高可罚款300万元。

  哄抬物价危害不小,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违背商业道德,让市民群众深受其害,更重要的是,在当前万众一心共同抗疫的关键时期,坚定信心、稳定人心,是重要保障。

  因此,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刻不容缓。市场主管部门应该积极扛起监管责任,让“发疫情财者”付出沉重代价;广大市民群众要对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当然,治理哄抬物价也应该疏堵结合,政府应该努力做好保供,满足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市委书记李强表示,要下定决心打通堵点,政府、市场同向发力,把保供企业、平台企业的作用更好发挥出来,在提高运力、稳定物价上下更大功夫。

  要想取得抗疫最终的胜利,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放松,只有齐心协力,才能迎接春天的到来。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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