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崇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来源:崇明公安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陈卫国)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5月16日7时许,崇明公安分局竖新派出所民警在防范区前卫村一河道附近,发现两名男子驾驶着小船正在进行非法捕捞。两名男子见有警车停下来,将作案工具、船只及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丢弃后逃逸。
民警随后把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捉拿归案,两人对禁渔期间非法电捕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交代,当天一早,黄某约朋友李某,带上电瓶、升压器、电网兜等电捕鱼工具,偷偷使用停在河边的河道保洁船进行非法捕捞活动,电捕鱼正酣之际,被民警发现。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渔获物被放生,非法捕捞工具予以没收。
警方提醒,禁渔期捕鱼属于违法行为,电捕鱼更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鱼方式,请有此念想的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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