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陕西:子女3岁内父母每年可休10天育儿假 生三孩产假多15天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尹尚胜男     2022-05-26 14:42 | |

  5月25日闭幕的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增设三孩奖励假,明确生育三孩增加15天产假、10天护理假;推行父母育儿假,子女三岁以内父母每人每年可休10天育儿假;同时增设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15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子女3周岁以内给予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

  《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0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男方增加护理假10天。

  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累计10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增设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15天

  此次修订还设立了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15天的陪护假。职工在陪护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提供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为了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采取规划、土地、财政、教育、住房、人才、就业等支持措施。

  (总台记者张巍李志)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