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时政 > 正文

网络主播这31种行为将被严厉禁止

来源:新华网     编辑:朱妍     2022-06-24 11:54 | |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制定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对网络主播的行为做出了哪些要求?有哪些行为明确不能出现?一起来了解。

  行为规范适用的对象是哪些人?

  根据《网络主播行为规范》,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应当遵照本行为规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参照本行为规范。

  注意!这31种行为将被严厉禁止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除了31种明确禁止的行为外,《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还对诸多网民关注度高的问题做出明确规范。如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网络主播应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等。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中还明确提出,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

  对公众关心的违法失德艺人还能不能在网上开展直播等相关活动,《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也明确,不得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文案/海报:王莹 )

今日热点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