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自7月1日零时起,对离沪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对上海市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对上海市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上海市低风险区(即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区的街道(镇))离沪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四、对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五、对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