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自5月23日起,石家庄市开展了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保障了核酸筛查平稳、高效、有序开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鉴于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7月4日起,暂停全市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2、自7月4日起,居民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
3、 国家和省明确的重点人群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频次继续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4、 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居民,按照“愿检尽检”的规定,到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费用自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同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3日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