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帮侬忙 > 正文

小区生命通道沦为私家车停车位 消防网格线被占大半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作者:徐驰     编辑:陆佳慧     2022-08-02 14:54 | |

图说:多辆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摄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近日,有不少市民向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栏目反映,长期以来,杨浦区四平路街道锦西路30弄小区内的消防通道经常被业主的私家车占据,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驶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居民吴先生介绍,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小区门口是居民们出入的必经之路,但是,出入口的消防通道却沦为了一些业主的私人停车位。记者在现场后看到,这条通道宽约7、8米,门口划上了黄色网格状,上面写有“消防通道请勿占用”的字样。不过,两辆私家车直接消防通道上,将网格线占去大半。

据吴先生讲,每到晚上,这里就成了业主的“私人停车位”。车辆占据一侧停成一排,通道余下不到4米的地方,人车混行,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时候,私家车都很难通过,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还怎么开得进来?!”现场采访时,居民马先生也讲,总有人图一时方便,随意占用消防通道。采访时,一名保安表示,小区车位较少,一些业主就直接将车停在门口的消防通道上,时间一长,其他业主也“有样学样”。

占用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消防车通道就是生命通道,任何人不能随意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此,居民们希望,物业和街道相关部门应当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快治理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