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作为人们日常使用的交通工具,许多群众喜欢将一些日常用品放在车内,方便使用,这也给了一些梁上君子留下可乘之机。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陈家镇派出所迅速便破获两起“拉车门”式盗窃案。
11月12日、14日,家住陈家镇的陈先生与李先生分别发现原本放在各自车内的现金和香烟不见了,两人相继来到派出所报警。民警迅速开展调查。民警发现两名被害人的车辆都是停放在自住小区内,而且都是早上发现财物丢失的,嫌疑人应该是在凌晨作案,通过分析比对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李某和王某。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与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1月12日凌晨2时许,李某与王某一起在小区内闲逛时,透过一辆汽车车窗玻璃清晰地看见车内座椅下放着手提包和香烟,李某随手一拉没想到车门居然没锁,两人见状统一意见后便将财物全部“打包”带走,有了这一次的“成功经历”,两人14日凌晨又相约到小区实施盗窃他人车内财物,并得手。李某、王某两次共计盗窃他人车内现金6000元,香烟3条。
图说:犯罪嫌疑人李某指认盗窃现场。崇明公安供图
目前,李某与王某已被崇明公安分局处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示: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作案手法简单,纯粹是“碰运气”拉车门,车主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车主离开车辆时,尽量将贵重财物随身携带,不要留置在车内,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2、车主停车后要养成检查关好车窗车门的习惯。
3、车主尽量将汽车停在有人看管、有监控摄像头附近,或是路灯光线较好的地方。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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