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帮侬忙 > 正文

养生馆“一盆火”烫伤消费者续:同意赔偿2.5万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陈浩     作者:陈浩     编辑:钱文婷     2022-11-25 11:08 | |

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11月21日,新民App刊登的《养生馆内做保养,“一盆火”上身致6%烧伤》一文有后续:昨天,涉事的“殿堂夫人”养生馆与消费者达成了赔偿方案。

  10月26日下午,苏女士到张杨路3611号金桥国际商业广场1座B1层的“殿堂夫人”养生馆做头部经络疏通按摩,没想到“一盆火”翻在她身上,致全身6%二度烫伤!事发后,店方不肯全额退卡,双方对赔偿事宜分歧较大。

  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店方后来将她卡内22920元全额退还。但围绕着误工费、医疗费等的协商,仍迟迟没有进展。最近几天,金杨市场监督管理所又多次协调双方。昨天,双方在市场所内达成赔偿协议,店方同意向苏女士补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总计25000元(前期已支付6200元)。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