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演唱会和一些“爆款”演出,常常出现“一票难求”的局面,抢票成为看演出的首要条件,如果不抢票,观众就要面临购买高价票的情况,一张演出票通常可以溢价一倍到十倍不等。感染新冠病毒正在发烧,想把购买的演出票退掉,遭到票务公司拒绝。这些情况如何解决?今年两会,市人大代表朱柯丁关注票务乱象,带来一份建议。
图说:市人大代表朱柯丁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在日益增长,文化消费市场随着各类演出活动不断涌出,上海是中国演艺市场最繁荣的城市之一。随着互联网发展,目前购票平台大都是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购买,这些购票平台大多为非官方授权,且售票形式纷繁复杂,购票平台管理较为混乱。朱柯丁调研中发现,有些购票网站对于相关法律条款存在乱用问题,售后管理存在严重的霸王条款,买家卖家沟通渠道不通畅,网站客服服务态度恶劣,无论是因为受疫情影响演出延期,还是顾客自身原因想要退款退票,一概不予受理,并且明确表示不提供退票服务。
明星演唱会和一些“爆款”演出,市场上还出现“一票难求”的局面。抢票成为看演出的首要条件,如果不抢票,观众就要面临购买高价票的情况,一张演出票通常可以溢价一倍到十倍不等。虽然演出方和票务公司在定价时均会经过协商,并受到物价局与文化部门的监管,但为了牟取更大效益,不法分子还是通过非法手段对票务市场进行了操控。黄牛倒卖盗卖行为导致演出票严重的溢价现象,黄牛往往大量集群结社,利用非法手段独占票源,形成垄断、哄抬票价,制造出演出火爆的假象。在一些需要实名制购票的演出场次,黄牛更是利用假身份信息这种非法极端手段,以此来获取利益最大化。
对此,朱柯丁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对票务市场的依法监管;责任部门要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霸王条款”;统一票务信息管理平台。朱柯丁调研发现,拒不退票的现象并不是特例,大量消费者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对这一霸王条款进行了投诉。拒不退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他建议,相关责任部门要明确责任,公开投诉渠道,对于这种霸王条款要进行及时制止和监督,并对违规单位限定期限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要进行明确的行政处罚并进行社会公示。票务信息管理平台应统一建设,让每张演出票都有自己独特的身份信息,再通过实名制购票的方式,让“一人一票”成为行业必要的规范,政府通过对票务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管理,可以明确了解到票务的流通情况,对于非法倒卖盗卖演出票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新民晚报记者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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