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张嘉煜 记者 孙云)尽管燃烧秸秆现在已被禁止,但少数村民仍难改旧习,松江警方在春节期间就发现了一片在佘山附近正在燃烧的秸秆,且火势有蔓延趋势,幸好及时扑灭,没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
图说:焚烧秸秆引发火情,民警消防合力灭火 松江警方供图
1月25日下午,松江公安分局佘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不远处浓烟滚滚,便迅速往现场。到现场后,民警看见一片空地上的秸秆正在燃烧,且火势有蔓延趋势,附近还无人看管。民警第一时间冲进火场,使用沙土填埋及拍打的方式灭火,之后又与闻讯赶来的消防人员配合,完全扑灭火势。
经过初步判断,起火原因系附近村民焚烧秸秆导致。在确认现场火苗完全熄灭,无复燃可能后,民警至附近村内开展了普法宣传。
警方提示:露天焚烧秸秆会产生浓烟及有害物质,不仅污染大气更会影响交通安全,并且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因露天焚烧杂草、秸秆和垃圾造成火灾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治安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构成失火罪的,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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