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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功能和服务都升级了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翌晟     作者:徐翌晟     编辑:李元春     2023-03-21 19:10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翌晟)美术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彰显“上海文化”品牌标识度,承载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记者刚刚获悉,全国首部美术馆领域省级政府规章《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规范运行管理,要求美术馆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学术委员会,配备相关专业人员。

  2018年已在全国率先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试行办法》),在规范和促进美术馆健康发展、推动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提升美术馆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上海市美术馆名录收入100家美术馆,数量居全国之首。如今正式出台的《办法》共九章五十条,分为总则、运行管理、收藏研究、展览陈列、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对美术馆的定义和类别进行了界定,在规范美术馆运行管理、提升美术馆功能和服务能级、扶持美术馆高质量发展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办法》的出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围绕《办法》提出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美术馆管理,突出其公益属性和社会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提升市民文化艺术素养和城市文化品位,让美术馆更好为城市发展添彩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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