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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数据共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与1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协议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金旻矣     作者:金旻矣     编辑:陆佳慧     2024-01-03 11:52 | |

图说:签约仪式现场 新民晚报记者 金旻矣 摄

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五项合作机制,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与小红书、拼多多、携程等1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协作共治备忘录。

《共治备忘录》共有五项合作机制,包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培训交流机制和沟通调解机制。其中令人关注的是,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提供“警示”案例,提升平台企业对潜在违法行为识别与处置率。执法总队将主动向平台企业提供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舆情信息处置等数据,定期向平台企业提供“警示类”的违法典型案例等,帮助平台企业提升对潜在违法行为的识别和处置的效率。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借助平台“大数据”“云计算”,提高监管和查办效率。企业将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总队提供治理数据、经营数据、消费投诉数据等,共享平台内经营者基础数据。同时,指定专人配合执法总队的执法办案和日常检查、协助做好案件线索核查、案件调查等。

此外,互联网平台企业还将建立轮值制度,推动共治协作落地。由小红书、拼多多、携程、美腕、得物、快手、叮咚买菜、喜马拉雅、百度、腾讯、淘天集团、新浪、饿了么、美团、哔哩哔哩、盒马、京东等17家企业共同担任协作共治机制的成员单位,其中小红书、拼多多、携程、美腕、得物等5家企业轮流担任常任理事,就互联网领域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沟通。

月活用户达2.6亿的小红书,目前日均笔记发布量已达300万篇,成为消费者从“种草”到“交易”的营销平台。小红书公共事务总经理王斌表示:“互联网的模式创新难免要突破原有法律法规,以往可能更多是‘先上车后买票’,企业只能在掌握有限信息的情况下评估风险,严重的可能导致行政处罚。通过沟通机制,企业能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进行风险评估,为创新保驾护航,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平台内营造更好的消费体验,推动平台健康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韦浩表示,互联网经济已渗入到市民生活的点点滴滴,上海又是互联网经济发展较前沿的阵地,新问题较多,在现行立法中也有较模糊的地方。“今后我们希望多用事先行政指导、法律法规咨询等方式,代替事后的执法办案,将更多工作做在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之前,令行业更健康发展。”他同时强调,数据共享主要是基于执法办案的需要,并不会侵犯互联网平台企业或消费者的隐私。市局执法总队将加强政府部门和平台企业之间的双向互动、资源共享,将预防式监管与事后执法相结合,引导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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