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陈贵。张龙 摄
当前,法律职业规模化与全球化、法律职业“全球本土化”、专业服务综合化等趋势显现,但中国对律师事务所的认识与定性存在严重滞后。
建议借鉴国际经验作整体谋划,激发上海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动力。正视法律职业和法律服务的商品化趋势,按照“证照分离”原则,律所应确认市场主体地位。律所应实行国家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中小型律所应与其他中小企业一样适用中小企业优惠税收制度,允许创新试点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律所等。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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