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猛增挑战限行合理性
尽管交通限行从目前看似乎有疗效,但金国坤坚持认为这一决策只能是权宜之计。“限行措施的长期实行,需要考虑对当事人权利损害的最小化。”金国坤说,“行政行为要合法也要合理,这是对行政行为的基本要求。”
据介绍,合理行政,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施行管理,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金国坤认为,交通限行不可长期持续至少有以下理由:
首先,按照北京机动车的增长速度,通过限行措施减少的交通流量在不长时间内就会恢复。
据统计,北京目前是国内机动车保有量最大的城市。北京市机动车从100万辆到200万辆,用了6年时间;从200万辆到300万辆,用了3年零9个月时间;从300万辆到350万辆,仅用了1年多一点的时间。
这几年,北京私车基本是以平均每天1000辆的速度递增,明年极有可能突破400万辆,这几乎就是前两三年青海全省的机动车拥有总量,现在青海全省的机动车辆也就600多万辆。
“如果交通照旧拥堵,污染也没有改善,限行还有意义吗?”金国坤反问道。
金国坤说:“从减少交通污染和保持交通畅通的目的出发,按照合理行政要求,我认为最佳的决策应当是控制城市机动车拥有总量,而不是限行。如何控制总量,可以像上海那样提高私人拥有汽车的门槛,进行私车牌照拍卖。这样做至少是事先提供了选择,买或不买自愿,这比事后限制权利给人感觉损害要小。”
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尾号限行措施执行到2009年4月10日止。“到时何去何从,政府必须要考虑。交通是摆在北京城市治理面前无法回避的大问题。”金国坤表示。
(新民网编辑:章文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