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状元”因为身份作假,被北大拒绝。从感情上看,这多少让人有点惋惜;但理智地看,北大确实不能开这个口子。
此前,身为当地官员的何川洋父母,因为“没有条件伪造条件”把儿子从汉族变更为土家族,受到了处分。真是“赔了孩子又折兵”,偷鸡不着蚀把米。应该说,在所有高考加分中,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是较为合理的。但许多有权有势的人,就利用了这个政策,伪造考生少数民族身份,这是很可恶的。变更民族,不仅仅只关乎高考加分,其实还涉及少数民族权益问题,这不是小事。简单点说,非少数民族的考生凭空变为少数民族,实质上已损害了真正少数民族考生的利益。作假加分,本来就是作弊之一种,只是在考场外进行而已。
北大放弃已“预录取”的何川洋,这事儿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正反两方的意见都有。有文章认为要放过“作为从犯”的“高考状元”,严惩主事家长即可,其实在逻辑上不通,因为恰恰是“不放过学生”,才是对主事家长的真正“严惩”,尽管这很残酷。从报道看,何川洋年方17岁,他老爹老妈在他14岁时,就将其户籍转到一个土家族自治乡,开始制造孩子是土家族的假象;未成年的孩子,确实属于“从犯”,也有点冤,但是规矩在此,“自作自受”的“自”当然要包括家长与考生两者在内,状元何川洋也只能吞下苦果、承担后果了。
因为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在第四条中规定得很清楚:“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分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考生,一经查实,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制度面前,考第一的与考倒数第一的,都是一样的。只有严格执行,才有法规制度的尊严。而重庆市迟迟下不了决心取消其录取资格,这值得商榷;在重庆总共31名“假民族考生”中,还有29名没有公布名单、披露信息,这更说不过去。那背后还没有类似腐败加分的猫腻?
对当今高考、中考的加分、保送制度许多人有意见。权势家庭为子女的高考中考年年组成“加分俱乐部”,那些“考学腐败”在大考之前就已基本完成了。某地中考、保送加分最高达到60分,一个考生如果60分“拿”到手,谁还能与其拼成绩?
升学考试之不公,其隐性问题已很严重。在没有大的改革之前,现有一些保障公平的规矩就得认真遵循。北大按规定行事,不对状元乱开口子,这可教育一代青年人。最新消息说,何川洋也未被港大录取,“主要原因”是面试成绩不佳。北大、港大不录取、公共舆论强烈关注,他人亦应吸取教训。令人欣慰的是,何川洋这孩子倒有志气,早就说不行的话明年再来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