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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政策不能“有钱不会花”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06 13:43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近日在“中国社会政策十大创新”评选结果揭晓新闻发布会上,为陕西神木全民免费医疗的价值定论。他说,神木一年下来,每人免费的公费医疗花销平均是330元,全国若都按照神木的标准实行免费公费医疗的话,4300亿就可以实现了——而在每年7万亿的财政投入下,这只能说明“有了钱不会花”。   长期以来,部分民众和官员认为中国的经济实力仍相对较弱,只有发达地区才能加大民生投入。但实际上,福利和民生并非总高高在上、难以企及。比如神木在全国百强县综合经济实力排行中只列居92位,但它的全民公费医疗已顺利施行了一整年,不仅获得了极高的民意支持,地方财政也运转正常。再如,西部的宁夏首创高龄老人津贴,并大力推进多项公共服务;欠发达的广西防城港率先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为什么部分欠发达地区都能在福利政策上先行一步,而其他有些地区却举步不前呢?其中最主要原因大概像王振耀所说的,有些地区和单位“有了钱不会花”吧。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20年间增长近一倍。而行政成本中“人(冗员过多)、车(公车消费)、会(会议繁杂)和网络(网络重复建设)、招待(招待浪费严重)”等五方面的支出,好比是“五虎争食”,耗掉了过多的财政收入。比如公款吃喝一项,全国一年的开支就在3000亿元以上。这不仅影响了政府形象,也挤占了财政支出,使许多地方政府无力在民生保障上多投入。   由此可见,在每年7万亿的财政投入下,我们落实福利政策还是有条件的,关键在于对公共支出的珍惜和善用。因此公共财政应严格控制并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显著降低行政成本。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大教育、科技、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益文化、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投入,真正做到“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全文]
  • 三言二拍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06 13:43
      “厕所安家”需要关爱   新闻事件:据媒体报道,杭州市10多名绿化养护工人在一家公共厕所“安家”。厕所里和厕所旁的一排房子里,有男有女,他们大都是某园林公司的绿化养护工人。   观点:用人单位有责任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居住条件,有关部门应该把相关单位对外来工作人员的生活环境质量纳入考核硬指标,并加以督促。   胡艺   邳州模式值得警惕   新闻事件:江苏省邳州县连续数年经济增速居苏北之冠,去年7月首次名列全国百强县(市)名单。然而百强县的背后,是大量耕地被违规占用。   观点:邳州模式是以牺牲当地的长远发展前景为代价的,到了土地资源耗尽的那一天,邳州县的经济发展又依靠什么?这种发展模式,必须予以警惕。王毅   “迷信说”源于不透明   新闻事件:河北省高邑县的新城大街路口不但横放着一个雕塑,上面还摆了一架报废的战斗机,把大道掐成了断头路。有关部门称早有规划,坊间却传言,这是当地官员迷信风水。   观点:公众将飞机堵路联想成当地官员迷信风水,根源在于当地政府的信息不透明,与公众沟通不畅,“规划”没得到公众理解,又怎不让公众“浮想联翩”。傅万夫 [全文]
  • 从“小广告在消失”看执法到位的威慑力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06 13:42
      改变“立法如林执法如零”   ——从“小广告在消失”看执法到位的威慑力   近来,细心的市民都发现,上海乱张贴的小广告少了。“小广告”与街头墙面的乱涂写、乱刻画等“三乱”或“五乱”,被统称为城市的“牛皮癣”。如今,上海街头的这种“牛皮癣”明显减少,在逐步消失。据调查,这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修正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规中的一项规定有关。这条规定要求,发现非法小广告,可以停止其通讯权,整改后才能加以恢复。就是这项规定,起着制度约束的作用。因为是“小广告”,就会留下“联系的电话号码”,就会“露马脚”。据有关管理部门统计,近一年来,实际停机数达万余起,被罚的钱款达80万元,而且,从逐月的统计数字看,呈下降趋势。   笔者参与此项法规的审议,在审议这项法规时,关于是否采取“中止通讯工具使用”的条款,一方支持,另一方反对,泾渭分明,争得不分上下。反对一方的理由是,会损害“公民通讯权”。他们拿出宪法第四十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而同意暂时停止非法小广告通讯权的一方,也不示弱,拿出宪法的第五十一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自由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显然,人们发现,宪法所规定的保护公民“通讯权”、“隐私权”,是以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益为前提的,非法“小广告”违法了,损害国家、社会和别人利益了,暂时停机是正当的、合法的。立法者的思想统一了,此项条款就获得通过。实践证明,这个条款带来了城市的整洁、干净,更重要的是阻止了非法广告对公众的误导,起到“执法必严”的有效威慑作用。   有人调侃说,法制建设不要“立法如林,执法如零”。是的,经过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的努力,我国已经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制定的法律数量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达到200多件,地方法规达到8000多件,然而,“执法必严”,即执法的有效性还是不尽如人意。吴邦国委员长说,“一部法律的规定有很多,但群众最关注的往往就那么几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会不少,实际上关键的问题往往就那么几个”,提示全国人大和各地人大立法时要注意这两个“那么”。上海人大在立法中重视了“关键的几个条款”,尝到立法后执法到位的甜头,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那样,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都认同这点,并激励人大的同志们更加坚定地继续在立法的有效性方面下功夫。 [全文]
  • 为新“拆迁条例”应征两点意见

    来源:新民晚报2010-01-30 17:0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29日起向公众征求意见。条例规定,强制搬迁前应先予以补偿,补偿金不得低于市场价。同时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实施搬迁。   与旧拆迁条例相比,新“拆迁条例”无论从内容还是提法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也有了更多的人情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特点。如将“拆迁”改为“搬迁”、不允许暴力拆迁、必须先补偿才能强制搬迁等。   但是,由于拆迁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内容十分宽泛,如果条例在内容、提法等方面存在疏漏或不规范的地方,就有可能给实际操作带来不利影响,并引发各种社会矛盾。旧的拆迁条例所以为社会所诟病,除了不适应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之外,在提法、用词等方面也确有不慎重、很不规范的地方。   那么,新的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有哪些需要规范和注意的地方呢?笔者认为,有这样两个方面需要提请有关方面注意。   首先,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要规范,内容不能太过宽泛。新的条例对公共利益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需要,应当说,绝大部分都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特别是前五个方面,都是应该在搬迁过程中予以保证和保障的。但是,后两个方面如何表达、如何规定,值得探讨。因为,这两个方面的内容都太宽泛、太笼统,如“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那么,哪些属于“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呢?现在很多政府机关都在自建办公用房,而所建面积一般都远大于实际需要,剩余用房就被用于租赁、经营等,那么,这样的“建设用房”算不算是公共利益?再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内容就更过于宽泛了。有部分公众担心,如果加上这一条,就很少有不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的了。因此,公共利益的范围应当再严谨一些。   第二,对以公共利益名义实施搬迁,但又异化其用途的行为如何处理?现实生活中,个别地方政府为了方便拆迁,常常将原本就不属于公共利益的项目,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实施拆迁、进行补偿,或者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实施了拆迁,但在操作过程中异化为经营性项目,结果,导致社会矛盾发生。比如,河北省秦皇岛市燕山大学西扩,征用3700亩土地,其中大部分是当地农民集体用地。4年后,农民发现部分土地被变更性质后高价出售,引发矛盾。从这方面讲,新条例不仅应当更加规范地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明确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应当对可能出现的异化公共利益范畴、假借公共利益名义的行为做出限制性规定和要求,避免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总之,新的“拆迁条例”只有力求科学、规范、严谨,才能有效避免被搬迁人和搬迁主体钻空子、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 [全文]
  • 剖析侥幸心理遏制“酒驾”冲动

    来源:新民晚报2010-01-30 17:00
      每到年终岁末,传统的礼尚往来进入高峰,不同层面、各种形式的聚会增多,桌面上自然少不了“酒”的助兴,如不能杜绝“酒驾”者的侥幸心理,就很难遏制其危害。   自全国开展治理“酒驾”活动以来,截至2009年年底,上海警方共查处“酒驾”18474起,其中“醉驾”1781起,占查处总数的9.64%,罚款处罚18192人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5947本,行政拘留1569人次,有效地遏制了“酒驾一族”频频肇事的势头。但因为一些饮酒者存在侥幸心理,“酒驾”危害随时有可能“抬头”。   我在安保工作中发现,“酒驾一族”大多不缺少文化涵养和法律知识,他们或者有一官半职,或者经营着经济实体,或者有不错的社会地位,这些人在没有喝酒之前,都能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但随着酒精的不断摄入,逐步放松自我约束,就把平时能坚守的规范抛在了脑后,并产生了很多思想误区,来作为自己“酒驾”的理由。   有的醉酒者过分相信自己的酒量和娴熟的车技,认为酒后喝点茶水休息一下就会没事。有的经不起同事、朋友、客户们的劝酒,想好了打的或找个代驾送回家而放开了喝酒,结果宴散以后遇上下雨,或者被出租车司机拒载,代驾一时又找不着人选,半醉状态在路边站了一段时间,忽然想起自己的车不是在停车场吗,自认为酒醒得差不多了,时间又那么晚了,再说警察下雨天临检的概率一定很低,就改变了原来的想法。还有的酒后选择去保健场所足疗或沐浴,认为这样推迟二三个小时再开车就会没有问题,其实酒精还在作用当中……一旦“酒驾”者在恐慌中撞车撞人,往往更加不知所措,导致接连闯祸,最后在恐慌中选择逃逸,甚至自杀避罪。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醉酒者及同席者理应在欢娱的气氛中,更多一点理性,深入剖析自己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遏制“酒驾”冲动。 [全文]
  • 原形毕露

    来源:新民晚报2010-01-30 17:00
      原形毕露——中国足坛扫赌打假有感 [全文]
    原形毕露
  • 三言二拍

    来源:新民晚报2010-01-30 16:59
      不能仰仗“亲身体验”   新闻由头:湖北省副省长张通日前呼吁药品价格合理下降。张通说,他在北京工作时,看个感冒医生一下子就开了600多元的药。   观点:民生问题那么多,官员不可能一一去“亲身体验”。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了解基层真实情况的长效机制,畅通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才能真正做到百姓冷暖官先知。   李志美   教师形象不在外表   新闻由头:江苏扬州邗江区教育局开展“女教师形象设计大赛”,组织者称是为了展示新时代教师新形象,改变世人对女教师的陈旧印象。部分教师质疑,大赛是在选美。   观点:女老师是否形象好,不在于外表,在于其教学水平,在于多出优秀学生。即便一名女教师外表平平,但只要教育有方,才干出众,关键是爱学生,她难道还会不“迷人”?   罗瑞明   该奖励诚信纳税户   新闻由头:近日,天津北辰区为奖励2009年的纳税大户,当地财政拿出1800万元购买18辆奥迪汽车和16辆广本汽车等奖给区内明星企业。   观点:诚信纳税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之一,用奖励加以引导,确有效果。但是,该奖励的是诚信纳税户,还是纳税大户?难道纳税大户天然等于诚信纳税户吗?   郭文婧 [全文]
  • “电话少女”再遭殃触动城市“心灵”

    来源:新民晚报2010-01-30 16:58
      “打电话的少女”再遭劫难。日前,这尊位于淮海中路、茂名南路路口的著名雕塑又一次被毁坏。被发现时,“少女”手臂已断,身体拦腰断成两截,凄凉地躺倒在霏霏细雨中。铜像作者何勇听到这个消息时唏嘘不已,这已是自1996年以来,他的这尊作品第4次遭毁。   “电话少女”自“出生”以来,频遭劫难,最惨烈的一次是被“凌迟处死”。这件几近成为淮海中路标志的艺术作品,这样一个灵动的在市民心中有温度的“电话少女”,为何就唤不醒“刽子手”的一点人性?   “电话少女”的珍贵之处,不在于她的经济价值,而在于她是这个城市人文气息的组成部分。但不幸的是,她自身的实物价值成了一些不法之徒觊觎的对象,因为她的质地是铜。在任何有正常审美的人眼里,铜像的价值自然是审美,然而在利欲熏心之徒看来,他们评判一切的标准就是能不能换钱。肢解铜像换钱的做法,无异于焚琴煮鹤,让人不能容忍。   这一次,“电话少女”的手臂被截,身体拦腰折断,如此荼毒,令人扼腕。这种破坏铜像的做法首先伤害了城市形象,其次也是对铜像作者的伤害。须知,每个作品都是作者的孩子。当前,修复铜像是当务之急,基于对知识产权的起码尊重,相关部门应该倾听一番铜像作者的意见,这很有必要。2008年铜像“电话机”遭窃,有关部门在修复时并未联系铜像作者,而是自行制作了一个被铜像作者认为与整体雕塑风格毫无联系的新“电话机”,结果这种修复显得不够协调。   可以说,“电话少女”的每一次遭难,就是对市民的一次再教育。它提醒市民,雕塑之于城市的重要。正如有学者所称,一处具有审美品格和文明质素的环境,没有雕塑是不可思议的,就像一位绅士西装革履却不打领带一样,雕塑代表着这种升级趋势中必然体现的人文注入。雕塑是城市文明与艺术的结晶,它能反映城市文明和人文。   我们发现,国内有太多城市的雕塑遭受荼毒,其中既有市民所为也有外来人员所为。这就呼唤每一个市民的主人翁意识,相信每一位主人,都不会容忍“自家”的一位可爱少女受此荼毒,会想方设法呵护她。   “电话少女”的每一次遭难,也是对管理部门的一次再警醒。铜像在2006年重塑时,在内部特设了报警器,一旦有人偷盗,防盗设备立即启动,但为何铜像仍然“遇袭”?是不是报警器失灵了,却在此之前没有发现?抑或报警器启动了,相关人员却无动于衷?   雕塑可以让城市更美好,理应善待城市中的雕塑,包括一草一木。这就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城市管理者须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爱护雕塑的宣传力度,并强化对破坏城市雕塑者的有效打击,另一方面市民要怀有高度的责任感,保护城市雕塑,与破坏者作斗争。 [全文]
  • 三言二拍

    来源:新民晚报2010-01-16 17:40
       开套牌车因工作需要?   新闻由头:日前,湖北仙桃市纪委使用的一辆套牌车被查获,交警责令司机余某撬下车牌,不料他从后备箱又拿出一套牌挂上。市纪委有人承认套牌一事,但称属执法“工作需要”。   观点:难道公车不套牌就不能参与执法工作?很有必要对某些人所称的“工作需要”深究,看看公车套牌到底为的是哪门子工作需要,不能任由这种行为损伤社会公正。李英锋    限时年夜饭少“年味”   新闻由头:离大年三十还有一个月,但各大城市的酒楼已迎来预订年夜饭的高峰。一些酒楼推出了轮流宴席,并限定用餐时间。   观点:不要怪饭店霸道,关键是我们太注重年夜饭的形式,将年夜饭当成了一种不得不进行的消费。这种年夜饭,非但不能让人放松身心,更失去了传统的“年味”。傅万夫    天价复印费须根除   新闻由头:近日,武汉市民丁先生到房产管理局档案室复印房产买卖合同,被告知按物价部门规定,复印两份4页纸的资料须缴120元。   观点:政府部门具有公益性质,复印相关资料即使不能提供免费服务,也应该合理定价,“天价复印费”竟获得了物价部门的批准,这难道不损害政府公信力?查俊 [全文]
  • 要管“制黄贩黄者”而不是“替罪羊”

    来源:新民晚报2010-01-16 17:38
      据南方日报报道,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的张师傅发现,他的手机短信功能被关了,原因是他曾转发过黄色短信。   发“黄段子”的确算不得什么雅事,假如“黄段子”构成了对接收者的骚扰,人家完全有权诉诸法律,要求赔偿。用手机发送“黄段子”的客户,连短信功能都可能被移动运营商关停,移动网络的净化,手机“扫黄”大功告成,还真可能“胜算在握,指日可待”。   但问题是,公民的通信隐私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移动运营商其实并没有监视用户短信内容的权力,不经用户同意便监视其短信内容,即便是通过软件等技术手段进行过滤,本质上都构成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至于“黄段子”短信对其受众可能构成的骚扰,真若存在侵权行为的,自然会有人追究,也根本用不着移动运营商去越俎代庖。相反,移动运营商单方面关停客户手机短信功能,倒是违背了契约合同的约定。   的确,手机“黄祸”危害不浅。现实中更是不乏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手机用户,沉迷于手机“黄祸”之中。手机“扫黄”,净化手机网络环境当然大有必要。不过,假如认为手机用户的“黄段子”短信,便是手机“黄毒”的罪魁祸首,关停这类用户的短信功能,手机“黄祸”便无从传播,恐怕是过分乐观了。   事实上,发送“黄段子”的手机用户,顶多不过是个转发者罢了,即便真有过错,也远不如始作俑者和手机“黄祸”制造者的坏作用大。手机“黄祸”的滋生与泛滥,其实更多源自利益驱动。既然黄色视频和内容让增值业务提供商赚得盆满钵满,人家当然乐此不疲,相关报道更是披露了移动运营商才是手机“黄祸”产业链的最大获益者。真要净化手机网络,恐怕关键要看移动运营商能否放弃一部分利益,还消费者以干净的人文和信息环境。 [全文]
  • 对“3D+IMAX”须冷静思考

    来源:新民晚报2010-01-16 17:37
      美国出品的电影《阿凡达》输入我国放映,煞是热闹,开始目睹“捧杀”,继而乃闻“骂杀”,见仁见智,活跃影评,有利“双百”。但是,切莫“捧上天”或者“骂入地”,评得太极端都是热过了头,须回过头来冷思考一番。那么多人要去看,是不争的事实。有人估计在我国《阿凡达》之票房要达5亿,那就会突破去年票房4亿的“三鼎足”。   说到票房,也须冷思考。去年跨4亿门槛的三部影片中,国产片一部《建国大业》,另外两部《2012》、《变形金刚2》都舶来自美国好莱坞。由电影局童刚局长刚刚宣布的去年城市票房收入为62.06亿人民币,由于进口片有限额,所以尽管外片火爆而国产片能占票房56.6%。但是,彼岸台湾1992年加入WTO之后,每年院线放映的300部中,本土电影只占20部,霸占那里银幕的是美国好莱坞电影。本土片票房一般只有100万新台币,2007年飙升至1900万,本土影片票房总共达3.8亿,其总票房在60亿左右,本土片仅占总票房6%。海峡两岸的同胞面对《阿凡达》的票房一再破纪录,美国大片来神州大赚特赚咱们的钞票,该兴奋不已,该麻木不仁?   去年访台,有人举了韩国的例子,其一方面对本国本土影片有政策作“保护伞”,一方面抓文化创作大出口,从而掀起令发达国家都瞩目的“韩流”。电影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火车头”,据韩国官方统计,影视剧作品出口以及带来的韩国热,已经使韩国服装业、餐饮业、化妆品业、旅游业、整容医学等长期高增长,每年至少为韩国GDP增长率贡献1.8个百分点。去年中国电影海外销售达到了27.7亿,我国文化方面的进出口也由“进十出一”上升至“进七出一”。我们还须冷眼正视我国电影出口尚未像“韩流”那样为国际刮目相看,文化贸易方面逆差还大得不可等闲视之的问题。   再者《阿凡达》热浪给3D以及IMAX带起了热潮,似乎今后要看就看3D+IMAX,而且对此说得神乎其神,咬定咱们技术上落后了多少多少年。3D是three-dimensional的缩写,就是三维图形;IMAX是Imagemaxiuamr的缩写,是巨幕的意思。立体电影我们早就瞧过,上海也有过专门影院,上影还拍过好几部片子。想当年立体电影热过一阵子,当然制作技术没有现在的先进,艺术技巧没有《阿凡达》那么魅力四射,这也是事实。香港的一位从事影视制作的行家告诉笔者,制作此类影片,生产此类摄影、放映设备,科技含量并不如某些行外人所想象的那样“高超”。我们“拿来”国产化也完全是做得到的。他同样提出了要对此冷静思考:影片是不是非3D化不可?影院是不是都要装备IMAX?他透露生产那些玩意儿的外企,前不久还找其推销乃至肯出让企业呢。原因是“三不”:需求不够、市场不大、时机不到。上海世博即将开幕,他获悉拥有那方面产品、技术的公司及个人都会蜂拥而至,欲来大显身手、竭力营销,因为《阿凡达》给他们义务做的广告够大、公关够广呀! [全文]
  • 平安世博应贯穿迎世博全过程

    来源:新民晚报2009-12-19 16:39
      最近,本市街头大型施工车辆接连肇事,又有虹口煤气管破裂、女孩子坠入隧道、钢铁支架跌落弄堂等事故,给全社会敲响了安全警钟。   现在,离世博召开还有130多天。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努力,对世博的安保工作,也做好了充分准备,目光一直盯着要办一届平安世博,明年办一届平安世博应该是有信心的。但是,高度的安全意识应贯穿迎办世博全过程,办世博的6个月很重要,而迎接世博的这几个月,同样重要。我们不能把平安世博的概念简单理解为世博这6个月。   针对大型施工车辆连续肇事的情况,上海市政府日前举行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大型车辆安全运营管理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务必强化“以人为本”意识,强化交通执法管理,严肃查处“马路杀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有序的交通环境。这是非常及时的,希望能遏制大型施工车辆交通肇事的势头。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理应意识到,不仅仅针对大型施工车辆,目前在建的工程项目那么多,跟世博有关的工作在千头万绪地开展,安全的隐患可能随处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绷紧安全神经,提高安全意识。   政府部门理应在各条线、各区域展开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或者发生了问题,要通过深入调查和核实,找到问题的症结,从而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比如,对于大型施工车肇事问题,这几天相关部门、新闻媒体都在深挖背后的原因,透过超拉快跑、车身缺少反光标识、车灯损坏等违法运营乱象,开始关注司机的生存状态、行业的利益链等等。最近本市一家媒体的报道,将目光聚焦到渣土运输“专营”新政遭遇的尴尬,以及行业救赎有可能沦为利益之争的现实,问题的探究,越来越有可能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这是令人欣慰的。但不能等到“着了火”才动手,我们需要通过相应的工作,把隐患排除在“未燃”状态。   作为迎办世博的东道主,政府、市民都应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这就像一个大家庭为了迎接贵客,正在搭屋弄瓦、张灯结彩、洒扫庭除。那管事的就应该做好管理工作,大到金银细软,小到火烛燃熄。而作为普通家庭成员,一方面自己走路要注意碰到火烛头等等,另一方面,发现火烛倒掉之类的事情,要马上汇报,或者自行处理。政府就好像家里管事的,而我们每一位市民,就像家里人。大家都要有安全意识,客人来了,安全很重要;客人到来之前,安全难道不同样重要吗?而从根本上说,即使不办世博,没有客人来,对一个有近两千万人口的大都市,安全无小事,不应时时放在心上么? [全文]
  • 信息公开才能为“校长推荐制”护航

    来源:新民晚报2009-11-21 15:29
      北京大学首推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引得社会上热烈的讨论和广泛的质疑,就此教育部于日前表态,承认北大此举是“有益尝试”。   虽然教育部表态承认了北大校长推荐制的探索意义,但这项举措能否最终成功,关键还要看能否做到推荐的公正公平。公众不是反对校长推荐制,而是担心这项制度为“招生腐败”搭台,宝贵的教育资源为权钱关系非法侵占。群众质疑“能否确保公平”的声音绝非多余,一方面,大家看到了现实中权力染指教育、制造不公的各种现象,诸如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案”、“重庆文科状元民族身份造假其父为县招办主任”,以及广受诟病的“保送生制度”保送“关系生”现象等等。另一方面,对一项事关民生的制度关注、质疑、爱护,也是一个现代公民应具备的意识。   无可否认,我们当下的社会监督制度还不够规范,社会契约和诚信机制还比较缺乏,39所重点中学的校长以及北京大学,毕竟也要生活在人际关系中,如何能保证他们不受到各种教育腐败的腐蚀拉拢?   笔者以为,最主要的还是要倡导高校自主办学的改革力度,尽量避免、淡化、杜绝行政力量对教育的干扰,最重要的恐怕是要加大对招生权力的规范和对教育管理者权力的钳制。当然,教育者保有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一种悠然淡定、从容不迫的教育风度,守住公平规则和教育底线,也非常重要。举个例子:抗战期间,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流亡昆明,成立西南联大,当时的地方实力派人物云南省省长龙云曾给予联大校舍和物资上的极大支持。一天,龙云拜见梅贻琦校长,为他未考取联大附中的孩子说情,申请破例录取。梅校长没有答应,建议孩子明年凭实力再考,答应派老师为孩子补习,但要出“家教费”。   另外,要确保“校长推荐制”良性发展,就一定要制定好推荐细则,同时要让“信息公开制度”为“校长推荐制”保驾护航。比如实施什么样的评价标准,侧重哪方面的内容,采用什么样的评分方式,都应该事先出台详尽的方案,应该及时告知公众,满足大众知情权。推荐学生的每一个环节和详细情况,都应该公布于众,接受监督。公众想了解“校长推荐制”的任何一个细节、环节,都可以通过网络,得到详细信息和值得信任的结果。   当下,公众质疑北大确定的39所中学还不能关照到广大农村学校的学生。话说回来,公平总是相对的,在一项制度的推行上,我们既要考虑到公平,也要注重效率。就此,笔者建议这项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要扩大推荐和自荐范围,不仅省重点中学校长可以推荐,一般中学也可以推荐,甚至允许学生自我推荐,最终让“校长推荐制”成为一项真正公平的人才制度。 [全文]
  • 丧尽天良

    来源:新民晚报2009-11-07 14:57
    丧尽天良
  • 作家为什么要朗读自己的作品?

    来源:新民晚报2009-11-07 14:57
      法兰克福书展采访归来两个星期了,有种情绪挥之不去,深究之,当由“朗读”二字引起。   今年在德国美茵河畔举办的法兰克福书展,中国首次成为主宾国。从3月莱比锡书展的“欧洲朗读”开始,到10月法兰克福书展,超过150位中国作家,赴德交流期间“入乡随俗”,朗读自己的作品,让德国的听众动容,读者“如坐春风”。   今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赫塔·米勒在法兰克福书展亮相时,就朗读了自己的新作《呼吸钟摆》。当地时间10月16日下午,德国文坛泰斗、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君特·格拉斯,和德国的乐手合作,举行了《铁皮鼓》朗读会,并把朗读会当作了自己与读者共度82岁生日的方式。   触摸“德国朗读”这一形式悠长的历史和生命力,会有点难。据称,18世纪末,一种源于教堂布道的“朗读会”,演变为今天的“出版朗读”。作家出版新书,喜欢到公众场合大声朗读,朗读过后,作家和听众还会去喝酒,畅谈文学和人生。又称,“德国朗读”与地中海气候相关——寒冷的秋冬季节偏长,长夜漫漫,家人、好友围坐于炉火之前,阅读文学作品,养成了德国人泅渡寒夜的方式。   根据德国作家本哈德·施林克同名小说改编的“二战影片”《朗读者》,便在呈现“宽恕不可宽恕的”同时,呈现了欧洲人“朗读成性”的文学习惯。   面对公众,德国作家总是不惮于将自己的声音发出来——他们最愿意面对读者的方式,便是高声朗读自己的作品。   比照中国,我们并不阙如“朗读”这个文化基因。公元800年后,晚唐著名诗人李商隐的文集中,我们看到“又有默而视之,不暇朗读者”。然而,“朗读”作为公共交流的文学习惯,我们的“朗读基因”似乎并没有得到某种关怀,而孵化发育为文学公共交流的一种形式。   比较中西朗读,我们常常看到的现象是:别人朗读自己的文章,我们朗读别人的作品;别人朗读自己的新书,我们背诵别人的旧作;别人朗读是作者与生活中“典型人物”的对话,我们朗读更多的是“九鼎大典”时昂扬的颂词;别人不惮于公众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常囿于“知音”“圈子”浅唱低吟……   看来,要学会“朗读”,我们需要知道:“朗读”有什么好处?作家为什么要朗读自己的作品?   朗读可以让静默的文字有了属于它自己的声音,让一个无机的符号,或一个沉睡的图形,变得生机勃勃。   朗读可以读出文辞的色彩与联想,朗读可以读出文句的内涵与象征;朗读可以读出作者的情感与态度,朗读可以读出听众的共鸣与通感;朗读可以读出作者思想的自由,朗读可以读出听者精神的升华……   今年中国作为法兰克福书展主宾国,莫言、铁凝、王蒙等一大批作家在欧洲大陆,用汉语大声朗读,并用朗读这种“心灵沟通”的形式走进欧洲大门,用朗读打开了让西方了解中国的又一扇窗户。   书展闭幕,作家陆续回来了。我们注目于“朗读”回来了没有。   我们希望,当代作家能够在写作之余,致力于改良、培育“中国朗读基因”,并成为“中国朗读”的奠基人。 [全文]
  • 反腐“末位淘汰”的荒谬之处

    来源:新民晚报2009-11-07 14:56
      不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对官员贪腐民众都深恶痛绝。不过,日前河南一条反腐新闻,却引来了不少口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一次会上表示,省检察院将推行“后进单位问责制”,对连续处于全省查办职务犯罪数量末位的省辖市检察院,责令该院反贪、反渎局长限期改进,否则调整岗位。   查贪腐也要搞“末位淘汰”?而河南省检察院给出的解释是,此前河南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大要案率偏低,判决的实刑率较低,办案效果不理想,需要提高反腐质量。   加大对贪腐的打击力度,确实能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但反腐工作毕竟尤具特殊性和自身规律,不同于各省市的GDP竞赛,不能说今年查处贪污、渎职案件1000件,明年就要查处2000件,今年大要案共计50起,明年就必须达到100起。   类似的“反腐指标”是荒唐的。国家设立反贪局、反渎局的终极目的,是希望因为他们的秉公执法,让全体官员敬畏法律,对贪污渎职等行为敬而远之。最终的理想状态是贪腐行为降到最低,直至完全消失,反贪局、反渎局功成身退。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的假设,现实中贪腐犯罪不可能真正绝迹,但若反贪局、反渎局以攀比查办的大要案率为荣,那也将是一种悲剧。   制定这种“末位淘汰”制度,就不怕某些反贪人士为了政绩,坐等小贪长成大贪,大贪长成巨贪,而无视由此产生的民生伤害?河南省检察院所说的查办大要案率低,恐怕并不是因为没有搞“末位淘汰”,而是因“小贪”用人情和关系“摆平”了,等他成为“大贪”,自然能量更大,更难奈何。正如一执法者所言,“人情”才是反贪最大的障碍。试问“末位淘汰”制真能撕开人情关系网吗?只有将反贪反腐的精神彻底贯穿于所有执法细节,只有让每一个“小贪”都能被捉于伸手之处,才能真正营造出一个廉政清明的政治环境。   showAd(3,0,0); [全文]
  • 三言二拍

    来源:新民晚报2009-11-07 14:55
      “义工银行”是个好主意   新闻由头:日前,广州市越秀区推出养老服务储蓄机制,现在为别人服务的时间,可以到老时兑换成相应的服务,也可以把服务给亲人。   观点:存在“义工银行”里的不仅仅是劳动,更是一片爱心。爱心是需要流动和延续的,对整个社会的爱心事业来说,这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秦春兰   “采购后公开”很有必要   新闻由头:日前因投标落选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网友质疑政府采购有黑幕,要求公开评审专家名单。广州政府采购中心有关人士称,保密评审专家身份有利于公正招标。   观点:不透明、有黑幕,政府采购一直处在非议之中,建立“采购后公开”制度很有必要。如何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关键在于政府能否制定出严密的制度,并真正执行之。王攀   公函骂人是因公需要?   新闻由头:湖南省石门县委宣传部以公函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发文,称《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记者成德林有违法违纪行为,其中有“疯狗”、“瘟神”等字眼,日前被当事人告上法庭。   观点:宣传部的公函一般要通过集体研究,甚至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经同意形成公文。此公函打破了常规,扮演了“泼妇骂街”的角色,难道真是因公需要?左崇年 [全文]
  • 只有道德回归才能救足球

    来源:新民晚报2009-11-07 14:55
      中国足球,已经病入膏肓。   我是一个看了近三十年足球的球迷。但不看中国足球,已经久矣。在我身边,这样的朋友,不少。当然,现在仍有不少人还在看中国足球。为了到现场目睹北京国安队夺冠,众多球迷彻夜排队。可是,别忘了,早在一两个月前,就有人说,国安队已内定冠军。虽然,各方都出面否认“内定”一说,但这样的说法留传,本身就是中国足球的耻辱。   黑哨、假球、赌博、打架、吸毒、嫖娼……中国足球,几乎“无恶不作”。我不想把中国足球说得一无是处、一片漆黑,但是,成绩下滑、问题成堆,是不争的事实。   最近,中国足球又一次引起了舆论的关注。一场史无前例的足球扫赌打黑行动展开,公安司法部门已经介入。目前,共有上百名俱乐部官员、教练和圈内人士接受了警方的调查。其中,最受瞩目的是被辽宁警方带走的广州市足协前秘书长杨旭和广药俱乐部副总经理吴晓东等重量级人物。已经披露的事实表明,这次高层下了大决心,等结果出来,可能会让人们大吃一惊。   总有足坛“有识之士”教育中国的球迷,说人家欧洲的球迷如何如何忠诚,他们不管球队的成绩如何,总会坚定不移地支持。似乎中国球迷不看球是一种罪过。但是,如果比赛的结果是事先“做”好的,教练、裁判、球员都参与“做球”。球迷还去捧场,还为胜负喜怒,这不是被玩弄又是什么?这样的比赛,被球迷抛弃,再正常不过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足球患的,并不是急病,而是沉疴。中国足球比赛打假球,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当年,那位口才极佳的中国足球“掌门人”,曾表示对假球要“杀无赦,斩立决”。可是,面对公然上演的假球事件,中国足协的板子老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因此,早有人指出,要除足坛黑丑,非司法介入不可。   很可能,这次扫赌打黑像一场地震,会把看上去像模像样的中国足坛震得七零八落,中国足球会因此走入一个低谷。但是,这样的“壮士断腕”,是值得的。中国足球的毒瘤不除,光有表面的光鲜,又有什么意义呢?   做人,总要有底线,那就是守法;做事,也要有底线,那就是要有起码的职业道德。据现在已经披露的事实看,足球圈子里的不少人,说轻一点,是职业道德沦丧;说重一点,那就是犯罪。犯了罪的,自然要依法惩处。更重要的,是要呼唤中国足球职业道德回归。   是不是中国足球运动员天生就没有职业素养呢?当然不是。当年,“志行风格”誉满体坛,柳海光也曾创下从未有红黄牌的纪录。那个深夜翻墙外出的谢晖,踢了几年德乙,就成了深具职业精神的榜样。   胡锦涛总书记不久前接见体育工作者时,握着容志行的手说:“中国足球还要继续发扬‘志行风格’。”总书记的话,意味深长。   只有道德回归,才能挽救中国足球。 [全文]
  • 违建被强拆的损失可以避免吗?

    来源:新民晚报2009-10-31 15:31
      日前,400人的强拆队伍进入湖北武汉市江汉北路一栋在建高楼,拉开武汉市高楼违法建设最大面积的一次强拆。强拆由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联合江岸区政府实施。据介绍,要拆除违建3966平方米。   大楼的13层到20层是“黑户”——未经规划部门的批准,属于加层超建。当初,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申报项目时表明“用于解决员工住房困难”,规划部门批准其在江汉北路34号新建一栋12层、面积5950平方米的楼房。然而,当楼房建到12层时,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未按要求封顶,继续加层超建,迅速将楼房“拉”到20层。   拆还是不拆?不拆,何以捍卫法律法规的尊严?又置规划的严肃性于何地?拆,损失将是巨大的,8层楼3966平方米违建将造成损失500万元,再加上拆除费用,损耗更是惊人。因为浪费,民众中希望不拆的呼声很高。   此事的责任方并不难找,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负责人胡建国直言不讳地讲:“从动工起就打算做23层楼。我们是做了罚款准备的。”显然,如果不拆,只是罚款,很多单位和个人都会去“赌”,这也是违建猖狂的原因所在。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10月27日拆违时,一些市民不解:“为什么要等到建了20层才拆?早干什么了?”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强拆行动是9月初申请的,从申请到获批期间,经济房从16楼盖到了20层。可见,批准强拆申请的时间竟比盖楼速度还慢,从9月初申请到11月27日强拆有两个多月时间,这就给违建留出了时间和机会。   不妨假设,9月初强拆行动得到批准,那楼房刚刚超过12层,强拆的损失和浪费自然也很小。这也从另一角度考量出个别职能部门办事效率之低。据报道,今年7月13日,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向江岸区分局递交过增加5000平方米的申请,被拒绝。其原因是增加经济房面积不由规划部门一家批。相关人士称,“另一个原因是这个手续办下来,至少需要一两年。”一个手续办下来得一两年,这同样让人感喟不已。   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应该说,这方面的改革,成效不小,但不可回避的是,有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效率仍然低下。此外,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也有待改进。违建肆无忌惮地进行,除了规划部门介入,再也没有其他部门及时出面,发挥监管职能,这是让人遗憾的。   毋庸置疑,在此事件中,违建企业责任人应受到问责,在问责之余我们更期望看到,政府部门行政效率的提高,监督能力的提升。 [全文]
  • “网络举报”先保护好举报者的权利

    来源:新民晚报2009-10-31 15:29
      继去年6月26日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后,中央纪委监察部本月28日又统一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以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网站专门受理民众对中共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从“南京周久耕”事件到“陕西佛坪官员名表”事件,从“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事件到温州官员“考察游”事件,多少贪官倒在网络举报之下,多少违规行为曝光于网络监督前。在网络时代,网络已在反腐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与网络举报的“骄人业绩”相伴随的,是许多举报人因此纷纷受到打击报复。从“彭水诗案”、“稷山诽谤案”、“高唐网案”,到“灵宝帖案”,许多人因为网络举报、网上发言受到打击报复的事实说明,网络举报这种举报方式本身并不“安全”;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我国法律在保护举报人特别是网络举报人方面存在缺陷。特别是当举报或监督对象涉及当地领导以及地方政府行为时,他们常被以各种罪名打击报复。据钱江晚报报道,近期湖北一记者因报道惹怒一名区检察院官员,遭检方多次变相传唤,无奈发贴求助,引起中宣部最高检关注,上级调查后检察院方才认错。   我国的法律和司法部门在处罚打击报复者方面力度尚不足。试问,在那些案件中,虽然在媒体的介入和公众舆论监督下,真相最终已被查明,可那些打击报复者又有几个受到法律追究?   我国有数量庞大的网民活跃在网络世界,他们虽然不缺乏举报贪官、检举犯罪的正义感,但面对以“诽谤罪”跨省追捕式的行径,也不能不噤若寒蝉。要想让网络举报真正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实效,检察、纪检部门除了要关注网络、介入网络、融入网络,主动从大量的网络信息中发现腐败线索外,关键是要维护好举报人的权利和安全,保护好举报人的积极性。只有让伸张正义者切实受到法律的保护,让贪贿腐败者切实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让无所不在的网络举报,真正成为悬在贪官头上的一把利剑,我国的反腐倡廉事业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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