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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义兴:还是公开出让54套豪宅的国企名头为好

    来源:新民网2009-11-03 16:31
      【新民来论】昨日,从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了解到,包括陆家嘴滨江豪宅世茂滨江花园一套高层公寓在内,共有54套上海的豪宅将于近期打包拍卖,出让方为一神秘国企。据悉,以目前市价计算,整个资产包价值近4亿元之巨。其中最贵的一处,为世茂滨江花园2号楼51层的C型复式公寓(《东方早报》11月3日)。   对此,应该不用怀疑,能够拥有54套豪宅想不会是一家寻常的企业,而能够一次性打包出让54套的豪宅就更不寻常,特别是当其为国企,并不愿公开自已的名头而被蒙上一道神秘色彩时,这个出让豪宅的消息或许就不再是一则平常的市场商业信息,而无疑应该是一则有着相当社会公共含意的信息。所以就此而言,与保持神秘相比,应该还是公开这家出让豪宅的国企名头为好。   因为从公开与否的关系讲,虽然按一般惯例,市场买卖双方,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应该都有选择是否公开自已姓名与名称的权利。但同时也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这个不公开权利的行使,必须是以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的。换句话也就是说,如果这样的“不公开”权利,影响、或者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时,那这样的权利就理当应该受到限制。对此就以上述这家出让54套豪宅的国企来说,在此就是不说这家国企究竟拥有多少套豪宅,而仅就这次能够一次性出让54套豪宅而言,按常识应该就不会是一家寻常的国有企业。而由国有企业资产为社会国民所有的性质所决定,那作为国企主人——国民,显然有足够的理由提出这样的疑问:当初为什么会动用巨款买进这么多套的豪宅?而买进豪宅的目的又是什么?这显然是只有公开才能打消的社会公众疑问。   还有以权利观点看,同样按市场常识,如果买卖如此多套豪宅的主人是私有企业或富豪,那只要合法合规,应该也与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无关。可当现在这个行为是由国有企业作出时,那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属于国民所有的国有资产被滥用风险,社会公众就有理由要求这家国企与有关的管理部门,将这家国企的名头与买卖豪宅的理由告诉公众,以便于公众能在知情的前提下,对国企这样的买卖行为的必要性,及其与公众利益关系进行评介与监督。而这种基于权利的公开要求,显然应当也是排斥相关国企或有关部门可能会以“商业秘密”为借口拒绝公开、拒绝监督的公理所在。所以就此而言,在是否公开这家买卖豪宅国企名头问题上,显然公开与不公开的选择,也不再仅是有关具体某家国企名称的问题,而恰恰是一个有关国民权利、有关行政管理取向,甚至于还或许是一个有关国有资产是否被滥用、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的社会公共管理命题。   所以综上所述,在是否应当公开买卖豪宅国企民称问题上,结论也许只能是一个——公开!因为只有公开才能体现权利,也因为唯有公开,才能体现相关的行政管理取向。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杨金溪:“最牛衣架群”是晾衣服还是“晒政绩”?

    来源:新民网2009-10-29 16:50
      【新民来论】“整幢大楼像搭了脚手架。”近日有网友在新民论坛上热议,上海瑞福北大厦西侧成排式的晒衣架甚为注目,更有网友戏称其为“上海市区最牛的晒衣架群”。新民网记者现场了解到,居民反映晒衣架如同脚手架,既影响美观又缺乏实际效用,政府好心办事,却遭居民连连抱怨。(10月29日新民网)   上海一小区的190户居民阳台,统一安装了新型球门式晒衣架,远看犹如没有竣工的一排排脚手架,令人眼花瞭乱,被网友戏称为“上海市区最牛的晒衣架群”。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种新型衣架,居民却弃而不用,纷纷将衣服晾晒在楼道内。更让人想不到是,这竟然是政府斥资近40万元所做的一件好事。   面对“最牛衣架群”,居民弃之不用,是居民不识抬举吗?   不是。这种晒衣架,与做成圆弧状的阳台搭配在一起,使晒衣架只能延伸搭建,身高相对较矮的居民就很难将衣物送出窗外。由于晒衣架在尺寸上统一划一,楼房上组成的衣架群犹如天罗地网,衣物一旦掉落或钩挂在这种新型晒衣架上,住户自己没有办法拿下来,只能拨打119。由此可见,不是居民不识抬举,是政府对居民的爱,变成了给居民送来“困难”的“爱”,变成了“糊涂的爱”。   之所以有了这种“糊涂的爱”,并不是当地一些政府官员,真的就那么糊涂,而是做表面文章形成习惯使然。190户居民阳台组成“最牛衣架群”,可谓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花40万元,值!至于“最牛衣架群”是否实用,则不在这些政府官员的考虑范围之内。倘若“最牛衣架群”的决策者,在自己家阳台上安装晒衣架,也会这样轻率吗,恐怕就是另一回事了。   由此我们看到,“最牛衣架群”晾晒的不是衣服,而是当地政府官员的所谓“政绩”。政府爱民之心,如果不是出于真心,只是做表面文章,去追求所谓的“政绩”,最终只能是糟蹋纳税人的钱。“最牛衣架群”就是实证!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冬雪草:告别工资“被增长”,跨入福利“被降低”?

    来源:新民网2009-10-27 17:06
      【新民来论】国家统计局27日举行通气会,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改革情况。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国家统计局预计将在明年公布纳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后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新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数字公布之后,肯定比原先的数字低,对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涉及百姓利益的基础数字有影响,国家统计局预计将在明年公布这一数字(10月27日中新网)。   在全国平均工资上诞生过一个名词“被增长”。如果将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纳入全国平均工资水平,“肯定比原先的数字低”,也就是说“被增长”已不适用了。这一“肯定降低”的数字更真实、更全面。平均工资的统计,一直备受民众关注,在社会舆论的推动下,统计部门的“统计改革”不断改进,可以这样说,这一次将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统计进去,也是一种进步不小的统计改革。   告别工资“被增长”,还原真实可信的平均工资是件好事。但是,另一个隐性的问题也将显现。平均工资降低了,由此数字作为重要参考值的相关社会福利是否也随之下降?从统计部门的“弦外之音”里隐隐感觉到。“对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涉及百姓利益的基础数字有影响”,是不是意谓着下降?我们将跨入福利“被降低”的新阶段?   长期以来的平均工资统计,掩盖了行业与行业间的工资差别,掩盖了同行业不同级别员工间的工资差别,掩盖了各行各业工资增长快慢不均的真相,更严重的是,掩盖了社会分配不均以及社会分配不均下隐含的矛盾等。纳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也没有改变这一“掩盖功能”,甚至是加剧了。不是吗?平均工资下降了,而高工资依然坚挺。不患高而患不均患不公。   平均工资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其实质是社会时下存在的分配机制不完善、分配不公不均,各个群体间利益分配失衡。社会如今已形成共识: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不是和谐的社会、善治的社会。要实现和谐,达到善治,体现公平、正义,就必须建立均衡的分配制度和机制,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使社会更加公平,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这里涉及到收入分配改革问题。今年4月,国务院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然而,《指导意见》提交国务院已近半年,之前有消息说今年有望出台,到现在仍未有音讯。工资,应从平均走向平衡。我们要从将要下降的平均工资中增强“紧迫感”,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程,而不是首先想到要降低社会福利。平均工资的降低,更要成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推动力”。 [全文]
  • 郭文婧:阳光财政迫切需要法律护航

    来源:新民网2009-10-23 16:32
      【新民来论】10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在其网站上公开了《2009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114个部门预算均供免费下载,这是广州市首次在网上公开年度“账本”。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表示,以后部门预算获得人大通过后,都将在网上公开。(《广州日报》10月23日)   财政,特别是财政预算,作为联接政治、经济与行政三大领域的桥梁,在政治体系中非常重要,宋代的苏辙说它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将之称为“庶政之母”。预算公开起源于民主制度,反过来更是民主制度的保障。因此,无论广州的财政预算本身质量如何,我们都应该为其公开预算的做法和勇气鼓掌,都应该呼吁各地向广州学习。   即使是广州,如果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护航,如果没有像李德涛这样具有公共财政意识的群众向政府提出预算公开的申请,广州市能否积极主动公开预算,也是值得怀疑的一个问题。目前,要让其它地方都像广州一样将预算公开,难度还是比较大的,难度主要不在技术层面,而在观念层面。在“自己说了算”的政治惯性下,必然不习惯预算公开透明之后面对方方面面的议论,甚至指责。这不,面对群众同样的预算公开申请,上海市财政局的回复是“不予公开”,深圳福田区财政局的回复是“恕不能公开”。   公开预算是实现公民民主监督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实现民主理财的制度保障。广州市虽然将财政预算公开了,但还有一个遗憾,就是其公开是在人大会通过之后进行的,并且表示以后也将等到“获得人大通过后”再公开。人大通过之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即使有不合理的地方,要修改也就很难了。在立法机关通过之前公开,才是真正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才方便公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才便于公民充分地表达他们的要求和愿望,才是有真正意义的预算公开,人大代表才有了预算审批的依据。   公开预算仅仅是阳光财政的起点。预算合理,不一定和实际情况完全吻合,收支有可能在实践中走样,可能发生项目变更。因此,除了预算公开,还需要预算执行情况的及时公开,需要跟踪审计情况的公开,需要决算公开。   阳光财政,是我们追求,也是政府的义务。但问题实,政府的这种义务,缺少直接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在1994年就制定并通过了《预算法》,但《预算法》对阳光财政的着笔不够,更重要的是,1994年的《预算法》没有引进司法诉讼的途径,使得《预算法》的实际作用大打折扣,即使是屡次被违反,也很难追究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责任,这也是这几年审计风暴“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重要原因所在。   也是在这个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2006年提出了修订《预算法》的建议,并在随后完成了《预算法(修订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可时间一晃,3年时间过去了,新的《预算法》依然没有出台。因此,我们在呼吁新《预算法》尽快出台的同时,也特别是希望新《预算法》能够切实解决预算统一完整性、预算执行严格规范性、预算监督严肃有效性这三大问题,并切实引进司法诉讼程序,让问责既有依据,又可操作。   那个时候,估计预算公开将不再是新闻,预算监督和问责才会成为新闻。虽然这一天的到来,还没有日程表,但我们依然信心满怀,相信在以建设亲民、务实、民主、高效、廉洁、法治政府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环境下,这一天的到来不会太久远。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何勇:海归讲师自杀敲响学术环境的警钟

    来源:新民网2009-10-22 17:09
      【新民来论】9月17日,在浙江大学任讲师的海归博士涂序新留下6页遗书后跳楼自杀,遗言中说:“在此时刻,我认为当初的决定下得是草率的,事后的发展完全没有预计,感谢一些朋友事前的忠告。国内学术圈的现实:残酷、无信、无情。虽然因我的自以为是而忽视。”在跳楼前6天,他刚还提交了申报副教授职称的相关材料。网络盛传浙大曾经给该博士口头承诺,但却未能履行。(《华商报》10月22日)   单从这位海归博士的简历和个人的简单介绍中看,无疑是一位优秀人才,然而这样一位海归优秀人才却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这样的悲剧不能不让人悲痛和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逼死了这位海归博士?究竟现实给了这位海归博士压力?为什么海归博士等优秀人才成为高危人群?   事实上海归博士自杀又在理解之内,因为前段时间就已经有报告称我国自杀人群以青年人为主,主要原因在于青年人的经济压力和学习压力过重。而导致海归博士自杀首先压力也应该来自经济压力,就是高房价。杭州商品房价格在2万元/平方米左右,而一个海归博士的工资只有4000元左右,除去房租只剩2000元。换言之,这位海归博士就算不吃不喝,要想在杭州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90平方米的房屋,需要90年的时间,实际上就是这辈子都买不上房子,这样的压力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何况是一个社会和家庭期望极高的海归博士。如果说前段时间的深圳报告称高房价只是逼走优秀人才,那么现在海归博士自杀可以说高房价已经不只是逼走优秀人才,而是逼死优秀人才。   其次,国内高校的学术环境是逼死海归博士的又一个原因。先不说副教授职称评定与海归博士自杀有没有直接原因,但是就从海归博士的遗言来看,国内科研项目的招标体制等学术环境与其自杀有关。这位海归博士之所以放弃美国的舒适生活回到国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内大学对他做出某种承诺,就是回国后提供科研项目,但遗言中的“无信、无情”两词就说明回国后,国内大学并没有履行原先承诺,没有提供科研项目,因为国内的科研项目基本上是大学领导、博导、硕导、教授的专利,根本轮不到一个刚刚海归的博士。然而一个海归博士在工资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要想迅速买房、改善生活,只能寻求科研项目获得科研资金,当科研项目之路断了之后,只能选择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海归博士自杀虽然只是个例,但是道出了我国数百万留学生不愿回国的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国内的生活压力比外国大,学术环境不如国外公平、公正。而海归博士以自杀方式结束年轻的生命和遗言内容的实质性含义,就是他后悔没有继续留在国外,后悔选择回国发展。如果我们今天不重视一位海归博士的自杀,也许明天没有更多的海归博士自杀,但是回国的留学博士将越来越少,甚至是没有留学博士回国。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吴龙贵:厘清市场秩序再谈“小费转正”

    来源:新民网2009-10-20 16:56
      【新民来论】导游“小费”将转正!近日记者从旅游业相关人士处获悉,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将会在一个月内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导游服务费,即通常所谓的“小费”,这在全国开了先例。(《成都商报》10月19日)   小费合法化的提议早已有之,山西等地甚至已进入实质操作层面。这基于两个现实,首先是长期以来,导游群体对自身收入的不满。报道称,在桂林等旅游城市曾发生过导游全体罢工的事。一个群体到了需要以集体罢工的形式来表达诉求,其权利状况自然不容乐观。   其次是一部分消费者的消费理性。即通过提高导游的收入,促使其尽职尽责,获得更优质的旅游服务,譬如少逛购物商店,自费景点等,从而提升旅游效率。这多半出于无奈,因为从消费者的角度说,确实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只能寄望花点小钱买个大实惠。去年山西省拟将导游小费合法化,民意调查显示,接近半数的网友表示支持。   但是能不能反过来说,小费“转正”之后,就能解决导游的不满情绪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呢?这只能是一种理想化和肤浅化的理解。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的小费,与源于西方的作国一种社交礼仪或者说是民俗的“小费”不是一个概念,从报道上看,这是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的一条规定,即“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导游服务费”,有意无意地混淆这两个概念,其实是借人性化的“小费”之名,来行自设收费项目之实。   从目前的情况看,方案若出台,则所谓的“导游服务费”必定强收无疑,否则就没有出台的必要。一个充分竞争而开放的市场,遵循公平和自愿的原则,收费不是不可以,但你要提供对等的服务,譬如是增加了服务项目,还是服务水平提升了一个档次?这还没影的事儿呢,就急着先把钱收了,对消费者显然是不公平的。唯一有点希望的是,或许导游和商家合演双簧的事少点,但种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应当归咎为旅游部门的管理之职,无论如何也轮不到消费者来买单。   加强导游服务费对消费者而言没什么好处,那是不是导游群体的一个福音呢?恐也未必。应该认识到,导游群体对收入不满,并不代表他们的收入低,只不过,他们的收入中“灰色收入”比重过大,是以职业形象不佳,与游客经常发生纠纷和冲突为代价换来的,因而这一群体充满了职业焦虑。近20年来,中国旅游业以每年20%的速度飞速发展,收入已接近GDP的5%,另一方面,作为这一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导游群体始终停留在低收入低保障的水平,名不顺而言不正的“导游服务费”能否排遣这一群体内心的不公平感?   “导游服务费”实质上是旅游市场秩序扭曲的一个产物。从旅游产业内部来看,这表现为利益分配机制的失衡,从整个市场外部看,则表现为监管失灵。在行政主导,景区景点垄断经营一家独大的体制下,导游群体也沦为了弱势群体,无法分享到旅游产业大发展的成果,所以只能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渠道“自救”。当矛盾越积越深问题越来越多之时,主管者又试图向消费者伸手。这注定是一种缘木求鱼式的解决路径。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乔志峰:《丑陋的中国人》再有100年也不一定过时

    来源:新民网2009-10-14 16:55
      【新民来论】近日,网友自发评选“新中国60年10本最差的书”,分别是:《鹿鼎记》、《窗外》、《老徐的博客》、《丑陋的中国人》等上榜。其中柏杨《丑陋的中国人》的上榜理由是:柏杨写《丑陋的中国人》时,已有整整35年不曾回过大陆,未免有闭门造车、隔靴搔痒之嫌;《丑陋的中国人》出版后的25年,中国社会发生着深刻变化,“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分明已“过时”。(10月14日《广州日报》)   我非常赞赏网友们自发评书这种形式。相对于商业气息浓厚的各类所谓“畅销书排行榜”,相对于媒体上那些充满铜臭味和阿谀颂词的枪手书评,身为读者的网友的感受才是真切的——不管最终的评选结果是否科学合理,最起码表明了读者最真实的想法。   对“新中国60年10本最差的书”的入选大作,我大部分都同意。即使对金庸大侠的《鹿鼎记》名列“最差10本书”之首这个结果,我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一个小无赖居然左右逢源升官发财妻妾成群,确有歌颂流氓手段和颓废思想之嫌,就连金庸老先生自己后来也公开表示不喜欢韦小宝,告诫年轻人千万不要学。让我感到难以接受的,是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竟也高票上榜,并且遭到了“闭门造车、隔靴搔痒”和“过时”的恶评。恕我直言,如此评价《丑陋的中国人》,我只能用“无知者无畏”来解释了。   《丑陋的中国人》其实是台湾作家柏杨先生在各地以《丑陋的中国人》为题的演讲的合集。作者以“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强烈批判中国人的“脏、乱、吵”、“窝里斗”、“不能团结”、“死不认错”等劣根性,并一针见血指出了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的诸多糟粕。有论者认为,该书虽然没有鲁迅的犀利,但在深刻性上却不遑多让,值得每一个中国人认真阅读和思考。   不知道某些人是如何做出柏杨“闭门造车、隔靴搔痒”的臆测来的。此书写的是“中国人”的丑陋,台湾也都是中国人,所谓“柏杨写《丑陋的中国人》时,已有整整35年不曾回过大陆”云云,实无稽之谈。并且做学问的方式有很多,读书、思考、归纳总结等都是方法,不一定非要研究每一个个体——鲁迅先生不也是翻查历史,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吗?这正是思想家(我更愿意称柏杨为“思想家”)过人的洞察力和勇气的体现。   试问,《丑陋的中国人》中批判国人存在的“脏、乱、吵”、“窝里斗”、“不能团结”、“死不认错”等劣根性,哪一点不是一针见血、正中痛处?无数以往的事实证明了这些劣根性的存在,即使到了现在,这些劣根性依然还在。是的,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但有些丑陋的东西不仅没有根除,窃以为还有变本加厉之嫌。以前“脏、乱、吵”主要在本土,现在出国方便了,这一“国粹”也随着某些国人走出国门、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很多国外景点耸立的中文文明提示牌,难道不该让我们感到脸红吗?至于“窝里斗”、“不能团结”、“死不认错”等等,无须我举例,只要你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我不信你对此没有一点感受!   我一直都将《丑陋的中国人》视为对国人劣根性解剖最为精到的经典之一,至今仍时常翻阅。每读一次,就要敬服一回先生眼光的犀利;每读一次,就要慨叹一番“中国人何时才能不丑陋”。我其实也极为热切地期盼着《丑陋的中国人》早日过时,但我清醒地知道,现在还不行。这一天何时才会真正到来?如果非要让我给个期限,我想会是100年——或许更多。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乔志峰:谁在让中国彩票日益“灵异化”

    来源:新民网2009-10-10 17:11
      【新民来论】官方否认3.5亿彩票大奖作假,称中奖号系机选号码。面对外界对河南彩民独中3.6亿元可能作假的质疑,河南省福彩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此次巨奖产生的细节。河南福彩中心电脑彩票科科长称,开奖真实有效,中间不可能作假。同时,投注站店主表示中奖号码系一注机选号码,不可能存在造假。以上通报内容不到30分钟,便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该新闻发布会没有记者提问的程序。(10月10日《武汉晚报》)   面对社会上沸沸扬扬的质疑之声,河南省福彩中心专门为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可是,新闻发布会却只是相关官员在唱“独角戏”,并未安排记者提问环节,且不到30分钟就草草收场。这不由得令人想起武汉的那场号称“史上最牛”的经适房六连号新闻发布会——当时也未设置记者提问环节,发布会仅持续约55秒钟。窃以为,如此语焉不详的新闻发布会,不仅无助于消弭公众疑虑,反倒会让人产生新的疑问。   近年来,中国彩票屡屡引起社会质疑。又怎能让公众不质疑呢?以此次3.5亿彩票大奖为例,如此蹊跷的投注方式竟能揽得如此大奖,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而关于中奖者的一些传说也开始风行网络,更是为这一大奖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最“诡异”的一个传说是:半月前就有人在百度贴吧发帖预言要中3亿元,而该“神帖”发布者的IP地址为河南郑州市。发帖者在河南,中奖者也在河南,这巧合加重了网友的质疑。“忒假了吧,楼主的IP就是河南郑州的,不会就是安排好中奖那位吧?”还有人表示,只有穿越时空才可能做出如此惊人的预言……连“穿越时空”都整出来了,“神仙”和“外星人”说不定很快就要闪亮登场了。这中国的彩票业,已经大踏步走上“装神弄鬼”的“灵异化”道路啦。   所谓的“穿越时空”之类,当然是无稽之谈。但耐人寻味的是,作为公益事业的中国彩票,为何却开始“装神弄鬼”了呢?到底谁是中国彩票日益“灵异化”的幕后推手?有人说,是彩票管理部门的不公开、不透明的强横态度,有人甚至将其归结到当前社会存在的“信任危机”上。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出在现行的彩票管理法规上。   我国《彩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很显然,这样的规定是出于对中奖者隐私和安全的保护,有其必要性。但同时,这也为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法律依据——想让我公布信息、公开透明?没门!不让你瞎提问,你就老老实实闭嘴。彩票管理部门挟法自矜,公众也只好徒唤奈何。   实际上,彩票业属于公益福利事业,彩票资金的去向和用途理应做到公开、透明。不公布中奖者的相关信息,显然是不尊重公众对彩票兑奖的知情权,更不利于公众监督。隐私权和知情权之争,成了困扰中国彩票业发展的一大难题。一边是中奖者的隐私权,一边是公众的知情权,两者都很重要,究竟孰轻孰重?《彩票管理条例》的制订者们反复权衡之下,把天平倾向了前者。我认为这样有其道理,毕竟中奖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但同时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彩票管理条例》作出的相关规定,完全是出于对中奖者隐私的保护,而并不能成为彩票相关部门回避监督的借口。这样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就不能公布哪怕一丁点中奖者的信息——给不了公众“完全的知情权”,给“部分知情权”是可以实现的。比如一些地方福彩中心公布中奖彩票甚至税单的做法,就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   怎样才能既保护中奖者的隐私,又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哪怕是一定限度上的)?这是一个亟需法律界人士进行探讨和明确的问题。否则,公众从权威部门那里得不到真相,就只好“胡思乱想”,这“彩票故事”可不就一天比一天离奇、一天比一天“灵异”了吗。长此以往,损害的只能是彩票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只有真正实现了彩票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彩票的公信力方能得到提升,彩票业才会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周义兴:迈入电视“高清”时代的前提是自由选择

    来源:新民网2009-09-29 16:11
      【新民来论】中国的电视信号从昨日开始步入“高清”时代。中央电视台一套、北京卫视、江苏卫视、湖南卫视、东方卫视、广东卫视及其深圳卫视均从昨日早上7时开始输送高清信号。不过,电视台的信号传输迈入高清时代并不代表电视观众就此也轻易迈入“高清”时代。目前家庭用户安装的基本都是标清机顶盒,所以如果想要收看高清电视,用户需要自费购买高清机顶盒。当然,前提是电视机亦具有“高清”的能力(《广州日报》9月29日)。   对此,随着这些地方电视台高清信号的传输,或许意味着日后会有更多的地方电视台会输送高清信号,并就此推动相关产业的更新换代。不过同样需要重视的是,虽与标清信号相比电视的高清时代具有技术与观赏上的优越性,然如果在推进“高清”过程中操之过急,或使社会公众因此丧失所应有的自由选择权利,那这样的文化与技术进步,就会失去基本的社会进步价值。   首先就经济角度讲,虽然让家庭进入电视“高清”时代,不论在技术与观赏性上都肯定会是一个进步。但想指出的是,由于当前社会大量中低收入群体的存在,同时又因享受“高清”的条件要花钱购买相应的机顶盒与电视机。所以在此社会情况下,推进高清电视进入家庭,作为一项具有相当社会性的工程,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就不仅要考虑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经济承担能力与接受意愿,并还要尽可能地避免超越与违背家庭意愿行为的出现。而更为重要的是,还要警惕地方行政部门与垄断行业以推动高清电视发展为借口,用各种形形色色的变相强制手段并侵犯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利益现象的出现。   还有以消费者选择权的立场看,众所周知,与在市场购买商品可以自由选择不同,因为电视信号发送行业具有相当的垄断性质,同时高清电视的进程在结果上又可能会与地方官员的利益也有某种利益上的关系。因而在这情况下,为防范相关垄断行业以减少标清电视节目套数等变相强制行为的出现,就需要首先确立现有家庭电视标清信号不受影响的工作原则,并保证在家庭人员在不受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情况下对高清电视作出自主自由的选择。   所以笔者认为,鉴于当前的国内具体行业现状,或许迈入电视高清时代的首要价值并非在于其所有的技术与观赏上的优越性,而恰恰是在于在此过程中,所有家庭是否享有了真正自主选择的权利。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徐经胜:禁止经适房出租是个“伪问题”

    来源:新民网2009-09-28 16:16
      【新民来论】擅自出租、转让经适房等行为,不仅需要支付违约金,同时,买受人还将被指定媒体通报、记录不良信用,直至收回房屋。近日,由上海市房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拟定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正式公示,《合同示范文本》不仅将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中试用,而按照制订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该《合同示范文本》也从9月27日起正式公开征求市民意见。(9月28日《上海青年报》报道)   禁止经适房出租,早已不是上海一个地方的规定,北京、杭州、广州、兰州等等很多地方,都明确规定经适房不得对外出租。禁止经适房出租,在不少地方政府看来,这好像是防范不符合条件者购买经适房以及经适房腐败等良策。但实在不明白的是,这种禁止经适房出租,究竟和经适房空置有多大区别?   假设一下,经适房拥有者都遵守规定,不出租经适房,那就会造成这样一种局面:那些通过不正当途径带来的经适房将空置。经适房空置,造成房屋资源浪费不说,让经适房空置,也不可能解决人们所担心的经适房腐败等等问题,相反,经适房空置,还很可能让人感觉经适房一片“太平”,掩盖了经适房所存在各种问题。   近来,有关经济适用房的话题很热闹。湖北武汉和随州等地经适房连号、郑州经适房用地建别墅等一系列涉嫌腐败的事件集中爆发,使经济适用房成了舆论围剿的对象,许多人甚至直接呼吁取消经济适用房。而且在经适房申购等过程中,骗购、倒卖等现象更是屡有发生。经适房领域出现的这些问题,指望通过禁止经适房出租就能解决,那简直天方夜谭。   简单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禁止经适房出租,对解决经适房领域各种问题,几乎毫无作用。这就像一个人生了病,医生不对症下药,不寻找生病的根本原因,而是采取藏着掖着的“堵”的办法,其结果可想而知,病不但治不好,而且还会加重病人的病情。如果只是禁止经适房出租,而不从制度、监管等方面寻找原因,再怎么禁止经适房出租,也丝毫解决不了目前经适房所存在的各种问题。   因此,关于经适房出租该不该禁止、如何禁止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其实都“伪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杜绝经适房腐败、如何杜绝经适房申报等过程中所存在的漏洞,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目前经适房领域所存在的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路国顺:《实话实说》“被”金盆,娱乐独霸江湖

    来源:新民网2009-09-24 17:07
      【新民来论】央视新闻改版,一大批新闻节目被淘汰,其中曾经红火一时的《实话实说》节目因为收视率不高而将在26号告别观众,正式退出荧屏。(《四川在线》9月24日)   《实话实说》走了,带走一个时代。当初《实话实说》的无限风光已经成为昨日黄花,只留下一袭悲凉在喜爱这档节目的观众心中。《实话实说》的创办无论从央视还是坊间,无论从主持人还是观众,都从中获得巨大收获。毋庸讳言,那个时代属于《实话实说》,也属于追求真实诚信的大众。在媒体界,《实话实说》具有标杆意义,它独领风骚,抢先入滩,使“真实”深深扎根在民间。   而今,大众似乎已经厌倦了《实话实说》,厌倦了那喋喋不休、毫无生气的评说。这就是一场喜新厌旧的“真实”版本,这应该制作成一档节目作为《实话实说》最后的晚餐,题目就叫“观众厌食的《实话实说》”,用最后一次最真实的话语评说自己被央视无情抛弃的原因,而不是和晶在自己博客上像怨妇一样唠唠叨叨发泄自己不满。和晶就比崔永元差吗?这不一定。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况且男女有别,和晶本身就有崔永元累死也赶不上的东西,那就是女人天性。然而,这杆迎风飘扬的大旗在和晶手里倒下了,由和晶驾驶的时代航母毫无声息地沉没了。《实话实说》十几年的辉煌,就像是一场黄粱梦,   随着《实话实说》的轰然倒下,崔永元在《实话实说》及电视史上的地位永远像太阳一样光辉灿烂,和晶则无语凝噎俯首称臣。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无论和晶再出色,然而,她回天乏力只有无奈谢幕。毕竟,媒体界也是个江湖。而江湖规矩则是弱肉强食,完全靠实力说话。和晶唯一的错误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选择了错误的栏目,她没有认清形势。因为,这个时代如今不属于真实,而属于玄幻。这种玄幻就是由娱乐化带来的狂欢。   “超女”突然就火爆了,一下搅混了这真实生活。国人猛然发现,原来日子还能这样活。为了迎合大众,各种娱乐节目便粉墨登场,并且达到一个小高潮。虽被广电总局限制一段时间,但娱乐化年代到来,就像是一场汹涌澎湃的洪水,只能疏而不能挡。于是,娱乐节目复苏,娱乐大潮席卷大江南北,连赵忠祥大叔都不顾年迈之躯不顾滔滔口水奋勇当先争做弄潮儿。并且我们可以看出,这次《实话实说》“被”金盆了,但是《艺术人生》等六档央视的金牌栏目将聚集在一套,这难道不能说明什么吗?   很明显,央视也要娱乐一把了,而且“这一把”不是小打小闹,将是一场大动作。如果这样,笔者可以预言,以后将是娱乐独霸江湖,将是一个万民狂欢的年代。可是,在这狂欢带来的玄幻中,谁给大众真实?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奖金是群众举报的唯一动力吗?

    来源:新民网2009-09-23 16:57
      【新民来论】据9月22日的一些媒体报道,上海市公安局日前发布《上海市公安局奖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通告》,决定自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查证属实的,给予5000元~30万元奖励。30万元,虽然与彩票所设的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之奖金数,而显得颇有几分“羞涩”。然而,这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对人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了。并且,从目前各地出现的违法犯罪案件数目来看,这个举报中奖的机遇比起中彩应该大了若干倍。   因此,实行有奖举报违法犯罪,这是能“激励”起许多人而为的。对此,当日就有一些人调侃道,走!到上海当“职业举报人”去!因为,“成功”地做上几单就是有钱人了。当然,这也只是我们的一种“预测”和“笑谈”。不过,该《通告》发布后的实际结果,就是那么地不出我们所料。   据9月23日《东方早报》报道,(自该《通告》发布以后),截至昨天晚上7点30分,上海警方就陆续接到群众举报99起,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3.3%。这是一组“可喜可贺”的数字。当然,我们没想到的是,其“反应”速度竟然如此“雷厉风行”之快,以及在“首战之果”上,竟然如此之“捷”。   不过,出现这样的结果,其是“福”还是“祸”呢?于是,这应该让我们在“得意”之余思考一下。   天地之间,正气长存。在知法守法的同时,我们也应勇于举报违法犯罪,甚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这是我们做为一个公民最起码的责任。所以,在我们心中对此的那架天平之上,一边是举报违法犯罪,而另一边应是国家或他人的利益之重。于是,这绝不可与拿所谓的“按劳所取”而欲获得一定金钱报酬,作为一个交换的砝码。因此,我们举报违法犯罪的动力,其与有奖没奖是无关的。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举报违法犯罪,这种可嘉的精神和勇气是无法以金钱来衡量的。所以,5000元也好,30万元也罢,这都是无法与举报违法犯罪相提并论而标上明码实价的。于是,无论公安机关也好,市民也罢,其都不可将举报违法犯罪“上市”。当然,这其中更为关键的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不应将举报违法犯罪,当做一种有利可图而才为的事。相信“大上海”人也是如此认为的。   当然,这个举报奖是公安机关所设置的,所以不是公民的主动要求。但是,既然目前这个“交易”已经“上市”了,就应该“永续经营”下去,那怕是“骑虎难下”的硬撑也得撑。否则,未来“习惯”了有奖举报,或者尝到有奖举报之“甜头”者,某一天这个奖励一下子“销声匿迹”了,那么还有人出来举报违法犯罪么?这个结果,恐怕会比没进行有奖举报前更为糟糕的。事实上,上海市这次《通告》中的有奖举报,也是一种短暂的举措。因为,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因此,我们对上海市未来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的开展,不禁颇感担忧。   回头再看,这次在《通告》发出当日,就虽然收到比去年同期增长83.3%的群众举报。但是,在这个“战绩”面前,我们还有两点要进行分析一下。首先,这些被举报的违法犯罪,一般应该发生在《通告》所发之前。然而,《通告》一发就立即被举报出来了。这说明,其不是在《通告》所发后,这些举报才“侦察”到的线索等,而是早就被一些举报人所知道或掌握到了。这可有知情不报或包庇之嫌了。所以,这个“快速”的“反应”不是件好事。   这是其一。其二,那就是这个比去年同期増长83.3%的数据。如果,没有了这次《通告》所设置的有奖举报。那么,这个増长数字的数件违法犯罪案子,其会集中而一下子浮出“水面”来吗?其答案应该是不用多想的,那就是肯定不会的。这就很“恐怖”而让人为之一惊了。当然,无论是其一也好,还是其二也罢,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该地公安机关,在过去对发动群众进行举报违法犯罪的工作(除经济奖励外的),其做得是非常不够到位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虽然是句古话。但是,其适用范围应该是在违法犯罪分子这个群体。而对于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尤其是一些相关正义方面的事,激励其而为的动力,却并非只是以金钱作为“燃料”而转化成的。当然,这得看相关部门在对此的宣传动员工作中,到底做了些什么,以及做到位没有了?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温国鹏:原来中石化垄断的不是利润,是寂寞

    来源:新民网2009-09-22 17:28
      【新民来论】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王天普21日称,中石化利润率远低于国外同行,不存在“高额垄断利润”问题。(广州日报9月22日报道)   有了中石化,网友们不再寂寞,因为中石化总是能想出逗我们发笑的理由。“裸油价”的笑声还没停止,现在又用高喊自己不存在高额垄断利润来撩拨公众的笑神经了。说自己不存在高额垄断利润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垄断会产生高额利润,而中石化别看钱没少赚,但是相对于庞大的资产和经营规模,这些钱充其量是“毛毛雨”,利润率远低于国外同行,称不上高额利润,既然中石化没有高额利润,那也就更谈不上“高额垄断利润”了。   的确,中石化的利润率低,这是事实。但是话不能说半截,不能光强调结果,你得把原因也说给公众听,不能简单地把利润率低的原因归咎于垄断不够甚至闭着眼睛说自己不是垄断。你得给大家解释清楚,为什么在中国民众承担着世界上少有的高油价的同时你却依然赚不到钱,为什么享受着每年高达数百亿的财政补贴你却还是利润率低?   根据不久前《财富》发布的2009世界500强排行榜显示,中石化和中石油的效率仅为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的1/23,而“双雄”的平均工资是国人的约4倍,相当于埃克森美孚的1/6,也就是说,“双雄”的人力成本约等于美国的4倍。可是,即使是在这样的低效率下,中石化依然以2078亿美元,利润19.61亿美元位居2009年度“世界500强”排行榜第九。对于这样的“戏剧性”对比,除了依靠“高额垄断利润”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吗?由此可见,中石化未必没有享受到高额垄断利润带来的好处,之所以还存在所谓的“利润率低”好像只能归咎于自身的效率太低、盈利能力太差。   盈利能力差连美国人都知道,这本应是中石化引以为耻的事情却被拿来当做证明自己没有高额垄断利润的理由,这样的胡搅蛮缠足以让国人笑出眼泪。难道说,有垄断没利润加起来就变成了“不存在高额垄断利润”了?有没有垄断,自己心里清楚,有没有高额垄断利润,民众心里也明白,除非你认为大家都是傻子,否则,这样的“加法”绝对不能引起公众的认可,充其量是愚弄公众的一个黑色幽默。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白东河:查“突击调令”更要查“调令”制度

    来源:新民网2009-09-18 18:12
      【新民来论】近日河北省武安市教育局原局长冯云生在离任当天签批调令突击调动上百名农村教师进城,并且有数位举报人指称其中存在权钱交易,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目前河北省武安市已成立由纪委、组织部等四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于16日下午2时开始对发生于8月19日、20日的“突击调令”进行调查取证。(9月18日《中国青年报》)   说是“突击调令”,其实并不突然,而是早有准备,于是这样的突击调令是蓄谋已久,局长离任前就已经提前准备好了,在离任的哪一天进行签发而已。这样的突击调令并不存在于教育系统,就是在其他党政机关同样存在,当地一把手离任前都要大量调进一批官员和工作人员,乡里的进城,城里下岗人员摇身一变成了公务员,从而达到既谋财又给亲戚朋友一个回报的目的。   此前,闹的沸沸扬扬的甘肃省甘谷县突击调动100多人进城事件,还不是突击调令惹的祸。当然这样的突击调令看来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那么如何防止此现象,不能仅限于对此事由纪委等部门的调查,而应该在调查“突击调令”的同时规范调令制度和离任制度,离任前一周内,或者离任公示期内所有突击调令不能使用,让其成为废纸,即便签发后人调进也要退回去,给搞“突击调令”的官员来个釜底抽薪,看谁还敢在离任前再搞“突击调令”。   我们经常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其实羊丢了后,只是如何责备当事人,不知道如何去补牢,结果羊继续丢,看羊人却换了一茬又一茬,继续去看别的羊。如果羊丢了后不但补牢,还知道如何进行防范,就是来了新的看羊人也不会再去步入同一条河流,误入歧途。   对于“突击调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在调查的同时应该提出如何防止“突击调令”,如何防止离任腐败,克服离任现象,而不是只给公众一个结果,有还是没有,有了处理,没了来个查无实据。如果真的能做到一边调查的同时一边能形成规范的制度,这样不但查清了事情真相,也防止了以后再发生此类“突击调令”,如此查了冯局长,就不会再有李局长王局长,而只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焦裕录、孔繁森。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郭文婧:高等教育大众化下的民办院校危机

    来源:新民网2009-09-17 16:34
      【新民来论】本来能容纳6万学生的河北廊坊东方大学城,今年冷冷清清,只招到3万名学生,招生数锐减四至五成,甚至有大学人去楼空。而这,正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生存状况的缩影,并非个别现象。(《中央电视台》9月16日)   民办高校遇到的寒流,还有比招生数锐减更严重的。8月25日,位处上海松江大学城内的上海经贸学院,就在新生军训前一天宣布学校“倒闭”,不再续办。至于原因,业界人士认为,金融危机导致的民工大量返乡和失业是重要原因。不可否认,金融危机是导致民办高校遭遇招生寒流的重要原因,但恐怕不是根本原因。   由于长期以来的高等教育资源紧缺,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投资办大学基本上包赚不赔,似乎没有风险。然而,随着公立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考生面临的不再是有没有大学读的问题,而是读什么样的大学的问题了。这个时候,民办高等教育依然没有树立起真正的危机意识,没有从粗放型的办学模式,转向精细化的办学模式,于是成就了今天的招生寒流。在这个意义上,不是金融危机导致了民办高校的招生寒流,金融危机只是让民办高校包赚不赔的时代提前结束了。   就办学质量来说,我国的民办高校处于夹心层,在研究型、学习型方面,几乎不能和公立的一本、二本高校相比,在技能型、操作型方面,相比于公立的专科学校、职业技术院校,也没有什么优势。民办高校质量的夹心层,是源于民办高校粗放型的办学模式的。相当多的民办高校,办学不是为了办教育,而是为了赚钱。于是,想尽一切办法压缩成本,专职的师资力量还占不到一半,多数是其它高校的教师兼职,或者是高校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兼职。对于教学质量的管理,对教育教学的创新研究,更多的还是停留在形式层面上,没有实质的内容。许多学生读了民办高校,为了就业,还不得不回炉技校。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暂时被考生抛弃,是预料之内的事情。   除了资本自身的趋利性之外,民办教育之所以沦为搂钱的机构,我们也不得不或过头来反思一下我们的教育法规、教育管理。先说教育管理,很多地方的教育管理部门,并没有真正把民办高校视为和公立学校平等的教育单位,有意无意中的歧视、排斥甚至打压时常发生,造成了民办高校低人一等的事实,而这一事实又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民间对民办高校的歧视,而这种歧视又让很多本来有志于教育事业的投资人,变成了目光短浅的赚钱者。   再看教育法规。关于民办高校,我国的法规一直都是支持的,只是在民办高校是否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上面存在模糊。在较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在2002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虽然保留了“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的定性,却允许“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取得合理回报”。什么是“合理回报”,“公益”与“合理回报”如何取得平衡,这一最重要的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却把它忽略了。缺乏资金方面的监管,这也是导致民办高校沦为搂钱机构的重要原因。   对个人来说,高等教育无疑是具有投资属性的。如果接受高等教育,在收益与投资不确定面前,甚至看不到高等教育投资与收益的正比例关系,公民就会思考要不要投资接受高等教育。民办高校遭遇的招生寒流,正是准受教育者权衡之后,无奈之下“用脚投票”的结果。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准受教育者在是否投资高等教育方面越来越越理性,没有特色,没有质量保证的民办高校,将会遭遇更严重的招生寒流,甚至像上海经贸学院一样倒闭。   民办高校包赚不赔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危机,危中有机。民办高校遭遇招生寒流,并不就等于民办高校没有发展空间了,只是民办高校中优胜劣汰在所难免,要么强者更强,要么被淘汰。其实,在危急中认真反思,找准定位,采取切实措施,可能就会迎来一个真正属于民办高校的春天。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张东阳:“百姓多久能买房”应是政府必答题

    来源:新民网2009-09-15 17:09
      【新民来论】13日,就重庆人多久能买套房子的问题,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再次表示,双职工家庭平均6.5年可以买套90平方米的住房。黄奇帆为此具体算账:2008年,重庆主城区房价均价每平方米为3900多元,而双职工家庭(三口之家,有两个人上班)每年平均收入在6万元左右。(《重庆晨报》9月14日)   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一定需要时时为百姓的生计考虑,而作为中国百姓“安居乐业”的基础条件之一,莫过于“居者有其屋”。此前,针对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的重庆市民“6.5年收入可买1套房”的说法,网友们反映强烈,不少重庆网友对此充满了期待,甚至其他房价高的大城市里的网友也表示对重庆羡慕至极。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网友对此充满了质疑,对该目标能否实现将信将疑,担心黄副市长的豪言壮语终究变成镜中花水中月。   对这一问题,黄奇帆副市长再次澄清,称“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一般是有两个人上班的三口之家,每年收入在6万元左右,按照这一收入情况,双职工家庭平均每6.5年就可买一套房子确实是可行的。黄奇帆为此还强调称,“要宜居,房地产价格就不能很高,房子价格,必须价廉物美,要让老百姓消费得起。”黄副市长这样说是有“底气”的:未来4年,经济形势较为不错的重庆在“宜居重庆”的投资将达到6000亿元。而衡量是否宜居,重庆制定了20多个指标,其中不少指标和百姓有关,包括房价。重庆能够如此扎扎实实地“情系民生”,的确显示了重庆市政府在“务实为民”上很是下了一番功夫。   黄奇帆副市长这一番言论之所以倍受网友热议,正说明了当前各地较高的房价对于公众的影响之大。纵观不少大城市,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还没有真正见底,“地王”在各地不断诞生,而又一轮房价也已开始随之飙升。而当前的高房价,相较于一般居民收入水平,几乎已经达到“天花板”了。而且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定价水平几乎堪比于券商对股票的估值了,只要一有风吹草动,房价可以20-30%的增长,特别是“地王价”一出,周边房价立马“鸡犬升天”。   在高房价的如此“逼仄”之下,作为各地政府部门,实在应该出来给“人心不稳”的百姓或市民一个有关房价问题的“交待”,并真正从政策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像重庆市政府那样,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价不能超出房价的1/6,中低档商品房土地价格不超过房价的1/5,高档商品房不超过1/3。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市民将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5到1/3。”显然,这一举措只要能切实落实到位,房价调控就是有希望的。因为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土地资源,只要能够切实控制住土地价格,房价就一定能够在可控范围内。作为其他掌控着当地土地资源的地方政府,显然“有能力”更“有义务”这样做。因为为百姓谋利,让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尤其是能够“居者有其屋”始终是政府的最重要职能。更何况,面对各地地王频出、房价又开始飙升的局面,央行、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从7月起也开始相继发布稳定楼市的相关措施,目的为的就是一个,那就是让更多百姓能够“居者有其屋”,能够真正“安居乐业”。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才期待,其他各地政府能否像重庆市政府那样,真正把民生反映最为强烈的房价问题作为目前的最重要职能之一,真正从当地市民、百姓的角度去算一算,当地市民、百姓多久才能买到一套房,进而保障这一时间不致于超出百姓的承受能力,进而在切实“让利于民”的前提下,真正有一个可控的努力方向,下大功夫,硬起手腕,采取切实举措,真正保障大多数百姓能够有房可住,能够安居乐业、能够有奋斗目标并为之不断努力,进而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呢?否则,奋斗大半生甚至终生竟然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不能“安居”的百姓能“乐业”起来吗?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试问河南教师,多乎哉?

    来源:新民网2009-09-14 23:21
      【新民来论】“这些人有的还不到40岁,但待遇却与在职教师相同,工资照拿不说,而且还能晋档晋级,真是白领工资的‘白领’。在河南省郏县政府的文件里,这252个人被称作‘编外离岗’。”一位退休老教师略带不平地说。(《中国青年报》9月14日)   远远不符退休的相关条件,却“成功”而退了,并工资照拿。当然,从消息的内容来看,有的是“被退”的。这对于仍然在职和辛苦一辈子而到该退时才退的教师,其的确是件颇为不公平的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其中上上下下存在着严重的弄虚作假,这还是一个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问题。   这应该是该新闻的“刺眼”之处。不过,笔者今天却不想对此再指手画脚地而多说三道四了。当然,笔者也相信相关方面不会对此“熟视无睹”而“无动于衷”。所以,就让此于相关方面去“另案处理”吧!于是,我们拭目以待。   诚然,实际在职人数大于了实际的需求,这势在必行地应该采取“精兵简政”措施的。否则,其会养了“闲人”而给国家财政加重多余的负担,或者让纳税人所缴的钱无法更多地用在“刀韧”之事上。“精兵简政”对于河南的郏县也不例外。如果郏县的教师人数大于了实际的需求,而进行合理妥当的精减,这是无可厚非的,相反还应给予掌声鼓励。   然而,郏县,甚至是整个河南省,其果真是实际的教师人数大于了实际的需求吗?这应该是值得我们关心关注的问题。但是,结果却让我们为之一惊。因为,几乎在河南省的每个市,目前均在教师的需求上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大家应该还不曾这么快就忘记在一个月前来自《大河报》的相关消息吧?!   《大河报》的该消息说,8月1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09年人才需求状况:各地目前最为紧缺的是教师,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同时,在该消息之后还附上了一个《各省辖市需求较大的专业人才目录》。在该目录中,郏县所属的平顶山市也名列其中,而且中小学教师竟然是该市的首缺。   多乎哉?在河南的郏县喊着,多也!于是,教师被“批量性”要求“编外离岗”。而在包含平顶山在内的河南诸市却喊着,不多也!于是,教师被他们视“俺”那的“香饽饽”。同在一个“地区”,“差距”为什么就这么大呢?我们有些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而“云里雾里”了。于是,不知孰真孰假。   不过,事实就是事实。所以,这勿庸我们去浪费时间而怀疑。于是,我们相信,除了郏县那252个退休教师有的“资格”有假外,其它都是真的。所以,郏县教师过多而过剩是真的,包含平顶山的河南诸市紧缺教师也是真的。不过,面对如此状况而“各自为阵”,采取多的地方就让一些教师“被转业”,缺的地方去另外招聘,这就是最佳的办法吗?   然而,事实上的结果是,一些非常合格而适于教育岗位的教师,其却“浪迹”在了“正业”之外,而另一边奇缺教师的学校,其有相当大的可能招到了一些如报道所说司机、服务人员,甚至还有文盲、半文盲进入了教师队伍在“将就”和“滥竽充数”。这是个极为糟糕的结果。于是,我们就不禁为问:为什么相关教育部门就不可“高瞻远瞩”一点,“顾大局”一点,“识大体”一点,而进行全面或综合的统筹安排呢?   如此而为,应该不难!因为,其也就是各市将下辖各县的教师进行一下“高扯低填”的调度安排而已。比如郏县教师有过剩,而其邻县却是不是在“闹师荒”呢?若是,那么从郏县调一批教师过去“支援”不就结了吗?当然,这也不仅限于邻县相调。因为,只要一些配套的鼓励措施等同步跟上,那就是跨市“空投”而均调,这也是会让教师们非常乐意“听从组织召唤”的。而且,毕竟教师是天下最讲无私奉献的人。   所以,郏县出现的“编外离岗”问题,河南诸市出现的“教师荒”问题,这都是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没做好工作而出现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轻而易举就能解决好的问题。当然,这得看其目光放到了多远和多高了?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中国别急“先发制人”而征碳关税

    来源:新民网2009-09-09 20:17
      【新民来论】前些日,美国“放风”,其欲对进口商品课以碳税。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是其“内政”问题,然而其本质却是“涉嫌侵犯”发展中国家之利益而“自肥”的行径。尤其是对世界制造业大国之一的中国,更将可能带来极大的伤害。而且,从如国际减排原则、发展中国家会因此而增加减排成本、影响贸易顺利进行和全球经济的发展以及一国独征而无济于商品生产国的减排实质等诸多情况来看。现在实行碳关税,这是很不合理的。   所以,发展中国家对此纷纷激烈反对。不过,这似乎也是难以挡住“奥巴马政府”铁了心的一意孤行。据媒体报道,很可能在今年10月底,美国国会会将通过议案,而对进口商品实行征收碳关税。看来,此已是“迫在眉睫”并无可奈何的事了。那么,发展中的国家就愿意被其“宰割”吗?对此,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博士提出,与其让美国人征了我们的碳关税,去补贴他自己的企业,不如我们自己先征碳关税,所得的税收再补贴自己的企业。   这的确是个“以牙还牙”之策,尽管有些被动和无奈。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不征收,美国却会征收,而我们征收了,其就无法再征收了。因为双重对此征收,这是违反“WTO协议”的。于是,如此一来,“奥巴马政府”的“独自阴谋”就不会“得逞”而完全“瓦解”了。这真是应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那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因此,中国实行征收碳关税而不让“肥水流了外人田”,这是“势在必行”的事了。   然而,道理虽如此,以及事实上我们应该如此而为。但是,我们就该“先发制人”而“主动出击”,抢在“奥巴马政府”动手之前,于是自己先征收碳关税吗?这是我们应该思考和注意的问题。   众所周知,此次的碳关税事件是因“奥巴马政府”而起,我们也觉得至少于现在,甚至在未来一定时期征收此税是很不合理的。在这种局势下,如果我们以“先下手为强”,甚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而让“奥巴马政府”也惊奇“称快”,首当其冲地实行了征收碳关税。那么,处在此次碳关税争议之风口浪尖的,就不是目前如“过街老鼠而人人喊打”的“奥巴马政府”,而是我们中国了。于是,征收碳关税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们了。这就会落人“口实”而“一马当先”地冲入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了。   这还仅仅只是其一。再则,虽然目前我们所知悉的是,“奥巴马政府”很“热衷于”征收所谓的碳关税,而在非常积极地“推波助澜”于这件事。然而,事实上这个举措还在其“处心积虑”的“酝酿”阶段,而且其国会到时是否会通过呢?同时,“国外形势”那历来是“复杂多变”的。所以,美国会征收碳关税,那也在目前来看仅仅也是一种可能而已。甚至,笔者还怀疑其是一个“激将”或“戏弄”我们的圈套。如果,在我们所“预期”的时间时,美国却“一本正经”地只字不提什么碳关税了,而我们却已先付诸于“行动”了。这恐怕就不仅是尴尬,还是“骑虎难下”的事了。   因此,中国还是应该不急着在“奥巴马政府”真正“下手”前,而先行征收什么碳关税。当然,这并不表示我们目前对此就无动于衷。于是,中国接下来应该做的是,继续与其它发展中国家一道而反对个别发达国家欲征收碳关税的同时,赶紧制定出我国征收碳关税的“应对措施”而“严阵以待”,以备到时进行同步的“自卫反击”。当然,这其中还包括通过一些宣传渠道而让国人明白,我们为什么会在“被动”之下实行征收碳关税的作用或意义等。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刘效仁:自信的中国更当用“13亿分母”说话

    来源:新民网2009-09-08 16:51
      【新民来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大国已经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国家统计局7日发布的报告指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年均8.1%的速度增长,经济总量增加77倍,位次跃升至世界第3位。按世界银行的标准,2008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2770美元,已经由长期以来的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世界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国家财政收入增长985倍,外汇储备增加近14000倍,为世界第一外汇储备大国。(2009-9-8《中国证券报》)读之不免让人激情满怀,可还是让我想到“再大的经济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得很小”。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各行各业都在寻找亮点,各大媒体亦是不吝版面,连篇累牍梳理回顾半个多世纪来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法制、民主、民生等方方面面的巨大变迁和辉煌成就。各大网站大张旗鼓,同样担当起了宣传发展业绩,以坚定国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心的重任。国家职能部门更是当仁不让,争相述说新中国的丰功伟绩。但不能不说,其中有许多是应景文章,颇有点报喜不报忧的味道。   近几年来我们就喜欢算经济总量,从超英、超德,到今天的超日,雄居老三。可只算总量,不算人均数、资源占有数、资源消耗量、环境成本,其数据无疑是失真的,甚至有些虚幻感,以至于容易产生妄自尊大和自我陶醉心理。温总理2003年12月中旬访美时在哈佛大学演讲时说:“我反复给人们讲一个简单的乘除法的关系。在中国,再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得很大;再大的基数除以13亿,就是个很小的数字。”(2007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事实正是如此。位居老四的德国,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高达3.88万美元,是中国2770美元的14倍多。(3月19日商务部网站)   我国人均耕地仅占1.68亩,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其中中低产田占78%;人均占有水量267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值的25%,而且分布不均匀;森林覆盖率仅为13.92%,只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是日本的五分之一,居世界104位。2000年,人均石油开采储量只有2.6吨,人均天然气开采储量1074立方米,人均煤炭开采储量90吨,分别为世界平均值的11.1%、4.3%和55.4%。随着需求的迅猛发展,专家预计到2020年,我国石油进口比例将超过60%,超过美国的进口比例。(2008-12-25《海南日报》)什么是国情,这就是国情。13亿作为分母的国情正是制约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   综合国力之比、文化软实力之比、社会发展水平之比、社会保障程度之比、公民教育水平之比、国家创新能力之比,任何一项别说与美国,即使跟德国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世界银行(WorldBank)估计,中国近60%的城市人口居住城市的空气污染水平至少是美国平均水平的两倍,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水平的5倍。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经济事务评论员陈旭敏就曾撰文《打工经济:值得中国骄傲吗?》,指出中国经济能取得这样的成果有很大一部分是透支目前的人口红利、环境红利、农村红利、政策红利等。中国这种透支各种“红利”换来的经济成长,最后都反过来又补贴给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已经攀至全球首位,但多数都以收益率在4%左右的美国国债持有,而且这些资金还得每年损失人民币升值的贴水。如此谔谔之声,对我们来说,委实是太少了。   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无疑是中国人的梦想,但大国的崛起决非可以“大跃进”。3月29日,中国驻英大使傅莹接受英电视节目主持人安德鲁·马尔的现场直播采访时说,当人们给中国戴上“富裕”、“有钱”和有大量储备等等各种帽子的时候,中国民众会感到这是在吹捧中国,甚至是在忽悠中国。这并非妄自菲薄,恰恰是一种自信的表现。可惜的是,我们却缺乏这种清醒的自信,总是喜欢自己忽悠自己。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邓子庆:三十年后我的收入真的能发达吗?

    来源:新民网2009-09-01 16:22
      【新民来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可以预计,如果中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中国完全有能力做到经济增长每年在7%左右,那么在未来三十年,中国能够全面实现工业化发展目标,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9月1日《中国新闻网》)   对于专家“三十年后,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论断,笔者是相信的。但关键在于这个“人均”发达后,有多少人因为“不均”而“被人均”。为什么一些专家或统计部门总爱把贫富差距当做一个秘密给捂起来,而将令人“迷惑”的看似乐观的“人均”拿来显摆?   说实话,跟中国最广大人民一样,笔者也常为恩格尔系数高居不下而忧心忡忡,买房买车更是不敢奢望。如果有人告诉我,三十年后我将入住“中等发达国家”,笔者还真有些难以置信甚至有些悲观。抛开个人,从大的方面去看,这些人均的背后实在叫人心寒且心酸。   “基尼系数”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程度,按照国际惯例,这一数字在0.3至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社会动乱随时会发生的危险状态。而这一数字在我国的发展情况为:1978年为0.18,1988年为0.382,1994年为0.467,当前直指或者已经超过0.5。而目前个人年收入和人均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更是分别达到了0.530和0.563,短短三十年,我国社会公众的收入就已达到一种严重不均的状态。社会蓝皮书的主编李培林教授在2006年的发布会上说,中国收入最高的20%人口与最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差距约18倍,且差距仍在向纵深发展。   诚然,1949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4元;2008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数字增长了108倍之多。但问题的关键是,60年过后,少数城市人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超出108倍,而不少农村人甚至还在原地的贫困线上挣扎。中国社会科学院三次全国范围的住户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世界最高。不知专家可知道在即将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的我国,很多边远农村的穷人们却正在为了一日三餐发愁,一些家庭甚至因为交不起一百来块的学费致使许多儿童不得不早早辍学。更奇怪的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贫困人口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在逐渐上升。   在笔者看来,忽视贫富差距而重人均的推断是没什么意义的。试想,十个农民有一百元,一个富翁有一千万,平均起来人人都是百万富翁,这种人均计算有什么意思呢?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不能及时去除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富者愈富,贫者愈贫,那么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必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   一言蔽之,笔者认为,不管我国“人均”增长有多快,水平有多高,贫富差距过大始终应该成为人们面对的最为紧迫的问题之一。希望专家们尽量少搞些人均,多看些差距,少搞些富裕,多看些贫困,千万不能再在人均、增长、富裕的一味乐观中迷失自我。只有正视差距、正视问题,人们才能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真正出路。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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