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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帅:校园防控“甲流疫情”校医角色很重要

    来源:新民网2009-08-31 16:26
      【新民来论】河南省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发生“甲流”暴发疫情,截至三十日下午记者发稿时,共确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八十例。而在二十九日,这一数字仅为八例。兰州市一所中学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截至30日15时已确诊26例。(据8月30日新华网)   之前就有专家预言,一些地方将迎来学校甲型流感暴发期,因为学校是人群比较聚集、人体密切接触的特殊场所,也是传染病容易发生传播、暴发流行的潜在地。笔者认为,随着暑假结束,返校学生潮的出现,校园也将迎来“甲流疫情”的一次严峻考验,检验的是校园公共卫生防线。而在这里面,校医的角色将显得越来越重要,但这恰恰又或许是当前最薄弱的一个环节。        虽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应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但据我了解,当前,在绝大部分的学校,这一卫生要求基本都难以落实。首先是数量上落实不了。近日,某媒体曾对全国200所(6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医务室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74%的学校配备了校医室。在学生与校医的实际配置比例方面,只有5%的学校达到了每600人配备1名专业医生的国家标准。其次,在质量上也难以达到要求。当前,校医实际上还未真正被纳入医疗机构范畴,在从业人员的资质、卫生监管、技术培训等方面还处于一种管理的真空区域。在很多学校,不少校医是不具有卫生资质的,一些校医甚至是由本校任课老师兼职担当的。这些“校医”显然难以胜任卫生防疫工作,也俨然成了一种卫生死角与隐患。   从卫生防疫的角度而言,采取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从医疗护理要求上来看,各种校园内发生的疾病都应该得到妥善的处理与治疗,以避免校园内出现不良事故。   近日,世卫组织再一次提醒各国应继续加强对于甲型H1N1流感的监控,并认为,根据现在的传播趋势,许多国家的大量人口都易受感染。据估计,目前全球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人数接近21万,死亡人数超过2000人。在回答“部分学校已经开学了,甲型流感疫情是否会出现新的高峰?”一问时,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27日说:“流感的规律一般不止一个高峰,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因此秋季完全可能迎来一个高峰。”所以,笔者认为,各地卫生部门及教育机构都应该未雨绸缪,及时加快校医的建设,引入专业的卫生人员参与到校园防控“甲流疫情”上来。惟有如此,才能将这一流行疾病带来的社会风险降至更小,呵护校园的公共卫生安全。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王清:别用失真的CPI告诉我们通胀很遥远

    来源:新民网2009-08-28 17:00
      【新民来论】近日,有媒体称“猪肉鸡蛋价格近期持续上涨,或成新一轮通胀诱因”,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指出,肉蛋价格上涨是正常的恢复性上涨,不会导致通货膨胀。(国家发改委网站8月28日)   “不会导致通货膨胀”结论的依据,估计是CPI的持续走低。自今年2月份以来,CPI连续6个月下降,7月份同比下降1.8%,创出10年来新低。倘若真是如此,这结论很难让人信服。因为由于CPI存在天然的缺陷和人为操纵因素,已不能准确反映消费物价形势,如果仍把它奉为“金科玉律”,则难免会对问题的判断产生差错和失误。   日前,国家经济信息中心发表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报告,称第三季度CPI将下降1.3%左右,PPI将下降7.9%左右,达到全年最低点。报告指出,中国仍处于轻度通缩阶段,货币政策不具备改变方向的条件,下半年必须继续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民众的切身感受,却与此正好相反。房价如同搭了火箭,液化气价格青云直上,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水价、成品油价、景区门票都在上调。各地听证会不断,涨价此起彼伏。截至8月第2周,猪肉价格已经连续9周回升,累计涨幅为15.8%;鸡蛋达到了170元/箱,也创新高。在猪肉和鸡蛋的带动下,全国农产品价格出现普涨。央行针对50个城市的2万名储户的月度调查显示,消费者对物价水平的满意度,自上半年以来不断恶化,到6月份,满意度指数已经达到-39.8%。   这种官方和民间对物价水平相悖的衡量和感受,是因为貌似严谨、客观和公正的CPI测量体系在面对风云变幻的经济形势时,存在调整速度的滞后性、目标选取的局限性和权重安排的非科学性。一般来说,统计目标和权重比例的调整是5年一大调一年一小调,但据社科院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其渊观察,近一年来并没有出现明显调整。颇耐人寻味的是,在“居住价格”的目标选项中,只统计央行公布的房贷利率,却忽略房价因素,而这二者往往是反向波动的,这种统计结果必然与现实背离。此外,在权重设计上,某些指标所占比例并不合理。比如猪肉一项,约占整个CPI的9%。如此一来,蔬菜、水果、副食品的价格上涨由于猪肉“一枝独大”,很难在CPI中得到体现。   稍加分析不难发现,CPI在从国外移植到国内中更“中国化”了,少了些经济因素,添了些政治色彩;少了些科学运作,多了些人为操纵;少了些民生指标,多了些面子数据。这种有意和实际保持一定距离、并不能真实反映物价变动和走势情况的消费指数,基本上成了多报喜少报忧的政策工具。以这种不真实、不科学、更不客观的指标去作为货币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难免产生误导、偏差和盲目。比如,当前令人瞠目结舌的高房价,几乎把所有刚性需求赶出楼市,房地产业沦为投机者的赌场。政策面、地方政府、地产商和金融机构正不遗余力打造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泡沫,丝毫看不出有任何收敛的迹象。毫无疑问,支撑他们的背后动力,正是CPI的所谓持续“低迷”。假若不是强词夺理,谁都得承认,货币信贷与价格有着密切的正相关关系,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就要推动价格上涨。一般来讲,通货膨胀归根到底是货币问题,信贷增长过快,政策过于宽松,会埋下通胀隐患。从历史上来看,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每一次贷款迅速膨胀之后,价格总体就会相应上升。今年上半年,新增贷款7.37万亿。钱多了钱就不值钱,这是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道理,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经济学理论去论证。“猪肉鸡蛋价格近期持续上涨,或成新一轮通胀诱因”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无论是猪肉鸡蛋价格上涨,抑或是猪肉鸡蛋价继续保持稳定,都不影响通胀预期正在变为通胀现实。   经济学家哈继铭早就发出提醒,认为明年的CPI将是3.5%-5%,中国的通胀会早于美国出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银行室副主任吴庆也认为,国际上超过20%的信贷增幅将产生通货膨胀,而中国的信贷增幅达到28%,可能会产生严重的通货膨胀。倘若继续把这种严重失真的CPI当成货币政策调整的主要依据,则无限制的天量信贷资金将很快变成洪水猛兽,把中国经济的未来拖入万丈深渊。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晨曦:爱恨百富榜:折射中国商业生态十年变迁

    来源:新民网2009-08-27 16:12
      【新民来论】如果你爱他,就让他上富豪榜,因为那也许是光荣与梦想的天堂;如果你恨他,也让他上富豪榜,因为那抑或是黑暗与毁灭的地狱。   被一些人称为“杀猪榜”的《胡润百富榜》似乎为上述观点提供了注脚。在过去10年间,共有1330名企业家上榜,发生变故的有48名,其中所谓的“问题富豪”有19名,占上榜总数的1.4%。(8月20日《第一财经日报》)   2002年末,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曾感慨地表示:“曾经跟我同台领奖的著名企业家们,现在大部分都已销声匿迹了。”作为企业界的“常青树”,柳传志是中国第一代企业家群体中硕果仅存的几位标志性人物之一。在并不漫长的中国当代企业史上,不少曾经雄心勃勃地誓言要成为中国的微软、中国的IBM、中国的GE、中国的松下、中国的索尼、中国的麦当劳、中国的可口可乐、中国的八佰伴、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的企业家都纷纷倒下了,而一些尚活跃于舞台的明星企业家亦遭遇“偶像的黄昏”。有人因此戏称中国的企业家像螃蟹,一红就死。鉴于“其兴也浡,其亡也忽”、“城头变幻大王旗”的现实,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干脆表示,可以颁奖给文化娱乐人物,却不愿意颁奖给企业家,因为“不想轻易给任何企业家背书”。   作为“剩者为王”的马拉松而非百米冲刺,商业更需要“韧的战斗”。中国从来就不乏“各领风骚三五年”的明星企业,惟独缺乏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与比尔•盖茨连续12年蝉联全球首富的记录相比,不断刷新的中国首富既是活力的象征,也寓示着脆弱。   成功的企业家都是相似的,失败的企业家各有各的败因,反之亦然。他们或陷入产权纠纷的泥淖,或卷入政商关系的旋涡,或“死”于盲目并购的陷阱,或困于家族管理的弊病……除了其自身素质的缺陷、社会氛围的浮躁外,由于金融及资本市场体系改革滞后而遭遇融资瓶颈是一个重要的外部原因,资金链的断裂则是其共同特征。身处巨型国企与跨国公司夹缝中的民营企业大多身处边缘低端行业,过度竞争又导致产业周期极为短暂,一些无明确战略的企业往往选择跟着“热点”走的无边界扩张。然而,正如有识之士所指出的,企业家能力和企业组织形式决定了企业的内部边界,而制度环境等则决定了企业的外部边界。一些企业家却偏偏不愿正视眼下的现实“约束条件”,怀着“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整个地球”的雄心,试图“超常规、跨越式”“做大做强”,结果反而折戟沉沙。   《马太福音》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凭着“假定善意”(王石语)的信念,选择“窄门”的万科,最终成了中国房地产业乃至中国企业的一个标杆,而一些曾经大红大紫的明星企业却在“快钱”、“暴利”、“寻租”思维的驱使下走上了灭亡的不归路。平心而论,这些曾经的“风云人物”与“时代弄潮儿”并不乏企业家天赋,他们大都拥有良好的直觉、过人的胆识,纵横捭阖、长袖善舞,堪称绝顶聪明之人,然而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世界是傻子的世界啊”。   心理学大师荣格认为,“每一个时代都有其特有的倾向、偏见和心理疾病”,正是这种集体无意识决定着人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没有人能逃脱这条无意识的河流。段永基曾坦承:“中国的现代企业很难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建成──我们都是过渡性人物。”什么样的市场,造就什么样的企业家。“转轨+新兴”市场的成长路径,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国企业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盛田昭夫曾说过,“我们日本商人必须是两栖动物,必须在水中和陆地上生存。”在今天的中国企业界,你同样可以轻易发现《杰克•韦尔奇自传》与《曾国藩家书》、《胡雪岩》的同步流行。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随着商业生态与社会环境的改善,那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局面终将成为过去,中国企业家将有望真正“走出混沌”,创造阳光下的财富,享受“健康丰盛的人生”。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徐经胜:官员“世袭”,合法不合法都很可怕

    来源:新民网2009-08-25 16:55
      【新民来论】近日,著名网友张洪峰在其搜狐博客里发表文章《河南固始县公选乡长黑幕:多半是官员子弟》,随后被转至搜狐圈子等论坛,引起广泛关注。帖子称,河南省固始县在2008年全县选拔正科级干部和县局级干部任用中,最后确定的12名乡长大多是当地官员亲属,难免给人“继承”之感。而河南固始县组织部长周辉表示:“这12名乡长大都是现有官员之后,情况属实。但是他们都是符合程序,经过大范围的公选后出来的,他们具备了当选的条件,难道官员之后就无权当选了么?”(8月25日《广州日报》报道)   官员之后能不能当官员?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在目前情况下,人们对官员之后“世袭”官员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从目前看,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的确有着官员“世袭”的倾向。除了河南固始县公选的12名乡长大多是当地官员亲属之外,前不久,有媒体报道说,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的父亲张家顺被称为“颍上教父”,这对父子轮番把守阜阳谢桥镇党政大权多年;而且,在“颍上教父”张家顺的传帮带之下,张氏家族相继有十余人担任当地政府部门要职。另据报道,山西省繁峙县身家过亿的副检察长穆新成,也是父子两代都在当地担任重要职务。   官员“世袭”,人们最担心的就是其中的腐败。河南固始县公选12名乡长大都是官员之后,其中有没有腐败的因素,仅靠有关官员站出来说话是不够的,谁敢保证站出来说话的官员和相关人员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已曝光的相关官员“世袭”事件看,多数官员“世袭”都有着腐败的因素。而当腐败造成越来越多的官员“世袭”时,官员“世袭”不但严重违法,而且当“世袭”的官员走上领导岗位时,他们能够为老百姓做事吗?这难道不可怕吗?   官员“世袭”,不合法可怕,合法同样可怕。合法的官员“世袭”,虽然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但当越来越多的官员是“世袭”官员时,就很有问题了。不可否认,当前,很多官员的子女在教育上,拥有着比一般老百姓更多的优势。官员子女可以很轻松地上最好的中小学,甚至不费多大力气就可以上名牌高校。而在社会关系上,依托父母等的关系网,官员子女也有着比普通老百姓子女更多的社会活动能力。如此等等,使得官员子女在很多方面的表现都比一般人突出。可能正是这些原因,即使官员“世袭”是合法的,但“世袭”背后隐藏着很多不平等。如果这些不平等不能消除,那么“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不但适用于官员“世袭”,而且还将越演越烈。   从官员“世袭”上,足以看出不合法的可怕以及合法背后隐藏的不平等。不管合法不合法,官员“世袭”一旦越来越严重,都将是一种极不正常的可怕现象。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武洁:“经适房进度滞后”拷问民生优先级

    来源:新民网2009-08-21 16:55
      【新民来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仅仅约占全年指标的37%。房地产业内专家均表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主要原因。(中新网8月21日)   客观地说,全年指标年中完成未过半,其实并不能说全年指标就实现无望,更不能简单地得出完成指标遭打折执行的结论来。有道是“条条道路通罗马”,全年指标提前超额完成,其实只是途径之一,而非唯一路径;前半程保持体力,留待后半程发力,也未尝不是殊途同归的办法。既然如此,对于全国新开工经适房上半年仅完成全年指标的37%,过度纠缠并较真于经适房开工进度比规划时间落后了十几个百分点,似乎也意义不大。   诚然,只要后半年发力,甚至只需在年终的冲刺阶段集中开工,的确可以殊途同归地完成全年经适房开工指标,既然如此,公众似乎不必对经适房的开工进度过于担忧。不过,经适房开工进度远远落后于规划时间,恐怕也并不天经地义,至少不该被视为正常。   事实上,经适房推出的目的和初衷,当然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在商品房价高与城市拆迁进度的双重压迫下,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显然是日益紧迫。此时此刻,经适房开工进度的滞后,就好比用于救火的水却迟迟不到,显然将使得上述矛盾愈益激化。   当然,需要政府劳心费神、投入资源的事务的确不少,对这些纷繁芜杂的事务,也的确不可能指望政府完全平等对待,并投入同等的精力和资源。既然如此,不同事务之间有个轻重缓急,并按照优先级次序一一求解,各个击破,要说也在情理之中。如此看来,被有意无意滞后的经适房进度,其实说明在政府的当务之急中,暂时还没有经适房的一席之地,即便有也是位置靠后的。然而,放在经适房严重供不应求的局面下,相当数量的中低收入群体无法得到经适房制度的及时护佑,甚至因为等不到经适房而被逼无奈走上“穷人买商品房”之路的背景下,经适房开工进度依旧一副闲庭信步、优哉游哉的姿态,如此慢动作救火,遭遇是否配合并助推商品房销售的质疑,恐怕也并不冤枉。   不难看出,经适房的进度滞后,的确不过是个小小的统计数字问题。但经适房开工“慢动作”的背后,民生这一本该被置于最高优先级的事务究竟被放在了何处,又被谁超越,倒是值得追问。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红墙内的“故宫餐厅”原来是家“黑店”

    来源:新民网2009-08-19 16:27
      【新民来论】现在看来,说“故宫餐厅”是“黑店”,似乎并不为过。   本来,在故宫区域开个餐厅,是一件天塌不下来而无可厚非的事。反之,其是能给游客带来一定方便的好事。同时,其于故宫在某种程度来看,也是“锦上添花”的事。于是,我们只希望“故宫餐厅”方面能尽量将好事做好。然而,其一“试营业”就遭遇了诸多的非议。到底是什么事将其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呢?原来,源于一碗“天价”面条。   30元价格一碗的面条到底贵不贵?如果相对于一般大排档那两三块钱一碗的,甚至一块多一碗的,那的确是贵,而且其身价翻了10倍以上。这确实是有些吓人,或者让人望而却步。因为,30元尽管算不上什么大钱,也尽管我们现在许多人是“不差钱”,但是谁也不愿意去花什么冤枉钱,而且挨宰后的滋味更是不好受的。   当然,这碗面条毕竟出自首都北京,出自故宫,所以在价格上适当高一点也有情可原。但是,高到30元钱一碗,这种离谱能不叫人觉得不可思议吗?对此,我们不禁想起由赵丽蓉和巩汉林老师主演的一个经典小品中,那些“宫廷胡箩卜”和“宫廷玉液”等的瞒天叫价来。笔者不知道“故宫餐厅”所卖的面条是用金碗还是银碗装的,但是无论如何,食客是不能将碗带走的,而且摔烂了还要照价赔偿。所以,吃的还是与其他地方一样用小麦做的面条,30元一碗也就显得有些太贵了。或许只有“黑店”才会开出如此高的价。难道“故宫餐厅”也是“黑店”吗?   哈哈哈,尽管我们无法将“故宫餐厅”的“天价”面条打回“原形”,然而,宰我们没商量的“故宫餐厅”却是好景不长。据媒体报道,其在冷淡经营几天后就“关门大吉”了。对此,经营方“美其名曰”:内部培训。尽管这个回应颇为语焉不详,但是我们却找到了其关门的真正原因,那就是经营手续不齐全。声名大震的“故宫餐厅”因手续不全关门了。这可说是开“国际玩笑”。哈哈哈……   原来,“故宫餐厅”目前还没有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尽管经营方对此的说法是通过了只是没拿到其书面的证明,但是没有拿到消防安全验收部门的书面认可证明,这就不能说已经通过验收了,而没有通过消防安全验收的“故宫餐厅”就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安全隐患。   于是,相对来说,目前在安全方面尚处模糊状态下的“故宫餐厅”,对食客和自己员工的生命财产等,是不能有所保证的。   面条贵,是要食客的钱。而没有通过消防安全验收,这可就更严重了,会要了食客的宝贵生命。所以,即使有人不在乎其面条的贵,但是进去了却不一定能安全地出来,尤其是在里面吃饱喝足之后,那跑起来还并不一定是那么的轻松。吃是一种享受,尤其在“故宫餐厅”这样特殊的地方吃,那更是一种“皇家”享受。然而,在这里却没有安全保障,会有丢命的可能。因此,如果说因一碗“天价”面条而说“故宫餐厅”是“黑店”的话,那么目前没有通过消防安全验收而“要命”的“故宫餐厅”更是“超级黑店”。   不过,事情似乎还不仅仅如此。笔者不知道“故宫餐厅”到底是谁开的,但是这并不重要,也不想知道。因为无论是谁开的,那都得去工商部门办好营业执照后才能开门迎客。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这个“规矩”连深街僻巷的店馆,甚至农村的小餐馆小卖部也知道,而且均能按“规矩”而为。所以,“故宫餐厅”就更不能例外。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是,“故宫餐厅”就是在没有领到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轰轰烈烈”地开业了。   或许,说“故宫餐厅”卖“天价”面条是“黑店”,以及其没有通过消防安全验收是“超级黑店”,这有些为过。但是,“故宫餐厅”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开始营业,尽管是所谓的“试营业”,这种非法的餐厅,难道就不是名副其实的“黑店”吗?!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舒锋:中产阶层如何走出“被牺牲”的社会陷阱

    来源:新民网2009-08-18 16:54
      【新民来论】近日,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陆学艺教授表示,我国中产阶级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现在中国中产阶级占人口22%至23%,封闭型社会已经成长为开放型、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新华网8月18日)   这是一个让我们为之欣喜的信息:1999年中产阶级大致占15%,2008年是22%~23%,大致是每年增加1%。首先是私营企业主(人数)在扩大,他们中绝大部分人是中产;其次知识分子(人数)扩大了。但是,欣喜有可能是短暂的,更可能是自欺欺人的。因为当下我们面临的尴尬问题是,中国社会的中产阶层的认同意识正在下降,甚至比10年前的认同度还低,并且有关研究表明,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大约有5%的人不能保持中间收入位置,他们绝大部分遁入了社会收入的最底层。也有学者从统计学上验证了中等收入者的脆弱性、不稳定性。正因为如此,“莫让中产成牺牲品”也是一些学者的劝戒。   那么何以认识如此矛盾的现象呢?笔者以为,当下中产阶层的弱小是不争的事实,这主要表现在中产阶层对社会可预期和自身发展可预期的不确定性上,对自身命运的无法把握上。中产阶层的弱小既可以从数字上看到,也可以从现实中观察到。不管人们对于中产阶层的概念有着何样的不同看法,但有一点却是有目共睹的,即在经济发达国家,居于最富有的与最贫穷的阶层之间的是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层,它成为社会的主体。如在美国,社会上最富有的阶层大约占6.7%,最贫穷的阶层大约占6.2%,其余的87.1%的家庭,大致都处于一种中等收入的地位上,而我国远没有达到这种程度。   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惧是要命的,但中产阶层面临的道路非常狭窄:要么努力进入高收入群体,要么往下走,返贫为低收入群体。因为对于中等收入者来说,高房价、看病贵等因素透支的不仅仅是今后几十年的收入,还有再教育或者投资或者创业的机会,也透支了往上发展的路径。   就世界范围来说,不少国家出现了中产阶层消失的现象。如果再放大视野,我们就会发现对未来不确定性恐惧的何止中产阶层,几乎成为社会所有阶层的焦虑情绪。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马太效应,使社会资源的分配进一步聚集于强势群体的手中,导致强者越强,弱者越弱。而弱势群体是最先也是最强烈地感受到了社会改革的成本与代价,于是庞大的弱势群体队伍中就形成了巨大的社会风险隐患。公众的社会焦虑开始于某些不安的心理倾向,如果引起这些不安心理倾向的因素没有及时消除,便会引发社会焦虑。社会焦虑如果不被及时遏制,便极有可能在公众之间传染,促使社会焦虑蔓延,引发社会问题。   一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中产阶层的演进是一个重要的表征。就笔者的观点,中产阶层的发育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一个自发和自然的过程,而是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产物。如果任由效率优先、市场机制独行,政府不能有效地运用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去引导、协调这一过程,那么,就不能消除“中产成牺牲品”的社会陷阱。惟有进行制度创新,提供制度出口,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中产阶层渐渐处于“橄榄”的腰部。也只有如此,才能达到中产阶级占45%以上的现代社会目标。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丁洪先:从香港陈静案到教授“潜规则”女学生

    来源:新民网2009-08-17 15:56
      【新民来论】日前,中央音乐学院一博导自曝招生时,收取一名邹姓女考生10万元,此事引起不小关注。近日,一位女士称邹姓女生已向教育部纪检部门举报该情况。对于两人的关系和具体钱数,这位女士称适当的时候会公布于众,“这里内情很复杂。”(《新京报》8月17日)   一句“内情很复杂”,估计多数人都能意会其中的含义,因为不仅仅是高校存在“潜规则”,就是在社会上,潜规则也有较为深厚的土壤,诸如托人送礼、找关系等都是盛行的风气,很多人甚至已经自觉不自觉地习惯了,有意识无意识地陷入了。   其实从一开始,博导“潜规则”女学生的新闻充满着娱乐化、花边化的意味。因为制度、文化风气以及公民意识等的原因,人们更关注其中的“潜规则”,热心于性交易,以及年迈老教授的主动坦白、声泪俱下,就是新闻报道的标题也在重点突出着“潜规则”,而对所犯之罪无所涉及。但另一方面,这本不该成为一条花边性的新闻,不能仅仅把这看作一起道德或教授生活作风的事件,因为近10万元的金额无疑说明其中行贿和受贿等的严重性质。     这不由得让人几年前香港城大的内地女大学生陈静因为行贿教授而被判刑入狱一事。当时,她公然将1万元放进系内副教授的信箱内,继而用电邮向副教授索取试题及答案,结果被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行贿罪,被判禁6个月,其1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中新网2006.12.15)。对比于博导“潜规则”女生一案,无论是行贿受贿的金额,还是存在的不正当关系,博导受贿一事无疑更加严重,但是处理上的巨大反差却不禁让人反思。   当时内地女大学生行贿被判刑一事,在内地教育界等引起了强烈的反思。从学校存在的诸如入学、考研中的各种“潜规则”,到社会上的“托人送礼”的风气,从素质教育中存在的诸如诚信、做人等的种种问题,到内地和香港在制度、文化、市民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的差距等,都掀起了一次反思浪潮,但是结果呢?几年过去,我们的进步又在哪里?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只陷于博导“潜规则”女生的花边性,如果行贿受贿之事得不到严肃的法律处理,则无法遏制潜规则的盛行;如果我们不能在一次又一次的事件中,凝聚反思的力量,并逐步固化于制度、法治和文化之中,那么我们也很难走出潜规则盛行的泥淖。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胡艺:同岗同酬当变成法治常态

    来源:新民网2009-08-13 17:20
      【新民来论】近日,江苏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正式启动。所有事业单位将首先完成岗位设置,通过岗位设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将改变现行身份管理模式,工资将依照岗位等级来确定,单位正式聘用所谓“编外人员”也将与在编职工逐步实现同岗同酬。如确因事业发展需要,现有人员超过编制员额的,可按“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设岗。(8月14日《扬子晚报》)   虽然《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但由于劳动法规定比较笼统,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的具体惩罚机制,正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导致在很多用人单位,“同工同酬”成了编外人员的奢望。曾有报道说,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活儿,聘用工和正式工、农民工和城镇工、编制外和编制内,收入甚至会差出10倍。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尤为明显。   江苏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变现行身份管理模式,工资将依照岗位等级来确定,编外人员将与在编职工逐步实现同岗同酬。可以起到弥补劳动法规定笼统的不足,具有积极意义。笔者期待,同工同酬变成法治常态。   其实,不仅事业单位存在同岗不同酬的问题,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体制内、体制外职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客观地说,这一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用人怪现象,愈演愈烈,与现在社会转型期各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等因素有关。但是不管怎样,这种有悖社会公平,不符合效率优先原则的“同工不同酬”怪现象,确实非改革不可。   “一单位多制”、同工不同酬用人机制的弊端显而易见。在相同劳动条件下,它既不能调动编外职工的积极性,也容易让体制内职工产生无形的优越感,养尊处优,失去进取心。这种按身份取酬的做法,一方面让在身份上处于劣势地位的农民工不安心工作,另一方面也使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了低素质员工的“养老院”、人情关系与腐败的温床。这不仅易造成单位内部不和谐,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与长远发展也十分不利,而且会损害社会公平。   改革、完善分配制度十分迫切与必要,但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单位一般实行的是身份管理体制。单位内部“论资排辈”,搞小圈子利益,按身份血统论英雄。不管工作岗位与工作业绩的大小,一概以身份、职务、级别、用工的形式来决定职工的劳动报酬分配。所以,要真正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实行人事体制改革,用人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从体制上消除身份差别才是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的关键。江苏省改变现行身份管理模式,依照岗位等级确定工资,抓到了同工不同酬的要害,值得期待。   但是,从按身份分配真正转变为按岗位分配,在用人单位收入水平无法大幅提高的现实条件下,要让在身份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编外人员获得合理的工作报酬,必然会触动那些占有身份优势的体制内职工的既得利益,而且高薪阶层在薪酬分配中往往享有自主权与话语权,领导层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并不愿意自我减薪。   有经济学家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虽然社会分工千差万别,社会贫富悬殊不太可能根本消失,但是从政策上引导社会公平,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实现同工同酬这一朴素的公平分配模式,应该可以做到。   要消除用人制度上的身份壁垒,寄希望于用人单位良心发现,主动地合理调节内部分配关系无疑困难重重、障碍多多。江苏省打破事业单位身份壁垒,值得期待。但是再好的制度还要靠人去执行。明确同工不同酬的相关罚则,落实同工同酬待遇比出台规定本身要重要得多。   进一步说,不仅事业单位要进行同工同酬改革,所有用人单位都应该打破身份壁垒,实现同工同酬。让体制外与体制内职工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在同一片制度蓝天下工作,十分重要。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学历门槛仅针对基层公务员有失公平

    来源:新民网2009-08-11 17:02
      【新民来论】前不久,广东省政府某参事建议:凡进入珠三角就业的外省农民工必须要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消息传出,舆论一片哗然。当然,其中更多是类似“卸磨杀驴”的激烈谴责或反对声音。同时,也有理性人士提出:对农民工尚有如此学历的要求,那么依此类推而各级政府官员应该被要求须具备什么学历呢?   这个问题提得太好了,甚至可堪称“经典”。因为,即使不要求农民工就业需要什么学历,政府的官员也必须得有一定高的学历。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对于要求干部“有知识”和“有文化”等问题,在逐步重视,并付诸了行动。比如,据8月11日《重庆商报》报道,昨日,市人社局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称,到2012年12月31日截止,对全市各区县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又没有在校学习或者补习的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视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予以辞退(聘)处理。   给机会,给时间,给补助,并于在读期间保留原职。这的确是“万事具备”,甚至连“东风”也不欠的大幸大喜之事。所以,那些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若还不能在一定充裕的期限下获得规定的学历,是应当自觉羞愧的,对于将被予以“辞退(聘)”也应当是无话可说的。因此,重庆市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要求的这一举措等,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学习。然而,细看内容,其中却有诸多有失公平之处。   我们首先来看其被要求到的“级别”。从该《通知》来看,那些“被要求”的人是各区县未获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换句话说,就是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而该《通知》却是重庆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于是,这里我们就看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同是“为人民服务”的“公家人员”,不同的是级别或职位,而为什么高于区县的重庆市政府及其各部门或直属机关的在职人员,甚至包括市长等高官,就置身于“事外”了呢?   既然是市里出台的要求,那么“市里”的“公家人”也应该“以身作则”被要求进去,与全市上下共同遵守这一要求。该市这种“以我为界”的做法,对于下面各区县的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来说,是有失公平的。而且,众所周知,越是最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他们的工作量、工作压力和工作责任等就越是相对要大一些。所以,他们的学习条件等就更不比“市里公家人”那么好了。当然,这绝对不是他们“拒学”的理由。   我们再接着来看其被要求人员的年龄层次。从该《通知》来看,那些“被要求”的人,是各区县未获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而年龄在35岁以下的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换句话说,那就是基层事业机关的“年轻公家人”。而中老年“公家人”对此就可以偷笑窃喜了。于是,仍然是同上的理由,该《通知》是重庆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为什么被要求的,不是全市所有不分老少的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呢?这对“年青的公家人”公平吗?   诚然,在职老年“公家人”由于年纪大的原因,精力或记忆力没有年轻人那么旺盛、那么好,所以对他们这个年龄层次群体“网开一面”,而不强行要求去获得个什么学历,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其中有的即使获得了被要求的学历,恐怕又到了该“退居二线”的时候了。但是,那些“中年公家人”的精力或记忆力应该没有比青年人衰退多少吧。难道这个年龄层次的“公家人”就不该被要求具备一定的学历吗?更为关键的是,他们比起35岁以下的“公家人”,或许有不少身居要职,而他们所占“公家人”总人数的比例应该也要大些。因此,他们更应该被要求具备一定的学历。   所以,我们虽然可以赞成让那些未获得一定学历的“公家人”,去通过学习而获得所要求的一定学历。但是,作为政府的任何举措,其应该尽量做到一视同仁,这才是公平的。当然,笔者建议,对“现有的公家人”实行鼓励通过学习而获取一定的学历,这样可能会更好一些,尤其是对于那些基层事业机关的在职人员。他们的工作最繁重,而且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他们中的许多人是无法离开岗位去读书的。否则,我们就真的是养了一些“闲人”了。   当然,鼓励“现有公家人”去读书去学习,如果没有“未获得规定学历就予以辞退(聘)处理”的强势做法,可能会成为一纸空谈,没有任何效果。但是,对于他们可以采取在未来的晋升方面要求一定的学历,这样就可以产生促进作用了。这是对于“现有公家人”在学历要求上的办法。而在“公家人”的学历要求问题上,未来同时的另一个重心还在于源头,那就是将学历放在成为“公家人”之前的门槛上,使之逐步新陈代谢。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毕晓哲:痛斥复读不如痛斥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来源:新民网2009-08-10 16:21
      【新民来论】教育部明令禁止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高三复读生。但是有读者举报称,河南多所省级素质教育示范性高中(以下简称“省级示范高中”)却在大张旗鼓地招收复读生。(8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当地公办高中的确有牟利冲动,按照当地学校负责人的说法,囿于高额债务不举办复读班将寸步难行。另外,高考落榜或认为成绩不怎么理想的学生,也会有想方设法参加复读的打算。不仅学生有,多数望子成龙的家长也不惜财力支持。如此,在校方和家长、学生都有需求的情况下,很大一部分公办高中置明令禁止于不顾,公然办分校招收复读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在这一复杂的复读表象后面,其实正隐藏着高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现实。如果不是人为划定什么重点院校,什么“一本”、“二本”院校,哪一个考生不愿意上好一些的大学,谋求到一个响铛铛的“烫金文凭”呢?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北大、清华等名校既掌握了最优质的教育资源,也享受着国家最优惠的教育投入,又有哪一个考生会费尽心思甚至不惜多次复读以考取所谓的名牌、重点?   学生复读现象理论上会侵占应届生利益,教育资源相当稀缺,总体上复读生考入名校的几率远远大于应届生,因而,复读会进一步导致教育不公也是事实。但我们的高等教育制度设计原本就是如此,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残酷现实之下,允许复读也是多年默认的潜规则。一时之间,除了空喊几句口号之外,又见哪一个公办高中停止过招收复读生?国外为什么鲜有复读现象?因为人家的制度设计上就不是“一考定终身”。人家高校的自主招生权相当地大,人家选择优秀学生的标准甚至贯穿了整个中学时代,而且,也基本不以考试成绩为最终录取标准。否则,就相当于堵死了高中生复读的路──因为即使复读也无助于考上名校,谁会傻到用复读来浪费时间?   我们该怎么办?仅凭道义的谴责和法令的禁止,能杜绝公办高中借公共教育资源行肥私之事么?显然不能。看来,不从根本上改革高考模式,不从根本上最大限度均衡教育资源,复读怪象将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死结”。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舒锋:“故宫式面条”正在裹胁公众的福祉

    来源:新民网2009-08-07 16:29
      【新民来论】8月6日,位于故宫神武门(北门)向东200米处的东长房游客服务区正式成立,除餐厅将于8月8日开业外,购物区均于昨日迎客。据悉,餐厅一碗面条定价为30元,故宫方面表示,这是综合了文化、成本等因素而制定。(《京华时报》8月7日)   真可谓是“不怕最贵,就怕更贵”,故宫的面条定价让我们大开眼界:30元。笔者称之为“故宫式面条”,不知道离开了故宫的面条,何时才能达到如此高的价格?   “故宫式面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就我国整个社会现实背景来说,有着各种各样的诱发因素。在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热情越来越高涨的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只要申请成功,各地的名胜古迹就成了地方官员的“摇钱树”,就成了“政绩”,而只要与世界文化遗产挂钩,所有的东西价格都可以水涨船高了。   以平遥古城为例,199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当年门票收入从申报前的18万元一次性跃而至500多万元。丽江古城更是离谱,不仅在全国大肆进行广告宣传,甚至被列为当地的主导产业。有关资料显示,丽江古城每年都接待海内外游客25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3.44亿元。“故宫式面条”背后的经济帐与其如出一辙,在他们的眼中,世界文化遗产成了赚钱的筹码和工具,除此之外的“价值”,在他们看来,都是小菜一碟,也正因为如此,“故宫式面条”得以出笼,投机和短视的心态可见一斑。   “故宫式面条”是对公众意志的背弃,更是对公共利益的放弃。反观国际上另外一些风景名胜区的做法,实在让人汗颜。意大利最贵的景点门票价格也不到意大利人均月收入的1%,世界著名的法国卢浮宫,门票价格只有8.5欧元,美国则规定所有国家公园门票价格不得超过20美元。与我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埃及和印度,他们的景点门票价格对本国公民也定得很低。所有这些国家景点的日常支出主要来自国家投入、配套商业运营、发行彩票、社会捐赠四个方面,门票收入只占很小一部分,里面的物品价格更与市场上的相差无几。   联合国专家曾专门针对“三江并流”提出过告诫:“希望中国享有世界遗产的地方政府都能从‘三江并流’中认识到,成为世界遗产更多地意味着承担责任和兑现承诺,远不仅是享受旅游收益,可以随意开发那么简单。”在这方面,笔者以为,埃及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鉴。埃及文物管理委员会第一主席穆巴拉克夫人说:“我们没有理由把祖先的遗产当商品对待,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传承人类文明。”面对“故宫式面条”,应该承认,这种理性的姿态恰恰是我们欠缺的。   常识告诉我们,故宫不属于某一城市、某一个单位或者某一个利益小团体,它是整个社会和公众的。也就是说,故宫不是获利的工具,不是私人的“后花园”,更不应过度商业化。而“故宫式面条”的出现,折射了部分人的短视和投机心理,这正是我们应该警惕的。谁能任由管理者凭借故宫的特殊性来裹胁整个社会和公众的福祉呢?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王清:地产商“飙地战略”中的多重投机因素

    来源:新民网2009-08-04 16:29
      【新民来论】昨日,北京最大的限价房地块遭到7家开放商“抢购”,经过106轮竞价,最终拍出20多亿元。分析称,限价房受追捧系房地产开发商“拿地策略”。(《新京报》8月4日)   这是继2007年之后首宗遭到争抢的限价房地块,这从另一个层面表明,土地市场正在恢复或超越史上最为疯狂的年代,又到了每地必抢、不计后果的地步。这和不久前商品房地块不断产生“地王”且屡屡被刷新纪录现象一脉相承,都预示土地市场开始全面发烧,必将推动房价进一步上扬。解析地产商“飙地战略”里的多重投机因素,让人不寒而栗。   进入6月,地产商开始红了眼睛,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争抢土地,动辄掷出几十亿资金,一派势在必得的样子。请看以下城市“地王”楼面价格:厦门(6月8日)10144.00元/平方米,深圳(6月2日)14494.36元/平方米,广州(6月10日)15323.80元/平方米,北京(6月30日)16232.00元/平方米,上海(6月11日)21982.86元/平方米。“地王”的交易价格,最后传导到房价上面,毫无疑问,商品房将彻底拒绝一般收入人群购买,完全成了资本工具、富人游戏和财富吸盘。   别以为地产商不顾一切高价拿地是大脑冲动的结果。有人还以广州为例,说是2007年产生的27块区域性“地王”,到现在还有24块闲置,开发商如此做派是失去理性的行为。其实,商人无利不起早,地产商的如意算盘打得滴溜溜圆。        其一,他们囤“地”居奇,以时间换价格,营造房价高升预期。        其二,低廉的竞得成本让开发商能够更加自如的选择开发与不开发。以广州市2007年未开发土地中总价最高的中莱投资有限公司的土地为例,这块地尽管拍出了44亿多元的天价,但是最初的定金却只有8000万,占整个地价的不到2%。        其三,以“地王”带动周边地区自己开发的其他楼盘升值。以广州“城建地产”为例,2009年6月,该公司以1.5万的均价拿下了CBD珠江新城的一块土地,成为新地王。随后周边楼盘应声而涨,这其中也包括城建地产的项目星汇云锦,仅此项目,城建地产就凭空多赚了2个亿,而它拿下的地王总价也不过3.45亿。        其四,是扩大公司市值最捷径的渠道。对那些准备上市或者已经上市的开发商而言,高价屯地是其扩大市值和影响力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迅疾达到资产高估、市值膨胀的目的。        其五,今年开发商资金充裕,而对于开发企业来说,必须手里有地、有项目,才能维持运行成本、继续融资。   地产商的“飙地战略”,除了开发商在玩一场高明的资本游戏之外,也和土地供应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不无关系。土地市场繁荣的直接受益者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难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要遏制房价的飙升,首先要打压地价的疯狂。各地屡屡刷新地王,并不是经济发展的福音。政府今日赚足了银子,明天就要为无法解决的民众住房问题、通货膨胀问题、社会稳定问题付出沉重的代价。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洛阳的水价听证会不过是涨价的遮羞布

    来源:新民网2009-08-03 16:27
      【新民来论】不仅只有鱼儿才离不开水,因为只要是有生命力的几乎都一样。而于人,更是不例外。但是,人对水的获取可能就没有动植物那么“幸运”了,因为人用水几乎是要出钱的,尤其是自来水。于是,当我们拧开水龙头时,那哗哗流向下水道的就是钱。而一关系到钱,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来给人家的钱,无论是值得还是应该,也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这或多或少是有些令人心疼的。   但是,尽管有些心疼,每月的水费还是要按月去缴的。当然,这种心疼是可以减小的,那就是省着用水。幸好,水价在许多的地区多年没见涨。不过,这种“好日子”也许不会长了,因为自来水要涨价的消息已经“风起水响”。对此,一边是供水公司在声嘶力竭地喊血本无归而在负债经营,而另一边的消费者也在针锋相对地喊着水浓于血而快喝不起水了。   一边是供水企业要生存和永续经营,一边是涉及到了广泛的民生问题。不知这该不该算是一种“人民内部矛盾”的出现?而且,正当人们对此争论不休时,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话了,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应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于是,许多地方如发改委的政府部门就出来“主持公道”了。为了避免厚此薄彼,开始采用“听证会”的方式。例如,据《人民日报》8月3日报道,7月31日,河南省洛阳市就城市供水价格调整进行听证,洛阳市发改委提供了两套调价方案,18名听证代表中,有17人赞成调价,1人提出“最好不要提价”。   《人民日报》的报道,那是很权威的。所以,我们不会去怀疑洛阳市发改委对该地水涨价问题,是否真的召开了听证会。开了,绝对是开了。但是,一件关系全市数百万人口用水的大事,仅仅就找来18名代表开所谓的听证会,这个比例是不是少了点?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少了点!而且不是一般地少了点。更重要的是,政府对听证会代表人数的比例是有要求的。区区18人与所应有的人数相比,应该连九牛一毛也算不上吧?!   对于《人民日报》的报道,我们也不会去怀疑“18名听证代表中,有17人赞成调价”的结果。我们还似乎身临其境地相信那17个人是“旗帜鲜明”地举起了赞成的双手。但是,这为数不多的18人也是自来水的消费者,他们在举手之后同样也是要多缴钱的,而不是“逞一时之快”后就可置身事外的。这一点,相信他们很清楚。他们应该不会是很“爽快”,而且不会是一致很“爽快”地赞成吧。然而事实上,他们举手赞成了。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到底是“哪部分”的。当然,对此,相关消息中做了一定的身份的交代。不过,在18人中,所谓真正消费者也只有8名而已。   当笔者写到此,再回头去网络上一看,这两种质疑,已经分别不谋而合地有声音出来了,而且在网友中已成一呼百应之势地“蔓延”开来。看来,想“呼悠”广大人民群众是“彻底要失败”的。   因此,这个水涨价的听证会在代表问题上有着诸多问题,而且是很重要很关键的问题。我们不禁要问:这个听证会还有效么?依笔者来看,这18位代表所代表的全市人民群众中有许多人是不会同意的。若不信,请将此水涨价的调查话题放在网上试试,看看结果将会如何。   当然,如果目前自来水的价格真的到了让供水企业难以为继的地步,那也真的是该涨水价了。但是,这得让老百姓清楚地看到供水企业的真正成本,然后再来谈该涨多少才能让供需双方都满意。而且,千万别跟风于“烟草涨价为戒烟”、“白酒涨价为戒酒”,说出“自来水涨价为节约和珍惜水资源”这么好听的话来。只有18名代表参加的自来水涨价听证会,而且结果是几乎全部代表同意自来水涨价,这事,这结果,谁不会一听就笑呢?当然,给人更多的是一种哭笑不得。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徐娟:避免“的哥”罢运需打破“传销式”运营

    来源:新民网2009-07-30 17:36
      【新民来论】7月28日,浙江温州发生出租车罢运群体事件。从当日清晨6点起,全市约有三分之二的出租车停运。报道说,司机们罢运的主要原因是不堪重负,有的司机每月竟被抽取上万元的提成。(7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   长期以来,各地出租车行业运营机制类似“层层盘剥”的传销模式:政府拍卖指标──出租车公司转包给小公司──小公司转包给主驾驶员──主驾驶员转包给顶班驾驶员,每转包一次,就盘剥一次利润。真正实际劳作的驾驶员成为了“金字塔”的最底层,利益链条的最末端。为了生存,出租车驾驶员只好玩命运转,而层层“上线”只管坐收“份子钱”,对“的哥”的生存状况却不闻不问。近年来频频出现的罢运现象,表面上看是出租车司机因不满运营成本过高、收入下降而以极端方式表达诉求,深层原因却是出租车行业“传销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导致各种矛盾的总爆发。   从出租车行业运营模式中我们不难发现,处在最上端的是各地的政府部门。维护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仅靠改革中间环节,如限定“份子钱”的最高价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出租车运营资格(通俗地说就是出租车牌)掌握在少数的出租车公司手中,在“僧多粥少”的运营市场里限定了“份子钱”,他们还会变着法儿收取其他的费用。而作为“的哥”,他们只有收屈从,因为除了此处“别无分店”。由此可见,只有从源头上抓起,纠正处于生产者、监督者、控制者地位的政府部门的缺位和错位,减少营运成本的中间成本,将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格局重新洗牌,才能使广大“的哥”得到真实的劳动回报。   近年来,法国巴黎为解决出租车市场问题,展开了大规模的政府“车牌回购”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笔者建议,我国也可以在一些城市开展试点,将出租车车牌“公有化”,改拍为租,按每年不等的价格直接租赁给出租车司机。这样做,虽然政府表面上失去了一次性拍卖车牌带来的财政收入,但可以通过长期收取租金得到弥补。更为重要的是,调控更加有力,不仅可以合理控制出租车数量,缓解交通压力,而且可以使各方的利益都得到保护和照顾。出租车司机们每年只需付少量的租金就可以直接参与经营,大大减少了一次性购买拍卖车牌的经济压力,还可以减少出租车公司这个中间环节。广大的消费者也会因政府的有效监管和出租车行业成本的降低而从中受益,出行更加便捷经济。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拆迁工作应完璧归赵于政府

    来源:新民网2009-07-29 14:56
      【新民来论】昨日凌晨,20余男子手持斧头砸毁垂杨柳30余商铺。受损商铺均属危房改造拆迁范围,商户怀疑与拆迁有关,拆迁指挥部予以否认。目前警方介入调查。(7月29日《新京报》)   施以打砸烧等威胁手段,更有甚者于“风高月黑”之时,如“鬼子进村”一般,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房屋夷为平地,进行暴力逼迁。这样的事似乎已屡见不鲜,隔三差五就会冒出三两件。而且,这样的事也不仅是出现在某一个区域,在全国各地也几乎是“此起彼伏”。逼迁猛于虎。如果各地政府不想办法从根本上有效杜绝,司法机关不予以有效打击,相信这样的事在未来仍然会层出不穷。   当然,说司法机关对此置若罔闻,没有丝毫作为,是颇有些“睁眼说瞎话”的。因为,当每件暴力逼迁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都出现在了现场(尽管来的晚了些,没有现场抓获暴徒),而且也都进行了立案侦察,但是,其中有几件案子被侦破了呢?更多的是几乎没了下文,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了了之。当然,由于施暴者来历不明,而且作案时是速战速退,加之被怀疑的幕后指使者都在事后未表示“对此负责”,所以公安机关每每遭遇“取证难”的问题。   不过,到底是谁胆大妄为呢?这却是如“和尚头上的虱子”而明摆着的。捅破那层薄纱一看,如果不是开发商组织和指使的,还会是谁呢?就连稍微懂事一点的孩子也能一猜就准。这样的案子被尘封进悬案之中很让人觉得可笑,更让人觉得可气可恨。不过,我们却能猜中其中的“隐情”。那就是开发商财大气粗,啥都能摆平,甚至有的在暗地就是官商勾结的共同既得利益体。于是,被逼迁者遭遇了祸害,那也就只有自认倒霉了。当然,这在一些既得利益者眼中,是“自食其果”,谁叫你不放老实点,乖乖搬走呢?尤其是那几个“可恶该死”的“钉子户”。   但是,“朗朗乾坤”下的和谐法制社会里,该容忍这些开发商的暴力逼迁之罪恶行径,并让其长此以往地肆意横行下去吗?这应该是政府坚决不同意,人民群众坚决不同意的。当然,更重要的是国法不允许的。既然如此,那么政府及其司法机关就该采取杜绝措施,出重拳打击,而且目前已经到了势在必行的时期了。否则,就是在容忍甚至是在助长犯罪,长此下去是会出大事的。于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红灯已经亮起了。   其实,要根治开发商暴力逼迁的行径,首先对于政府来说并不难。众所周知,开发商盖房所使用的土地是从政府手中合法“交易”而得到的。但是,在这个土地“交易”过程中,政府并没有将所“交易”土地上那些相关的“人事物”等问题先处理清楚,把一片“干净”的土地交给开发商。于是,当土地“交易”完成后,那些搬迁的安置和补偿工作就由开发商来“我的地盘我做主”了。在利益的僵持之下,就产生了许多互不让步的搬迁矛盾。   而在这种矛盾僵持之下,一些开发商就坐不住了。因为他们的房子要赶快建起来,才能尽快将钱赚进自己的腰包,拖一天,自己就会在经济上损失一天,所以开发商就开始“大动干戈”,暴力逼迁。原业主一天不搬走,并完全“干净”地搬走,暴力逼迁就一天不会休止。当然,那些暴力逼迁行径也是一些开发商在过去“经验”之中的惯用伎俩,更有甚者是“逼迁没商量”。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谁来做这个搬迁工作最适合最应该的问题。当然,这也是个很“麻烦”的问题。然而,无论怎么说,政府来做这个搬迁工作是最适合最应该的。政府不应该把这个很“麻烦”的工作推让给开发商去做。试想一下,如果先由政府处理好了搬迁的安置和补偿工作,然后再将一片“干净”的土地与开发商“交易”,并且在“交易”时将搬迁的安置和补偿费用转嫁给开发商,那么开发商还会以暴力逼迁吗?如此一来,问题不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吗?   政府来做搬迁中的系列工作,并有健全的制度和具体的措施,且在执行时阳光操作,这应该是没有多大困难的。而且,说实在的,老百姓也是非常愿意与政府合作的。同时,开发商对此应该也是非常乐意的,因为这样也为他们减少了多余的麻烦。毕竟,他们是为求财不为生事而来的商人。如此一来,不是皆大欢喜么?   这是政府应该做并做好的事。而对于司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如果能将每件暴力逼迁事件搞清楚,并依法处理清楚,更重要的是不要沦为开发商的“保护伞”,那么开发商还敢如此胆大妄为吗?   诚然,要杜绝和打击开发商的暴力逼迁行径,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做的事或许还远远不止笔者所说的这些。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只有一个期盼,那就是:暴力逼迁早日休。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吴睿鸫:“民进国退”为何在钢铁业中屡屡受挫

    来源:新民网2009-07-27 16:33
      【新民来论】7月24日,国内著名民企建龙集团重组通化钢铁集团时遭职工反对,数千名通钢职工及家属向厂区聚集,打着口号,要求建龙撤出通钢。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军被围殴致死。当晚,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新京报》7月27日)   原本以为“民进国退”,一场经典战役即将在钢铁行业打响,但出乎意料的是,国内民企巨头建龙集团在重组国企通化钢铁集团时,却遭到干部职工的极力反对,以至于发展成集会以及委派总经理陈国军被活活打死的暴力惨案,演变为震惊全国的公共事件。最后,吉林省政府不得不出面,向社会公开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   民营兼并重组国企的“大戏”在一场巨大风波中夭折了。至于溃败的原因,有网友认为职工是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诸如失业下岗问题;也有网友认为,职工很可能被背后的利益集团所利用,成为马前卒等等。   尽管网友的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是在没有权威声音发出之前,我们的任何分析都是猜测。其实,笔者觉得,对于这起公共事件,应该跳出事件本身,站在更宽广的视角,来探讨民企兼并重组问题。   近段时间以来,在钢铁行业“国进民退”仿佛已成为主旋律。最典型的是,由杜双华一手创办的日照钢铁,在《山东省钢铁振兴规划》和建设“大钢铁”的要求下,由山东国有钢铁集团“收编”。许多民营企业面临类似“日照钢铁”的命运,或出售股权,或被整编重组。譬如,张志祥、郭广昌和刘永好在宁波钢铁中的股份,今年3月已全部转让给宝钢集团。   从一起起钢铁兼并重组中我们不难发现,国企始终是主角,而民营犹如小鱼,被国企这条肉肥而强悍的大鱼无情地吃掉。国企这条大鱼之所以疯狂地吃掉民企,并不是游得快,自身素质好,而是靠国家政策庇荫,让其身强体壮。而民营企业像没奶的孩子,经营中处处被动,一旦成长起来,大都又被国企吞噬。与钢铁行业一样,石油石化、航空、煤炭、金融等领域,也呈现出“国进民退”的态势。   值得欣慰的是,有消息称,应国务院的要求,《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条例》有可能在9月份隆重出炉。从目前透露的种种信息来看,这可以破解兼并重组中的棘手问题,譬如跨地区兼并税收问题。即将出台的《条例》将充分考虑被兼并重组企业所在地政府的利益,兼并重组完成后,初步设想被收购企业每年产生的利税,按照五五开的方式,由兼并企业所在政府和被兼并企业所在地政府分成。更为重要的是,这也有利于在铁矿石谈判中占居主动,拥有话语权。   但遗憾的是,笔者在即将面世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条例》中,仍没有发现赋予民企兼并重组权利的一丝迹象,换言之,也就是让民企与国企享有同等相互兼并重组的权利。趁正式文件尚未出台,笔者建议,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领域,应赋予类似建龙一样实力强大的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国有企业的权利,让民营与国有平起平坐,以促使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告别那种“国进民退”、“行政力量强行推进”的传统套路。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朱四倍:“被就业”背后的数字迷思困境

    来源:新民网2009-07-24 16:33
      【新民来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24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9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有一些签约不真实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认为,虚假签约是个别现象,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是,政府有关部门、各个高校都在尽可能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对于个别弄虚作假的情况,政府部门是不会放任的。(中国网7月24日)   在“被就业”一语成流行态势的前提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的表态被认为是对“被就业”的驳斥。在笔者看来,原因有二:一是虚假就业是个别现象;二是政府已经有所察觉,并且不会放任自流。   事实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的话语不足以打消公众的焦虑,更不能掩饰存在于整个社会的就业率焦虑,当然,也不能对当下的就业率失真现象起到应有的纠偏作用。也就是说,简单地以“不放任虚假签约”和“个别现象”视之,并没有触击到问题的实质。   “被就业”的出现与就业率统计主体的信任困境有关,而人保部的表态无视了公众对就业率的怀疑和对统计主体的怀疑。从制度设计层面讲,当前就业率统计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在统计主体、统计指标设置、统计时间等方面存在不足。在官方主导的就业率统计体系中,各高校既是信息采集者,又是被上级部门依据其上报的就业率进行考核的对象。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领导考核等诸多重要指标与就业率挂钩的前提下,高校充当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如此一来,一些高校将就业率当成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来做也就不可避免。“被就业”出现的根源正在于此。   尽管教育部早就提出“对就业率造假的高校将在教学综合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但正如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资本家为了50%的利润敢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会冒犯罪的风险,为了300%的利润甘冒杀头的风险”。高校出于自利的动机,出现造假就不足为奇了。可以说,“被就业”就是高校自导自演的闹剧,其背后隐藏着深刻的信任困境。一方面是社会诚信扫地,另一方面又让领导部门决策失当,而毕业生根本无法得到实惠。所谓的“为毕业生服务”成了“为政绩服务”,由此导致了对就业率的数字迷思和“被就业”现象的泛滥。   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早已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面临一毕业就失业的危险。在“被就业”的逻辑面前,我们没有看到相关方面为消除大学生就业难作出努力,而是采取了数字游戏的做法。可以说,这是对大学生就业难带来社会风险的放任自流。而人保部所谓的“个别现象”,在笔者看来,更是对社会风险非正常积聚的放任自流。   改变当前教育行政部门主导高校就业率统计工作的做法,逐步过渡到由非政府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校就业率的统计发布工作,已是当务之急。总之,我们要直面“被就业”背后的数字迷思困境,不要被就业率焦虑蒙蔽了双眼,更不应陷入数字陷阱之中。当然,也要看到“被就业”信任困境的出现与统计主体信任度缺失的逻辑联系。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徐经胜:“新官”先公示财产,“老官”能否随后?

    来源:新民网2009-07-23 16:50
      【新民来论】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指出,官员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属于个人隐私。官员如果不愿意尽义务公开财产,那就应该辞职。并提出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7月22日中新网报道)   对于官员财产公示,民众已经期盼了很久。正如《学习时报》这篇署名为刘日的文章指出,将“新官”作为官员财产公示的“突破口”,的确有着不少好处。比如,可以大大减少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使民众期盼已久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迈出实质性一步。而且,由于“新官”没有什么“历史包袱”,要求他们进行财产公示,也容易被“新官”接受。这样,在官员财产公示上从“新官”这里打开一个“突破口”,也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官员财产公示已经喊了二十多年,早在1988年就出现要求官员申报财产的立法议案。但是,官员财产公示至今还是八字没有一瞥。因为官员财产公示牵涉到官员,特别是那些不干不净的官员的切身利益,推行起来难度很大。但是,官员财产公示已经成为一种民意、一种趋势,不可阻挡。在今年两会召开前,总理与网民交流时表示,“正积极准备这项工作”。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也表示,中纪委正研究、论证和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从减少官员财产公示阻力的角度看,“新官”先行不是不可以,关键是“新官”先行之后,那些已在官位上的“老官”能否随后?   如果“新官”先行之后,“老官”财产公示长时间不动声色,那“新官”财产公示最终也会不了了之。这样,官员财产公示就需要有一个“时间表”。这个“时间表”除了必须明确规定“新官”一律先行进行财产公示外,还必须对“老官”公示财产的时间、范围等作出严格规定。官员财产公示只有一步步有序推进才能减少阻力,并最终将所有官员“一网打尽”。   而当前,“新官”先行之后,拿什么来保证“老官”能够紧随其后?好像没有。这就需要相关法律来给官员财产公示“撑腰”。如有可能,在“新官”先行公示财产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不妨就官员财产公示“时间表”尽快立法。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陶功财:坠机事故不会影响中国“雄鹰”的信心

    来源:新民网2009-07-21 16:29
      【新民来论】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架战斗轰炸机19日上午在中俄“和平使命-2009”联合演习期间坠毁。报道说,飞机是在吉林省洮南合同战术训练基地上空飞行期间坠毁的,目前尚不知道机上的两名飞行员是否逃生,也还不清楚造成飞机坠毁的具体原因,中国军方正在进行调查。   根据报道内容分析,本次意外失事的战机有可能是中国国产最新型歼轰7(FBC-1)“飞豹”双座双发战斗轰炸机。   在2007年中俄军演中,新“飞豹”(区别于10年前问世的老“飞豹”)第一次走出国门参加演习,结果表现不俗,百发百中,赢得海内外的一致称赞。“飞豹”总设计师陈一坚院士认为,新“飞豹”相当于F-15基本型、欧洲的“狂风”、俄国的苏-24,由此可见,新“飞豹”来的名副其实,温家宝总理就曾赞道:“冲天飞豹,了不起!”。   新“飞豹”既是歼击机,又是轰炸机,载弹量大约是7吨。其与歼-10“猛龙”形成了一对“天地绝配”的黄金搭档:“猛龙”负责天上,“飞豹”看着地上和海面。也就是说,新“飞豹”是中国攻防兼备型战略空中力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新“飞豹”的定位也是多用途、全天候、超音速歼击轰炸机,能够执行对地面目标和对海上大中型水面舰艇实施攻击等任务。   如今,中国的战斗轰炸机发生了坠毁事故,飞行人员生死未卜。“和平使命--2009”中俄联合军演即将正式开始,中国的战斗轰炸机能否再次在中俄军演中展翅雄风,还得看调查结果而定。   众所周知,任何一起空难首先需要进行充分调查并了解事故原因,通过改进后方可继续飞行。如果是飞机本身的原因,则需对其他参演飞机进行改进并且严格检查后,方可再进行飞行项目。   一般来说,两天的时间对于调查事故原因尚且不够,因为事故的调查和论证是一个繁琐而认真的过程,容不得半点马虎。如果是天气或者其他外力因素还好,这样对于其他国产战斗轰炸机上天至少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是飞机本身的问题,事情就有些复杂,至少这些同一型号的飞机必须经过改进和试飞之后方可再上天,两天的时间就是不眠不休都是不够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军事飞机发生飞行事故其实并不鲜见,在演习前发生飞行事故其实也正常。据统计,1995年-2000年,美空军、海军及陆战队的战斗机及攻击机的失事率不断攀升:空军发生了90多起事故,损毁40多架飞机,海军F/A-18战斗机的失事率比以往增加了1倍。在演习前甚至演习中飞机发生事故也并不少见,比如2006年5月11日一架俄罗斯直升机在萨哈林岛附近海域参加俄罗斯和日本联合救援演习时从低空坠入大海;2008年3月14日,美国一架F-16战机在参加空对空模拟演练中坠毁,实习飞行员丧生。   一个过硬的空军,肯定会经历一些挫折和事故,否则就不可能强大起来。中国空军目前还在发展,出现飞行事故也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在以加大强度、加多实战技术等等一切以实战为出发点的今天。而且,发生飞行事故对于今后中国空军的发展是很有经验和教训意义的:是不是可以在今后的演习中多增加一下处置突发事件的内容,比如飞机失事后如何采取救援和善后等。   目前来说,中国军方必须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清事故原因,无论战斗轰炸机能不能重新现身军演,都必须将影响降至最低。如果不是飞机本身的问题,那么,国产战斗轰炸机必将再次拨开云雾,展翅翱翔,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空军的信心和实力。(作者陶功财系现役军人)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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