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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卫东:“非萌芽”作家的崛起和“萌芽”作家的危机

    来源:新民网2009-05-25 15:08
      【新民来论】近来在华媒网新华网和诸多新闻网站上读到“非萌芽”阵营代表作家许多余为新书《冲刺诺贝尔·最后的盛典》写的序:《我们背负着诺贝尔文学奖的希望》,文中谈到80后作家已分化为“萌芽”和“非萌芽”两个阵营,以及部分萌芽作家的沉寂和非萌芽作家的崛起等,甚有感触。   1999年开始的萌芽新概念作文大赛,在近十年的历程之中培养和发掘的作者为当代中国年轻一代的作者群的形成奠定了厚实的根基。随着青少年的写作逐渐向“成熟”与“成年期”“青年期”的过渡,萌芽作者群出现的作者与“非萌芽”作者群之间存在的一些共通性的问题,也有各自面临的特殊性的问题,这些都具体表现在作者们在寻求写作的新突破的过程中具体的创作成果上面。   萌芽作者群以及与其相关的新概念作者群年轻作者的创作趋向和写作实验、探索有些停滞不前,近年来鲜有佳作出现,一方面是作者写作迟迟不能越过瓶颈,另一方面是批评界的缺席,使得这个作者群的写作难以听到外界的声音,而在商业化的挟裹之下,迅速的向消费化、休闲化、文本拼接靠拢。萌芽作者群得天独厚的一些基础和特点并没有成为转化为写出新颖具备创造力的汉语文学作品的资源。   在我们关注当代年轻作家们的写作的可能性的时候,需要避开媒体习惯性的标签,实际上,萌芽作者与非萌芽作者之间存在很多共通性,属于同一个大的年轻作者群,无论是80后出生的还是90后出生的作者。萌芽作者群在得天独厚的平台之上,所作出的各种尝试呈现出多样性、多元性的特征,比如张悦然,郭敬明、小饭、张佳玮等人。尤其是颜歌、张佳玮、张悦然是比较值得期的的作者,而非萌芽的作者群同样,立足于自身的特点,不断地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比如许多余、孙睿、李傻傻、恭小兵、郑小琼、远观等作者。这些不同群体作者的写作都是通往不同的可能性的,而可以期待的就是,这些不同的写作方向和立足于自身探索的过程,就是未来年轻作者的道路所在。   这个过程之中,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其可能性。写作应该是充满各种可能性的写作,而不是一种立足媒体进行的文字游戏或者纯粹实验。在这一点上萌芽作者群的实验精神是比较值得肯定的,他们同时能将自己的个性存在与写作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但其缺点是,这种实验和尝试,缺乏稳定的根基,没有感性的生活基础作为根基。非萌芽作者则更倾向于一种开放的格局,不同作者的出现和崛起都是以其独特的个性和写作方向引起文坛注意的。   在这两种写作群体的格局之中,除了媒体的命名,以风格特点为自己存在和崛起的可能的,是主要特征。比如张悦然愈来愈成熟的小说语言,张佳玮的开阔视野和思路,都具备了于同时代的年轻作家们对话的可能;而在带着一种非主流色彩的作家之中,一些有独立精神的作者,比如李傻傻,许多余,恭小兵,远观,郑小琼,苏瓷瓷等人的写作也都具备成为大家的潜力。   当写作从命名的焦虑开始向实验的多元化,写作的可能性这个方面转移的时候,那么我们将会拥有更多期待。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玫昆仑:固话座机费不能再“坐以待毙”了

    来源:新民网2009-05-21 17:03
           【新民来论】据报载,昨天有消息显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一份电信计划提交给国务院,要求取消移动电话漫游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费,旨在鼓励消费者增加电信开支,拉动内需。(2009年5月21日《东方早报》)   要求取消固定电话座机费,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大势所趋。因为座机费实际上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通讯垄断的具体表现,它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极不合理,理应取消。毕竟,电信运营商与用户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两者之间只存在消费合同式的服务关系,用户不应该为运营商的服务义务买单。这个道理电信部门不是不懂,而是借垄断特权,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是该好好研究研究了。   按理说,安装电话时付了初装费,以后每月只要交电话费就行了。但是长期以来,电话用户每月还要交固定的电话座机费。一般,每个用户每月交20元左右的座机费,一年交240元左右。而有些用户每月的电话费还不足10元,有的甚至在5元以下,这样一来,每月的座机费比电话费还要高。这种现象怎么正常,又怎么合理?能怪老百姓报怨吗?可是,电信部门却说:我这是在收回成本。   国家用纳税人的钱投资建设起来的公用设施,理所当然是要公平合理地为老百姓服务的。然而,现在一些垄断行业的经营者反而还要从老百姓身上一次次收回“投资”。殊不知,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该商品或服务时,其商品或服务中就包括了各种成本,如投资成本等。如果要消费者再支付所谓的“投资”费用,这岂不是重复收费,乱收费?   更令人费解的是,收取了座机费却不能提供对等的服务质量。比如,有的用户电话一旦出现了故障,打了三五次电话也没人来修理,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不能及时地为用户处理故障。有的用户打电话时,听筒里总是发出“轰轰轰”的声音,听不太清楚,多次请电信维修人员来修理总是维修不好,往往不了了之。甚至有的用户对固定电话的话费有疑问时,还不能随便查询电话单等等。电信部门这样服务,怎么能把消费者当“上帝”?又怎么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实,一些垄断行业,如电信业、电力业、铁路业其本身就是企业,一个企业怎么能无偿地向消费者索取“投资”呢?是谁给的特权?如果其它行业都像这些垄断行业那样乱行特权,那么是不是到商场购物也要交柜台租赁费?到医院问诊检查也要交设备购置费?到粮店购买粮食也要交土地费?甚至坐公汽还要交养路费,上学还要交建校费呢?   看来,打破垄断,取消垄断行业不合理收费,如座机费,再也不能等了。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火星文网民说:李教授您OUT了

    来源:新民网2009-05-20 18:39
      【新民来论】“一些网络语言,简直是对祖宗和传统的糟蹋。”前晚,“百家讲坛”主讲人之一、武汉大学“四大名嘴”之一、著名国学专家李敬一教授,做客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时,如此痛斥现在网络上出现的不规范用语及火星文。(5月20日《楚天都市报》)   汉字的奇妙是其他民族望尘莫及的。国学专家李敬一教授的这一句话,颇算是说准而说对了。所以,笔者建议给其加10分,并为其鼓掌加油。然而,奇有千奇百怪,妙有奥妙无穷。因此,奇妙是无所限制,更是不可意想或意料的。尽管看似暂时有些“另类”,但是出现了就是一种事实,而且其“泛滥”得让那么多的人接受或使用。于是,那所谓不规范的网络语言,甚至网络火星文是不是汉字的奇妙之一呢?   当然,如此之说,笔者自己也感觉是在发表谬论。但是,目前的汉语体系都将大千世界的万事万物包罗了和规范了吗?这恐怕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吧?!而且,新生事物还在层出不穷中。就拿性行为来说吧,各地对此的表达就有许多的不同。因是属于脏话,所以笔者不好罗列出来。大家应该还没有这么快就忘记了,那就是前段时间所发生的“操”字事件。翻遍所有汉语字(词)典,“操”字都未涉嫌于性。但是,法官硬“判”那是脏话。至于是脏非脏,我们心里却很明白。然而此“操”却不规范。因此,这是不是汉字的奇妙呢?笔者至今也没想明白。   语言分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两种。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嘴巴讲的,一个是用手写的。当然,现在多了一种方式为用手在电脑键盘上“敲写”出来的。但是,若论规范用语,口头的就远远不如书面的。然而,事实上我们却不一定也不可能以书面语言来说话而与人沟通。否则,对方听起来很费劲费时。所以,用语太规范有时是会增大交流成本的。如今,李教授这般捶胸顿足地痛斥不规范用语。那么,我们是不是都该闭起嘴来不说话呢?或者,我们满嘴“之乎者也”地相互对话。抑或,使用写字方式来交流。因为,只有这样一来,我们的用语就规范了。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否则,我们就是非疯即癫了。而疯癫者,更不可能用语规范了。所以,尽管口头语言不一定是规范的,则还是口头的归口头的,书面的归书面的。两种语言表达方式,一个也不能少。随着科技的发达进步,电脑和互联网出现了,而且两者几乎于我们每天有着必不可少的“亲密”。于是,一种新的语言又产生了。那就是网络语言。不知是先进的电脑和先进的网络,而孕育出了先进的网络语言,还是别的什么缘故?总之,网络语言越来越很有自己的“特色”了。   然而,这个“特色”却让李教授们深感气愤,于是被打入不规范用语,甚至火星文的范畴。如果“浩然正气”地站在“正统”汉语言的“阶级立场”,那些网言网语中的一些文字,其确实是很不规范的。因为,那是些错别字等,甚至不是纯正血统的汉字。然而,这些词语却很受宠于网民,甚至被当作一种时尚用语。如果,谁不用或者看不懂,这还或许会被网民讥笑为“您OUT了”。当然,这还不仅是个时尚的问题。因为,最为关键的是网民相互之间,他们都读得懂这些词语的意思。尽管,在开始时有的被一些网言网语雷倒了,但是在“翻然醒悟”后也就逐步爱上了它。   其实,李教授不必与这些所谓不规范的网络用语较真。因为,他们也只存在于网络之中,甚至只存在于网络的聊天之中。当使用这些网络用语的网民们,一出网络后,他们并没有在实际生活中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中用到它们。所以,这些不规范的网言网语不会颠覆“正统”的汉语言体系,甚至丝毫威胁也不具备。网络世界在某种程度看是虚拟的,尤其在网络聊天时更有一定的随意性。因为好玩好笑,因为风趣幽默,当然更不避免因为无聊。等等。所以,那些不规范的网言网语就诞生,并被“发扬光大”了。于是,其只是个特殊环境的产物,并只能生存于这个特殊环境的产物而已。对此,我们何尝不可笑看笑对而不用对之较真呢?   退步而言,既然李教授称之为火星文。那么,我们就不妨将其以另外一种新的语言文字来看待,来接受吧!如果这样,那么其与“正统”的汉语言体系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因此,其又谈何一些网络语言,是在对祖宗和传统的糟蹋呢?而且,按李教授的逻辑,如果要尊重祖宗和尊重传统,那我们就不应该使用目前的简体字,当然也不是繁体字,而是甲骨文,甚至陶文。   话说回来,李教授痛斥不规范的网络用语,其心情或用意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珍惜汉字汉语,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提倡说普通话,这些都是每个炎黄子孙的应该。但是,尽管如此,就网言网语这种特定的语言而言,至少是不应该把老祖宗和传统搬出来说事的。因此,看不起它而不用挂在心上就行了,于是让其自生自灭吧!不然,网民会群起而攻之道:李教授,您OUT了!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萨苏:是否应该有“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

    来源:新民网2009-05-20 14:27
      【新民来论】5月7日,杭州,25岁的谭某在穿越斑马线时被胡某驾驶的三菱跑车撞死,引发舆论波澜,人称“杭州飙车案”。   5月17日,日本福冈,一起交通肇事案正在判决。据《读卖新闻报道》报道,日本福冈高等法院日前判决交通肇事的被告今林大“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成立,获判有期徒刑20年。2002年8月25日,今林在饮酒后驾驶汽车,携两名友人行驶到福冈海中大桥时,撞击前方某公司职员大上哲央驾驶的汽车,大上的车辆因此越过桥栏落入博多湾水中。落水后大上哲央与其妻挣脱安全带后带伤逃出,但他们在后座上的三名子女(4岁,3岁,1岁)因年纪幼小无力逃生,全部溺水身亡。在落水后,大上的妻子曾忍住伤痛,四次潜入水中试图抢救孩子,竟然从16米深的水下将两个孩子拉出水面,但因为浸水时间太长,抢救未能成功。   40分钟以后,今林向到达现场的警察自首。事后警方证实今林的车辆在限速50公里的公路上时速超过80公里,甚至可能瞬间达到120公里。自此以后,大上一家始终在坚持对今林的起诉,中间几经周折,7年后,终于等来了这个判决。   应该说,这一案件判决的背后,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内容。   杭州飙车案发生后,网上有强烈的舆论,直指驾车撞人的胡某罔顾人命的行为,还有人建议以“妨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也有一些声音认为胡某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不能任意拔高。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仔细想一下,这个案子争论的焦点到底是什么?一方面,肇事者胡某在事发后还能回家,警方轻易采信胡某的说法,对外公布车辆当时的速度是70公里,这些细节引发了人们对于司法公正的担忧。另一方面,就具体案件而言,大家的担心也很明显——担心肇事者被轻轻放过,那样有一天我们也很容易碰上同谭某一样的命运!   我想到了张金柱的案件。张金柱案件同样是在舆论中引发了轩然大波,张金柱判处死刑后,当地人放鞭炮,称“大快人心”。但是,张金柱自己则大呼冤枉。张喊冤有两个理由,第一逃跑的时候不知道车底下卷有人(这个开过车的都明白属于不可能的事情),第二“交通肇事”撞的人的确死了,“故意杀人”的对象却只是重伤,因“故意杀人”给“交通肇事”的死者偿命没道理。   其实,张金柱死有余辜,他撞人属于肇事,车底带着卷入的受伤者奔逃,已经是故意杀人的行为。然而微妙在于,如果张金柱把两个人都撞死了,而后驾车逃跑,他算犯了什么罪呢?恐怕就仅仅是交通肇事逃逸而已了。这样的罪名,判不了他几年,想判多了都不行,违法。   与杭州飙车案相同的是,无论撞车是因为酒后还是飙车,无论这种行为多么罔顾人命,只要不判成故意杀人,那就只能是交通肇事,而交通肇事,量刑很轻,有时候还不如抢个钱包呢。而无论张金柱还是这次的胡某,出门肯定不是为了杀人去的,所以很可能会被判是肇事而不是故意杀人(这并不是违法的,恰恰符合法律的判断)。而如果是判定肇事,依据法律最高只能判处七年徒刑。   我国目前对交通肇事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判罚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应该说,我国刑法的依据是“过失”引发损害损伤量刑轻于故意的原则,并非没有法理依据。   然而,如果我们心爱的家人在这样的事故中死去,而肇事者仅仅被判几年徒刑,我们能够接受吗?特别是,这里面还给徇私枉法打开了方便之门——只要能被判定为肇事,可能受到的惩戒会立即大幅下降。而其社会影响,其实这种案子比普通的杀人案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实际上,对类似的交通肇事案件,我们仍然感到量刑太轻。假如因为超速飙车致死人命的交通肇事也可以判三十年,是否可以平息社会的不满?更重要的是,它是否可以促使此类案件因此而减少?   也许有人会觉得因为交通肇事判二十年三十年太冤枉,因为毕竟这只是一个失误,难道因为一个失误,就要让一个人一生来偿还吗?确实,如果因为踩错了油门和刹车,造成肇事被判用一生来偿还是有些冤枉的。但是,交通事故中,并不都是这种“失误”。有很多肇事是出于“故意”过失的行为,比如酒后开车,超速行驶,与正常行驶中因为处理不当等原因发生事故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过失”。踩错油门和刹车是无法避免的判断错误,但喝了酒不应该开车,或者不应该在公路上赛车,这可就不是不可避免的判断错误了——这不是失误,而是“故意”。   事实上日本2001年以前,交通肇事的法律条文与我国颇为相似,最高只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但是在2000年,因为发生了无照驾驶者在人行横道轧死两名大学生的“小池大桥案件”,日本法学界和民间人士发起了对法律进行修订的运动,要求惩治恶性交通肇事行为。2001年12月25日,关于《危险驾驶伤害致死罪》的新法通过施行,并在2007年进行修正,增加了对摩托车肇事采取同样严厉惩治的条文。   杭州飙车案件,引发的舆论洪流可以让我们感到,中国社会对这种“故意”行为引发的恶性交通肇事,有着和日本当年同样深刻而合理的社会不满,而我们的法学家,似乎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这一案件应该属于什么犯罪行为,网上舆论是否缺乏法律意识这样的程度。   如果能够在舆论的推动下,依靠法学界的努力,参考国外经验完成对我国交通肇事法案的修改和完善,增设对“故意”行为(也就是可预见可能结果的行为)引发的恶性交通肇事的量刑条款,加重处罚力度,这是否才是杭州飙车案真正所能推动社会进步之所在?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雷振岳:克鲁格曼给予我们的精神价值

    来源:新民网2009-05-19 15:46
      【新民来论】5月19日多家媒体报道,全球经济学界“男一号”克鲁格曼的一周中国之行并不轻松,克鲁格曼以其放荡不羁的尖锐言论,几乎激怒了所有与之谋面的学者和专家,甚至搞到令人下不了台的地步。很多观点被国内一些权威专家的“质疑”、“叫板”、“反驳”等声浪所掩盖,从龙永图到张维迎、夏斌、王松奇等,轮番上阵,公开PK,热闹得很,甚至连不算学者的“胡润富豪榜”的首富严介和也来“指责”克鲁格曼。   很多人都会认为,应邀来中国演讲的克鲁格曼应该入乡随俗,为中国学界带来“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学术融洽。可是,克鲁格曼丝毫没有改变一如既往的个性,对中国问题大胆问诊,炮声不断,让人觉得“不懂规矩不上路”。   然而,对于克氏而言,这算得到了什么呢?他连美国政府都敢得罪。他曾批驳美国政府7000亿救援是“现金换废纸”,“我并不指望它能带来多大提振效果──由于金融系统紊乱的状况,目前联邦基金利率与实际商业利率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了。传统的靠货币政策引导经济走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        永远不服从权贵,似乎是这个天才经济学家血液中的一部分。“我手写我心”,只要是自己想说的话,他都会毫无遮拦,横空出世,不在乎场合,不在乎失礼,不在乎会得罪权威。其实,思想才是值得膜拜的至高的权威,除此之外无他。   有论者说,“作为一个世界级的经济学大师,不管他在说什么,他最大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绝不会照顾谁的面子而委屈自己的学术观点,而这正是当下中国经济学家最欠缺的品质和骨气,对听腻了种种奉承拍马之言的民众而言,也的确想听听克鲁格曼对世界、对中国经济未来的真知灼见,对危机应对能开出什么样的药方。”笔者深以为然。   这就是经济知识分子,眼里只有规律、数字和冷静结论,尊重事实,反对教条、盲从和顺从。“与骄人的学术成绩相媲美的是无畏勇气”。经济学家的“家”,其意义就在于桀骜不驯,不为所动的学术信仰和高尚情操。他总是在为社会公众和政府决策提供思考动力。没有杂音的政府是非常可怕的,没有异论的学术界同样是令人窒息的。这种独立自主、观点鲜明、立场坚定,与其说是“堕落之海中孤独的真理之声”,不如说更是独立经济精神的特行独立。   于是,很自然地想到了我们的经济学家。在市场化商业化成为学术潜规则的今天,许多专家和学者沦为了经济玩偶,沦为了特殊利益集团和个别人的吹鼓手。有些经济学家也成了决策集团的“肚肚虫”,领导想得到什么言论,他就发什么声音。学术独立精神完全成了经济和物欲的奴仆,充满了弹性,就像一个“学术弹簧”,可大可小,随时改变和修正。“‘经济学家’的声誉还不如‘股评家’,从几年前的股市大讨论到‘郎顾之争’,再到‘丁学良事件’,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哑巴了,媒体发明了一个词‘集体失语’”。在这样的环境下,标新立异的学术发展力从何而来呢?   个别专家更是完全成了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他们多以精英自居,离社会和群众很远,天南地北地讲学、创收,围着钞票转,处处和社会大众过不去,锋芒尖酸,极端边缘。比如“高校收费有助于教育公平”,完全将大众需要和社会公平扔到了一边,群众对经济专家已经不敢再抱更多的信任和期待。想到了香港科技大学丁学良教授的“大炮”。他说,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家“最多不超过5个”,虽尖酸,也不是没有道理。   我不明白中国的经济学家们为何不断向老克叫板,是想批评克鲁格曼“不上路”,还是觉得克鲁格曼的观点过于刺耳、尖锐,难以接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只能说明,我们已经习惯了一团和气的“一言堂惯性”,习惯了“一人定调,其他附和”的潜规则,养成了鹦鹉学舌式的学术麻木。克鲁格曼的过于尖酸刻薄、不留情面,反让我们非常不习惯了,努力保全自己的仅有的一点面子。这其实正是我们的学术虚荣。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白东河:不能让桥面拆除桥下通车的悲剧重演

    来源:新民网2009-05-18 15:25
      【新民来论】5月17日下午4时24分,湖南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截至晚上10时许,坍塌事故现场已发现4具遗体,救出15名伤员。据初步探查,超过20辆路经高架桥桥下的车被砸压,包括一辆公交车。此前此桥因造成交通拥挤,已决定拆除。5月5日此桥全封闭,禁止桥上通车,开始分段动工拆除,5月20日实施爆破拆除。(5月18日《新京报》)   此悲剧的发生或许没有征兆,却可以预防。一座已经施行拆除、禁止桥面通行、马上要爆破的大桥,桥下为何还能让车辆自由来往?   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灾难,灾难的发生告诉我们,应该防灾减灾,但就在我们身边,灾难却又在被制造。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桥上危险,桥下更危险。天空响雷,小孩都知道躲一躲,何况是一座将要倾塌的大桥?过往车辆就不知道躲避而行?难道是施工者没告诉来往车辆,没有在桥下设置“大桥施工,此路危险”,或者发出更严重警告呢?施工者是否通知了交警队,对桥下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从事故看,并没看到这些安全注意事项,看到的是“超过20辆路经高架桥桥下的车被砸压,包括一辆公交车”的报道。那么说,这段路很可能根本没有进行任何提醒。桥上的只管拆桥,桥下的只管通行,这正是悲剧发生的原因。   保障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危险无处不在,安全时时牢记。在安全上不能再麻痹大意了,应该警醒,不能让桥面正在拆除、桥下正常通车的悲剧重演。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善若水:铁路部门出售餐车座位可以理解

    来源:新民网2009-05-14 11:22
      【新民来论】近日来,关于铁路部门把动车餐车座位当作二等客票卖的做法引起社会热议,甚至遭到部分旅客的质疑,我作为一名常年在京沪线上奔波的乘客,觉得铁路部门的做法还是可以理解的。   就我的乘车经验来看,一般情况下,动车卖餐车票的情况并不存在,因为京沪线上动车组平时上客率在80%左右,有一些座位是空闲着的,根本不需要卖餐车票,就是卖也不会有人买。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特别是春运、五一黄金周,以及周末,动车组一票难求的局面才会出现,也才会有诸如20%的站票,及至卖餐车票的现象存在。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与其花二等车票钱站着,不如买张餐车票坐着,这是我本人以及其他旅客的共同愿望。毕竟,运力资源是有限的,在特殊情况下,能够买到餐车票也是可以接受的。我就有这方面的深切体会。当然,铁路部门在卖餐车票的前提是全部座票售完后的无奈之举,是旅客的自由选择,而不能是强加给旅客的行为。   有人说,餐车是供人吃饭的专用场地,是所有旅客的公共资源,卖餐车票就是擅自改变车辆用途,是为了自身利益侵犯了所有旅客利益的行为。我不这么看,凡事要从国情和旅客需求出发。其实,在运能与运力严重不适应的情况下,铁路满足乘客的最基本需求,比如有位子坐,有开水供应,才是最基本的。更何况宁愿让一部分餐车座位空着,让站着的旅客看着那部分有位子的旅客和坐着餐车悠闲地吃饭休息,也是不够人性化的。正是部分旅客有这方面的购票需求,才使铁路部门方面萌生了卖餐车票的做法。铁路部门急旅客所急,此举推出不仅缓解了旅客的出行压力,也是一种人性化的举措,符合大多数旅客利益的行为,毕竟坐着总比站着好。如果旅客想吃饭,流动售货小推车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何况每个旅客座位前面都有小饭桌,许多旅客还不愿意离座到餐车用餐呢。   当然,要想根本解决这个问题,铁路部门仅靠卖餐车票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铁路部门方面开动脑筋,提供更多的运能,开行更多的动车组,才能真正让旅客体验动车的舒适度。听说,铁路部门正加快铁路建设步伐,实行客货分线,建设京沪高铁、沪宁城际等客运专线,这无疑是我们广大旅客的热切期盼。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三点水:音集协的底气与行业协会的吊诡

    来源:新民网2009-05-12 16:19
       【新民来论】本不想再说音集协,一来版权收费也算是法治进程中的大势所趋,收费也是为了支持原创正版事业,二来中国行业协会虽多如牛毛,但是发声响亮、干事得力的还不多。因此,总体上看,音集协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可是,音集协在眼下版权费分配问题上的态度,实在让人大跌眼镜,而且,我担心这种姿态会教坏其他沉默的行业协会,所以还是忍不住想再说两句。   5月12日《北京青年报》消息说,作为音集协的会员,一些唱片公司认为,音集协作为一个专业协会,本应维护录音、电视音乐等行业版权所有人的利益,目前管家的收入比主人还高的现状非常不合理。面对质疑,相关负责人显得理直气壮,“如果是有的唱片公司认为音集协收取的管理费用过高,它可以自行去收取。”   音集协生气了!后果严重不严重还不好说,但显然,这些天我们质疑得太多了。譬如对于音集协委托天合公司收取版权费的合法性,譬如收钱的时候有没有委托人、有没有授权书,譬如在没有核算好管理与版权费用分发比例的时候就急着收钱,是不是无可理喻,再譬如协会出面、公司收钱的模式和管理成本经不经得起法理的考量。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重磅,砸得人家措手不及。   孰是孰非,既然闹到这个份儿上,按照公共事件发展定律,“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就算群众装聋作哑,职能监管部门怕也是不好意思再作壁上观了,我们等着看结果就好。我以为,这些个体性的问题其实都不重要,纾解起来也不难,毕竟规则和法律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整个事件进程中倒有一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音集协的底气何来?这个底气表现在两个方面:一者,它不断强化自己“社会团体”的身份,借以规避关涉民生的行政收费所必须的听证审批等程序,因此,收起钱来也更加顺畅自如、话语铿锵;二者,面对民众与KTV经营者质疑的时候,它又处处暗示自己的行政色彩,强调其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的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说话官气十足,做事霸气冲天。   至此,你就明白了,为什么替主人收钱的管家,面对主人的疑问,它竟然嚷嚷着“有本事你去收啊”──根源就在于这个行业协会给人造成了“亦官亦民”的错觉,貌似与公权纠结不清。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普通百姓哪分得清那么多,看到“国字号”组织,自然就以为是政府的事情,顶多问问,吃了闭门羹也只有交钱的份儿。收钱者深谙这个道理,自然可以对“不明真相”的群众不闻不理,问急了还吼你几句。   由音集协联想到当下我国行业协会之吊诡:要么不说话不吭声,有也聊甚于无;要么不帮行业说话,只为私利奔走──这恐怕也正是某些学者认为我国市场机制还不成熟的一个重要因素。理论上说,行业协会是“第三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建立公民社会的过程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基础力量,行业协会有四大基本功能:服务功能、代表功能、制衡功能和沟通与协调功能。我们不妨将之对比一下音集协的脸色与言行,除了失望,还是失望。   眼下看来,我们固然要大力发展各色行业协会,赋予其市场话语权,但同时也不能不思考两个问题:一是行业协会究竟为谁而立?二是行业协会与职能部门能否继续“眉来眼去”?没有清爽独立的行业协会,就不会有公正有序的协会关系。关于这个道理,我们还真应该多普及普及国际惯例。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滨兵:祭奠,是为了更好地面对困难

    来源:新民网2009-05-11 17:16
      【新民来论】逝者如斯夫。时间指向了2009年的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周年来了。用不着太多的话语,自发前往灾区,或是网上祭奠,或是心系灾区。各种各样的祭奠方式,其实都在表达同一个心声──走出困境,迎接挑战,展望未来。   祭奠,呈现的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那是一种心灵的交流。在网上,我看到了重做母亲者脸上的笑容,我看到了默默与死去亲人交流者脸上的刚毅,我看到了灾区孩子脸上发自内心的笑容。   生活,在某种意义上是遭遇困难、抗争困难的一个过程。万事如意永远只出现于祝贺的字典范畴之内,而不幸,则是生活中的一个常态。有些灾难,我们无可逃遁,无可躲避,比如地震。我很是佩服古人的智慧。那句“兵来将挡,水来大淹”,萌发的是一种乐观的心态。地震来了,我们只有面对;逝去了亲人,我们只有面对。活着的人永远都是最重要的,活着的人永远都应该是最乐观的。泪水曾经流过,就不要再流;悲伤的话语曾经说过,就该收起来了。不必老是重复伤感的悲痛。生活还得继续,我们永远行走在前进的路上。   仿佛是为了考验我们的意志,甲型H1N1流感来了,也是在四川,5月11日,四川确诊中国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甲型H1N1流感究竟会给我们带来多大的灾难,我们不知道。我们要做的是面对。灾难,从来就不缺乏。这是地球人的宿命,也是中国人的宿命。我们中国人,从来都没有被灾难吓退过,也从来都是将灾难抛在身后,留下一串串战胜灾难之后的银铃般的笑声,在清澈的天空回荡。   在地震一周之际,我听到许许多多理智而强有力的声音。德阳副市长李思清说,学校重建要抗震但不宜奢华。四川副省长钟勉说,重建不仅是起立,更是起跳。   是的,眼泪不是前行的动力,而是洗涤剂;愁苦不是前行的动力,而是抹布。灾区的重建,需要我们信心百倍;抗击甲型H1N1流感,更需要我们信心百倍。   祭奠,不仅仅是灾区人民的私事,而是你、我、他共同承担的“公事”,是我们每一个人必承的使命和责任。让我们拾起悲伤,勇敢前行。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汉应民:一个草民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期待

    来源:新民网2009-05-07 17:16
      【新民来论】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表示,尽管中国经济表现好于预期,但是仍然面临严重挑战,中国将采取积极措施刺激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以刺激经济增长。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也将是刺激内需增长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据专家透露,目前由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撰写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意见,已经提交到国务院审议,有望今年出台。(5月7日《济南日报》)   为了应对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增加固定生产投资,给企业减负,制定国民休闲计划,降低汽车消费税,汽车、家电下乡,等等。这些措施对于扩大内需,增强企业活力,增加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增长,恢复市场信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撰写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意见,已经提交国务院审议。这无疑是一条提振人心的消息,值得期待。如果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关乎效率的话,国民收入二次分配更应该成为社会公平的示范。   虽说经济正在回暖,物价涨幅回落、通胀压力缩小,但是由于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未来收入的不可预知性,使得居民消费观念比较谨慎。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发改委提交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意见,除了抵消金融危机、经济下滑的消极影响,让人民直接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以外,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政府的一种公共责任。民众自然对此充满期待。   有经济学家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虽然社会分工千差万别,社会贫富悬殊不可能根本消失。但是,从政策上引导社会公平,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完全可以做到。   虽然发改委提交的方案未与民众见面,具体如何调整收入分配,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刺激国内消费需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特别要注重社会公平导向问题。虽然去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全民发钱的“大锅饭”分红方案被否定,但是其中传递的公平分配的朴素理念值得肯定。发改委在制定政策时,有必要思考如何让每一个公民特别是低收入公民从国民收入调整意见中获得普世实惠。   实事求是地讲,在当前经济语境下,大规模提高社会工资并不现实,但是逐步理顺社会分配关系,应该能够做到。比如,顺应民意呼吁,落实国企高管限薪措施,压缩“三公消费”,改革个税征收方式、提高个税起征点,给企业减税,就值得考虑。给高管限薪、压缩“三公消费”的意义自不必说,给企业减负可以为落实“涨工资”愿景提供动力支撑,减征个税更是让职工直接受益。   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如果只是简单地“限薪”、“涨薪”、减税,失业者、农民等弱势群体根本享受不到其中的政策好处。而且,在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以外,如果没有制度驱动力,让企业给职工加工资,也有些一厢情愿。   因此,为了让更多人特别是弱势群体享受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实惠,我认为,还有三个方面的工作可做。一是保护农民的生产、消费积极性。二是建立健全低收入阶层补贴长效保障机制,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困难家庭提供更多政策支持。三是加大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降低公共服务收费,逐步扩大免费服务范围,增加公共产品种类与数量,增强百姓抵御风险灾害的能力。   总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立足点应该在于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只有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十分注重分配公平,让更多公民感受到政策实惠,才能真正体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公平内涵。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三点水:与有些官员的名字重逢何止“亲切”

    来源:新民网2009-05-06 16:24
       【新民来论】虎照事件之前,很多人一辈子恐怕都不会认识“朱巨龙”这个名字;三鹿事件之前,更多人也不会熟识“鲍俊凯”这个名字──但就在这些风云际会的公共事件中,因为一波三折的问责,公众将这些普通的人名记取,将之视为行政问责的典型。他们,也因此成为名人。   是名人,自然就备受关注。眼下的两则新闻就以这两位先生为主角,赚取了相当高的点击率。一是5月6日《齐鲁晚报》消息说,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国务院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近日已经回京重新赴任,消息人士称,鲍俊凯的新职务为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另一则是5月4日《南方都市报》消息说,朱巨龙和孙承骞低调复出。官复原职了?网友无意间在官方网站上看到这两位去年因挺虎而遭免职的官员又以“省林业厅领导”的身份出现,吃惊不小。   有些“不明真相”的网友跑上来就骂,说这种问责纯粹是和民意“逗你玩”,风平浪静之后,当事官员却毫发未损。我不同意这种观点。私下说,做男人不易,做名男人更不易,做一个被高调问责的官男最不易,人家也吃了不少苦头。公共事件之所以成为公共事件,往往因其庞杂繁复。他们孤零零被问责,而体制机制安然无恙,实在多有委屈,但囿于民愤汹涌,又不能轻易启用话语权,只能赋诗写字,已经多有不堪,大家该多体谅。台面上讲,我们自古就有举贤不避亲的说法,还有人非圣贤之言,那个岗位、那个待遇最需要他们,所谓用人唯贤,我们自然要相信相关职能部门的用法。再说,即便真犯了点错误,也不至于要一棍子打死。   据说,记者采访时,朱巨龙先生笑着问道:“看到我的名字很亲切吧?”这个词汇用得真好,完全可以作为高考阅读分析来解析。其实,对于公众来说,与有些名字重逢何止“亲切”。而所有五味杂陈的感受,都来自于相关部门对舆论质疑的沉默。5月5日《人民日报》评论说“官员因错而受革职,而后又因功复职,均在理所当然之列”,大家不解的是,“对国家造成了损失的人,今天这边下台,一转身明天又在那边上台了;这边高调问责了,那边又低调复出了”。换言之,公众在这边质疑,被问责官员在对岸意蕴隽永地“亲切”微笑──中间,恰恰少了一座看得见摸得着的程序之桥──搞得大家只能模模糊糊地猜测,误以为对岸官员“亲切”的微笑是贼笑、是坏笑、是能奈我何的狂笑。   这种局面其实对大家都不好。一者,群众越来越“不明真相”了,心理憋屈得慌,情绪沉淀下来容易酝酿成新的矛盾。二者,被问责的官员也很委屈,纵有天大奇才,也不能轻易叫苦,只能被误解,自己说也说不清楚。三者,对民主法治与公权力公信力伤害更大,任免之“度”如镜花水月,问责既然不可信,违法违纪还有什么震慑性?公共事件的警示意义又何在?   将公众心中的疑惑以正义的程序与制度解释清楚,与有些名字“亲切”的蓦然重逢才可以去掉意味深长的引号。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陈博:媒体介入大学排行榜潜规则是否晚了点

    来源:新民网2009-05-05 17:27
      【新民来论】坊间传闻多年的“一手交钱,一手排名”的武书连版大学排行榜潜规则终于被媒体踢爆,成都理工大学以赞助费的形式换取排名上升,大学的声誉、排行榜的信誉遭遇中国大学排行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冲击。在缺乏科学标准、缺乏优良传统的大学评价领域,这场风暴迟早要来,只是来得太晚了一些,大学以及大学排行这个行当正在为他们当中一些人的不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果媒体一开始就秉持怀疑、批判的精神,坚守探寻媒体真相的本职,而不是盲从、迷信专家,以留声机、照相机式的报道成为这些排行榜的随从乃至帮凶,排行榜的潜规则早就无法大行其道了。   大学评价原本是一个极为专业的的研究工作,里面有太多专业数据和评价,非业内人士很难真正理解。但是,其外在表现形式又是最简单直白的“第一、第二”之类的排名,所以又往往最受关注,最惹是非,成为街头巷角妇孺皆知的热点话题。从本质上讲,大学评价和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其实并无二致,普通人能看到的是外面的热闹和光鲜,而里面是怎么回事,既看不懂,也不用管。   可是,大学评价和高科技产品不一样的是,后者受到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科技规律的约束,技术指标和生产标准都已经统一,生产者是无法也没有机会暗箱操作随意改动数据的。而大学评价的人为可操作性实在太强了,评价者不同的偏好,决定了数据的取舍,决定了标准的制定。就像武书连的一流大学标准,工学前6名就可以称为一流,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教育学、哲学、历史学必须是全国排名第一才能跻身为一流大学。又如,武书连2009年肆意引入“学术剽窃永久降分制度”,其霸道和荒唐路人皆知。   评价标准的随意性、结果的可操作性,一切环节都可以任人扭捏,而公众对此又缺乏足够的认知,容易偏听偏信,所以排行榜的商业价值极大。大学排行就像一个小姑娘,任排行者任意装扮,给唯利是图者留下众多操作空间。尽管一些榜单声称是干净的,没有“潜规则”,即便此话当真,也无法让人放弃对其标准的质疑。   对于大学排行,在现代社会,理论上任何人都可以开展,不必也无需有过多干预。在一个竞争充分和媒体发达的社会,排行榜的信誉和权威可以在自由竞争市场中打拼成金字招牌。但如果社会不对其保持基本的怀疑而不加选择地迷信盲从,而倘若以发现真相为天职的媒体也丧失基本立场,放弃不断拷问真相的权利,那么一个个鱼龙混杂的大学排行榜最终同归于尽的局面注定不可避免。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梁萍:青春之歌永远流行!

    来源:新民网2009-05-04 16:29
      【新民来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甚至是将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青年人都是予以高度重视和热情关怀的,并抱着无比殷切的希望。毛泽东同志说: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邓小平同志说:在青年身上寄寓了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光辉前景;江泽民同志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有希望,未来发展就有希望;胡锦涛同志说:青年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无论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中,还是在中华民族发展的进程中,青年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始终被热情地关心关怀和高度地肯定重视,这是让人一生也难以忘怀的。于是,这些亲切深情的话语被陆续铭记在了一代代青年人的心中,并让青年人激情燃烧,活力无限,勇于向国家和民族无私奉献自己的火红青春。青春之歌处处嘹亮,青春之歌时时动听。青年人以自己的行动向人们展示了自己是“社会上最富有朝气、最富有创造性、最富有生命力的群体”。青年为之自豪,少年以之榜样,中老年因有了后生可畏的接班人而放心欣慰。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在春夏之交的日子里,最令人神清气爽。今天,我们载歌载舞地迎来又一个“五四”青年节。同时,这也是“五四运动”的第90个纪念日。九十年虽是光阴长河中短短一瞬,但是无数血气方刚的青年人为共和国的奉献却是无法车载斗量的,甚至可说是惊天动地的。九十年虽近似人活一生的年轮,但是更多闪光的青春却让人无悔。   有国才有家,有强大的祖国才有幸福的家。旧社会,老百姓一直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甚至在欺压剥削或外来侵略中流离失所而艰难游走在逃荒的路上。饥饿、寒冷、屈辱。他们过着牛马不如的非人生活。而且,生命也任人主宰。比如,旧西藏的农奴,被奴隶主们挖眼割耳或挑筋剥皮等,那是如家常便饭一样平常的事。而新中国却之有着天壤之别。现在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并过着丰衣足食和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同时,国家也在发展中向世界发达国家仰首阔步地靠近距离。   爱我中华,永远矢志不渝,尤其是新中国,更让人深深地热爱。有了这种真挚的爱国之情,青年学生在校园为中华之崛起而勤奋学习;有了这种真挚的爱国之情,青年运动员在赛场上为祖国的荣誉而顽强拼搏;有了这种真挚的爱国之情,青年建设者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富民强而无私奉献;有了这种真挚的爱国之情,青年解放军战士日夜守卫在祖国的边疆;有了这种真挚的爱国之情,青年干部在带领人民群众共奔小康生活而冲锋在前……因为爱,青年在为祖国奉献着青春。   青年人大有作为,青年人作为大有。这正如新华社5月2日发表的题为《为了可爱的祖国──记为祖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贡献的一代代青年》之特稿所说,新中国成立60年来,从大江南北到长城内外,一代代青年在党的引领下,挥洒汗水、奉献智慧和热情,怀着赤子忠诚为祖国的事业不懈奋斗,在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当然,文章中所提及的那些先进青年,只是不计其数怀有爱国热情而努力奉献自己青春之群体中的一些人。   近些年来,青年人在思想上的进步更让人敬佩。因为他们热衷于不索取丝毫的奉献,无论是名还是利。比如做志愿者工作,而且,他们还是争先恐后地去参与的。无论是在北京两个奥运会,还是在四川地震灾区,抑或其他需要他人帮助的地方,志愿者们都在力所能及地工作着。而那些志愿者中,青年人几乎占到了绝大多数。于是,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报道,总是在“志愿者”几字的前面多了“青年”两个字,合称“青年志愿者”。又比如我们时常看到的“青年突击队”、“青年义务消防队”、“青年义务鲜血队”等等青年义务劳动组织或团体。   热血青年在我们身边总是无处不在或无处不有。我们为有如此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们鼓掌喝彩。同时,众所周知,“五四运动”的精神是:爱国、进步、民主、科学。而我们的一代代青年人就是在将之一一发扬和传承。于是,我们见证着青年强大的生力军的作用。当前,全国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而“科学”又是“五四运动”的精神之一。于是,我们相信青年在其中更会发挥出不可低估的作用而大有所为。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山河壮丽、地大物博的中国,有着青年更开阔的用武之地。所以,青年爱国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创业。当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了许多青年迎着机遇和挑战,成功地开创出了自己的事业。   中国青年,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堪称代代骄子。当然,极少数中国青年也让人遗憾和痛心,比如追随祸国殃民的达赖而加入“藏青会”一小撮青年。不过,尽管他们丧尽天良地在祖国和祖国人民面前犯下了滔天的罪恶,无比宽容的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还是希望他们尽早弃恶从善而张开双臂等待他们的归来。培养中国青年健康成长的最先进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国共产党。愿青年们再接再厉,谱写出更加美妙动听的青春之歌!青春之歌,永远流行!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张连洲:面对猪流感,政府就应该尽早发声

    来源:新民网2009-04-30 16:07
      【新民来论】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表示,目前我国尚未在猪体内监测到类似病毒,没有证据表明疫区病例是由猪传染给人的,食用猪肉是安全的。(4月30日《人民日报》)   最近,墨西哥、美国等国家相继爆发了猪流感,在本地也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人们谈“猪”色变,不仅猪肉不敢吃了,甚至连牛肉、羊肉也不敢食用了。远离猪等动物,大家是从防治禽流感得来的“经验”:禽流感的病毒是通过鸡类传染的,那猪流感病毒毫无疑问是通过猪类传播的。   然而,国内外专家均作了澄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总干事瓦拉特4月28日在与中国交换意见时明确表示,目前国际社会简单地把近日在墨西哥等国出现的新流感病毒称为猪流感病毒不准确,也不合理,很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表示,目前,我国未发现人感染猪流感病例,也未在猪体内监测到类似病毒,食用猪肉是安全的,公众不必恐慌;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帕帕杜拉基29日说,欧盟委员会已改称“猪流感病毒”为“新流感病毒”,这是为了避免人们误解它是一种动物疾病,否则会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打击。   问题是,来自国内外专家的声音,普通百姓根本听不到,即便听到了,也不相信专家的“高谈阔论”。30日,笔者就亲身验证了百姓对预防猪流感的态度。平生非常节俭的邻居游老太太,将一只花40元买回来的大公鸡放生了。笔者问其缘由,老太太说怕传染猪流感。我问猪流感跟鸡有什么关系,老太太说猪可以传染给鸡,鸡又可以传染给人。听了老太太的“逻辑推理”,笔者哭笑不得,便告诉她老人家,猪流感已经改名为新流感,跟猪呀鸡呀一点关系都没有,专家也说了,食用猪肉是安全的。谁知,老太太却说:“我不听专家的,我听政府的。”   老太太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自从国外出现了猪流感之后,本地政府还真没有“公开表态”哩,难怪群众会如此恐慌。老太太一句“我听政府的”,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心声,政府不“说话”,群众心里没底,只能用不吃猪肉等消极的方法应对猪流感,造成群众慌乱、市场动荡也就在所难兔了。   笔者认为,既然群众都“我听政府的”,相信政府,依靠政府,那么政府就当有所作为,在防治猪流感的新战役中担当重任,不能再“沉默”下去了。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传播防治猪流感的有关知识,及时纠正群众的错误认识,维护社会和市场稳定;同时,要未雨绸缪,积极做好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王军荣:对“操”字惩罚之后更需反思

    来源:新民网2009-04-30 15:52
      【新民来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合理合法。但陈姓男子却在合理的情况下,做出了不合理的举动,其在上诉书“事实和理由”一栏中仅写了一个“操”字。昨天,记者从深圳福田法院了解到,在对陈某某教育未果的情况下,法院以“在上诉状中使用粗俗语言直接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为由,对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4月30日《深圳商报》)   在上诉书“事实和理由”一栏中写下一个“操”字,而且面对承办法官的劝告拒不改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陈某实施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是陈某应该得到的法律惩罚。对陈某的行为,我们不必抛洒过多同情的言语。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只要是稍有理智的公民,恐怕是不会轻易地在上诉书上写下“操”字的。那么到底是什么促使这位陈姓公民丧失理智呢?   2008年11月、12月,福田法院受理了陈某某、曾某某诉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某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约30宗系列案件。福田法院依法受理后,陈某某向法院提出:“这批系列案不能合并审理,要分别审理,并且每天开庭不能超过两宗。”应该说,陈某某的要求并不过分,在我们看来,应该是科学的。分别审理,能够审得公正;每天开庭不超过两宗,也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案情真相的还原。可是,法院却没有采取他的意见。当然,法院的做法是找不到法律漏洞的,毕竟人家已经经过审查,而且经过了法律程序。   或许在陈某某看来,自己的确存在着极大的冤屈;或许在他看来,法官在审案上存在着不公。但是,如果他对法律存在着信仰,那么,他就会相信自己的上诉一定能够迎来“公道”,可从他愤懑写下的“操”字来看,恐怕他已经从心底里失掉了对法律的最后信任。   “十五天的拘留”是法律给予的惩罚,法律的惩罚能否换来公民理性的表达?答案很难得出,可以想象的是,一种可怕的后果是这位公民可能会以更加暴力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法律是严肃的,容不得一个公民以“操”字亵渎。然而,要想让公民从心底里对法律存着敬畏,惟有法律的执行是公正的。可现实中,法律的执行存在着诸多的不公,让公民逐渐失掉了对法律的信心,从而促使他们用诸多不理智的“另类”方式表达,这将是可怕的。   对“操”字的惩罚是必须的,但一个“操”字,最应该反思的是那些法官,该想想如何做才能让老百姓不骂娘。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石愚:动车组票价不听证是俯视民意的表现

    来源:新民网2009-04-29 15:40
      【新民来论】要求铁道部公开两万亿建设资金详情、动车票价定价依据一个月后,4月28日,律师董正伟接到了铁道部的回函,“动车组火车票价不属于价格听证目录范围”。(4月29日《新京报》)   应该说,铁道部关于“动车组火车票价不属于价格听证目录范围”的回函是站得住脚的。因为按照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有关铁路旅客票价的内容为“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按这个通知,动车组列车车票定价不在听证范围内。不过,《通知》中在“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后面还加了一个“软席除外”。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动车组的座位是否能称为软席?不过,答案却不可能轻易获得,因为这是一个难以判定的答案,当然,也就能够成为选择性需要的工具。   动车组的座位是否能称为软席?这是否就是问题的焦点?或者说,解决了这个问题,是否开听证会就能够顺理成章了吗?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因为根据《听证办法》规定,举行定价听证会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依职权行为,而不是依申请行为。也就是说,是否举行听证会,由政府依据定价听证目录来决定,并不是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来启动。如果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提起,或铁道部不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起,那价格听证会根本就不会召开。尽管门外民意汹涌,但只要关上门,一切都会归于死寂。   再进一步说,即便召开了听证会,又能怎样?上海市发改委4月27日举行了听证会,对7年未变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排水价格上调方案进行讨论。在提交听证的两套方案中,上调后的综合水价至少比现在的每吨1.84元高出40%。涨价的调子早就定好了,听证会开与不开有何本质区别?如果铁道部以同样的“操作方式”进行听证,听证会有意义吗?   铁道部关于“动车组火车票价不属于价格听证目录范围”的回函,是俯视民意的一贯高傲姿态。他们不需要多解释,也不想多费口舌,民众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也不得不接受。难道铁道部会怕没有人坐车吗?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龙敏飞:蔡伟读博未必是正确的道路

    来源:新民网2009-04-28 16:06
      【新民来论】4月23日,复旦大学经过专家考试和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把38岁的蔡伟列入了2009年度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导师为古文字学泰斗裘锡圭先生。(据4月28日《解放日报》   饱受质疑的中国大学,也终于由复旦大学“首开先河”,博士招生特招了38岁的蔡伟,体现出大学里“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风范。从出发点和诠释大学涵义的角度来说,值得其他大学推广和借鉴。   但是笔者并不看好蔡伟的读博之路。一方面,蔡伟年龄已经38岁了,年龄一大,记忆力和接受能力必然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学校又规定蔡伟可以免修英语但是不得不修日语,同时还要强化专业及相关知识。这对蔡伟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蔡伟对于古文兴趣很浓,而且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可是与之相关的学识呢?必须承认蔡伟很感兴趣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饱经风霜的蔡伟,自会在生活中磨砺年轻时的锐气,自不会再有年轻人那样多的好奇心和奇思妙想,而后者又是做学问必不可少的。   让蔡伟接受更多的知识,充分发挥自身的才智才能,笔者绝对赞同。但是让蔡伟读博,同时恶补专业知识和日语,则有矫枉过正之嫌。即便退一万步说,蔡伟对日语,对其他知识都感兴趣,而且复旦大学再网开一面,给蔡伟高额奖学金或者免除学费,他依然还有一个家需要支撑,读博两三年,妻子身体不适,家由谁来支撑?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而且新闻中更是说很多时间内蔡伟之所以有长时间“不学习”的情况,是因为依然离不开“财米油盐酱醋茶”。   没有安定的环境,家庭没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蔡伟拿什么来安心学习,拿什么去发光发热?接受新知识未必一定要读博,读了博也未必便是“人才”,正如古文字学泰斗裘锡圭先生自己所说的,现在很多博士毕业生的某些专业方面知识未必比得过蔡伟,这便是优势,更应该发扬光大。   与其让蔡伟“凤凰涅槃”一般去读博,去恶补与之相关的知识,还不如给蔡伟在大学图书馆找份闲职,保证稳定的经济来源之后,让蔡伟更好地学习他感兴趣的东西。团结才是力量,社会需要的依然是“人才”,而不是“全才”,这于学术研究来说,依然具有很强的可行性。1998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崔琦连电脑都不会,却依然获得全球荣誉最高的奖项,可见详细的分工和极好的团队意识远甚于个人能力。推而广之,蔡伟也可以和大学内的教授们、博士们共商学术大事,携手并进,博士也并不一定非读不可,你说是不?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禾刀:跳出权力圈子的监督才是最有效的监督

    来源:新民网2009-04-27 15:33
      【新民来论】4月25日,《中国政府绩效评估报告》(下称《报告》)首发仪式暨政府绩效管理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作为《报告》最大亮点,普通公众如何参与政府考评的实践和难题,也颇受与会者关注。《报告》课题组建议,要切实将绩效评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中国青年报4月27日)   《报告》课题组关于“一把手工程”的建议,体现了公众对政绩评价的高度重视,也折射出一种寄望于强势权力干预的无奈。举个例子来说,虽然仇和在执政昆明时也曾遭受一些非议,但由于他总体上切合了大多数公众的意愿,那些非议目前还难成主流的影响。可见,强势权力介入政绩评价是有前提的,即权力者本身高风亮节,个人觉悟甚高,实际上这是将制度本应具备免受权力干扰的客观性,寄望于拥有强势权力个人的主观觉悟。说到底,这并非制度良策。   政绩评价汇入民意,是社会发展大势所趋,也是服务型政府根本特征所在。现实工作中,民意的吸纳既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也存在操作困惑。虽然有的领导干部口口声声强调重视民意,但私下里又觉得人多口杂,添忙加乱,对民意存在合则用不合则不用的现象。此外,政绩体系纳入民意至少还面临这么两大困难:一是到底多大范围的民意才最接近实际民意,二是民意评价的方式是简单的询问式调查参考,还是建言权否决权的进一步扩充与释放。   尽管各地推出的政绩评价互有千秋,但利弊共存。总体上看,政绩评价体现改革进步积极的一面,但同时这种评价机制又存在着体制内的局限性,即按照相关政策或领导意愿制订现成框架。目前,虽不能完全排除这些调查存有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体制与权力本身就紧密相连,难免出现过于侧重权力意愿式的民意征询,而公众最想说的最想反映的却被刻意回避。   事实上,谁也不能无视这样的现象,看似很好的民主评议制度,在一些地方沦为走形式,成为为既定方案找群众支持的依据。甚至,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即使口碑甚差的单位或部门,民主评议也是个个高分,人人优秀。有的干部本身形象很差,群众意见很大,却能悖常理和党纪法规青云直上,比如陕西省西乡县粮食局原局长王安武本原是“强奸犯”,居然能顺利走上领导岗位,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我们常说,领导机关要学会照“镜子”,这个“镜子”无疑指的是人民群众。照“镜子”不应仅仅是取决于领导机关的主观自觉,还应成为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机关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群众的这项权利,就必须赋予他们区别于政绩评价体系“规定动作”评价的更大的开放视角,让他们按自己的感受,给领导机关打分评价,以此促进领导机关的工作进步。   一言以蔽之,跳出权力圈子的监督才是最有效的监督。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武洁:城市规划如何才能摆脱“折腾”宿命?

    来源:新民网2009-04-24 17:51
      【新民来论】23日,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对一些区县随意修改城建规划提出批评,“不能换一届领导就换一次规划。城市规划是很严肃的事,怎能像小孩过家家说改就改了呢?领导要自觉维护规划的权威性。”(《重庆晚报》4月24日)   小孩子搭积木,“推倒重来”当然是家常便饭。既然积木搭起来不费工夫,推倒也没啥成本,一旦有了新的想法,自然可以随时推倒重来。但是,孩子搭积木很难一次搭出自己满意的效果,城市规划也同样难做到一次规划便尽善尽美,尤其是城市规划的理念本身还处在在不断发展中,新观念和新意识也同样层次不穷的背景下,假如城市规划能够随时接受最新理念,及时改善调整的话,完全有望避免缺憾,趋近完美。从这个角度来看,“领导换一届,规划改一次”并非全无道理。   不过,城市规划终究不同于“小孩搭积木”。搭积木如同在一张白纸上作画,不受约束,“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但城市的历史遗迹、现有格局,却无一不构成城市规划的约束条件,称城市规划为“戴着镣铐跳舞”,某种程度上倒更为贴切。可见,尊重过去的规划,其实本是城市规划的题中应有之意。如此看来,即便新一届领导真的对其城市规划有新的观点和想法,即便这些观点和想法确有过人之处,也必须以尊重已有规划为前提,而绝无随意推倒重来的道理。   城市规划的实施,当然不是说句话这么简单,也绝不会像搭几块积木那样轻松。假如换一届新领导便不由分说推倒前任的规划,另起炉灶重开张的话,显然将造成巨大的资金浪费。规划变更的成本,不应被无视。频繁变更的规划,不仅有违规划本意,更是不折不扣地在慷公众之慨。   最后,“领导换届,规划变脸”的真正缘由,很多情况下并非真的有什么见地,更多的是“新官上任”的政绩观在作祟罢了。要想做出成绩,站在前人的基础上,当然不如推倒重来更加快意,一人包揽功绩,当然比与人分享更容易邀功请赏。而当前城市规划领域的泛行政化趋向,也使得城市规划远离规划原则,“唯官员马首是瞻”。于是,为了讨得新任领导的欢心,逢迎新领导的新城市规划适时出台,也就并不奇怪了。   从本质上说,城市规划本该更多的以城市为本,以公众市民的需求为本。只有当城市规划真的吻合民意,而不是附和甚至屈从于“官意”,才有望真正摆脱“领导换届,规划变脸”的折腾宿命。 新民网声明:特约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伍承波:谁来为明星代言广告的受害者们埋单?

    来源:新民网2009-04-23 15:13
      【新民来论】就因为看到有名人代言某连锁加盟招商广告,于是就将自己一万三千多元的辛苦钱给了连锁加盟商,原本以后可以获得丰厚回报的她,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还亏了两万多元。这是央视《经济半小时》近日就“三网站加盟骗局被曝光”节目对湖北省黄石地区返乡农民工张女士的采访。   根据《经济半小时》的报道,导致张女士亏损的原因是加盟商不仅没有兑现100%换货零风险的承诺,更要命的是那些卖出去的货也被退了回来。退货的主要问题在于有些衣服掉色很厉害,有些穿几天就起球,还有就是出现脱线或拉链会坏掉等现象。   受害的加盟者将这种现象视为欺诈行为,并称导致其上当受骗的首要因素并不是广告编得如何诱人,而是因为他们相信了一些名人。这些名人经常在电视屏幕上晃来晃去,久而久之就像自己的朋友那样熟悉,“相信朋友总没有错”的心理致使这些人上当受骗。而牟取不利之才的不法商家也正是利用了目标受众的这一心理特点,诱使其上当受骗。   经常听到有人说,越是信任一个人,就越容易被其欺骗。就这起名人“代言门”而言,尽管代言人并没有直接参与连锁加盟招商的实际行动,但因为他起了一个代言的作用,且是你认为可信任的人,自然就减少了许多堤防的心理。这是人的一个正常心理反应,要怪就怪在这些加盟受骗的人太相信这个代言人了。而直接的后果是,这些涉嫌“代言门”的人,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将会大打折扣。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即使以后有人请他们作形象代言人,谁还敢相信呢?久而久之,他们除了伤害了大众的感情,是否也伤害了自己的未来?   明星代言广告,是否也应该学学某些国际巨星,实际考察或者体验一下广告物品或内容的真实性呢?即使不为别人的利益着想,也应该要为自己的声誉考虑。   这起名人涉嫌“代言门”也让我们问这样一个问题,既然这些连锁加盟商连获得正规的连锁加盟资格都没有,却被批准在电视等大众媒体中反复播放。是谁在执行这一监管职责?报道中数百名受骗者到公安机关报案,其连锁加盟招商的广告仍然在继续播出,行骗者的行径仍然没有被有效制止。   更关键的是,国家是否立法规范明星代言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明星们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有了这些约束,明星们或许就能多加思考再为其代言,对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起到一些抑制作用。   我们的社会离儒商时代还相差甚远,并不是每个企业主都是踏踏实实地为消费者和目标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我们惟有提高自己的警惕,才有可能在现实生活及商海中避免落入别人设下的圈套。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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