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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振龙:13岁女孩为救父自杀捐肝的温情与残忍

    来源:新民网2009-02-04 17:36
      【新民来论】“妈妈对不起,我不能陪你,我死后把我的肝移到爸爸的身体里去,救爸爸。”这是江苏13岁初一女生琳琳(化名)在吞下200片安眠药之前,留给母亲的遗书。在自杀10多个小时后,为救父而自杀捐肝的琳琳奇迹般地被救活,但至今还未脱离生命危险……(2月4日《现代快报》)   看了这篇新闻报道,纵使铁石心肠的人,恐怕亦难禁热泪盈眶。首先叩动我们心扉的,是那一幕人伦的温情。比之于怪诞的古代版“二十四孝”,一个与我们同样生活于当下的年仅13岁的孩子,她不仅擦亮了一个古朴的“孝”字,也柔化了我们或许早已麻木、早已坚硬无比的心灵外壳,使我们自家的“小皇帝”、“小太阳”相形见绌。《诗》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我们有多少人早已遗忘了留守“旧巢”的父母,遑论“反哺”之情,甚至会为父母“自杀捐肝”?这个孩子爱父母远胜过爱惜自己的生命。不说他人,对这面无瑕的“镜子”,笔者这厢倍感羞愧难当。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幕人伦温情有着挥之不去的悲剧底色,烘托出社会的残忍。一个少女,断然不会不热爱其含苞待放的生命,也断然不会不期冀世间的一切美好。但面对一贫如洗的家庭、行将离去的父亲,她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换取一线救赎的希望。为什么在她看来唯有“自杀捐肝”才能救肝癌的父亲?这显然是一个“何不食肉糜”的“皇帝问题”。倘若与她以易地处之,你我又能怎样?   看吧,医疗机构还在折腾人;医改方案,依旧在藏着掖着;漫不经心的国民医疗体系,依旧在“闲庭信步”;心安理得的卫生部,宣称“准备再挨骂20年”。在中国人的“就医长征路上”,亿万普通国民未尝不都是等待帮助的琳琳。   这原本是我们寻常的生存境遇。只不过,一个孩子给出的“生命诠释”竟是如此触目惊心、如此迫人泪下。那么,下一个“琳琳”又会是谁呢?   于此意义上说,笔者宁愿我们的孩子都不像琳琳那般懂人伦、反倒希望他们是弃父母于不顾的“小白眼狼”──你我绝对不能再拉上孩子做“垫背”。孩子们及其后代应该有新的医疗方式,也应该有新的生活。   现在,让我们先伸出双手帮帮那个可怜的孩子与她不幸的家庭吧。帮助她,其实也就是在帮助我们自己。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马涤明:大券商逆势增薪也很可耻

    来源:新民网2009-02-04 12:59
      【新民来论】2008年以来,由于A股巨幅下挫、交易量急剧下滑,“靠天吃饭”的国内各大券商纷纷采取降薪、裁员方式来应对此轮熊市。然而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券商——国泰君安证券却大幅提高薪酬及福利费用至32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57%,按照国泰君安3000多人的员工计算,平均每个人的收入达到了让同行瞠目结舌的100万元。(2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   公司大幅提高薪酬,但接受调查的众多公司员工却纷纷向记者表示,自己2008年薪酬远远不到100万元。员工收入居平均数之下,高管在平均数以上,这其实很“正常”,就是不知道国泰君安老总的天价薪酬能不能与平安保险的董事长媲美。   国企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不相对应,甚至亏损不亏收入的怪象一直备受指责。但一味指责高管们怕也有失“公允”。作为理性经济人,谁不想尽可能让自己的腰包更鼓一些呢?问题是允许不允许、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公司高管的薪酬与职务待遇是要看股东脸色的,或说应受到出资人的约束。出资人允许的薪酬标准就应该是合法的。然而就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的治理体制来说,企业高管是否受到了有效的约束,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的管理机构是否尽到了应有的监管责任,一直以来就是一个“说不清”的问题。坊间有句口头禅曰“不拿白不拿”,虽说用来形容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可能不合适,但是道理上多少有点接近──如果没人过问,或是明许暗认,那么“合理合法”的钱谁会不要呢?   或许拿了天价薪酬的高管们自认为拿得理直气壮──国泰君安2008年初即实现近45亿元的盈利。然而如果这45亿元的盈利能够被认为是公司的“经营业绩”,那则无异于经营者自己对自己的嘲讽、甚至是嘲骂──44.75亿元盈利来源于公司法人股减持收益;如果减持股收益可以当作经营业绩,并成为增薪的理由,那则无异于一个病人靠卖血维持生命、挥霍卖血的钱换取享受。再说,如此的盈利与业绩语境下,经营者的管理才能又有何用武之地?   最近有消息说,为应对金融危机与经济紧缩,大家共克时艰,一些大型国企高管带头降薪。不管是“民意抚慰秀”也好,还是源自行政压力也罢,毕竟体现出危机意识或出资人的监管责任。比较一下,那些逆势增薪、天价薪酬的国企高管们该不该汗颜?当然,更重要的是应该唤醒出资人与监管者的责任意识了。   美国总统奥巴马近日说,在美国纳税人出钱拯救金融业之时,华尔街的高管们仍分食了184亿美元的高额分红,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可耻行为”。如果西方私营企业高额分红都被视为“可耻”,那么作为中国国企的某些高管们,类似行为则不仅仅是可耻。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罗瑞明:小灵通退网为何令人难舍?

    来源:新民网2009-02-04 12:52
      【新民来论】中国移动今天表示,政府主管部门近日在已批复同意中国移动使用1880-1900MHz和2010-2015MHZ频段共35MHz频率进行TD-SCDMA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又明确要求所有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清频退网工作,以确保不对1880-1900MHz频段TD-SCDMA系统产生有害干扰。(2月3日新华网)   此项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小灵通3年内必须清网。小灵通从开始问世起,就注定了其难以长久生存的命运。一是小灵通自1997年开通后一直被部分业内人士指责为“违规业务”,占据了国家没有正式分配的1880-1920MHz频段。二是信号不正常、盲区多,屋内屋外不一样,还常常掉线、语音不清。三是小灵通的功能相对手机而言显得较少,其最大缺陷就是不能漫游,出外基本不能用。正因为小灵通存在这些先天的不足,所以难以与移动抗衡。只要移动有个风吹草动,小灵通就显得“动荡不安”。小灵通有过辉煌,但是随着移动的价格调整,小灵通正在走下坡路,用户逐渐减少。   小灵通虽然存在不足,但也有不少的优点。一是比手机环保,对人的身体影响不大。无线市话“小灵通”的基站和手机发射功率都只有10毫瓦,因此,小灵通的电磁波辐射极小,被誉为是一种绿色环保的通信工具。二是超长待机、通话时间长。小灵通耗电省,电池特别耐用,一次充足电后待机和连续通话时间更长。三是经济适用。无线市话小灵通在采用和固定电话相同的费率标准的同时,还有很多优惠,如免除月租费等。因此,资费低是小灵通最大的优势。   自从小灵通问世以来,电信竞争格局有了明显的改变。移动一家为大的地位受到冲击,使得移动不得不重新审时度势,调低其费用以保持其竞争优势。如今,小灵通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不少人为之惋惜,纷纷在网络上表达依恋之情。有的网友说,“小灵通价格便宜又轻巧,待机时间又长,我已经使用了好几年,觉得挺方便的。”有的说,“通信频道是否正规,老百姓不懂。只要用得方便,又能省钱就是好事。”有的说,“小灵通使用这么好,成了继寻呼机之后的又一个过渡产品,怀念中……”,等等,从中可以看出大家对小灵通的留恋。   如今的通讯很发达,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多,越来越先进,已向3G迈进。可是,人们还对小灵通一往情深,这不是对其质量有好感,而是对其低廉价格的认可。人们担心,小灵通一旦退出,市场也就少了个竞争对手,市场竞争将减缓,公众得到的实惠将没有那么明显。   据统计,小灵通使用的最高峰时,用户数近1个亿。目前,小灵通的用户数仍保留有近7000万。要使这些用户顺利地过渡,就得做好转接事宜。新的通讯手段,需要比小灵通做得更好,以价格取胜、以服务取胜,才能消除人们对小灵通的留恋之情。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重庆叫停退税是新上海人暂不买房的定心丸

    来源:新民网2009-02-03 15:47
      【新民来论】《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重庆市有关方面获得证实,该市相关部门昨日收到国务院下发的一份紧急通知,该通知要求重庆市暂停正在拟订执行细则的“购房退个税”政策。(2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   我儿子今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想留在上海工作,想在上海买房。前两年,他的几位本科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同学买的新房,一套100多万元,让我们望而生畏。进入2008年后,火爆的房市风光不再。特别是国际金融风暴袭来,我们估计着虚浮的房价有望理性回归,届时“该出手时则出手”。谁知,前一阵子,先是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的“政府‘救楼市’是为保护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众”,后是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做示范动作”带头买房,还有重庆的这个“购房退个税”,如此等等。一时间,搅得咱们老百姓心神不定——如此虚高的房价,一些地方政府还来托市,这让不让老百姓买房,老百姓还敢不敢买房?   好在,后来风向转了,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曾明确认为房价“不能再涨了”,并且上海未来没有拯救房市的打算。而在此前,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深圳市市长许宗衡,也纷纷表示过“不托市”的类似态度。不过,真正让咱们老百姓吃下定心丸的,应该还是这次的国务院叫停重庆“购房退税”。   前一阵子,面对当下的半死不活的楼市,房产商在“拖”,消费者在“等”,政府却很“急”,以至于有些地方政府“病急乱投医”。现在看来,越往大城市,越往中央部委乃至国务院高层,态度越来越明朗,大力兴建保障性住房。至于商品房的“高烧不退”,政府不托不救,只是希望房产商们能够顺乎市场经济规律“以合理的价格”来促销。说白了,现在的政府基本上与消费者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了。   国务院叫停重庆“购房退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买房者出手该交税。其实,这是在传递一个市场信息──“你消费者认为现在买房吃亏,不妨再等一等,等到房价降到一个合理的区间才出手”。   等到房价降下来再出手,或许有人担心,“房地产业一旦崩盘,天会不会塌下来?”其实,没那么可怕。毕竟,中国已历经30年的改革者开放而国力大增,大多数老百姓温饱问题解决了。大不了,有的急需购房的人家暂时克服克服困难。我们坚信,市场经济一条“铁律”:任何一种商品,大量积压而无人问津,最终商家必定会降价保本以断尾求生。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如果,上海的房价今天降到了一个“薄利多销”的区间,我们明天就去买房,起码是出个“首付”。但是,上海的房价一时降不下来,也就暂时不想出手,因为2006-2008,市场给我们上了一课,不该再将成本之外的不该花的“几十万元”甩给房产商作为“暴利”。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乔志峰:田文华不服,我服!

    来源:新民网2009-02-02 18:14
      【新民来论】新华网石家庄2月1日电: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文华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于2月1日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构成指控所涉罪名。   对田文华的上诉,人们早有心理准备。2009年1月22日,当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之后,就传出了田文华“不服”的消息。显然,三鹿事件现在远未尘埃落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田文华当然有“不服”的权力,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自己的“不服”。然而,田文华“不服”,我却服了!   公诉机关指控称,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我认为还应当加上一条: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作为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之一,田文华在我看来“其罪可诛”。可宣判结果却是奶贩子伏法、田文华保命。这实在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真是服了!   请某些专家学者不要给我上法律课,更不要搬出一条条的法律条文来佐证判决是如何地“无懈可击”、我的想法是多么地偏激和无知。我只是想表达我的感受,我认为田文华之流“其罪可诛”!如果不是故意闭耳塞听,谁都可以看到,跟我有一样想法的人并非一个两个。甚至还有人大声疾呼:此案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似乎更加合理,并且该罪最高刑是死刑,符合本案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   尽管“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说法早已受到了专家学者的批判和鄙夷,认为“不合法律精神”;但谁也不能否认,“民愤”其实是很朴素的,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的是“民意”。不是说“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吗?“民愤”难平,说明了什么?   我认为,对田文华判处无期徒刑实在太轻了。如果换作我是她,我一定会庆幸自己保了一条命,对国家和人民感恩戴德、真心忏悔。可人家田文华居然“不服”,还要上诉!我真是服了!   另外,此案让我“服”的地方还有很多。例如,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官员,至今尚未受到法律的严惩。当然,下一步可能会有个说法。但从对田文华的判决来看,那些官员受到的惩罚肯定不会太重。形容佩服到极点的那个成语叫什么来着?哦,想起来了——五体投地,我现在就想找个地方卑微地趴着去。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马涤明:从“利率七折”看中国“银行特色”

    来源:新民网2009-02-02 18:05
      【新民来论】原本计划2月1日起自动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工行跟市民开了一个“玩笑”。记者昨日从工行获悉,工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细则还未正式执行,具体时间表待定。(2月2日《新京报》)   房贷利率七折这条消息元月初先由媒体传出,而后中国广播网报道称,工行总行曾下发《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的通知》:中国工商银行系统2月1日起,自动将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调整至七折。不想,到了原先说好的生效执行之日,客户被告知“具体时间待定”。银行不但说话不算数,而且连不算数的原因也无可奉告。政策执行的随意性再一次淋漓尽致地展现出傲慢自大的中国“银行特色”。    银行漠视客户利益诉求,并非始于此次“利率七折”,但这一次银行的表现更为突出。1月7日有记者在对利率政策了解了一圈以后说,用一个“乱”字来形容目前的房贷市场,再恰当不过。由于大多数银行仍未公布透明的统一的房贷利率调整标准,目前对于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情况,不但不同银行操作差别很大,即使是同一家银行,口径也不统一,让人一头雾水。   朝令夕改、说话不算数,源于契约与诚信意识淡漠;内部信息混乱搞得客户一头雾水,则是服务角色的错位——中国的银行在客户面前习惯了居高临下与爱理不理;所以,与其说银行工作人员对利率政策说不清道不明,不如说银行压根就没拿客户太当回事——说清了怎样,说不清又怎样?   一个不习惯守约、信誉不足、服务傲慢的企业,按说是不好在市场上生存的;然而中国的银行是一个例外。中国的国有银行,一是有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得天独厚,二是国家政策保护加上四大银行联手的优势,足以其垄断地位构成店大压客之强势。中国的国有银行口碑向来不好,比如霸王条款、嫌贫爱富、效率低等等,一直广受诟病;然而银行业面对那些铺天盖地的批评或指责,好像永远都不屑一置。比如,面对客户咨询时的说不清道不明,发完通知以后的说不算数就不算数。   自我、自大,是因为生存环境太安逸了。可是,目前这种安逸的生存环境能否持续到永久?有朝一日一旦必须要与狼共舞,羽翼下安逸久了的企业与行业能不能拉出来“亮剑”?这个问题恐怕不只是银行业自身需要忧虑的。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杨暄:确保农民增收比家电下乡更紧要

    来源:新民网2009-02-02 17:36
      【新民来论】未来四年,一场规模空前的由政府补贴的下乡运动将在全国农村铺开。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从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全国推广,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冷柜)、洗衣机、手机四大类产品将可获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作为抵御全球金融危机大计划中的重要一环,政府希冀此举能有效激起广大农村市场的购买力,刺激经济,拉动内需。据测算,4年内可实现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为此,各地进行了大规模宣传,越来越多的电器被纳入家电下乡的名单中,大家都乐观满满,仿佛在享受一场盛宴的狂欢。   站在政府的角度,家电下乡能打开广阔的农村市场,实现保增长、促发展的目标;对家电企业而言,家电下乡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在出口不断萎缩的转折期,能够出口转内销、充分消化库存,是一种极大利好;对于农民来说,政府补贴13%,并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也是惠民之举,值得肯定。于是,在三方博弈当中,似乎形成了一个三赢局面,皆大欢喜。但是,要达致上述理想状态,有一个基本前提不容忽视,那就是农民收入在稳定、可靠地增长。没有这个前提,一切都是空谈。   据报道,去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80元,实际增长8%左右。农民收入连续五年快速增长,这构成刺激农村消费市场的基本前提。但是,这种增长是抛开了其他参照指标而言的,如果放在整个大的经济社会背景下来看,就显得不那么起眼了,特别是相对于城镇居民而言。农业部的最新材料显示,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3.33:1扩大为3.36:1,绝对差距首次超过1万元。加上2008年下半年以来经济环境骤变带来的新困难与历史形成的老问题互相叠加,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中央农办今天就表示,全国约有2千万农民工因金融危机失业,而农民收入增长,很大一部分要靠农民工的收入才能实现。所以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问题,提出还是要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所以,是优先保证农民收入增长,还是催促农民扩大消费,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另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还不广,惠及人群还不够多,是农民增加消费需求的又一顾虑。由于缺乏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农民有限的钱袋子要保证得病有钱看、学费有钱交、老人有所养,自然不会轻易为商家打开。所以,借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的时机,应该加速建立全面完善的农村社保体系。后顾之忧被打消了,农民才能改变“保守”的消费习惯,才能真正促进农村市场的活跃。   我国有9亿多农民,每人消费1千元,就能拉动9千亿的消费,所以鼓励农民消费无疑对于发展经济,拉动内需有积极的作用。但扩大内需不能以伤了农民的元气为代价。要适度消费,量体裁衣,要向农民提供必需的商品,而不是把农村当成廉价电器的倾销场。鼓励农民过度消费,只会涸泽而渔,反而会拖了农民增收的后腿。所以,要让农民能大胆消费,首先要让农民的钱袋子先鼓起来。这才是最紧要的。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李新月:农村治安缘何如此混乱?

    来源:新民网2009-02-01 14:40
      【新民来论】春节回老家期间,家乡的社会治安情况令人忧心重重,治安混乱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其一,在妹夫老家,妹夫的父亲告诉我,现在没有出去打工的农民都想靠种养致富,但是社会治安不允许。农民辛辛苦苦地把牲畜、家禽养大,小偷就会破墙而入,掠为己有,甚至连看门的狗也不放过。更令人发指的是,在一些人烟相对稀少的地方,小偷的盗窃行径被发觉后,公然威逼受害农户将牲畜、家禽或粮食亲自装上赃车。刚开始,农民还会到公安部门报案,但是由于案件一直没破,被盗抢的农民后来索性也不“白跑腿了”。   其二,在岳父家,他的邻居告诉我,农村现在不敢养牲畜,谁的牲畜养得好,就会面临被盗抢的下场。他说,村上的电工家养的两头牛,在去年10月份左右两次丢失,时间相隔10多天,两头牛值7000多元。虽然报了案,但是案件一直没破。见此情况,附近的农民纷纷贱卖牲畜,免得损失殆尽。一时卖不掉的人家户,主人白天不敢外出干活,晚上睡牛棚、羊圈,天天担心家中被盗被抢。   其三,老家的弟弟说,去年8月的一天,白天收购的2000多斤玉米,在当天夜间被偷盗一空,因为看到以前丢失东西的人去报案也没有什么结果,索性自认倒霉,也没有报案。亡羊补牢,他筑高了自家的院墙。   以上三个事例,为本人亲属当面口述,有名有姓有地址,绝非是丑化社会治安的危言耸听。这些农民都有同样的疑惑:新闻中的公安干警机智过人、一心为民、千里迢迢、风餐露宿,侦破了许多疑难的大案要案,为什么对盗抢牲畜、粮食的“低级犯罪”反而束手无策?是案值太小不屑于侦破,还是“警匪一家”“匪养警富”?对于这样率真、这样敏感的问题,我只能以“不知道”来搪塞。但是,独处净室时我也在思忖,农村的治安为什么会如此混乱?   我想,这至少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   与农村人员思想观念的变异有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私有制经济成分的不断扩大,使私有观念进一步滋长,加之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处于比较低下的水准,对于“致富光荣”的片面理解,使得“拜金主义”日渐盛行。一些人在“致富光荣”过程中仅仅追求“光荣”的目的,忽视了“光荣”的手段,传统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难免被抛却脑后,不知不觉间已经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价值观念的扭曲,导致社会舆论约束机制丧失作用。人们很少会在公共场合议论不法分子的偷盗行为,不会出现“吐沫星子淹死人”的现象,不法分子作案被发现后依然可以正常地在当地中生活,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与群众性传统防控模式的解体有关。上世纪50年代成立的治保会和60年代初期成立的治安联防队,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防控了农村的治安危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税费被取消,农村基层组织再也没有经济能力去支撑村民巡逻的防范费用,那种只提义务不计报酬的群防群治模式,那种凭借自觉性工作和不负法律责任的传统机制,显然已不能适应客观要求,逐步瓦解成为必然。   与义务防范基础的不断弱化有关。为了保证农村安全,公安部门曾大力倡导“十户联防”的农民自治。但是受环境和习惯的影响,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集体主义观念、无私奉献精神与农民自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缺乏义务防范的自觉性、积极性。同时,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老弱妇儒和游手好闲者的比率也在上升,义务防范徒有其表。   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滞后有关。在一些地方,农村的普法教育流于形式,普法工作未能真正在农村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很多人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大部分农民的法律意识相当薄弱,不能在法律约束下去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去寻求保护,出了事情,自认倒霉,不报案;或是明哲保身,不配合调查取证。长此以往,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与农村公安基础工作的薄弱有关。农村地域广、范围大,警力少、装备落后、经费短缺,难以对农村违法犯罪进行有效打击。少数民警不善于、也不愿意做群众工作,警民关系不融洽,警察队伍中的极个别败类,或是与农村违法犯罪分子(团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是为了经济利益,以罚代管,纵容犯罪,导致民警在农村的执法环境差,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农民不配合,甚至是刁难、围攻,会极大地影响民警工作积极性。   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将面临严重的安全感危机,农村的经济发展势必全面萎缩,农村的深化改革工作必将功亏一篑。如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增加农民发展经济的信息,应该成为地方政府尤其是公安部门必须考虑的一件大事了。(李新月)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司爱武:没必要对恒源祥上纲上线

    来源:新民网2009-02-01 14:38
      【新民来论】就像木马病毒和流氓软件一样,恒源祥的“翻版”恶俗广告又一次袭击并侵占了我们的“内存”。   “我属牛,牛牛牛;我属虎,虎虎虎……我属鼠,鼠鼠鼠”,记者收看东方卫视发现,在一分多钟的时间里,12个代表着12生肖的演员依次登场,把12生肖依次说了个遍,这就是恒源祥“09年版十二生肖贺岁广告”。(据2月1日《北京晨报》)   这不是恒源祥第一次挑战受众的心理极限:去年春节期间,恒源祥的“鼠鼠鼠”、“牛牛牛”、“猪猪猪”就曾“雷”到国人,引起一片哗然,评论家们的骂声不绝于耳。笔者也曾撰写《别上了“恒源祥”的当》,提醒国人冷静看待此广告,同时奉劝北京奥运会赞助商、上市企业恒源祥能像鸟儿珍惜羽毛一样,保护好自己在国人心目中的完美形象。   让人嗟叹的是,时隔不到一年,恒源祥又“故伎重演”,再次引来受众一片哗然,评论家的骂功也再一次得到充分展示。有人指责电视台要钱不要脸,有人指责企业没有商业道德和广告道德(笔者头次听说,不甚了解广告道德为何意),还有人牛气冲天地“呼吁”民众像抵制法国家乐福一样来抵制恒源祥。   从法理学角度来说,恒源祥的广告没有任何不妥之处;从广告学角度看,恒源祥的广告也没有违背广告发布规律;而如果要强行把合法合理的广告与“道德”生拉硬扯到一起,显然有强暴之嫌。更何况,恒源祥的生肖广告并无违反“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充其量,只能算“恶俗”罢了。   因此,因为恒源祥的生肖广告,而对电视台或企业乃至行政管理部门横加指责,都是不理性和不礼貌的行为,更没有必要对恒源祥“上纲上线”,说什么要像抵制家乐福一样去对待恒源祥。恒源祥的“恶俗”广告和“卖不卖国”无关,很显然,抵制恒源祥也不是一种所谓的爱国行为。   说实话,我对恒源祥的广告也十分反感,但我只能用鲁讯老先生的观点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转念一想,自己即便这样也实属闲吃萝卜淡操心,人家没有不幸、更没有不争,不过挑战一下我们的心理极限而已。如果有问题,我看也出现我们自己身上,你不喜欢,可以换台啊?恒源祥总不至于远程控制你的遥控器吧?   稍加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恒源祥恶俗广告的真正目的。你骂声越激烈,人家就越愉悦。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别人的快乐之上,何苦呢?(司爱武)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钱夙伟:继续倒贴“福”字祈福也无妨

    来源:新民网2009-01-24 11:14
      【新民来论】春节临近,很多人喜欢在家中倒贴“福”字。对此,中国民协主席冯骥才则表示,大门上的“福”字不宜倒贴。(1月24日《重庆晚报》)        这或许要让无数人大跌眼镜。现在,无论是豪宅还是寒舍,也无论文化程度是高还是低,无不把“福”字倒贴。当然是取其“倒”和“到”的谐音,意为“福到”了。谁都不问出典,似乎也不需要出典。        现在,冯骥才先生告诉我们,这么多年居然一直都贴错了。冯骥才先生是著名作家,近年来更对民俗颇有研究,如今是享有盛誉的民俗学家,他的说法当然是权威的。        原来,民俗传统中,倒贴“福”字主要在两个地方:一是在水缸和垃圾箱上,这两处的东西要从里边倒出来。为了避讳把家里的福气倒掉,便巧用“倒”字的谐音字“到”,倒贴“福”字。用“福至”来抵消“福去”。一是在屋内的柜子上。柜子是存放物品的地方,倒贴“福”字,表示福气(也是财气)一直来到家里、屋里和柜子里。至于大门上的“福”字,有“迎福”和“纳福”之意,而且大门是家庭的出入口,一种庄重和恭敬的地方,所贴的“福”字须郑重不阿、端庄大方,故应正贴。把大门上的“福”字翻倒过来,则必头重脚轻、不恭不正、有点滑稽,有悖于中国“门文化”与“年文化”的精神。        显然,现在的人们,都把大门上的“福”字,当成水缸、垃圾箱和柜子上的那个“福”字贴了。可惜了老一辈的讲究,到今天并未严格传承,而且还张冠李戴,闹出笑话。         不过细想想,这倒也不失为今人睿智的体现。现在,即使乡下,也很少有水缸了,垃圾箱当然都隐藏在看不见的角落,新居客厅里,又大凡不放柜子。那个“福”字,几乎只能贴在大门上了,而“福”字倒贴,寓意“福到”,既在大过年时轻松幽默一把,又寓庄于谐,表达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尤其是过年最直接表白的祈福方式,那么,如此移花接木张冠李戴于大门之上,岂不也好?        因此,冯骥才先生的这一说,固然正本清源,但似也不必强求一律。再说,这已然成了习俗,见惯不怪,而民俗总是在发展变化中传承,既如此,大门上倒贴,就倒贴吧,反正倒贴也祈福。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张轶水:破格提拔孙靓靓违反了哪条“规定”?

    来源:新民网2009-01-23 16:15
           【新民来论】近日,江苏泰州市一位25岁的准共青团市委副书记孙靓靓备受网友关注。缘起是1月19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的一份“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在这份公示里,出生于1984年,即将升任共青团泰州市委副书记的孙靓靓引起许多网友的兴趣。在红网论坛、天涯社区等上,网友对其两年多即升为副处级干部感到不解,当然,也有许多网友认为干部年轻化是一件好事,更何况她又是那么优秀。(1月23日红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当然早有“规矩”;这个“规矩”便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这个“条例”,泰州方面即将提拔孙靓靓为共青团泰州市委副书记,到底是“合规”还是“违规”?   一个本科生进机关,不说从科员到副科长、科长须有数年的“台阶”要爬,仅说这个“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具备的资格就为“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孙靓靓在任正科之前有没有经过“副科”这一台阶,有没有在基层锻炼过两年?所以,就现行“条例”而论,网友们对孙靓靓“直升机式”提拔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同时,这个“条例”又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所以,又可以说,孙靓靓这次可能属于破格提拔,不足怪也。   其实,有关孙靓靓任职的“热议”背后,有一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格”的“破”与“立”的问题。如果按照现行“条例”,一个台阶,由副职升为正职,须得两三年时间;而从一个科员最终当选为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中间至少十多个台阶,一步不停也得二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自古英雄出少年”,可见,“条例”中的“台阶论”非常不利于年轻人才的“脱颖而出”,这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呢?“条例”中说“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但据笔者所知,这个“另行规定”至今没有出台。所以,严格地说来,泰州这次对孙靓靓的破格提拔是没有“具体规定”依据的。   由上可见,对“条例”的尽快修订早已“势在必行”,且早应该与时俱进了。要想干部队伍充满活力,“条例”不该多年一成不变。事实上,不仅仅一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还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中那个“最高科学技术奖”的获奖者多“白发苍苍”,诸如此类,这“条例”那“办法”——作为“格”,“立”过之后,试行一阵子,如果发现不利于人才的选拔和褒奖,就应及时地“破”。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格”的“破”与“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今天立了一个“格”,明天对此顺势而“破”,这种“破”,正是新时期的又一种“立”。总而言之,“格”的“破”与“立”须与时俱进。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殷建光:"农村大学生比例逐年降低"背后是"四大危机"

    来源:新民网2009-01-23 10:24
           【新民来论】“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1月初,新华社播发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署名文章,这是文中的一句话。(1月23日广州日报)   “农村大学生比例逐年降低”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因为这个信号预示着“四大危机”。   之一,我国的高等教育的铜臭危机。现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收费太高,学费高,学生生活成本高,已经远远高于普通公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尤其高于农村的实际承受能力。虽然国家有各种救助政策,但毕竟是杯水车薪,难以从根本上有所改变,因此必然形成“农村孩子上大学、农村家庭要破产”的局面。再加上现在大学生就业艰难,尤其是没门子没路子的农村孩子更艰难,上大学投入大,没出路,已经严重打击了农村家庭让孩子上大学的积极性,必然让上大学的农村孩子的比重逐渐减少。高等教育的铜臭危机危害农村,也危害城市里那些弱势群体,应该到了必须解决、应该解决的时候了,降低大学费用成本应该提到日程上来了。   之二,我国高中教育政策中的应试教育危机。现在许多地方的高中已经全部集中到了县城,其根本原因有两个:一是为了集中管理,二是为了提高升学率。然而,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加重农村家庭负担,因为农村学生在县城读书一般会在校住宿、吃饭,这必然造成费用增高。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升学率,现在的高中入学考试就会把大部分初中学生排斥在高中之外,尤其是把那些义务教育水平不高的农村的学生排斥在外。   之三,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知识贫乏危机。农村大学生减少必然导致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知识贫乏危机。农村大学生在每年的寒暑假能够带回大量城市的鲜活知识和大量的先进科技知识,但现在农村大学生的减少必然导致这个农村大学生效益缩水,从而导致农村文明进步的缓慢。   之四,知识形象衰弱危机。农村大学生减少还会导致农村对知识的认可程度降低,直接导致知识形象的衰弱危机。这个危机还有更大的隐患,将直接导致农村人口素质降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农村大学生比例逐年降低”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其背后的四大危机是充满隐患的大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解决。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乔志峰:应该揭开官员“女性朋友”的神秘面纱

    来源:新民网2009-01-20 17:59
           【新民来论】福建农民企业家卓国珍称,他到工商局办好工商执照后,被要求请客,一桌酒菜要四千多元,工商局干部李某还带去一女性朋友,酒席散时李某要求卓国珍给这名女性朋友支付小费,他表示现金没带够要去取钱,李某很生气就开始拳打脚踢,将其两颗牙齿被打断。(《海峡都市报》1月20日报道)   “女性朋友”,又见官员的“女性朋友”。最早接触到这个有趣的名词,是在去年10月份。当时的媒体报道:重庆垫江县永安镇副镇长张颖从该县新华书店职工住宅楼5楼一名王姓“女性朋友”家窗子跳下身亡,据居民传言,张颖是因为该“女性朋友”的丈夫回家慌不择路才跳楼致死。对张副镇长的花边新闻我不感兴趣,但对“女性朋友”这个名词却惊艳不已——当真再也找不出比这个更贴切的词语了!   张副镇长的“女性朋友”很神秘,神秘到让一位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英年早逝。福建工商干部李某的“女性朋友”也神秘得可以。她与李某到底是个啥关系?为何她跟着李某混吃混喝还不算,临走还有“小费”拿?显然,如果农民企业家反映属实,他们绝非普通朋友——谁听说过还要收“小费”的普通朋友呢?   其实,对某些官员所谓的“女性朋友”,老百姓都知道是咋回事,不过给他们留个面子不说出来罢了。现在,跻身官员的“女性朋友”之列,已经成为一些不自重的女性的追求,甚至有“职业化”的趋势。何以至此?无非还是一个“利”字作怪。傍上官员,不光有了大靠山,还能获取丰厚的回报(起码有“小费”可拿嘛),何乐而不为呢?   纵观落马的贪官,有多少是栽在了“女性朋友”的石榴裙下啊。我觉得,揭开官员“女性朋友”的神秘面纱很有必要。既然是揭面纱,首先要正名,是“小姐”的就直呼“小姐”,是“二奶”的就直呼“二奶”,还原其本来面目,不必老拿“女性朋友”这么个暧昧的词儿来遮遮掩掩。另外,更要好好查一查某些官员到底有几个“好妹妹”,这些“好妹妹”都借官员的势力捞取了哪些好处。        官员“女性朋友”的神秘面纱揭开了,相信某些官员的真面目也会随之大白于天下。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孙晓波:两会过后,上海迎接春天

    来源:新民网2009-01-19 16:20
      【新民来论】继1月16日政协上海市十一届二次会议闭幕之后,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在上海展览中心中央大厅胜利闭幕。(新民网2009年1月17日)   这是在特殊时期、特殊背景下召开的一次特殊大会,经历了一系列的大喜大悲大难,走过了一些政治、经济上的弯路。上海,又重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站在新的发展的起点!   在这次会议上,保经济增长,保民生工程,已经成为上海的最强音。“危机”意识无处不在,共克时艰,克难奋进,提振信心,已经成为上上下下之共识。   在“危机”中认识清醒,上海人没有畏缩。两会提出七大措施促经济增长,就是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的清醒认识、准确判断和精确把握,也是面对危机表现出来的信心与魄力。在七大措施中,有近期措施,比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和渡过难关,促进扩大消费,世博会工作;也有长远战略,比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发展高技术产业。这是一个令人振奋人心、充满希望的措施。   在“危机”中抢抓关键,上海人看得透彻。有两个关键词,反反复复被上海的领导和代表、委员们所提到,也被议案提案所提到,这也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两个关键词,这也是真正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一者“就业”,民生之本,从而带动整个民生工程。两会提出“1+3”计划促就业,将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一个专项计划就是以创业带动就业;三个特别计划分别是职业培训计划,主要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帮助、援助计划;就业援助计划,主要是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即弱势群体,帮助他们就业;岗位稳定计划,帮助一些困难的企业能够少减员、少裁员,实现岗位稳定。另外对大学生就业难问题采取特殊方式,加大力度帮助就业。措施具体、操作性强,令人充满信心。二者“高技术产业”,发展之本,从而促进整个经济增长。对于上海这样的先行城市,完成产业的调整和提质,高技术产业应该走在全国的前列,应该成为冒险家的乐园。   在“危机”中求真务实,上海人更加开放。总的感觉,此次两会给人一种求真务实、民主开放,更加勤俭节约,不再奢侈浪费,更加注重倾听方方面面的意见,尤其是老百姓的心声,少一些虚无,多一些务实;少一些封闭,多一些开放。比如曾经给上海带来辉煌、也曾经给上海带来危机的房地产业,在两会上得到了清醒的分析与对策,直面问题,俞正声连叹房价不能再涨了;比如上届两会有代表提出不要挂太多标语,今年就有明显改观;比如在记者招待会上,市长就提出给网民一个机会,网民的声音更多地被反映、传达到两会上。   危机、危机,有危险更有机会。上海两会准确判断、通盘谋局,从危机中寻找机遇,从危机中提振信心,上海的春天不会太远。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默客:铁老大自说自话难自证清白

    来源:新民网2009-01-19 11:20
      【新民来论】每年春运都“一票难求”,但票贩子却似乎从不缺票。那么,票贩子的票从何而来?铁道部今年给出了正式的答案——票贩子主要通过反复排队囤票。(1月17日《新华视点》)   铁道部的这一结论,通过官方主流媒体的“背书”后已经相当“深入人心”了。但从外界对铁道部这一结论的反应来看,绝大多数人对此并不认同,甚至认为这是滑天下之大稽,简直污辱人民的智商。   按此说法,票贩子与普通乘客是平等的,处于购票的同一起跑线上,不管是从火车站售票窗口,还是从代售点、电话订票等途径购票,他们购得车票的机会应该是均等的。但事实上,一些购票乘客即使第一时间去买票也买不到票,甚至排在购票队伍的最前面也被告知“没票了”,那票究竟哪里去了?为什么票贩子手里却恰好有票呢?对此,如果没有透明、公开、详细的说明是难以让人释疑的。   即使票贩子倾巢出动(加上票贩子雇用的人),相较于全部排队购票的人群来说也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数。在购票机会均等的前提下,极少数的票贩子反而赢了,甚至一举将大部分紧俏车票纳入囊中,这样的票贩子的确非凡,令人匪夷所思。只是不知道,在排队购票的队伍中有多少是票贩子及票贩子雇来的?莫非其中票贩子反而占了大多数,或者票贩子的人总是能够排在长龙中的最前面?一些火车站排队购票的“长龙”动辄达几公里,票贩子排队购票的成功率有多大呢?数公里的购票长龙票贩子又如何“反复排队购票”呢?倘若如此,票贩子得雇多少人才能确保票源充足,又得投入多高的成本?……凡此种种,都令人们对“票贩子主要通过反复排队囤票”的说法无法认同,因为这大大地超出普通人的常识范畴了。   其实,铁道部意在表明票贩子的票与内外勾结无关,即其内部不存在倒票腐败的情况。然而,事实果真如此简单吗?   不妨来看“汉口站最大票霸”的案子。原武汉汉口火车站站长、武汉铁路局副局长刘志祥,因雇凶杀人、贪污受贿等罪被判处死缓。据报道,刘志祥简便的生财之道之一便是倒票,他与票贩子“联手垄断汉口火车站绝大部分卧铺车票和俏销的座位票,形成一个坚实的网络和繁杂的销售体系。”在汉口火车站担任站长6年,刘志祥被人封为“汉口站最大票霸”。但耐人寻味的是,刘志祥不是因倒票腐败而落马,而是因雇凶杀死举报其经济问题的高铁柱而败露。刘志祥作恶长达6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不败露,原因何在?或许从下面的一件事情中可见端倪:2002年,一位职工以匿名信向上面举报刘志祥的经济问题,最后信件居然直接转到了刘志祥手上。在每个月例行的干部大会上,刘一边把信拿给大家看,一边说:“有人向北京举报我的经济问题,没有用,信转到我手里来了,我红道黑道都有人,你们举报到哪里都没有用!”这样的火车站站长,搞搞倒票腐败又算得了什么呢。换言之,刘志祥这个“票霸”大概不是跟票贩子“反复排队囤票”的吧?难怪有论者直言,铁路内部的倒票腐败从来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敢不敢、愿不愿承认的问题。   再说了,“票贩子主要通过反复排队囤票”,严格来讲这也只是铁老大自说自话的一家之言。铁道部是一个集公、检、法于一身,政企合一、高度垄断的封闭系统,几近水泼不入,外部监督也几乎付诸阙如。铁道部公安局的说法,因其处于铁路系统内部的利益纠缠之中,故其调查及其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难免令人置疑。“屁股决定脑袋”嘛。须知道,对票贩子的调查、打击乃至对其内部倒票腐败的调查、处理大都由铁道部门主导,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参与,这样的调查、处理既难免给人以瓜田李之下之嫌,其结论也逃脱不了“自说自话”的宿命。也正因如此,不管是北京站对售票员“异常”出票的回应,还是铁道部“票贩子主要通过反复排队囤票”的说法,都免不了遭遇相同的话语困境——铁路部门信誓旦旦地自证清白,但公众对此却不买账。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张轶水:大二女生当村官挑战传统思维

    来源:新民网2009-01-16 15:58
           【新民来论】刚刚上大学二年级的19岁女孩白一彤,回到陕北家乡参加村主任选举,凭借着年轻、有文化,以450张选票高票成功当选高杰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她还想把家乡打造成“黄河沿岸第一村”。(1月16日《华商报》)   大学毕业生当村主任算不上新闻,女大学毕业生当村主任也算不上新闻,正在读大二的女学生当村主任,这才叫新闻,而且是可贵的新闻。   第一,可贵在白一彤选择读“大二”时竞选村主任。通常,大学生毕业后才去竞选村官,白一彤则选择了在大学期间。白一彤的系主任对此很反对“如果你回去当选村官,可是要开除学籍的”。反对不是没有道理。年轻人将来有的是时间,先拿个大学文凭再去竞选村官也不迟。再说,白一彤不像有的大学生,先给土生土长的村支书、村主任当配角,等成熟起来了再竞选村主任,而是“一步到位”当村主任。这对于一些大二学子来说,不仅做不到,甚至可能是想都不敢想的。   第二,可贵在白一彤“不唯文凭论”。白一彤竞选上了村主任,她能不能毕业就是一件麻烦事。如果她的母校开明一点,哪怕宽限几年,让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也不失为一种选择;退一步讲,如果她真的被开除学籍,那就如她自己所说选择自学。文凭只是一张纸,有了这张“纸”固然能证明你“毕业了”,但是没有这张“纸”并不等于你没有学问。   第三,可贵在白一彤打破“按部就班”的传统思维。上大学为了什么?学点本领?不!学本领是途径,目的还是为了将来更好地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现在,家乡村委会班子换届,正需要有文化的年轻人担当。这个时候白一彤回乡勇挑重担,从个人角度讲,是“提前就业”,从村子乃至社会的角度来讲,是对人才的“求之不得”。   第四,可贵在白一彤将自己逼上了“华山唯此一条路”。从家门到校门再一下子进入“村门”,并且已经给乡亲们夸下海口——打造“黄河沿岸第一村”,白一彤一方面“太嫩生”,一方面又“高目标”,可以想像,在未来为人为官的道路上,她一定会遇上重重艰难险阻。但是,凡成大业者,有几个人没在大风大浪里喝过水、没在前进的道路上摔过跤?!   不经风浪,何以见彩虹?当下正值经济寒冬,全国有数百万大学生陷入就业难。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在为他们就业创造条件;不过,关键还是在于内因。切不可墨守成规,就业也好,创业也罢,于私于公,最应该学习的是白一彤的可贵。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司爱武:春运,别忘了“禁火禁烟令”

    来源:新民网2009-01-15 15:25
      【新民来论】昨天,记者在乌鲁木齐火车站候车大厅入口处看到,“严禁携带火种”告示醒目地张贴在这里,告知旅客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上火车。(据1月15日亚心网)   对此,笔者举双手双脚表示赞同。春运期间,列车上人满为患,大量返乡者还携带有大量衣服被褥等御寒用品,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因而推行“禁火令”可谓顺应形势、恰到好处。在保证列车安全的同时,给乘客提供一个健康优良的卫生环境也同样重要,从一定程度上,推行“禁火令”对改善列车车厢空气环境大有裨益。   公共场合禁止抽烟,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明确规定。如泰国就规定,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违者罚款2000铢;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市政府宣布,在该市所有公共场所禁止抽烟,违者将被处以重金罚款或被捕入狱;墨西哥城法律规定,“所有封闭的公共场所都应百分之百禁烟”,违法吸烟的个人将被处以50至150美元不等的罚款,惯犯将被监禁36小时。美国费城的火车站也有一个告示,在站台吸烟者或罚300美元,或入狱10天……不仅国外,国内不少地方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如北京市就做出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并详细规定火车站候车区等10类场所不得抽烟。天津市也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而杭州从今年起公共场合也将禁止抽烟,违者将被罚款数百元……   诸多国家和地区之所以推出禁烟规定,毫无疑问,是充分认识到了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严重危害性。有关专家学者也没少“良言相劝”,对抽烟所带来的危害,笔者也不愿一一絮叨。可还是有许多人根本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不管是在公交车、火车上,还是在别人家里,也不论是在餐厅、公园、还是公共广场,一切场所都不会影响他们抽烟的“雅兴”,他们是“舒服”了,却苦了我等不抽烟的“良民”,特别是我最经受不住烟雾缭绕的熏陶,一旦有人在我面前抽烟,我就会感到头脑发晕,而且往往会恶心到想要反胃,那种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痛苦难以言语。   我不抽烟,无法体会抽烟所带来的“乐趣”,也不知道其他不抽烟者是否和我有着相同或类似的感受,但我相信,虽然许多人没有像我一样强烈反对在公共场所抽烟,可他们内心深处还是很不希望受“二手烟”毒害的。同时,由抽烟带来的火灾危害我们更是时有耳闻,并不新鲜。   毫无疑问,火车车厢也应该划入公共场所的范畴,可如果不强行禁止,难免会有人吞云吐雾。如此这般,一是给广大乘客带来了安全隐患,二则污染了车厢空气,“爽”了自己,苦了他人。在保证春运的安全和健康运行方面,乌鲁木齐火车站所推行的“禁火令”非常必要,值得推广。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杨日:刑讯逼供乃污染法治水源之恶举

    来源:新民网2009-01-15 10:58
      【新民来论】据《成都晚报》报道:江西“博雅免疫球蛋白致6人死亡”事件已逾7个月,警方调查未有进展。而一名涉及该事件的嫌疑人、医药代表万建国,在被刑拘35天后,意外身亡。目前南昌市已有7名警察因此事遭刑拘。南昌市公安局内部人士透露,之所以会出现打人致死悲剧,与警察立功心切不无关系。(见1月14日《羊城晚报》)   据悉“博雅免疫球蛋白”事件发生后,一名领导曾经表态,谁破了这个案子,就给谁“二级英模”的称号。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谓的“立功心切”打死疑犯的悲剧大概因此而生。   但是,“立功心切”而打死嫌犯,暴露的却是警方执法手段的粗暴和法治观念的淡薄,在其背后隐藏的可能是备受诟病却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   “博雅”事件曾引起举国关注,是公安部督办案件,不难想见当地警方所承受的破案压力,再加上领导的“重赏”表态,如此,在“重压”和“重赏”的夹击之下,警方为求尽早破案而不择手段也似乎不足为奇了。其中,刑讯逼供又是一些办案人员屡试不爽的“杀手锏”之一。倘若“博雅事件”疑犯万建国最终被证实死于警方的刑讯逼供,实在一点也不令人意外。   我们一向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国家的法律也有明文禁止刑讯逼供,如《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而为确保这一禁止性规定得到严格遵守,《刑法》第247条还专门设立了刑讯逼供罪。然而时至今日,在现实生活中刑讯逼供现象如幽灵一般挥之不去、屡禁不止,由此造成的公民非正常死亡案件也屡有发生。   例如,《瞭望东方周刊》不久前报道,仅在去年10月份,河南省就连续发生5起当事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的案件,其中一名当事人在派出所“自杀”,脖子上有明显皮带印痕,青紫并有淤血,头部、脸部和膝盖有渗血伤痕;一名当事人被多名民警、联防队员“用脚乱跺”,活活打死……又例如,2008年10月5日,四川绵阳盐亭县的乡干部王显成在山西运城与人发生纠纷,被警察带走,却蹊跷地死在站前派出所的楼道里。死者家属坚称其被4名警察打死,警方否认,但却主动赔偿45万(2008年12月17日成都商报)。在这当中,不乏刑讯逼供的现象。可以说,警方违反办案程序、粗暴执法乃至刑讯逼供,已经成为司法领域的一大痼疾,是法治文明的一大“毒瘤”。   为何一些警察动辄殴打疑犯甚至为求破案不惜刑讯逼供呢?一些专家、学者对此予以了归纳:一是一些警察法治观念淡漠,特权思想严重,将刑讯逼供视作打击犯罪的“合法”手段。二是一些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低下,侦查能力和司法资源有限,为了“破案”,特别是在“命案必破”的压力下,不得不依靠刑讯取得口供。三是法律制度的原因。包括无罪推定原则的不完整性、侦讯合一及侦押合一体制的缺陷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不彻底性、刑讯逼供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缺失性、律师行使辩护权的滞后性等等。   此外,目前警方执法、办案依然存在“口供中心主义”现象,认为只要取得嫌犯的口供就能定案,“重口供、轻证据”依然存在,更甚者则是根据刑讯取得的口供去组织、收集证据,从而令嫌犯入罪。还有,对刑讯逼供行为的调查、惩处存在着“警警相卫”、失之于软等等问题。因而,刑讯逼供现象虽备受诟病却至今屡禁不止。   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那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执法者刑讯逼供制造冤案、不公,堪称是污染法治水源之恶举,实乃现代法治社会和司法文明的“毒瘤”,必须予以坚决遏制和割除。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乔志峰:“道德家”该掉摘有色眼镜看钢管舞

    来源:新民网2009-01-14 17:02
           【新民来论】提起“钢管舞”,你会想起什么?如果你的脑海里立即浮现出美女、性感等词汇,甚至联想到娱乐场所的色情表演,那么恭喜你——你跟某些道德家们的想法不谋而合。   在广东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2008年12月出台的《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设立歌舞厅“不得设立弹簧舞池和表演钢管”。显然,在他们眼里,钢管舞成了色情的代名词、成了洪水猛兽。   有趣的是,时隔不久,广东的近邻广西却传来消息:2009年1月13日晚,中国钢管舞创始人罗兰在广西电视台录制“新春热舞”晚会,这是中国钢管舞首次亮相电视台春节晚会。(1月13日中新网)   广东东莞对钢管舞深恶痛绝,下达了歌舞厅不得跳钢管舞的禁令。广西却对钢管舞非常欣赏,还将其请上了春节晚会,隆重推荐。同样是钢管舞,在不同的地方却遭遇了“冰火两重天”,是不是有点怪?更怪的是,同样在中国,同样是中国人,对钢管舞这东西,看法咋就大相径庭呢?   为“歌舞厅禁跳钢管舞”摇旗呐喊者,我估计都是新时代的“道德家”。他们戴着有色眼镜看事物,不是钢管舞有问题,而是他们的眼睛出了问题。作为舞蹈的一种,钢管舞的娱乐价值和健身价值都是毋庸置疑的。从一些地方“钢管舞”培训班、“钢管舞”俱乐部乃至“钢管舞”大赛的频频出现来看,说钢管舞成为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似乎也不为过。为何要对钢管舞赶尽杀绝呢?实在是难以理喻。除了无知或故作“清高”,我想不出更好的解释。   还好,钢管舞亮相我国地方电视台春节晚会的消息,给钢管舞正了名、挽回了声誉。我建议《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制订者们能到广西去看看钢管舞,至少从电视上看一看。人家演出的照片我看了,很美很健康,你们看了说不定也想学——当然,你们更应该学会的,是如何把道德家的有色眼镜摘掉,如何科学决策、不出或少出那些搞笑的规定。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 沈彬:行贿不是受贿的源头

    来源:新民网2009-01-13 15:42
      【新民来论】据《新民晚报》12日报道,上海市去年最大的行贿案件被检察机关侦破。上海一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洪某,为顺利通过审批,竟多次向某区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负责人陶某行贿合计1500万元,终以涉嫌“行贿罪”被立案侦查。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虽然还没有构成行贿犯罪,但有行贿事实的信息,详细记录、重点监控,适时主动出击。   检索了一下过去关于“行贿案”的报道,比如郑筱萸受贿案中,8个行贿人并没有判刑,就有一种观点认为:行贿才是受贿的源头,它毒化了社会环境,但打击行贿犯罪相对于受贿犯罪实在太轻了,只有杜绝“一手硬一手软”,严厉打击行贿,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但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既不符合现实,又有悖于刑法法理——受贿和行贿并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我国刑法对受贿罪的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两高的司法解释也明确指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才构成受贿罪。可见受贿罪只有2种:主动索贿,以及非法收受财物又为当事人谋利。   我国刑法389条规定: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同条第二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一法条的引申意思是:即使因被勒索而被迫给了财物,但只要国家工作人员为你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那你就构成行贿罪——因为双方已经完成了权与利的非法交易,符合刑法对行贿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可见行贿罪也只有2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以及虽然被勒索送了财物但已经获得不正当利益者。   排列组合一下,可以发现有几个特殊情况:   一、官员收了财物,但“没有办事”,就不构成受贿罪;但“送礼者”的目的如果是“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自己构成行贿罪。虽然“收礼不办事”听起来,很不讲“职业道德”,有股周星驰电影里“嫖了不给钱就不算嫖”的无厘头歪理的味道,但在法律上的确成立。比如2008年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受贿案,庭审过程中,其辩护人提出刘虽然接受了财物但没给对方谋利益,不应算受贿,为其做无罪辩护。我国已批准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只要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好处的行为是与其职务行为相关的,就构成贿赂犯罪”的规定更为合理,相信在将来这一法条会得到修订。   二、官员主动索贿,当事人被迫送了财物,官员也“办了事”的情况下,如果是谋取“正当利益”,比如让合格的企业通过了审批,那官员构成受贿,送礼者不构成行贿;如果是“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了审批,双方都构成犯罪。   “索要/接受”“谋利/不谋利”“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至少有3对变量,8种可能的结果,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完成排列组合。200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破行贿案件42件68人,受贿案件87件95人,明显这“两笔账”不合,可见行贿、受贿犯罪并不是一一对映的。   上面只是一个“数学分析”,现实中个别腐败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索要或者让企业不得不主动行贿的并非不存在。从制度上说,从法理上说,行贿绝不是受贿的源头,若忽视制度建设,不能让权力更加透明、阳光,把打击“行贿”变成反腐的“九阴真经”,那才是南辕北辙,指鹿为马。 新民网声明: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证实或赞成其描述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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