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论:税收调整不能违背“保民生、促消费、保经济”
【新民网论】针对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税收增幅下降情况,针对大幅投资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和收支可能不平衡问题,国家税务部门正在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税收征管,扭转税收下降局面。因此,一场“查税风暴”从前几个月开始就席卷全国了。近几天来,有两条消息格外引人注目:一条是,各大媒体都在显著位置登载了“税务总局要将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交通通讯补贴计征个税”,其中对于车辆补助、油票报销部分也将计入个税征收范围。另一条比较特别的是,中秋将至,不少单位将月饼作为福利发给员工。南京市地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单位发放月饼等任何实物,也要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年年都查税,今年特别猛。从“查税风暴”的涉及范围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六大税种;从查税对象看,大企业、上市公司、中小企业各种税种以及个人所得税无一幸免。
这么大范围的查税活动本无可厚非。因为无论哪种企业,无论是任何人,只要欠税、漏税,都应该成为被查处的对象,都应该没有任何借口地补缴税款甚至接受惩罚。但是,这种运动式“查税风暴”在进行中是否会出现变味走样的情况呢?
目前,加之国家财政部门着急扭转税收下降状况,又恰逢年底来临,税收征集任务都要在第四季度完成合拢,上级机关给基层税务部门下达的查税任务肯定不轻。是否会在“查税风暴”中超出范围征收,通过莫名其妙的补充规定和层出不穷的“解释、说明”,把让社会各界不可思议的项目都纳入到征收范围,比如:发月饼征税等,加重企业负担、减少职工收入?并非没有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查税风暴”的目的是否会变味走样?税收被称为经济的“内在稳定器”,可以起到抑制经济波动的作用。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理应实行减税政策,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但国税总局现在是反经济规律而为,难道“保财政”比“保民生、保经济”更重要?这一轮税收收紧,不仅是针对个人,也针对企业。对本来就很挣扎的中小企业来说,可是雪上加霜啊。如果这次“查税风暴”不区别对待,而是大小企业、集体个人都统一掳了。那么,这次“查税风暴”就选错了时机,最将将背离其目的。现在,金融危机还难言见底,国家一再重申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不能改变。而积极的财政政策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二是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实行轻税薄赋,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居民负担,促进企业生产,促进居民消费,最终促进经济发展。良性的税收增加,只能通过“放水养鱼”,使企业生产扩大,使居民消费增加,进而使得整个社会财富和产值增加,从而增加税收。在金融危机时期,最忌讳竭泽而渔式征税,这将最终出现杀鸡取卵的恶果。
我国当前经济的主要问题是,大举投资上去后,带动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的作用非常有限,经济中消费和民间投资的内生力量没有启动,这是我国经济一大硬伤。在这个当口,积极的财政政策就要求税收围绕启动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投资生产,围绕启动居民消费做足文章,而“查税风暴”反其道而行之,其思路和当下的经济环境、宏调形势严重背离。
当然,不是说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就不能对企业和人查处偷漏税,而是说围绕启动消费、民间投资的内生力量尽量该延迟征收就延迟,该减免的就减免。而对于房地产等很容易产生投机和导致泡沫的行业以及消费倾向非常低的高收入阶层,就应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绝不能使得收紧税收紧到消费意愿强但是软柿子容易捏的普通职工身上。今年1-8月全国财政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6%,累计财政收入今年首次实现正增长。这其中,近期税务总局开展的查税风暴功不可没。但是,绝不能为了一个漂亮的数字,就破坏“保民生,促消费、保经济”的国家发展大计。(新民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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