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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论:防止上海楼市假摔需确保四个稳定

    来源:新民网2010-08-11 19:37
      【新民网论】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上海7月房价环比下跌0.6%,已领跌北京、广州、深圳、杭州等其他热点城市。   数据显示,上海前7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下跌幅度达到42.1%,成交萎缩幅度全国第一。但7月上海房价同比仍上涨6.8%,加上环比跌幅实在有限,公众无法分辨楼市是假摔还是真摔,也无法分辨楼市调控是否真的取得明显效果,因此只能采取离场观望来应对。可投资客却出现了进场抢反弹的情况,有数据显示,长宁古北、浦东世纪公园、南静安三板块进入7月份之后成交均大幅提升。世纪公园、南静安板块成交量环比回升5%~10%,古北成交量环比增幅达30%。业内人士指出,投资客入市正是促使高端楼盘成交增长的一大因素。   一旦炒家再度选择上海市场进行本轮调控后的反攻,楼市暂时的平稳局面很可能演变为房价微跌后回升的假摔局面,动摇公众支持调控的信心。要防止楼市假摔,还需管理层确保四个稳定,来抵销房地产利益链的嚣张反攻。   管理层首先应通过稳定开发商的竣工开盘量来稳定市场预期。   今年上半年,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高达518.18亿元,同比增长44.30%,不可谓不多。但同期住宅竣工面积却仅492.25万平方米,不到销售面积的6成。同比下跌超过11%。   消费者们在市场上越来越难觅新开盘,不得不到存量房市场去争抢二手房。正是开发商持续的捂盘、惜售,才使买房人即使比去年少买了近4成的房子,仍然等不来开发商们的实质性打折售房。   在炒房客正回到市场抢反弹的当下,首先就需要管理层及早出手力保竣工开盘量不再持续下跌,防止楼市供需平衡进一步滑向有利炒家的那一边。   管理层也应通过稳定土地溢价来稳定市场预期。   开发商捂盘、惜售的背后是土地市场的高溢价阻碍了其及早建房销售的动力。媒体此前披露,去年拍出的川沙新镇A08~03地块迟迟未能动工,该地块借助“迪士尼”热在去年11月拍出了14024元/平方米的楼板价。但是,目前周边报价最便宜的天和湖滨项目,均价却只有14000元/平方米。面粉比面包卖得贵,面包师自然会一等再等不开工。   近日,央企再度在上海拍出地王,同样向市场传递了强烈的看涨预期。这就需要在土地市场强化监管责任,防止地价恢复性上涨,动摇下游楼市的价格稳定。   管理层更应加大保障房竣工量来稳定市场预期。   目前全国保障房仅占存量商品住宅面积的5%,而法国在城市化高峰期的60年代,保障房占到的份额是20%-25%,即使是进入城市化平稳期的现在,其保障房比例仍在10%以上。   正如上半年数据显示的那样,开发商已经降低了11%的供应量,如果保障房竣工量不能抵销商品房的萎缩量,楼市供求平衡就将始终操控在开发商群体手中,公众则将被迫为开发商高价拿地买单。2009年,上海竣工房屋平均造价仅2924元,即使造500万平米,其造价也仅146.2亿,不足上海2009年财政支出的5%,土地本身也是政府的,对于住房这民生第一要务,保障房是值得投入也急需投入的。   管理层还应尽快通过出台楼市调控细则等措施稳定市场预期。   从成交套数上看,7月上海的成交套数已环比上升16%,涨幅超过北京5%,比下跌10%的深圳更高出26个百分点。相比其他已出台调控细则的城市,上海楼市显现了更强烈的上攻趋向。   政策模糊期,往往也是恐慌积累期,对没有渠道获得内幕消息的公众来说,政策越不可预测,就越容易被炒家的谣言裹胁入场。此前多轮调控无功而返,与公众丧失对调控政策信心密切相关。在当下部分炒家再度入场抢筹的局面下,尽早出台楼市调控细则,让市场在更透明的环境下运行,已是当务之急。   新国十条已明确,楼市调控是地方政府职责所在,更是民心所系。上海房价环比出现下跌,说明调控取得了一定成效。管理层也应见微知著,及时把握楼市深层动向,尽早出台各项稳定调控成果的措施,让市民放心。(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书展之外上海更需提升原创文化力

    来源:新民网2010-08-10 19:59
      【新民网论】以“我爱读书,我爱生活——与世博同行”为主题的2010上海书展11日开始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本届书展将展示15万余种图书,此外还有420余项文化活动,多位名人、大师、学者和作家将参与一系列具有学术性、大众性、前瞻性的主题活动。      历经多年,上海书展渐入佳境,影响力和商业成绩有目共睹。通过大型活动推广阅读、推动文化,这是上海提升城市文化生产力的有益尝试。近年来的实践表明,这种大型活动是有效的,在满足市民阅读需求的同时,也为上海和全国出版业搭建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平台。   然而诚如上海市领导近日指出的,“上海的文化发展还不能与不断加快的“四个中心”建设相匹配,文化产业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相对较低,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任务非常艰巨,阻碍文化发展的体制障碍仍然存在,有些“瓶颈”一时还难以克服。”   看来,上海要在全国乃至全球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新一轮浪潮中担当弄潮儿,除了举办大型文化活动,还需要在提升城市文化生产力上尽快实现3大突破。   首先,上海应尽快实现文化原创力的突破。   上海最近的一档选秀类节目“中国达人秀”获得了高收视率,但该节目成功背后却是伦敦电视节目设计者的功劳,整套节目都拷贝自伦敦原创选秀节目。   今天,依靠强大的原创能力,英国文化产业增速近GDP增速2倍,是该国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产业。即使是学习英国发展原创文化的日本、韩国,近年来其文化产业也占据了全球文化市场的10%和5%,而中国加上亚太所有其他国家的份额却仅占4%。难怪英国的撒切尔夫人要说:“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电视节目和思想观念。”   要改变彩电出口,电视节目进口的窘境。上海就应尽快通过版税减免、降低文化人才引进门槛等方式培养出本土的文化原创能力。以免年轻一代要靠哈韩哈日,唱外文饶舌乐打发空闲时间。   其次,上海也应尽快实现文化传播力的突破。   媒体此前曾报道,继台北诚品书店放弃上海另投苏、杭后,在上海拥有6家主题书店的民营书商韩子文也放弃了在上海继续办民营书店的理想,转赴北京经营网上书店。   书店是市民文化消费最廉价的传播渠道之一,书店业的萎缩会增大市民文化消费的成本,这是办几场书展很难抵销的。急需引起职能部门的注意,防止城市文化生产力的提升遭遇传播渠道瓶颈。   同时,文化原创产品要进入不同消费群,还需要传播渠道的多元化来保证。美国的迪斯尼既有书籍、音乐、也有电影、电视。前一阵刚热映的阿凡达还将出网络游戏。正是多元渠道的整合,将美国文化原创力及时传播开来,才让美国文化产业产值超过军火工业,一举占据了全球文化市场的43%。上海的文化产业要获得跳跃式发展,同样需要将分属不同系统的书店、报刊、电影、电视、网站、网游、手机通讯等不同传播渠道用市场手段加以整合,形成文化原创力的强大助推群。   此外,上海还应尽快实现文化影响力的突破。   上海曾在文革结束之初创作出轰动40后的《于无声处》,也曾在知青返沪潮中创作出轰动50后的《孽债》,还曾在股市热中创作出轰动60后的《股疯》。近年来,反映上海70后文化冲突、80后饱受高房价困扰等现实的《双面胶》《蜗居》轰动全国,但作者却是定居海外的非沪籍作家。   文化影响力既来自于原创和传播渠道的多元化,更来自于直面现实,来自于对公众情感的感同身受和人文关怀。这是任何其他东西所不可替代的。这就需要上海职能部门以更现代的文化管理观念来鼓励文化原创者敢于创作、勇于创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留足空间,使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原创产品源源而出,广为传播,给公众的文化消费更多选择权。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近日强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尽快从优惠政策、渠道跨系统整合、监管体制上实现突破,上海就一定能抓住契机,实现文化产业的大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大发展,为中国抢占亚太文化高地、全球文化高地练出一支文化申军。(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奶粉安全首先要杜绝“检测无门”

    来源:新民网2010-08-09 20:21
      【新民网论】国内奶粉市场再起波澜。近日,“武汉三名女婴性早熟”的病例经《健康时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医生建议停服奶粉,父母则不约而同地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孩子一直食用的圣元奶粉。在此事件曝光后,江西、山东、广东也爆出类似病例。   目前,“激素奶粉”事件继续发酵,圣元公司否认有任何添加激素的行为,同时表示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刊播消息的两家媒体。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则称,“卫生部已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并已对此事进行关注”。   老百姓之所以对奶粉安全如此关注,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其一、国内向来对食品安全问题犹抱琵琶半遮脸;其二、“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有关部门一开始采取消极“扑火”态度,试图掩盖真相丑态百出。因此人们现在迫切想从权威渠道获悉,相关的奶粉是否含有激素?其他的奶粉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   然而从各方的反应和事件进展来看,公众又陷入了“求真相而不得”的尴尬境地。此前一些家长也曾想把奶粉送检,却遭遇“检测无门”,一些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婉言拒绝了家长们的个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两大国家级乳制品质量检验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表示,无法对奶粉进行激素检测。“我们只能检查奶粉国家标准里面规定的项目,激素并不在其中。”国家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则称,除某些保健食品之外,目前我国药检部门尚未开展食品检测业务,“要检测奶粉中的激素成分,现在肯定不能送检,而且不受理个人申请”。   引发女婴性早熟的原因仍无定论,仅凭三个婴儿的个案就猜测圣元奶粉有问题,在统计学上似乎站不住脚。因此,媒体和一些时评作者目前就对圣元作“有罪推定”,是不妥当的。在中国,大众食品质量广遭质疑,最先受害的一定是产业链终端企业。“激素门”之所以愈演愈烈,首先受害于国产奶粉的“检测门”。   在中国国家奶粉标准乃至于奶制品标准中,均没有激素检测或控制专项,当标准对该指标的检测呈空白状态时,分散生产的原料奶及养殖户们是很难被追责的,而圣元等加工企业却是业界的“大块头”,人们质疑也好,出气也罢,先逮住这些“大块头”再说几乎成为必然。有了“三聚氰胺事件”对奶制品行业的毁灭性打击,圣元即便最终把冤屈洗清,其品牌形象和销售业绩遭受重创已铁板钉钉。   中国奶制品要想成为“省油的灯”前路漫漫。当务之急该打“补丁”的是,赶紧在国家标准中增加激素检测项。另外,质检机构不接受个人申请检测等于把消费者的个人监督权排斥在国家质量监督之外。但质监机构这么做或许并非出其本意(有检测费不赚不合情理),而是能管质监机构的“更上层部门”不允许,因为越往上,越知晓国内食品质量乃至广义产品质量的真实现状——许多时候经不起监测哟!       当初三鹿奶粉刚刚被报道含三聚氰胺时,由于“现行奶粉标准没有三聚氰胺检测项目”,就曾遭遇检测无门。现在,人们不希望类似的悲剧再度上演,更不希望中国的食品安全在监管层面存在如此大的漏洞。   由是,对个人开放申请检测也该提上日程了(还须修法在前开路)。但愿奶粉“激素门”赶紧有个说法!(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银监会三套房贷暂停建议未能显示调控决心

    来源:新民网2010-08-06 21:06
      【新民网论】银监会近日再次发文建议各商业银行暂停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四大城市三套房贷,其他地区的第三套房贷则可自主决定是否暂停。银监会要求,对于未叫停的地区,第三套房的首付要提高至六成、利率上浮50%。据《新民晚报》今日报道,沪上商业银行的第三套房贷业务已基本叫停。   今年4月15出台的新国十条明确规定,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此后,社会各界都在期盼监管部门尽快明确这些“地区”所指,但等来等去无果。银监会4个月后高调暗示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四大城市应该暂停三套房贷,令人恍若隔世。   银监会为何这时候才建议各家商业银行暂停京沪深杭第三套房贷?所谓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其实就是不明确,京沪深杭也能对号入座,社会各界也难有意见。按理说,新国十条一出台,监管部门就应该暂停上述四地第三套住房贷款。然而,新国十条出台已经快四个月了,一纸建议才姗姗而来,是不是有啥“难言之隐”呢?   同时,我们注意到,面对记者提问“是否建议京、沪、深、杭地区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银监会有关人员只是引用了新国十条里的原话,仍然不敢直截了当、指名道姓“京沪深杭”。为何如此温柔,令人不解。或许,银监会这个建议可能只是告诉一下社会,监管部门已经尽到责任、用心良苦了。至于是否有商业银行执行、能否落实就再说吧。因此,对此建议恐怕也不能抱多大希望。   银监会发出的公文中,不是勒令和要求,而仅仅是一个建议。如此客气,足以看出监管部门态度并不是十分坚决。既然是“建议”而不是“要求”,那么,商业银行就可以听也可以不听。也就是说,这个建议能否被商业银行采纳还有变数。如果此建议京沪深杭商业银行当作耳旁风,那么,新国十条中的此条款将形同虚设。对于号称史上最为严厉的本轮楼市新政,一些利益集团一直都在强势博弈,耍尽各种手段进行抵制,一个“建议性”的东西,被建议者完全可能置若罔闻、置之不理。国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具体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细则,语气比建议更强硬,但至今出台细则的城市寥寥无几,南京、上海等地的细则依然不见踪影。   本轮楼市调控走到如今,看似严厉,但调控效果有限,各地房价依然在高位徘徊,央企依然在积极拿地,“任志强们”不时说一句“下半年回暖、反弹”。而被高房价困扰的百姓依然迷惘,被房地产拖累住的经济转型依然艰难。   在此调控胶着时期,口头上、泛泛地建议几句,已经起不了任何作用,反而还会令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下降,失信于民。本轮楼市调控,其实也无须再出台什么新的强硬措施,只要能够把新国十条中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就必然能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中国房地产乃至中国经济金融都将走向更加稳定健康发展之路。   河里有没有石头早就清楚了,施政者们为何还要假装在河里摸石头呢?(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央企上海再当地王 楼市调控亟待升级

    来源:新民网2010-08-05 18:55
      【新民网论】本网披露,8月4日下午,央企旗下的北京远乾置业有限公司将宝山罗店两居住用地全数收入囊中,楼板单价均超2万,两幅土地的竞拍价格均已在2009年最高价格的基础上翻番,成为区域新地王。   这早已不是新国十条楼市调控新政后的第一宗央企拿地个案。据统计,3个多月来16家央企拿地总金额已接近300亿元。   央企相比其他企业更容易了解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内情,其频频拿地,给市场传递的是看涨后市的强烈预期,而这种预期对楼市炒家和捂盘开发商是巨大利好,对此前支持中央宏观调控,选择暂不入场的普通消费者却是巨大的心理冲击。如不及早遏止,本轮调控好不容易维持的楼价平局将很可能演变为再度飙涨。   新国十条调控政策偏重于阻止炒家入场,对上游土地市场的炒作着墨不多,在此轮央企挑头的土地资源争夺战中,楼市调控政策是否也应及早升级,避免房地产利益链迂回反攻,突破市场预期这道关键防线呢?   楼市调控升级,首先应象严管楼市炒家一样严管土地市场参与者,尤其要对国资介入土地市场实施全监管。   北京远乾置业有限公司是远洋地产的全资子公司,而远洋地产正是今年全国两会后率先在北京拍出新地王,引发“总理说了算还是总经理说了算”争议的三家央企之一。此后,在国资委发出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禁令后,远洋地产大股东之一的中国远洋即宣布半年内退出远洋地产股份。   不过远洋地产高层早已表态,中远只是第二大股东,真正的大股东中国人寿可不归国资委管,险资是保监会的管辖范围。   事实上,不从属于国资委的央企、地方国企还有相当数量。这些资本都不在国资委“土地市场禁入令”的监管范围内,只有进一步扩大“禁入令”适用范围,对国资介入土地市场实施全监管,才能让“总理管不住总经理现象”不再重现。   楼市调控升级,也应象严管第三套房贷款一样,对国资贷款资金用于土地储备实施惩罚性利率。   2009年,远洋地产以总代价人民币87.79亿元购置9幅新土地,总楼面面积约为289.8万平方米。该集团的土地储备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高达1380.8万平方米。超过上海2010年度所有保障房的开工面积。   如此巨额的土地储备和后续开发其实都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撑,而央企显然最不缺的就是融资银行。在该公司公布的主要合作银行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国资银行占了绝对多数。类似这样借国有商业银行的钱,买国家的地,拖累国家楼市宏观调控政策的行为绝不应得到任何优惠利率待遇,而应及早刻以惩罚性贷款利率,以示中央调控决心。   楼市调控升级,还应象强调地方政府楼市调控责任一样,及早明确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价格的调控责任,防止地方政府站到纵容土地市场炒家哄抬地价的立场上。   罗店板块,去年9月25日成交楼板价最高不过9128元/平方米,今年7月当地别墅成交均价也不过2.6万元。但一旦该地通过央企拿地将地价炒高到如今的2万元线,就很可能带动当地楼价和地价的跟风上涨,当地区政府收获的土地出让金就将大幅增加,后续的交易环节税金也会增加区政府的收入。   地方政府是土地出让价位提高的第一受益人,要防止其出于自身利益推高地价的冲动,就须首先明确其对当地土地价格平稳的第一责任,以此平衡地方政府行为,变拉央企来拍地为怕央企来拍地。   楼市调控新政实施以来,效果并不显著。除了成交量有所下降,房价依然坚挺,央企拿地热情不减。楼市乱象本不是末端炒家一手造成,楼市调控也早已无法回避对地方行政权、央企经营权的监管。及时出台更严厉的监管措施,才能让国企利益、地方政府利益更符合大局利益、公众利益。不让国企、地方政府出于短期利益考量,毁损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稳定。(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工资正常增长须保障自主与谈判权

    来源:新民网2010-08-04 20:09
      【新民网论】本报昨日披露,《工资条例》修改已接近尾声,业内人士透露,该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工资增长需要协商,企业增长要与职工工资增长适度挂钩。   企业收益高速增长,一线普通劳动者收入却不见增长的情况在现实社会中并不鲜见。此前不少经济学家以中国劳动力整体过剩为由为资方辩解,但全球金融危机来袭,中国依赖招商引资扩大出口发展经济的模式已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风险,要完成扩大内需的发展模式转型,提高劳动者收入就成为无法绕开的必经之路。   事实上,《劳动法》立法原则就已写明,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及时出手调整不合理的工资分配水平和工资总量,本应是政府职责所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考虑,往往在劳资分配问题上更偏向企业主利益,甚至采用种种行政手段干涉劳动者正当维权行为。因此,在《工资条例》草案希望通过强化集体协商机制推动职工工资增长时,就必须优先考虑此类现象,提前预防行政权干扰集体协商谈判。   要预防行政权干扰集体协商谈判,首先应赋予工会更大的自主权。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不得不指出的是,地方行政官员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影响力巨大,要防止招商引资来的企业通过地方行政力量向工会干部施压,就需要赋予工会更大的自主权,不受干扰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要预防行政权干扰集体协商谈判,也应赋予劳动者更大的谈判权。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意味着,劳动者的谈判权并不完整,即使劳动者用过谈判逼迫企业方让步,签订高福利集体合同,地方行政官员也可以通过影响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为集体合同的生效设置障碍。要防止此类现象上演,就应及时将这种集体合同“认可制”调整为“备案制”,解除劳动者谈判的后顾之忧。   要预防行政权干扰集体协商谈判,还应赋予劳动者必要的拒绝权。   我国《劳动法》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但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对“投资环境”高度重视,此类协调会也可能变成“施压会”“教育会”。事实上,企业主与企业职工的分配纠纷只要不是暴力形式的,本身并不触犯法律,完全应允许其行使必要的拒绝权,以促进企业主的让步。海外推行集体协商制的经验也表明,此时,行政部门更应扮演的是中立角色,而不应向任何一方施压。因为集体合同与普通劳动合同存在巨大区别,集体合同必须确保组织成员都能切实履约,而非自愿型的集体合同显然是无法做到这一点。   没有普通职工的收入增长,中国经济要走出低谷,就需要更多的政府投入,而政府本身不创造利润,这样将进一步加重企业与普通职工的税负,从而削弱内需。要走出这一死循环,就需要从制度层面赋予普通职工更大的分配参与权,以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体面就业”。(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政府定价须内部监审更须外部听证

    来源:新民网2010-08-03 20:50
      【新民网论】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受部分农产品近期价格上涨影响,公众对物价敏感度再度上升。此时,及时出台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的成本监审新政,能让一些垄断企业定价成本更透明,也能为此类价格的民主定价、科学定价打下更牢固的基础。   《草案》明确规定了六种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但垄断企业仍可根据现有财会制度将企业员工高工资等列为生产经营成本。同时,垄断企业对上级领导的招待费、对关系户子女照顾性就业带来的劳动力成本增幅、对关系单位设备、服务采购的虚高采购价等也仍可通过各种现有财会手段变为合法经营成本。   因此,在强化体制内的价格成本监审同时,遵循《价格法》的要求,更好落实公众价格听证权,让垄断企业接受更严格的公众监督,才能杜绝垄断企业此类成本猫腻影响公平定价、科学定价。   更好落实公众价格听证权,首先应切实保障消费者代表具备真正的代表性,防止公众“被代表”。   成都市近日举行上调水价听证会,与会所有消费者代表只有1名代表发表了反对意见。类似这样“淡定”的听证会在全国并不少见,是否真的代表了消费者的意见呢?   现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但该规定却未制定严格的随机选取办法,也未明确消费者组织如何推荐具备代表性的消费者,更未明确其他群众组织包含哪些组织。参会消费者是否必须公开手机号,收集其他消费者代言意见,也未要求消费者代表提前公开其在听证时将主要质疑哪些成本问题。为保障公众意见在听证会上的充分表达,是否应以消费者签名授权最多者为听证代表,来保障其代表性呢?   更好落实公众价格听证权,也应尽早赋予听证会代表否决权,防止听证会沦为走过场的“听涨会”。   广东省物价部门日前出台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消费者代表中应当有低收入阶层人员,不过低收入阶层人员即使成了听证会代表,其所获得的权力也不过是“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定调价建议。”   现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虽规定,“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的意见。”但却未规定何为充分考虑。事实上,只需要赋予听证会代表以价格否决权,就无需靠定价机关的自觉性来保障价格听证的严肃性。要真正保障低收入阶层的权利,就应赋予对价格最没有承受力的低收入阶层一票否决权。   更好落实公众价格听证权,还应尽早赋予消费者对价格目录的听证权。   沪宁高铁近日开通,其高票价受到了消费者的普遍质疑,但此项明显涉及公众权益的交通服务定价权却不在相关的价格目录之列,自然也就无须经过听证程序。近日金融企业擅自提高跨行转账费用虽同样涉及公众权益,也因不在价格目录之列,公众也无法对其行使听证权。   现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虽在第一条就表明,该法是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但受限于上位法《价格法》,其只规定了“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而此前的价格改革重点放在市场化改革的取消价格限制上,对垄断企业与民争利现象关注不多,并未能在《价格法》中强化公众对此类情况的听证权。要补足这一短板,就需要深化《价格法》对此类垄断现象的干预能力改革。   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一大标志就是垄断企业既得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和此前打破价格坚冰,搞活市场不同,此轮改革已无法绕开行政垄断的难题,必须通过赋予公众更大听证权来强化监督,让非市场化定价早日恢复公平、科学、透明,防止改革果实被垄断企业掠夺。而政府价格部门则必须退归公平规则制定者、程序监督者的裁判员定位,防止政府公信力遭既得利益者裹挟和贱卖。(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居改非"应整治 商务成本也须降低

    来源:新民网2010-08-02 19:51
      【新民网论】本城媒体今日披露,嘉定区江桥镇东北角的嘉城社区“居改非”现象严重,许多小区内的房屋被用作室内菜场、杂货店、五金店、装修公司、“黑网吧”、制衣工厂等,给小区业主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嘉定房管局近日将向违法业主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恢复原状。   上海饱受“居改非”困扰的业主其实远不止嘉城社区一家,随着房地产炒高商铺、写字楼楼价,越来越多小企业选择租赁居民用房以降低成本。一纸《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越来越难以挡住“居改非”热潮。   其实,仔细看看热衷“居改非”的小企业,大多是生活服务类、企业服务类的企业,本应是上海本轮服务业产业转型优先扶持的对象,这些企业也同样需要上海这样人口密集、大企业林立、资讯发达的市场提供发展机遇。但来自土地价格、劳动力成本、资本成本等商务硬成本的不断上升,却让这些企业生存频现红灯,甚至不得不靠突破法规底线,寻求发展空间,实在让人遗憾。   上海要真正整治“居改非”,就须尽快整合各方资源,从治疗“高商务成本”入手,为生活服务业、企业现代服务业的小企业降低各类成本负担,使其有能力重返商铺和办公楼,在此基础上加强执法力度,才能避免“居改非”从一个小区迁到另一个小区的“游击战”、“持久战”。   治疗“高商务成本”,首先应在办公楼和商铺市场从严查处“炒楼客”,让办公用房能真正服务于那些服务业企业,而不是服务于炒家。上海2009年建造了958.64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和1112.33万平方米的商业营业用房。分别比2000年多出444万平方米和674万平方米,几乎都已翻了一倍。如此充足的供应量却仍挡不住高房价的困扰,炒家的参与因素不容小觑。在开发商用“一铺富三代”的口号大笔吸纳江浙炒家资本的同时,上海服务业的生存空间却被急剧压缩,上海职能部门是否也应尽快比照住房调控政策,及时对商务楼宇的炒家加强规制呢?   治疗“高商务成本”,也应从政府服务入手,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上海2000年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36.74%,但到2009年,已超过50%,达到了51.58%,而同期南京的这一比值仅为21%,杭州的比值还不到20%,上海企业的税负压力已明显高于周边城市。在税收不可能大幅降低的情况下,其实政府职能部门仍有许多为企业降成本的空间。美国不少地方政府在吸引企业进驻时就大多提供员工上岗培训费用,以降低企业开业成本。香港贸发局则向小企业免费提供各类合作、展示机会,帮助小企业降低开拓市场的成本。上海要保持城市经济活力,同样需要有帮助草根企业降成本的制度和措施。   治疗“高商务成本”,还应从政府社保投入出发,切实降低企业社保负担。随着上海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上海企业承担的社保费支出正日渐加重,从1997年到2007年,上海职工工资的年均增长为11.81%,社保费增幅则更高,为12.16%。今年,随着职工“镇保”普遍改为“城保”,企业所负担的社保费用将进一步增加。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上海养老金空账仍远未填平,更多企业缴纳的社保资金仍将用于填补养老金缺口,而养老金一天不进入实账状态,就一天无法实现自身的保值增值,就需要企业在未来付出更多社保费用去支付原国企、事业单位等老职工的退休金。要避免这一恶性循环,必须依靠政府及时调高财政支出,补足养老金空账。   两年前,上海曾提出疑问:“为什么像马云这样的人,在我们这儿没有成长?”今天,当我们面对“居改非”的众多小企业时,同样需要思考,为什么他们会逃离写字楼、逃离商铺?上海要实现经济结构转型,要实现服务业的飞跃,就需要切实推进降低服务业企业硬成本的改革措施,而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对GDP增速的良好感觉上固步自封。(新民网评论员) [全文]
  • 网论:错过诚品 上海不能错过文化产业

    来源:新民网2010-07-30 22:02
      【新民网论】本报昨日披露,台北诚品书店的进驻长三角计划已正式决定绕开上海选址苏、杭,诚品董事长吴清友7月25日在香港书展坦言:“一线城市高昂的物业费用,我们暂时负担不起。”   作为台湾地区乃至华语文化圈爱书人心中的阅读圣殿,去台北必逛诚品书店已成为文化人的惯例。连上海市长韩正日前访台,还抽空去诚品书店买了几本书。因为物业费用而放弃上海开店计划,既是诚品的遗憾,更是上海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遗憾。诚品书店绕开上海,上海发展能绕开文化产业吗?   发展经济学理论及实践证明,当一国的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居民的消费结构将会发生重大变化,食物消费比重下降,文化消费比重上升,消费呈现出从物质型向精神型转变的趋势。上海2008年人均GDP已突破了一万美元大关。江浙的众多二三线城市也早已突破3000美元,长三角的巨大文化市场早已存在,上海应对其无视还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把握这一巨大商机呢?   城市管理学研究也发现,虽然城市品牌的第一印象来自对城市高楼大厦、现代化交通等物质形态的观感,但城市品牌的美誉度和忠诚度则来自对城市文化的体验和喜爱,而这种城市文化的凝聚力和辐射力都需要文化产业的支撑。   此外,未来上海人口规模可能超过东京,来自各地甚至各国的移民要相互融合,也需要文化产业提供文化产品来润滑。未来上海要实现低碳生活,市民的生活方式改变,同样需要文化产业加以引导。凡此种种,都让上海的未来发展之路无法绕开文化产业发展这一城市重大课题。   但另一方面,上海上一轮招商引资和房地产为主的发展模式却让文化产业处于较边缘的地位,迟迟未能随GDP增幅有质的飞跃。1991年,上海的图书出版尚能达到3.11亿本的规模,但到2009年,却只有2.74亿本,整整19年没能回到3亿本的水平。上海的文化机构数1988年曾达到416家的规模,但到2009年却只有242家了。从2000年到2009年,上海外来人口增加数高达242.93万,但同期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却仅增加4万人。   上海要想实现文化产业的飞跃,就需要尽快完成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的系统再造。首先,应通过规划为文化产业提供足够的平台。   诚品书店绕开上海,表面上是房租问题,实质上是上海现有规划理念中尚缺少对文化平台的优先设定。今天,在上海的主要商业中心,人们已能很方便获得物质层面的满足,但在同样的地点,却往往很难寻觅到大众化的文化设施。如果文化产业的经营者难以在人群最密集的区域寻觅到文化展演的平台硬件,自然就需要额外支出不菲的宣传费用去吸引文化消费者,无形中就会大大增加运营的危险。如果一个学校要与一个开发商按土地价格去争夺同一块土地,结果只会有一个。文化产业同样需要通过前期规划来框定低价场地资源,才能更好发挥其提供精神产品的功能。   上海要想实现文化产业的飞跃,还应通过具体财税政策为文化产业提供良好环境。   加勒比地区仅有150万人口的特里尼达和多巴哥以及圣路西亚就孕育了三位荣获诺贝尔文学桂冠的诗人,是个艺术天才辈出的地区,但该地区的文化产业却是当地三种税收最高的产业之一。结果,其文化产业长期无法获得发展空间。纽约文化产业在2000年的经济贡献超过120亿美元,但无须纳税的非营利性艺术事业仍占纽约整个艺术产业经济贡献率的30%。上海现有文化产业发展同样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税、费优惠来提供良好环境。   上海要实现文化产业的飞跃,更应严格限定优惠对象,防止高盈利产业与文化产业争夺有限资源。   纽约SOHO区是美国最知名的创意园区之一,它曾是一个被废弃的地下工厂,因有大量闲置房屋且租金极其低廉,被一些从欧洲移居纽约的艺术家看中,发展成一个艺术家聚集区。20世纪50年代,为促进园区发展,纽约市政府出台法规,规定非艺术家不得进驻。全盛时期,面积不足纽约市区1%的SOHO区内,居住了全纽约30%以上的艺术家。而上海现有多个创意产业园中,不少则被商业机构占据,租金水平早已大幅上涨,有些产业园租金甚至高于周边商务楼,相关区级政府是否存在过于短视的问题呢?   上海要实现文化产业的飞跃,还应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不同所有制的机构都能获得政府公平的优惠政策扶植。   伦敦西区是世界两大戏剧中心之一,聚集了49家剧院,平均每晚约3万人前来观演,经济连锁效益显著。其长盛不衰的一大秘诀就是很多剧目往往先在国家资助的剧院首演,成功后再转入商业剧院续演。这样,私营的文化机构就不必承担过高的前期风险。上海并不缺乏政府建造的大剧院和舞台,但其是否能向私营文化机构提供低价甚至免费的演出服务呢?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海各级职能部门是否能从诚品书店绕开上海这一信号中及时发现自身不足,迎头赶上,让上海焕发出文化高地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呢?(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沪修法约束拆迁必须做到违法零容忍

    来源:新民网2010-07-29 20:43
      【新民网论】市房管局昨日连续公布了修改后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开的实施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对拆迁单位、工作人员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和约束。   拆迁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被公众深恶痛绝,此前多地在拆迁中都出现过恶性事件,甚至伤及人命,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在社会的强烈呼吁之下,国务院法制办于1月29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过半年,仍无正式出台的时间表。就此而言,上海通过地方法规严格规范拆迁程序,走在了全国前列,   无论从民意还是中央精神,对违法拆迁零容忍都将是今后指导拆迁工作的重要准则。   对违法拆迁零容忍,首先应体现在对拆迁单位违法行为的零容忍上。   新颁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纵容或唆使拆迁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殴打被拆迁对象的,由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拆迁单位给予记录6分。但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记录6分的此类违法拆迁单位并不会被取消拆迁资格,而仅仅是限期整改,且整改期最低是多长时间也并不明确,整改记录跨年累加到多少可以取消拆迁资格也未规定。这种力度是否足以遏制部分拆迁单位肆意殴打拒拆业主呢?   对违法拆迁零容忍,也应落实到拆迁从业人员违法行为的零容忍上。   新颁布的《上海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纵容或唆使拆迁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在拆迁基地实施断水、断电、阻断通讯、阻断通道等行为的记6分。但根据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拆迁工作人员年度违规记分须累计满12分,才会被停止从事拆迁工作。这意味着即使有拆迁工作人员唆使他人对业主违法断水断电被查实,拆迁公司也完全可以放心保留其工作岗位,只需要下次换个人去唆使就行了。这种惩处力度是否足以遏制部分拆迁公司违法拆迁呢?   对违法拆迁零容忍,更应落实到被拆迁户意见的充分表达上。   新颁布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开的实施意见》规定,拆迁基地应当建立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组成的拆迁评议小组,并可吸纳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推荐或选举的代表参加。相对于前面五类“应当”参加的人群,最重要的被拆迁人代表却是“可”参加,也“可”不参加的对象,这不能说不是一大遗憾。   对违法拆迁零容忍,还应强化被拆迁户对拆迁补偿方案的决定权。   新颁布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开的实施意见》规定,结果公开方式、内容等由拆迁人制定,交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后即可。并不需要征求被拆迁户意见。只是规定“拆迁人和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在拆迁基地设立结果公开专栏,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在结果公开专栏公开。”   作为在国内较早提出补偿公示的城市,上海如能真正实现补偿结果公开,就能从源头上解决很多拆迁矛盾,既能避免以权谋私开后门多拿拆迁费的现象,又能降低钉子户漫天要价的公众同情值。但这种公开必须是彻底的公开,而绝不能是拆迁者一方决定的公开。目前沪上多数土地储备中心的主任系同一级房地局的副局长,这就使拆迁方的公开方案即使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审批也很难让公众完全信服,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应在公开方案决策时加大被拆迁代表的决策权,以保证结果公开方式、内容的公信力呢?   上海今年年内将完成50万平方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涉及的家庭数量众多,能否让这桩政府实事办成、办好,决定于政府执行部门对违法拆迁的零容忍和零妥协。有关职能部门理应从严订法规入手,切实提高为民执政、依法执政意识,真正把拆迁队伍管好、管住,严格杜绝拆迁悲剧再度上演,使上海这座法治名城不再蒙羞。(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住房是最大民生 公众期盼四个明确

    来源:新民网2010-07-28 21:32
      【新民网论】媒体披露,韩正市长在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表示,当前市民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中,住房位列第一。上海将继续坚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市场体系“两个体系”建设,多渠道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住房问题。并决定放宽廉租住房、经适房准入标准,落实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面积,扩大保障性住房基地选址和规划面积。   安居者乐业,上海近2000万人口,1000万在职职工能否敬业乐业,首先就与住房问题密切挂钩,30后40后的家庭养老问题、60后、70后的住房改善问题、80后的剩女问题都与住房密切相关,在房价持续高涨的当下,住房问题确实已升格为这座城市极其重要的民生问题,必须得到最大重视、调动各方资源予以切实解决。   上海市政府正是清醒看到了住房问题的重要性,才在年中房价最胶着之际推出了这一系列措施,而买房市民也希望执行层尽快明确四项具体内容,给市场更明确的预期。   首先,市府放宽廉租住房、经适房准入标准后,能否及时明确公众轮候期限呢?   本轮楼市调控,是政府以保障房供应量倒逼楼市价位回归理性的调控。因此,普通公众是否能始终站在政府这一边,不参与楼市炒作、不加大楼市供求失衡就是关键点。   新加坡、香港在推出保障性住房时就特别强调对公众轮候期的发布,因为更明确的轮候期才能帮助普通市民判断自己是安心等待保障房还是及早入市买房。同时,轮候期过长过短时,政府也可通过加大资源投入或放缓建设来调节供需,避免公共资源浪费或供应不足。上海住房管理部门是否能及时借鉴海外通行做法,及时公开公众轮候期限呢?   同时,市府落实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面积时,是否也能及时明确保障房预期竣工时间、分阶段竣工面积呢?   本轮楼市调控成败的一大关键是上海保障房供应量能否抵销开发商捂盘惜售造成的市场供应短缺。只有公众不再害怕开发商捂盘造成明后年市场严重失衡,楼市才不会陷入新一轮恐慌性上涨。   2000年时,上海的房屋竣工率是37.8%,竣工面积是3267万平方米。10年来,上海的建筑水准、工艺都有长足进步,但2009年上海的房屋竣工率却降到了21.9%的低位,年竣工面积只有2971万平方米。自2004年上海房价攀上高位至今,房屋竣工率已跌去18个百分点。如不强化保障房竣工环节,开发商就会继续用控制竣工节奏搜刮民财,恶化住房问题。   此外,市府扩大保障性住房基地选址和规划面积时,是否也能更明确相应的公建配套呢?   除了应对整体市场的供求失衡,局部市场的供求失衡问题同样会影响公众预期,此时在适当区域选点建设保障房基地就能大大缓解此类恐慌。但不得不指出的是,现有保障房基地往往远离市区,必须依靠必要的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才能满足公众基本迁居需要。更重要的是,只有及时明确有吸引力的公建配套,保障房基地才能吸引不同阶层公众迁居,使其避免沦落为贫民社区。   上海此前将华山医院分院布点到宝山顾村,把向明中学布点到闵行浦江镇就大大改变了中高收入阶层对当地的印象。希望有更多名校名院和政府机构也能向保障房基地及时迁移,以确保人口迁移不留城市发展后患。   还有,市府强化保障房供应同时,仍将坚持通过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解决住房问题,既然如此,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是否也能及早明确呢?   保障房仅仅能解决部分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更多上海市民必须到商品房市场去寻求住房,此时,明确的市场游戏规则就至关重要了。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在规则明确时,交易成本才是最小的。   不久前闭幕的上海房展会遇冷,买卖双方都表示要等房产调控细则出台后再判断是否进场或调价。上海自新国十条推出后成交量已直线下滑,尽快缩短交易规则混沌期,才能更便于买房人和开发商作出市场理性选择。过长时间的僵持则很可能造成楼市的大起大落,并为谣言和人为恐慌预留空间。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及早出台细则,为市场活跃重启大幕。   住房既是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也是事关上海未来发展的问题。楼市要尽早回复“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的健康局面,就需要职能部门更有效率的行动,更明确的表态和更果断的决断。职能部门理应把住房这个第一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公众以满意答案。(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外滩现黑车 规划还应苛求民生细节

    来源:新民网2010-07-27 20:33
      【新民网论】近日,不少游客反映称,外滩、南京路、福州路等路段,黑三轮、黑车聚集拉客现象非常严重。新民网调查发现,由于新外滩与南京东路、七浦路、城隍庙等其他热门景点间交通不便,打车困难,使该区域出现大批黑车短驳。   随着大量游客来参观世博,上海一些景点的规划疏漏也开始暴露出来。此前新民网也曾披露,有游客反映外滩、东方明珠等上海知名景点防暑措施少等问题。而当新民网记者了解外滩观光平台是否可以增设遮阳设施时却遗憾地发现,根据相关规定,防汛设施上不能加过重的设施,也不得打洞。由于前期规划的这一小小疏漏,要在新外滩上再补装遮阳设备,已经变得十分困难。   新外滩规划气概不凡,还不远万里请来纽约华尔街铜牛的设计师为新外滩打造城市雕塑。站在新外滩上,游客都能体会到规划设计者放眼全球的宏大胸怀,但宏大规划更应“苛求”民生细节,才能让使用它的普通公众真正留下美好的印象。   “苛求”民生细节,首先应强化公众在规划环节的参与权。   近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上海市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草案一大亮点是:规划从编制到实施让公众全程参与。   事实上,不同的社会身份对规划的诉求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政府官员往往偏重规划项目的总体效果和象征意义。开发单位则更多考虑其核心功能,这些诉求与普通公众关注实用、方便的诉求很可能并不一致。避免让规划抓“大”漏“小”,就必须让公众有对规划的实际发言权。   此前,上海的多个轨道换乘站因换乘路线偏长,就曾饱受中外游客、上班族批评,地铁部门虽“亡羊补牢”反复改进换乘路线,但上海公众在人民广场、中山公园、上海体育馆等站点换乘,仍不得不每天长线奔波。今后,类似的规划问题理应早日让公众挑刺、质询,而不能为赶工期草草动工。   “苛求”民生细节,也应细化公众在建设环节的监督权。   宏大规划既可能体现在整体规划上,也会体现在具体用材等建设细节上,同样有可能造成公众使用上的种种不便,甚至是安全隐患。   此前,上海南京东路步行街建设中就大面积使用深红色大理石铺地,结果一遇雨天,在步行街购物的行人就频频滑倒。类似的建筑建材选用,同样应及时吸取公众意见,加以改进。   “苛求”民生细节,还应强化公众在使用环节的评价权。   无论是整体效果还是使用细节,公众而不是政府官员才应拥有最终评价权。如此,才能激励规划师们创造出更人性化、更与环境和谐的规划作品来。   伦敦、巴黎的地标性新建筑都会接受公众持续的批评,巴黎的蓬皮杜中心、伦敦的千禧塔都曾饱受公众批评,千禧塔还最终被迫拆除。正是这样公开的讨论,促进了两大城市创意产业的持久活力和城市纠错能力的持续提升。上海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同样需要这样的公众参与力度,才能让城市规划水准早日走向全球都市的前列。   韩正市长此前访问台北时,特地在台北诚品书店买了一本日本建筑师隈研吾写的《负建筑》,这位日本当代建筑大家在书中问:“有没有可能建造一种既不刻意追求象征意义又不刻意追求视觉需求的建筑呢?”   这是一位建筑大师对人性化建筑、人性化规划的呼唤。这样的呼唤,上海的市长在听,上海的各级政府官员同样应该多听,因为这是公众真正的呼唤,只要用心去听,认真去改,上海的外滩就会更美,上海的地铁就会更通畅,上海的民心就会更顺,上海让生活更美好的承诺就会更早实现。(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上海城保扩容 民生发展也应提速

    来源:新民网2010-07-26 21:12
      【新民网论】本城媒体披露,上海社保制度拟调整城保将覆盖所有企业及职工。今后,“城保”将覆盖本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而标准较低的“镇保”将专门用于解决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   “镇保”推出7年,截至今年2月底,本市“镇保”参保人数155.55万人,其中被征地人员仅97.54万人,通过企业参保缴费的却多达58.01万人。占到上海就业总人口的5.45%。及时关上这一“边门”,既是对按“城保”缴费企业的公平,更是对所有就业者的公平。值得肯定。   早在十一五规划之初,中央就将经济调结构与民生指标密切联系,中国经济要摆脱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的畸形发展格局,扩大内需,就必须使公众不必为社会保障不足、民生支出过大而过度储蓄。今年已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日增的今天,上海及时提速社保改革是向经济调结构迈出的坚实一步。同时,公众也希望上海在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面加大民生投入,使更多上海市民早日安心消费,享受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加大民生投入,首先应改变过于追求固定资产投入的现有投资拉动经济模式。   2000年,上海地方财政支出为622.84亿元,到2009年已增加到2989.65亿元,财政支出赤字从124.88亿扩大到449.35亿,不可谓不大。但由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繁重,真正能用于民生投入的比例就相当有限了。2000年,市自筹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是509.93亿,而到了2009年,这一数字已高达2271.12亿,翻了4倍多。而同期每万人医院床位数却从45张掉到了41张,每万人医生数从31位降到了27位。上海的城镇医保职工数至今不足在职职工数的60%,医疗投入不足是关键原因。巨额固定资产投资能带来城市面貌的迅速改观,GDP的持续增长,但其也同样会占用最宝贵的财政资源,拖延结构转型的步伐。   加大民生投入,也应改变过于依赖房地产业发展的现有GDP增长模式。   2009年,上海房地产业从业人数已高达36.55万人,比全市所有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多出近3万人,比全市金融从业人员多出近15万人,比全市文化体育娱乐业人员多出近25万人!2000年时,居民人均储蓄是16331元,差不多可以买到5个平方米的住房。到2009年,居民人均储蓄已高达75373万元,巧合的是,这一数字正相当于当年度5个平方米住房的价格。上海居民人均储蓄10年增加4.6倍的改革成果本可用于支持扩大内需的经济结构转型,但如果房价保持这十年的疯狂涨幅,市民就将继续被迫靠增加积蓄抵抗住房购买力的直线下跌,而上海GDP也很可能受房地产周期波动影响,无法保持稳定增长。   加大民生投入,还应一视同仁,对民资和国资投入民生建设给予同等支持。   2000年上海每位教师服务的学生数是18人,到2009年仅仅降为14人。其中,2005年到2009年这十一五规划前四年,仅仅降低了1人。而民办学校的学生数从10年前的8.48万人却跌到8.22万人,民办高中学生数跌得更惨,从10年前的4.54万人跌到1.90万人。一边是人口增加,源源不断增加的教育需求,一边却是民办学校的萎缩,国资事业单位的一枝独秀。而普通市民在这种几无选择权的民生服务之前,自然只能靠走关系、塞红包、买学区房来保证子女获得优质教育服务了。此类支出增加,同样会影响市民的消费和储蓄决策。   上海已迎来十一五规划的收官年,公众期待,上海在GDP增量的同时,在各类民生指标上也能迅速达标,并在未来的十二五规划中更重视民生投入,使上海市民能丢下社保、住房、医疗、教育等种种民生重负,有更多收入可用于消费和享受城市文化生活。为上海率先完成经济调结构重任夯实基础,为上海文化产业等服务业的大发展保存强大后劲。(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公交飞车现安全盲点 管理须升级

    来源:新民网2010-07-23 20:56
      【新民网论】新民网今日报道,7月22日18时许,梅陇路近老沪闵路729路公交车与一骑车女子同向行驶时发生碰撞,骑车女子被卷入车轮下不幸身亡。   该新闻迅速引发不少网友跟帖,有网友表示,“我上下班每天都经过这个路段,729路公交平时从来都开得飞快……在国外都是车让行人主动减速,在中国为何开车的就成了大爷呢?”。还有网友表示,“司机这样轻视生命,公交车公司也难逃其咎!”也有网友表示,“日常交通中其实违规数量最多的就是非机动车和行人以及摩托车。”   正像此前的土方车开快车问题一样,公交司机频开快车也早被公众诟病,此前就有网友发帖“评选”上海开的最快的公交车,甚至有市民表示上海的公交车开得比F1还快。但这些未能引起有关职能部门的足够重视,至今未见有针对性的措施出台,给公众安全留下了一大隐患。   媒体此前披露,土方车司机开快车,是因为背后的考核制度是只重运输量,不重公众安全。公交司机同样需要面对一大堆公司的绩效规定。为了提高乘客满意度,一些公交车队不顾路况硬性规定重要站点之间的行车时间,造成司机不得不开快车、流氓车。为了提高成本控制力度,一些公交车队不顾路线重复建设现状,强行将客流人次、车队营收、企业利润与员工奖金挂钩,造成司机与其他线路司机抢道、飚速争客流,把马路当成F1赛道。甚至不乏一些车队把“公交优先”真经念成“公交不怕交警罚款”的歪经,在平日培训时不及时指出司机闯黄灯等违规行为的危害性。   事实上,建设部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中早有规定:“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主要以提供公共服务的特点,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主要与其产生的社会效益相联系的机制。”公众安全理所当然是公交企业最重要的社会效益,公交职工的工资难道不应首先与公众安全挂钩,而反要与可能威胁公众安全的各项刚性指标挂钩吗?   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公交企业通过提高绩效管理,为政府节省财政投入、为沿线乘客提供更准点到达的服务本无可厚非,但这都需要在保障公众安全的前提下去实现。避免把公交车开成土方车,公交企业内部增效管理就绝不能留下公众安全盲点!   不留公众安全盲点,首先应将公众评价引入公交企业日常管理范畴。目前,部分公交企业已引入乘管会制度,将沿线企业与车队挂钩,通过乘管会成员发现公交服务乘客时存在的不足。但公交车辆行驶同样会影响沿线非机动车、机动车、行人的生活,同样需要建立类似的机构去收集意见并及时改进,才能防止出现管理盲区。此外,不少沿线业主论坛和交通论坛上常有网友留言,同样可以通过监控及时发现安全管理漏洞。   不留公众安全盲点,也应及早通过技术革新,化解行车准点率与交通拥堵矛盾。上海早已实现3G覆盖,通过安装车载摄像设备,公交车队就能及时发现车辆行驶情况,如能及时通过站点电子告示牌通知等车乘客,就能提前化解乘客候车矛盾,而不必硬逼司机冒险抢挡、超车保证准点率。相应的,也应淡化司机准点率的考核指标,增加安全行驶的考核内容,甚至应考虑增加限速器、计速器,规范司机安全行驶。   不留公众安全盲点,还应尽早优化沿线站点设置,避免客流与交通服务供应出现过大差异。上轮公交改革失败的一大原因就是线路设置的过于功利化,盈利性企业出于利润考虑,在热门线路上重复布线,造成热门线路交通服务供应远大于需求,各车队司机自然要抢客保本。本轮公交改革,从源头上已解决了过度竞争问题,理应尽早启动线网优化,让公交司机不再为客流担心,而更多考量公共安全和乘客满意度指标。   上海公交目前已进入第二轮改革,但不少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仍保持着上轮改革重内部增效忽视外部社会效应的旧习惯,亟待转变思路,回归本位。公共安全是公众评价交通行业的第一标准,土方车、集卡、公交车都不能例外,希望公交行业各级领导能始终在内部管理中警钟长鸣,并通过切实的内部管理升级,落实到每位司机和车队长身上。牢记公交优先的前提是他人生命在企业管理中的优先权。(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   [全文]
  • 网论:上海调结构 金融业应率先换思路

    来源:新民网2010-07-22 20:08
      【新民网论】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将公司专利质押给中国银行后,获得了急需的300万贷款,而没有提供任何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这是上海第一家获得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近日也表示,将把该行小企业贷款新增额度从去年40亿增加到今年的80亿—100亿元。   今年以来,上海金融系统立足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在金融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屡有突破。上海市市长韩正19日表示,“金融服务在促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方面的重点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上海金融界开始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进行探索难能可贵。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金融就是产业发展的“粮草”,上海本轮经济结构调整需要资源的优化配置作支撑,特别期待金融业的思路转变。   上海的上一轮发展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和资源招商引资完成产业升级,因为无论先进制造业、重化工还是房地产业,都与土地资源密切相关,需要依靠行政力量进行城市空间优化配置。但在本轮吸纳全球金融业、服务业的产业升级道路上,再用传统的行政手段就显得牛头不对马嘴了。金融业、服务业需要的是信息、规则、人才这类软性条件。这就需要上海金融界率先换思路,从基础夯实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必备条件。   金融界率先换思路,首先应改变沉迷向国企、基础建设放贷、融资获利,却忽视信用制度建设,让中小企业告贷无门。   中小企业融资难,就难以做大做强。没有大批健康成长的中小企业,自然就难以吸引各类海内外投资机构。要打破这样的恶性循环,就须找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对症下药。   事实上,受宽松货币政策影响,目前国资商业银行的资金并非那么紧张,只是由于现有信用体系缺失,银行不得不依赖国家信用放贷,把大量资金配置到国企、基础建设上。由于这是全国金融界的普遍现象,这就为上海金融界提供了一个巨大契机,一旦上海在中小企业信用评估领域取得突破,上海金融机构就有机会在全国各地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中挑选出潜力企业,从而为全球资本通过上海市场与中国企业的对接创造契机。   金融界率先换思路,也应改变沉迷模仿成熟市场推高杠杆产品,却忽视学习成熟市场价值发现机制。   随着全球金融海啸后的全球印钞热,金融机构正追逐更高利润以对抗通胀风险,上海金融界也出现一股模仿成熟市场推出高杠杆理财工具的“创新风”,但正如金融海啸提醒我们的,这种不顾监管条件的“创新”,很可能酿成巨大的系统性风险。   事实上,成熟金融市场历经无数股灾仍能恢复,靠的是其市场价值发现机制,只有发现真正高增长的企业常青树,金融市场才能保证自己的持久地位。伦敦、纽约市场无不聚集着大批由小变大的竞争力企业。与这些市场相比,上海金融界服务实体经济的改革远未完成。即使有风险投资愿意帮助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其也很难获得畅通的退出通道,要改变这一现状,上海金融界就应在产权交易环节优先探索创新之路,尽快使上海产权交易市场成为中小企业股权、知识产权等的活跃交易平台,使风险投资退出有门,更有动力持续投资新的中小企业。   金融界率先换思路,还应改变沉迷房地产贷款利差,却忽视将海外热钱变成直接投资资金的短视发展观。   随着银监会对第三套房贷的严查,部分上海金融界高管遭到了处罚,但上海金融界是否因此远离靠房地产贷款跑量完成利润指标的旧习惯还有待观察。上海本轮房地产热中,港台资本、日韩资本、欧美海外华人资本甚至是海外基金都有介入。如此多的海外热钱如果被及时引导到实体经济领域,本可以大力推动中国实体经济的结构转型。事实上,纽约投行的一大业务就是向非本地富豪和机构发售未上市企业股票和债券,获取高利润的服务费。上海的金融界是否应在非居民群体这一全新领域开始深耕呢?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此前表示,上海将力争成为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先驱者和带动者。上海金融界理应成为调结构急先锋,为实体经济的转型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推动力,同时真正从服务实体经济创新上挖掘出上海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来。(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应对夜高峰 轨交须有亡羊补牢策

    来源:新民网2010-07-21 20:25
      【新民网论】本城媒体披露,自世博开园以来,2号线南京东路站等多个站点每天20时—22时便出现一个新的进站“夜高峰”,有时比早、晚高峰客流还要多。尤其轨交2号线南京东路站、陆家嘴站等站点的闸机进口处客流往往异常拥挤,自动售票机前摆起“长龙阵”,有乘客甚至要花半小时才能买到票。   出现夜高峰的原因并不复杂,每天40万以上的观博客流往往会选外滩、南京路、陆家嘴作为夜游景点,逛到末班地铁前夕回旅馆,自然就形成了客流高峰。这一轮高峰的主力乘客往往是游客,对于上海轨交的售票、检票系统并不熟悉,就容易造成购票点和进站口的拥挤。   目前看来,轨道方面对“夜高峰”的准备明显不足,2号线人民广场站、中山公园站、静安寺站、南京东路站、陆家嘴站集中出现夜高峰现象,但相应站点的夜间售票人员配备、志愿者配备、周边公交配套疏散车辆等都显示出明显不足。此前,上海每遇重大赛事、演唱会、商街集中促销,相关站点就会出现拥堵现象。世博地铁夜高峰乱象再次提醒我们,轨道交通在集中精力做好上下班通勤客流的通达工作同时,也应亡羊补牢,为满足非通勤客流需求尽快制定各项措施。   从非通勤客流需求入手,首先应尽早推出多日票优惠制度。   城市旅游是目前全球休闲潮中的一大热点,类似世博游客这样的城市短期旅游者大多会选择轨道线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城市交通方式。和通勤客流不同,异地游客往往并不熟悉各类购票设施的使用。对于此类人群,海外轨道部门一般都采用多日票方式提供优惠和便捷的一票通。香港的八达通、伦敦的三日票、七日票都是现成的范本。上海轨道方面曾在今年三月提出过推行多日票优惠的构想,不妨尽早实施,以避免夜高峰购票乱象。此外,现有的一日票制度给了乘客更多的选择,但世博游客在一天中的游览线路往往并不复杂,一日票18元的售价对他们而言性价比不高,因此,对持世博门票的游客购买一日票,是否可以给予一定优惠呢?   从非通勤客流需求入手,也应尽早开辟上海旅游机构、热门景点、演出场馆、购物区与轨道部门的信息互通管道。   和通勤客流不同,非通勤客的出入站时间点往往与热门景点、购物场所密切关联,而这些机构都会有相应的统计数据,如能及早掌握,就能大大方便轨道部门的运力调整。此前上海南京路商街、徐家汇商圈在年度购物节时与地铁部门的协同就大大方便了非通勤客流的及时疏散,类似的临时性协调机制是否能借世博变为长效机制呢?   从非通勤客流需求入手,轨道部门还应尽早与公交、出租部门、通讯部门打通联动渠道。   去年12·22地铁撞车事故中,大批乘客被滞留车站数小时,原因之一就是应急预案中轨道部门与公交部门的协调处置存在漏洞。地铁夜高峰中,类似情况再次上演。媒体披露,轨交“夜高峰”期间,不少从轨交站点出来的乘客为找不到或上不了公交车而烦恼。而在平日一些演出集中散场时段,类似的情况早已反复出现。上海是否能借世博尽早实现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快速反应机制呢?   上海已有420公里的地铁运行里程,是世界上继纽约、伦敦后第三个地铁超过400公里的城市。在上海轨道线网硬件大扩容之后,内部管理、信息共享和多部门协同这些软件建设也须及时跟进,上海轨道交通才能真正成为即满足通勤客流也满足非通勤客流的公共交通工具,真正配得上全球前三的轨道网地位。让拥有这张公共交通网的城市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想。(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沪楼市茫然 须早出细则促进健康

    来源:新民网2010-07-20 20:08
      【新民网论】2010年第27届中国上海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历时4天,黯然收场,参展房产商数量比5月的房交会缩水三分之二,成交量更是寥寥。面对记者的采访,开发商和买房人都表示,等上海的细则出来再作决定。   房产新政颁布百日以来,上海楼市成交量已出现了大幅萎缩。商品房成交量从3月的6600套、4月的近6000套锐减至5月的2327套。更多开发商和更多买房人选择了等待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明确后再入市的观望态度。   成交萎靡,价格高企,这样的市场状态是不正常的。这说明市场中的各方还没有就楼市未来的走向达成共识,楼市也就谈不上回归到价格合理、成交活跃的健康轨道上来。要改变这种状态,房地产主管部门就该及早公布楼市细则,给市场一个明确的预期和引导。   市场首先需要细则制定部门给三套房贷一个明确答案。此前,北京细则就明确对第三套房停贷,以遏制炒房客在北京楼市的疯狂炒作。同样房价高企的上海会如何对待炒房客,开发商和炒家自然需要一个明确答案,才能放心降价、放心抛房。否则急于跌价的开发商和炒家岂不要被同行耻笑。   市场也需要细则制定部门给房产税一个明确答案。此前,财政部有关专家已放风表示不急于出台房产税。而如果没有国务院的批准,地方政府并无房产税扩大调整权限,再等也是白等,无非是给开发商多了些捂盘惜售的时间,于楼市调控有害无益,反不如尽早出台细则,让公众在更明确的政策环境下作最有利自己的决定。   市场更期待细则制定部门给保障房一个明确答案。除了房产税,地方政府并非全无调控楼市手段。法国地方政府就规定,私人开发商的开发项目里必须配建20-30%的保障房,以此平抑地价和房价,同时避免富人区和贫民区在城市中出现,埋下阶层割裂的城市发展隐患。类似的做法早已在美国、马来西亚等众多国家推广,上海是否也该借细则及时和国际惯例接接轨呢?   市场还期待细则制定部门给地方政府房价调控责任一个明确答案。房价高企,并不是开发商一个人在战斗,区级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样来自高房价,区级政府的GDP政绩同样包含了房地产创造的高GDP。尽早明确区级政府在本区房价调控中的责任,并建立定量问责指标,才能将房价调控责任落到实处。让公众真正放心购房。上海现有存量房已多达675万平方米,按现有销售速度要2年才能消化,其中175万平方米是今年的新推房源,充分显现了开发商虚高标价,变相捂盘才是楼市楼市僵局的主因。只有让区级政府坚定站到买房人这一边,开发商的各类捂盘把戏才会真正收敛。   新国十条颁布已近百日,公众期待上海楼市调控细则能早日公布,让市场及早告别政策不确定性。更希望上海楼市调控细则能切实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将楼市导向成交活跃、价格合理的健康轨道上来。希望职能部门及时作为,不负公众重托。(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二号线减压 限流之外更须长效应对机制

    来源:新民网2010-07-19 20:01
      【新民网论】从今天起,二号线沿线将有11个站点进入限流名单。其中至少有4个站点将常态化限流。由于连接了浦东机场、虹桥机场两大交通枢纽,二号线日客流量已突破130万人次,超过1号线成为目前全路网单线客流量最高的线路。   及早推出限流措施是避免线路过分拥挤的必要安排,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限流只能治标,二号线要真正保障上海公共交通的通达,仍须尽早推出长效解决机制治本。   二号线沿线有虹桥CBD、静安CBD、人民广场CBD、陆家嘴CBD,还有张江高科、临空园区等多个高科技园区,每天都有大量的通勤客流量。二号线连接浦东、虹桥两大交通枢纽后,还要开始承担城市可进入性的重要功能,两大机场每天25万人次的客运量将主要通过轨道交通进入和离开。根据虹桥枢纽的远期规划,其每天的进出枢纽人次将高达110万人。如果人流的一半坐地铁进出城,二号线每天就将承接55万人。   此外,二号线未来须承接的远郊新建小区通勤人口也将非常惊人。目前,二号线新设站点已延伸到青浦、闵行和浦东,此外中山公园站将承接大批松江坐9号和3、4号线转来的上班族,相隔一站的江苏路站还要承接11号线带来的大批嘉定上班族,到了静安寺站,还有坐7号线来的宝山居民。这些新建站点的房地产开发目前正如火如荼,是城市居民的主要人口导入区,这意味着二号线未来五到十年内承载的通勤人口也可能继续大幅增加。   无论是城市进入性还是市内通达性,二号线在未来五到十年内承载的客流压力都可能是全路网最大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仅仅通过限流等应急措施来控制二号线的客流量,更需要建立二号线通达的长效解决机制,为控制二号线客流治本。   要建立二号线通达的长效解决机制,首先应尽快建设虹桥枢纽与南站的快速交通干线,及早分流虹桥枢纽人群。   虹桥枢纽除了航空港外,更会成为京沪高铁、沪宁高铁等众多铁路客流的进城端口,如果这一客流与铁路南站的客流换乘都必须通过二号线完成的话,压力巨大。此前规划的磁悬浮线路虽可对此进行分流,但由于各种原因迟迟未能上马,这就需要规划部门尽早推动其他的快速交通替代方案并尽早实施。世博会开幕日和世博园开园第一天,上海南站日均进出客流达到30万人次,如此大的客流理应尽早设计专门通道分流,任何迟疑、等待都可能使未来虹桥枢纽二号线段的客流量面临严重拥塞。   要建立二号线通达的长效解决机制,也应严格控制沿线房地产无度开发。   轨道交通6号线建成之前,有关部门曾对沿线站点客流进行过一轮摸底,正是通过这轮摸底设计了相应的列车班次。但随着轨道交通规划的出台,6号线沿线出现了惊人的房地产开发潮,等到6号线一开通就出现了严重的拥堵现象,多个站点不得不封站限流。事实上,交通改善必然带来沿线土地空间通达性的改善,带来土地价格的上涨,为赚取土地升值红利,房地产开发潮一定会随之而来,规划部门理应从传统的改善交通供给思路尽早变革为交通需求管理思维,从严把控二号线相关路网周边土地开发节奏,避免通勤人口恶性膨胀。   要建立二号线通达的长效解决机制,还应尽早推动服务业向远郊外迁   上海的上一轮工业区向远郊转移释放了城市空间,为服务业进入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服务业在市区的集中同时也带来了上班族的长距离通勤需要,客观上造成了轨道交通早晚高峰的严重拥堵。要避免这一问题的恶化,不仅仅需要持续建造到市区的轨道线路,更需要合理调整服务业在城市空间分布过于集中的格局,通过硬件建设、税收优惠等多项措施,鼓励服务业向近郊和远郊转移,让市民真正缩短通勤距离。法国在解决大巴黎地区人口过度密集时是通过建设5个新城,吸引市中心服务业,再通过轨道将新城相互连接。上海是否也应尽早启动新城规划和建设,推动服务业的外迁呢?   要建立二号线通达的长效解决机制,更可以探索搬离沿线政府部门。   二号线沿线的通勤客流中还有大量政府办公人员和到政府部门公干人员。要为二号线减负,为沿线居民让道,政府职能部门就应考虑向其他轨道线站点搬迁,以引导客流分流,将轨道路网的综合优势尽早发挥出来。伦敦轨道规划中就特地强化了环线功能,将重要机构分布在环线站点附近,让居民能通过环线二次换乘到达,既避免了市中心单线分布的拥挤,又保障了居民的通达需要,上海是否可以学学呢?   市长韩正曾表示,“做好交通排堵保畅工作既是确保城市有序运行的重要标志,也是一项民生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重大问题,必须采取根本有效的综合措施,下狠功逐项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合力,确保城市交通有序畅通,不辜负广大市民的期待。”相关职能部门理应切实履职,为二号线沿线居民谋一个安心出门的治本方案来呢?(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物管法规修订须充分向业委会放权

    来源:新民网2010-07-16 19:48
      【新民网论】本城媒体披露,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代表座谈会,为科学合理修订《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听取意见建议。据悉,新法规将根据《物权法》精神,着眼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人大代表蓝勇在座谈会上表示,“据我了解,80%的新建小区都未成立业委会。浦东联洋社区20个小区,只有一个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的大面积空缺,正是目前上海物业管理中的最大问题。业委会迟迟无法成立,业主们就很难在《物权法》的框架内,依靠自己的力量合法保护自身的权益。   业委会“难产”,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府涉入太多。根据《物权法》第75条规定,行政机关对于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成立只有指导和协助的义务,而不具备审批权。但现有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规定,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通过这一程序设置,政府部门就成了成立业委会必经的前置环节。一旦房管部门和街道接到业主书面要求后不作为,业委会的设立就会久拖不决,而现有条例中却没有列明相关行政部门多长时间不作为会受到处理的罚则。   另一方面,政府越来越深介入业委会成员的选举,同样有可能侵犯业主自我选择业委会代表的合法权利。新民网此前就曾披露过,市房管局向市政府提交送审的《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拒交物业费者不得入选业委会。但事实上,无论是根据《物权法》还是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都不是参选业委会委员的条件。   由于历史的原因,现有的房管部门仍是相当数量国资物业服务企业的婆婆,其既当裁判又当教练员的双重身份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许多并不是相关小区的居民,其行为并不必然有利于业主的权益维护。此外,一些区政府国资开发商往往与街道关系密切,此类企业开发的小区一旦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样会面临裁判的公正性问题。   因此,《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修订,其基本原则应该是在《物权法》的框架内,向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充分放权,保障社区自治的良好运行。必须优先考虑如何限制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和越权行为,使其更符合《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的立法精神,以更好保证业主正当行使物权为立法原则。而不是扩大行政机关的干涉能力,从而制造更有利于物业公司、开发商的法律运行环境。   要保证业主正当行使物权,就应改业主书面要求制为业主书面备案制,避免行政不作为。   既然物权法已赋予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权利,相关行政部门就不得另行设限抬高其合法权利的行使门槛。但必要的登记备案有利于业委会合法性的确立,是行政机关提供协助应尽的义务。一旦业主书面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其启动成立业委会程序,即应视为业委会设立程序已正式启动。如果业主选举业委会成员完结,通过书面备案,即应视为业委会正式成立。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即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   要保证业主正当行使物权,更应避免行政机关越权干预业委会成员选举。   行政机关对业委会选举的指导必须严格在《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绝不能超范围设限或人为指定人选,只要是符合《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相关条件,所有小区业主都应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对人为干预候选人、选举程序、选举议程、选举结果的行政机关人员则应设立相应的处罚条款,避免权钱交易在业委会选举中出现。   要保证业主正当行使物权,还应避免行政机关越权干涉业委会成立后与物业公司、开发商的纠纷。此前媒体披露,《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第六条提出,“居民委员会可以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机构要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但事实上选聘物业公司是业主权利,而非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其它行政机关的权利,《物权法》规定,业主有权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其中就包括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在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至今直选率尚不足50%之时,保障业委会正常行使权利才能符合最广大业主的利益。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市民切身利益所在,人大代表理应据理力争,当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改的把关人,力促法规的修订能够充分向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放权,保证业委会这一社会矛盾化解新机制的顺利运行。(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制度保障见义勇为 上海可再“勇”些

    来源:新民网2010-07-15 17:54
      【新民网论】据媒体报道,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解读会。法规草案提出,本市设立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人身保险和奖励等。该条例草案若最终成为地方立法条文,就褒奖见义勇为的制度构建,上海无疑走在了各省(区)的前列。   早在2002年,上海曾以“市政府令”的规格,颁行有《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这一举动当年在国内各省区也是相对超前的。在该“办法”第六条,就已明确提出“本市设立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办法”第七、第八条,亦对专项经费的筹集和使用作出了原则规定。在这个意义上,本市立法机关拟将这部分内容纳入日后颁行的“综治条例”,形如法制层面的“事后追认”。当然,这不是简单的“事后追认”,而是制度构建的一次显著提升——从政府规章层面提升至地方法规层面,其执行力(刚)度是明显不同的。   于今,各省甚至各地的许多县市,都已颁行有类似的“办法”,一般为专设的见义勇为基金,而上海的则称为“专项经费”。不管是“专项经费”和“专项基金”,就其奖励尤其是对见义勇为当事人的保护程度,经笔者调取兄弟省市的“办法”与上海作比对,上海的保护程度包括保护范围仍是相对较大和较宽的。显然,这与上海地方财政的相对宽裕有关。   见义勇为在当下的上海及中国,并非只是一种应当充分肯定和褒扬的社会义举,更是一个沉甸甸的社会话题。见义勇为作为合格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之一,在今天的上海及中国,正成为全社会的稀缺产品,而且越来越稀缺。而全社会都心知肚明而不愿说出口的是,一个社会缺失见义勇为精神,比一个人严重缺钙危险可怕。   对于见义勇为,人们最大的担忧往往在于:害怕因伤残影响一生的生活质量并连累家人。就此,2002年上海颁行的“办法”作了这样的制度安排:没有医保者,抢救治疗费用全部归“专项经费”列支,有医保者先在医保内报销,剩余自费部分归“专项经费”列支。然而,各省的相应规定包括上海的“办法”,都没有解决一个更关键的问题:许多见义勇为者伤残后很可能要作终身保健治疗,这笔巨额费用归谁来开支?目前全国都没有答案。   还有,伤残之后一旦丧失劳动力问题更大。按上海相对超前的“办法”,丧失劳动力的见义勇为者纳入民政部门作长年抚恤对象,简单讲就是归国家养起来。然而,谁也不敢否认,这个“养”标准实在太低(比目前的城镇低保略高),只能维持“还活着”的水准。   再有,伤残之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常年护理开支更无处着落。在各省包括上海的“办法”中,这一项甚至没有沾到任何笔墨……   见义勇为既作为一种珍贵的做人品质和国家的精神象征,对见义勇为者宣传、表彰、奖励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国家和政府对因见义勇为而伤残的公民负责到底,让其享有比普通公民更高的生活待遇和物质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制度尴尬,才能让更多公民打消见义勇为的“后路顾虑”。只要如此做,假以时日,就“不信春风唤不回”!反之——当下,见义勇为之所以越来越稀缺,根本的症结(痛点)正在于此。   重新唤回见义勇为精神,乃构建“和谐上海”不可缺少的城市精神支柱之一。既然上海当年就此颁行“办法”,如今又通过地方立法增强该“办法”的执行力度,均双双走在兄弟省区前列,那么,上海能否就此项制度构建,把步履迈得更大一些?(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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