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论_评论_新民网_为民分忧 与民同乐

首页

新民报系数字报纸

区县数字报

评论

视频

新民e会

房产

资讯

购物

汽车

健康

上海慈善基金会官方论坛

法院频道

市民用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评论 > 新民网论

 新闻列表页
  • 网论:养老金欠万亿 人大须力促民生财政

    来源:新民网2010-07-14 23:10
      【新民网论】媒体今日披露,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估算,中国养老金“空账”规模约1.3万亿,而2004年该数字尚为7400亿。用养老金投资获益的智利模式正受到巨额空账的威胁,难以真正获得持续的改革红利。   30年前,智利在全世界首个建立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制度,并对基金实行资本化运作模式,养老金投资收益率高达12%。中国正是借鉴了智利模式设立了养老金个人帐户。从1978年到2005年,中国市场的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如果养老金作为资本持续投入经济运作,其收获的改革红利将非常可观。   遗憾的是,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实行统账结合制度,那些在90年代养老保险制度确立前的职工,向他们支付的养老金实际上是由后来缴费者负担,所谓个人账户的资金,却被用于支付当期养老金,由此形成规模巨大的“空账”,既然是空账,自然就谈不上投资获益了。   2000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性支出的比例;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并比上年有所增加,财政超收的部分除用于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所以,养老金空账持续上升只可能是一个原因:各级财政预算并未做到及时足额拨付。要对症下药,就必须细化人大审议财政工作,确保各级财政预算的民生投向。   细化人大审议财政工作,首先要细化人大对养老金发放标准的监督。现有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并不统一,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农民的基本养老金差距悬殊。尽早缩小发放标准的差距,尤其是高标准退休者与普通退休者的差距,是避免养老金账户进一步失血的关键,也是恢复社会公平,保障社会主流阶层共同关心养老金空账的必须步骤。   细化人大审议财政工作,也需要细化人大对养老金管理、投资环节的监督。弥补养老金空账,最现实的方法是通过提高现有养老金投资回报来补救。但现有的养老金投资环节却乱象横生。上海社保基金案中,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审计署2006年公布的审计结果也显示,社保基金违规问题金额达71亿,部分社保基金无法追回。确保现有资金不被权力染指,就需要人大加大对养老金投资的持续监督。   细化人大审议财政工作,还需要细化人大对养老金筹集环节的监督。一方面,人大应保障劳动部门的监管预算,确保有足够人力使企业足额缴费,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财政补足养老金收不抵支、归还历史欠账的工作更需要及时向人大述职。2009年末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等13个试点省份共投入财政资金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569亿元。仅比上年增加8%,仍低于财政收入增幅和GDP增幅。一方面需要继续扩大试点省份,另一方面也须督促地方政府提高做实资金占财政预算比率。   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预测,2020年中国15~24岁人群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2010年的16.9%下降至12.6%。增量劳动力将在最近10年内迅速下降,再靠他们的缴费填补养老金空额的时间已经非常有限,及早创新对养老金空额的监督机制,已时不我待。(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楼市细则或有或无 难显调控决心

    来源:新民网2010-07-13 20:51
      【新民网论】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称“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政策可能取消”、“三套房贷放开”、“国资委授意央企拿地”,引起各界关注。住建部、银监会、国资委随即分别回应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没有松动。   在我国的经济结构中,房地产业是重要支柱之一,占GDP的6.6%和投资的四分之一,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达到60个。也正是因为房地产业在中国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导致之前的多次楼市调控政策夭折。这一次号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不仅房地产、银行、钢铁、水泥等行业十分不高兴,而且地方政府也是十分不高兴。那么本轮调控会不会再次夭折?特别是在对未来经济增速放缓,甚至有二次探底之忧的情况下,人们的担心也是合情合理的。   三部委否认楼市调控政策松动,多少可以宽慰一下焦灼的民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5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比4月回落0.3个百分点,这是自2009年4月以来首次出现回落。这说明,本轮楼市调控效果开始显现,如果调控政策不变,后续效果值得期待。   自新国十条楼市调控新政出台至今已近3月,但房价仍呈现高位盘整状态,消费者期盼的房价拐点和回复理性价位远未出现。担责落实调控政策,首先需要职能部门落实对商业银行“三套房贷”的监管。   媒体此前的调查发现,深发展、农行、中信银行都出现了第三套房贷的身影,且一些银行的大客户、VIP们还获得了远低于20%惩罚性利率的优惠利率。1-6月,在普通公众持币待购的同时,个人按揭贷款却增长60%,高达4538亿元,公众有理由质疑,新国十条是否被各国有商业银行认真执行。   新国十条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就应严格落实三套房贷惩罚性贷款利率,并取消任何商业银行自订的VIP优惠,从严落实新国十条措施。   担责落实调控政策,还需要职能部门强化对央企的监管。   1-6月,房地产累计土地购置面积已高达1.85亿平方米,同比大涨35.6%,刚过半年,开发商买走的土地已相当于去年全年的58%。开发商如此积极拿地,一旦资金实力超强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重返招拍挂市场,新一轮“地王”战就将一发不可收拾。因此,国资委严格落实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出政策就十分重要。职能部门是否因及时公开非房地产主业央企旗下所有涉房地产企业名单,并取消其参与“商品房土地招拍挂”或并购房地产企业资格呢?   新国十条规定,“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职能部门是否应督促非房地产主业央企现有土地和资金仅限于“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呢?   担责落实调控政策,还需要尽快落实对地方政府的监管。   6月份,北京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3.5%,环比下降0.4%;上海同比上涨8.2%,环比下降1.4%;广州同比上涨5.8%,环比下降0.1%;深圳同比上涨10.6%,环比下降0.9%;杭州同比上涨14.5%,环比下降0.1%。即使房价处于高位,调控政策处于高压期,环比跌幅仍在1%的低位徘徊。开发商迟迟不肯向市场妥协,与一些地方政府至今仍未出台相应的调控配套细则不无关系。这就需要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重任,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   新国十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就应尽快制定出“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指标,使问责制度尽快落到实处。   实际上,由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以及这几年来的畸形发展,决定了房地产调控是一场持久战,如果调控政策松动,将前功尽弃,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才能真正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才能逐步让房地产行业软着陆。(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别再让“自来水短斤缺两”困扰上海市民

    来源:新民网2010-07-12 20:40
      【新民网论】本地媒体今日披露,有市民向市政协提交“社情民意”,称上海大量水表超使用年限,自来水存在短斤缺两的问题,按1升水“被打8折”算,本市中心城区几百万家庭用户每年多交上亿元。   发现该问题的市民蔡根生曾任第十届市人大代表、徐汇区政协常委、民革徐汇区委主委。他在自家和周围十几户邻居家的水表进行检测时发现,水表转速与实际获得水量误差基本都在20%左右。而当其向检测机构反映时,却发现官方授权的自来水表检测机构却是设在自来水公司下的水表强检中心。历经“千辛万苦”,蔡先生获得了赔偿,但始终没有拿到书面检测报告。   “自来水短斤缺两”的原因并不复杂,老旧公房的自来水管污垢堆积,使管径逐渐缩小,以致水流速度变快,最终导致水表转速增加。但根据蔡先生提供的数据,2005年起上海开始对超期服役的旧水表进行更换,当年换了近11万只,到2009年增加至51万只,而这仅占上海民用水表总数的一小部分。这就意味着,还有大量的“超龄服役”水表,仍在多收费。   国家强制规定的水表出厂强检误差约在正负6%左右,可国内一些供水企业的管网漏损率实际值却高达20%,这就意味着水厂得多承担14%的成本。2009年1-11月,全国虽有多个城市上调水价,供水行业亏损企业却仍高达42.17%,甚至超过1996年33%的亏损面,随着供水环节市场化程度逐渐加深,如何防止企业化经营的水务公司将管网漏水的高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就自然成为公众关切的新热点。在供水环节越来越多向外资、民资开放的今天,管网运行的透明化正成为水价公平的重要环节,理应引起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关注。   管网运行透明化,首先是监控设备检测的透明化。水表既是计量工具,更是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收费工具,和菜场标准称一样,需要独立第三方提供校准检测,而不是由自来水公司内部机构提供检测。在严格执行国家误差率标准的基础上,职能部门也要本着保护市民利益的宗旨,放开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权。   管网运行透明化,也须保障前端水表采购环节的公众监督权。如果水表采购完全由水务公司说了算,就很难避免水务公司不出于自身成本考虑,优先采购偏高误差水表,从而侵犯普通公众利益。要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在水表采购环节增加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的知情权、投票权就显得尤为重要。既然上海已出现多起超龄水表跑快现象,人大、政协应责成职能部门尽快开启公开采购程序,及时为公众更换超龄水表。   管网运行透明化,还须保障公众的事后追责权。管网具备天然的垄断性,这就使消费者在接受供水市场化这一重大生活变化时处于明显弱势,一旦利益受损,既无力更换管网提供商,也无力更换供水公司追责。蔡先生是在透露了自己曾任人大代表的身份后,才艰难获得赔偿的。普通市民要想索赔,恐将更加困难。因此,人大、政协应责成职能部门落实相关水务公司的赔偿责任,并及时制订罚则和管网市场化改造规划,坚决维护市民的合法利益。   小小的水表,关系到上海数百万市民,关系到上亿元的百姓支出。迅速更换超龄水表,减少市民的损失,这就是最具体的民生,也在考验政府部门如何执政为民。上海供水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带来了全行业扭亏和减员增效,节省了不必要的财政投入,但水务市场的市场化改造不应就此止步,管网环节的深化改革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迅速跟进,避免公众支付改革阵痛的成本,使公众真正成为这一民生重大改革的受益者和支持者。(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金融中心建设首先须股市去行政化

    来源:新民网2010-07-09 21:24
      【新民网论】“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日前发布,上海凭借成长发展分指标的超强表现位列全球金融中心第8位,但在“综合环境”一项上,上海排名仍仅列第21位。此外,在金融市场、产业支撑、服务水平等分项指标中,上海排名也不靠前。   “综合环境”排名的落后,恰恰反映了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短板所在。和国际领先的金融中心相比,上海在硬件上当然还有差距,但是以上海的经济发展速度,弥补硬件差距并不难。相比之下,法制完善程度、市场自由度、人才储备等软件差距,才是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真正的难点所在。   例如,一个充满活力的资本市场对于国际金融中心而言可谓至关重要,中国沪深股市的总市值已经居世界前列,但就软件而言,在高标准的监管和有效的公司治理、为市场提供最大化的路径选择、低廉的融资成本及世界一流的专业服务体等方面,和国际成熟金融中心还相去甚远。   上海目前拥有国内第一大证券市场,这既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本,也同时可能成为最大的挑战,因为现有的沪市仍存在相当浓厚的“行政味”,无论从上市退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还是从上市公司分红、投资者保护等方面都有,都离国际通行规则相去甚远。股市一跌就“救市”,股市一涨就“社论”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市场准入、IPO定价等方面,行政色彩更是浓厚。如不尽早完成上海证券市场的真正市场化,使其有效实现价值发现和要素分配的市场功能,就很难向世界证明上海已具备吸纳全球资本的能力。   要让证券市场去行政化,首先应切实转变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管理理念。股市是市场对未来经济走势的晴雨表,而不是对此时此地实体经济现状的反映,股市涨过头、跌过头只不过是对未来经济过热、衰退的预警。政府职能部门应更重视此信号,有针对性地对实体经济进行调控,而不是直接干预股市这一晴雨表。否则,可能既浪费公共资源又让市场投资者产生政府总会救市的错觉,从而放大股市的投机性。本轮股市波动中,不少股民产生了3000点崇拜,不管实体经济是好是坏,股市一跌过3000点就加仓,一高过3000点就减仓。就是这种投机心态的体现。   要让证券市场去行政化,也应避免政府对企业上市、退市的直接干预。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承担着远比银行更重要的企业长期资本融资功能,是企业为长期投资吸纳资金的主渠道,也是市场发现有长期竞争能力企业的主要“选秀台”。但要完成这一双向选择,首先就应有保证退市和上市规则的公平。这就需要政府与企业上市、面临退市时的资产重组、资产剥离行为保持距离,而不是扮演直接下场踢球者的角色,以防上市企业有恃无恐大玩圈钱游戏,最后则让政府被迫为股市暴跌托底买单。上轮股市急跌时,政府通过上市审核为上市公司资信背书正是“救市派”认为政府必须承担救市责任的主要理由。   要让证券市场去行政化,还应避免国有资本过深介入股市投机。目前沪深股市开户数已超1.4亿户,各路国有资本背景的投资机构却仍是市场投资主力,其信息渠道、资金总量是中小投资者难望项背的。甚至往往在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前数天股市就已出现大资金异常波动。如此怪象,自然会让中小投资者更敬畏政策市威力,热衷听消息炒股,而非读上市公司年报寻找投资价值。   股市改革,始于80年代搞活国有企业,给国有企业输血之需,但绝不能止于为国企输血。因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本身就诞生于对低效率国企制度的反思和改革,重在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和公平,股市也必然需要更高效率的资金配置和更公平的投资规则。在中国竞争国际金融中心的今天,股市的去行政化理应早日摆上议事日程,尽早完成资本市场的真正市场化和国际化,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出有益的探索。(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房贷松动考验楼市调控的监管决心

    来源:新民网2010-07-08 19:57
      【新民网论】今日本城媒体披露,银行房贷再现“明紧暗松”,二套房不再“认房又认贷”,三套房贷则重新开闸,深发展、农行等三套房贷利率已远低于上浮20%的标准。   楼市成交低迷,银行的房贷业务也自然低迷。几家银行敢开出三套房贷低利率,当然是为了招揽业务,增加利润。在商业银行仍主要依靠央行限定的存贷差获得主要利润的今天,要指望其完全心甘情愿地配合楼市调控政策难度巨大,一旦其在融资或吸储环节获得增量资源,就往往会因利润冲动而扩大房贷规模。另一方面,存贷差利润模式还会诱使商业银行将贷款额度优先用于富人、大企业,以换取其大额存单,达到在存贷比监管制度下继续增加放贷额度的目的。   不过商业银行的此类“市场化行为”却可能引发巨大的系统性风险,直接影响甚至架空楼市调控的效果。要防止商业银行的这种短期行为,就必须简化监管规则。使商业银行行为更符合降低经济系统性风险的需要。   简化监管规则,首先需进一步提高三套房贷惩罚性利率刚性。深发展的三套房贷利率仅为6.21%,如此低的房贷利率很难以阻止炒房客借银行贷款杠杆放大炒房收益的冲动。要防止各大商业银行的此类擦边球,就须规定更刚性的三套房贷惩罚性利率,并严格禁止任何高资信客户获得优惠房贷利率。在各行争抢高端客户的今天,不堵上这扇后门,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富豪重回楼市炒房牟利。   简化监管规则,还须建立三套房贷银行高管签名制。和银行放贷给困难企业、政策性企业、贫困地区产生的坏账不同。银行的房地产类贷款完全是种牟利的市场化行为,理应由银行家而不是国家来承担其后果。决不能像此前商业银行上市过程中那样,由政府和纳税人担当不良贷款的最终买单人。今天的每一笔三套房贷款都应署上银行高管的签名,一旦出现坏账,就必须有相应高管为此担责。防止高管为吸储或其他权钱交易为炒房者大开后门。   简化监管规则,还可以建立三套房贷黑名单制度。现行的第二套房、第三套房放贷规则中,都是商业银行接到贷款申请后自订审贷规则。媒体在采访中就发现,中行某网点个贷经理表面上称,原则上不受理第三套房的贷款,但该行对于贷款者名下已有两套房产、且其中有一套房在还贷的房贷申办者,却依然视作第二套房发放贷款。要改变这种钻政策空子的局面,就需要监管部门更主动成为规则的简化者,越简单的制度才能越少漏洞。由监管部门直接发布三套房贷黑名单就能大大简化流程,尽早结束炒房客把持房产市场的乱局。   银行是本轮房价上涨的重要收益人,不少银行高管和开发商、炒房者甚至成为既得利益的分享者,要防止商业银行家成为楼市调控的阻力,现有的监管措施就需要不断升级,不断发现制度设计的BUG,不给楼市的既得利益者留出腾挪空间,继续为祸楼市,掠夺百姓财富。(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上海人口平衡的关键也是经济“调结构”

    来源:新民网2010-07-07 20:13
      【新民网论】本城媒体今日披露,上海市人口计生委预测,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将达到2140万,2020年将至2250万人。而上海的压力也将随之增大。专家指出,在全国城市化加快发展和世博效应的双重影响下,上海对国内外人口的吸引力和融合度进一步增强。上海的城市承载能力、环境容量、日常运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越来越面临严峻挑战。   上海是典型的人口输入型城市,本地户籍人口已长期负增长,城市常住人口增加的来源主要是进入城市工作、修学、养老(定居)的外来群体。人口的集聚,劳动力的增加,让上海经济得以长期保持活力。但一个城市的人口承载总是有限的,公共资源紧张等大城市病,逐渐开始困扰上海的发展。   要使上海人口平衡发展、总量合理,重点不是通过户籍政策设置藩篱,而是要通过产业布局合理引导人口流动,说白了,也就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经济调结构,带动人口合理流动、布局。   在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中,区县政府更乐于引进GDP产值高的企业,而并不关注其是否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因为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可以产生GDP增量。至于其增加的大量外来劳动力则不在现有户籍制度的民生投入统计范围之内,并非政府关注的重点。   目前全市拥有金融从业人员不足20万,占总人口1%。而纽约拥有77万,占总人口3.5%。香港有35万,占总人口5%。金融人才增加有限的同时,低端劳动力岗位却在迅速增加。富士康在松江提供了约8000个工作岗位,但其中绝大多数岗位为工作线普工,和深圳富士康一样,聚集了大量的外来打工者。而同样落户松江的上海市出口创汇大户达丰,在其最新招工计划中披露,该企业正以每月1000人的速度招收员工,最终将达到40,000人的规模,其招聘对象同样主要是工作线普工。   上海的多年经济增长,主要基于招商引资的成功,但招商引资引来的主要是企业的非核心部门,其中就有着大量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此类企业虽能抬高当地的GDP产值,却并不能实际提高当地经济的辐射力,自然就难以完成人口输出功能,而更多扮演人口集聚者的角色。   温州经济增速巨大,却并未出现城市人口的过大压力,其常住人口800万,流动人口400万。但常年在外经商的就有200万,在全世界还有将近60来万人。只有创业型企业才能在创造岗位的同时将岗位向城市之外投射,从而带动当地人口甚至外来人口的合理流动。今天迁移到上海虹桥的大批台干、韩干、日干们无一不是当地原生企业向外扩张带来的人口迁徙。上海要完成人口从集聚到扩散的转变,同样必须尽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变招商引资模式为自主创新模式,弱化城市人口集聚功能,强化人口输出功能。   要变招商引资模式为自主创新模式,首先需要地方政府转变GDP至上的政绩观和相应的考核机制。应将当地中小企业3年成活率和自主创新企业专利数优先列为考核指标。使地方政府更乐于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环境。而不是眼睛紧盯跨国大企业,最后接来一大堆产业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岗位。   要变招商引资模式为自主创新模式,也需要地方政府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的各类税负,为中小企业储备研发经费、度过前三年的夭折期提供助力。此前为招商引资,地方政府的多项政策事实上让外企享有了超国民待遇。但中国市场占有率换到的并非是技术升级,而是销售渠道被挤占、国民经济对外依存度的大幅上升,教训深刻。而培育原生态的创新企业群却能吸引海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的目光,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创造土壤和机遇。   要变招商引资模式为自主创新模式,还需要地方政府切实提高法制环境,为中小企业市场竞争提供规则和秩序。中小企业发展同样存在粗放式发展和创新发展之分。中国小企业主设计的呜呜祖拉在南非世界杯卖疯,却并未使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原因之一就是大批模仿品迅速挤占市场,导致原创企业无法获得创新带来的高利润。这样的法律环境必然导致中小企业只能继续停留在低层面的价格战、劳动力成本战上。要取得竞争优势,就得雇佣更多的外来务工者。要防止这种恶性竞争带来的人口增长,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产品就应尽早提到政府议程上来。   人口平衡的背后其实是经济发展的平衡,让更多的周边城市追上上海岗位增量的步伐,才能在上海周边建起人口增长缓冲墙。放手让招商引资引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完成向周边的转移,才能尽早竖起这道缓冲墙。而这同样需要上海尽快发展自主创新企业来接下产业迁移带来的就业压力。任何停留在旧模式的经济发展决策者都可能拖慢这一步伐,从而坐失人口和经济平衡发展的战略机遇。(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地铁安全制度必须做到能应对“极端情况”

    来源:新民网2010-07-06 17:49
      【新民网论】7月5日晚6时许,轨交2号线中山公园站发生一起惨祸,一名女乘客在车门即将关上之际,将手伸进门中,欲强行上车,致使手腕被夹。站台服务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帮助该乘客向外拽拉,但未果,此时列车启动,并带动该乘客,造成其与安全护栏撞击后死亡。   地铁列车在即将关门之时,蜂鸣器会响起。这是在警示乘客,此时强行穿越车门,有巨大的风险。《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四条就明确规定:乘客须在安全线内候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因此事故发生后,有一些网友认为,主要责任在于这位乘客自身,关门之时就不该硬冲。   遵守规则,文明安全乘车,是市民应有的素质。不过对地铁运营方来说,尽可能保障乘客人身安全是不容含糊的原则。一个合理有效的安全防范制度,就不能仅仅考虑那些素质比较高的乘客,而必须也考虑那些素质不怎么高的乘客或者因意外而导致的“极端情况”。   比如说,不进入地铁轨道,是基本的乘客守则,但过于拥挤的时候,也可能发生乘客被挤下轨道的极端情况,对此,地铁运营方就必须有所准备。近几年来了,上海的地铁逐渐普及了屏蔽门和安全护栏,就是在预防这种可能的极端情况;再比如,车门关闭时不应强行进入也是基本的乘客守则,但客流十分拥挤的时候,也可能发生乘客在推搡中被动被门夹住的极端情况。况且,在这个快节奏的都市里,还是有不少市民习惯于挡车门、抢时间。对于这些客观存在的现实和可能,地铁的安全制度设计绝不能因乘客素质而出现盲点。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运营单位列车驾驶员应当履行“查看乘客上下列车情况,确保站台屏蔽门(安全隔离门)和列车车门安全开启和关闭。”请问,本班次的驾驶员有没有做到这一条呢?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写明,运营单位车站工作人员应当履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责任。乘客赶时间,在警示灯亮后、甚至在车门关闭瞬间挤入车门现象并非罕见,如果这属于“安全隐患”,地铁站台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尽到规定的报告职责呢?   在本次事故中,站台服务员不但已发现险情,还上前帮助该乘客向外拽拉。那么为何没能做出更专业化的排险措施,比如及时向司机、控制台示警、甚至及时刹停车辆等?根据规定,除了站台工作人员,地铁站还配有视频安全监控系统,运营方是否配备了足够人力监控乘客上下车情况,并及时刹停出险车辆呢?   地铁安全事关上海数百万市民日常出行,地铁安全制度必须做到能应对“极端情况”,才能避免悲剧重演。   要提高上海地铁安全,应对好各类“极端情况”,首先需要运营单位切实承担责任,排查安全制度设计中忽视的各类盲点。现行地铁安全制度,很多是拷贝海外成熟经验的,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国人过上地铁生活的时日尚短,即使在市中心地铁车站,连左行右立这样的国际惯例也尚未普及。上下车时,不少乘客是像挤公交车一样先上后下的。在公众自觉改变这类不文明情况之前,运营部门理应直面现实,设计出比引进版更安全的制度来,而不是躺在海外经验之上,仅仅寄望于乘客素质的提高。   要提高上海地铁安全,应对好各类“极端情况”,也需要市运输管理机构确实承担责任,及时督促运营单位改进安全软硬件设施。《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安全设施、设备无法满足运营安全实际需要的,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市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对现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整改。”地铁“夹手死”事件中已暴露出一些安全管理、安全设施隐患,主管部门理应举一反三,引导地铁运营部门设计好更多应对“极端情况”的安全预案。   要提高上海地铁安全,应对好各类“极端情况”,还需要人大、政协等监督部门及时介入,一方面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整改,另一方面可以汇聚更多民意和专家学者专业意见,提出更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案。各类“极端情况”书本上没有,更多需要生活的经验和阅历的积累,天天坐地铁上下班的普通公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地铁运营部门的整改措施理应及时召开听证会,方便人大、政协和普通公众发表建议和意见。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前提是优秀的城市管理,地铁是城市交通主动脉,必然会遭遇最复杂的安全环境。只有汇聚民智、勇担责任,我们才能把更多“极端情况”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更多市民安心过上地铁生活。(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房价望梅止渴只因供给调控未到位

    来源:新民网2010-07-05 21:16
      【新民网论】今日媒体披露,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房价预计再过一个季度左右,可能会面临一个全面调整,各地情况不太一样,房价肯定会下降,但是下降到什么程度不好说。   这似乎是土地主管部门首次明确表态房价肯定会下降。问题也随之而来,国土部的信心来自何处如何?如果房价肯定下跌是调控的结果,那么是否可以说,之前的房价大涨是不调控的结果——国土部在房价上涨期间存在明显的不作为?   房价下降的一大原因是大开发商们纷纷表态要给政府个面子。任志强近日就称:“我鼓励大家尽快降,给政府一个台阶,后面就不会出恶性的政策,不行就再打一锤子,何苦两败俱伤,降价大家都有台阶下,就回到原来的轨道上,这是最好的结果。”   不过国土部长说不清房价降幅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开发商们在给面子降价的同时,却在大玩捂盘惜售的老把戏,住房供应仍处在深度“梗阻”状态。   根据WIND资讯数据,2010年5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已跌至0.68亿平方米。这一数字仅是2009年12月当月住房销售量的36%。如果说销售面积还存在消费者需求下降的因素,那商品房竣工面积则更明显反映了开发商的捂盘心态。全国商品房竣工面积2009年12月尚有2.6亿平方米,到2010年5月则只剩下了0.41亿平方米,是去年12月的16%,比商品房销售面积跌幅更快得多。   是开发商缺钱造不起吗?2010年5月开发商的房地产投资额是3985亿元,比去年12月底4961亿元仅减少20%,明显没有竣工面积下滑速度快。不过开发商把钱更多拿去买地而不是拿去造房子了。从年初至今,开发商拿地面积一直处于同比大增状态,从年初的同比增幅5%已一路飙升到5月的31%。   事实上,楼市正在重播着一幕政府有限增加土地供应、开发商增加拿地、减缓楼盘竣工速度、减少销售量、人为制造市场供需紧张的老戏码。   而目前唯一能打破这一住房供应僵局的国土部却又在打击囤地中碰上了众多软钉子。徐绍史透露,房地产企业土地的专项治理调查碰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闲置土地,至少有一半是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既然土地闲置责任不在开发商手上,自然国土部的2年超期没收令就没法实施,开发商既然不怕国土部没收,自然可以继续拿地囤着等升值。为什么要把宝贵的资金拿去造楼卖呢?   事实证明,要治好中国房地产住房供应量的深度“梗阻”,仅靠一两次专项治理是搞不定的。需要的是开膛手术挖走毒瘤、切碎堵块便于分流、人造管道保障畅通。   既然国土部已进行了专项整治,自然了解全国土地闲置的具体地块和当地政府推迟开发商开工的具体原因,是否也能在国土部网上及时公开具体闲置土地的开发单位、政府推迟开工理由呢?相关允许开发商推迟开工的负责官员姓名是否也能公开呢?我们相信,其中绝大多数官员都是大公无私的,应该是能经得起群众推敲的。不过如果有个别官员在帮开发商挡箭,公众也一定有能力将其辨别出来,帮助国土部摘掉此类毒瘤。   现有的招拍挂制度事实上是将土地升值收益打包出售,就应切实避免地方政府卖大户,造成大开发商的局部垄断,尤其要警惕央企、地方大型国企的非理性拿地行为。既然国资委已明令非房地产主业央企禁止入市,相关招拍挂机构就应切实履行职责,严防此类机构入市抢地,同时应建立必要的回避制度,避免同一企业在相近地段反复拿地。破除大盘崇拜,将地块划小拍卖给多元主体,保障买房者拥有更多选择权。   此外,既然开发商在商品房供应末端玩“便秘”的老游戏,那么只要我们吸取上几轮调控无功而返的教训,在打压需求的同时改变有利于开发商的游戏规则,搞活末端供应,就完全可以各个击破,打碎开发商的美梦。欧美的成熟国家早有规定,所有商品房小区必须配建15%左右的保障房。按此比例,中低端消费者就不必担心开发商再用只造少部分高端房拉高房价来造势。   还有,尽快把地方政府保障住房供应量的责任明确化,也是此轮调控战的核心。为保障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香港政府往往对开发商的竣工上市量提前进行摸底,一旦发现未来数月开工量会减少,政府就会用各项措施推动开发商增加供应。而新加坡政府则通过公屋轮候期这一先行指标预判楼市需求量,一旦发现百姓公屋轮候期拖长,就迅速增加建屋数量应对,从而达到领先市场需求高峰增加住房供应量的目的。而这都需要地方政府能始终有动力把百姓住房问题摆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之前,这就需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的相关问责机制。   住房供应深度“梗阻”下的房价下跌并不能给公众稳定的房价预期,反而会强化炒房、炒地的抄底心理,给楼市炒作死灰复燃造势。调控决策者理应痛打落水狗,可千万别学东郭先生为狼辩护才好。(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房地产成“女婿”警示政府厘清定位

    来源:新民网2010-07-02 20:44
      【新民网论】5年前,花费约200万元买地,5年后,盖了商品房出售,获纯利2亿元,百倍利润源自高涨的房价,而背后却是一个一个的房奴。面对记者,有房产商透露了房地产业内鲜为人知的潜规则,这种暴利是与政府间的合作分不开的。政府跟开发商的关系,就像是丈母娘和女婿,政府出台的政策基本都是为开发商量身定做的。   开发商攫取利润百倍的情况或许不具有普遍性,但房地产暴利与地方政府密不可分却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政府现行各项规定,房产商开发的商品房成了土地增值变现的唯一管道。去年各地政府光土地出让金收入就超过1.5万亿元,而且房地产开发还能带来地方GDP、招商引资指标等的显著政绩,不少地方开发商还是学校、歌剧院等政绩工程的实际买单人。如此一来,开发商成为地方政府的“女婿”,也就不难理解了。该开发商表示,是制度给了他们暴利的特权,开发商甚至有能力左右地方政府是否出台“买房落户”政策。   不过房产商当了政府“女婿”,造成的后果却需要整个社会来承担。房价高企,更多丈母娘们需要为家中“剩女”操心。不少人家为买一套房,连丈母娘的私房钱也投入了首付款。高企的房价还会透支内需,抬高商务成本,虚增银行信用,最终造成日本式的泡沫经济。   要阻止开发商继续疯狂攫取公众财富抬高房价,就得有人及时站出来警示地方政府厘清自身定位,避免引狼入室,酿成大祸,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骑在自行车上笑的短视行为。但谁能劝动地方政府官员们呢?是网民、是人大代表还是上级领导呢?   翻翻各大网站的网上投票,网民们对房地产商的负面评价早已和腐败问题并列高位,不过地方政府却是你评你的,我干我的。今年全国两会一开幕就涌现大批住房问题的提案议案,可见人大代表、政协委们对此的关注,不过两会刚结束就有开发商在北京狂拿地王,可见人大代表也不一定能劝动地方政府。国务院在两会后不久就出台了新国十条调控新政,但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政府连配套细则都未出台。可见,要真正让地方政府厘清自身与房地产也的关系,就必须要用体系化的监督考核改革才能奏效。   首先,要通过细化科学发展观操作指标,变GDP考核为民生指标考核,使地方政府回归执政为民本位。新加坡的保障房占到房地产市场供应量的85%,香港的保障房也达到市场总量28%。相关政绩考核机构是否应及时将地方政府的保障房供应量和供应比例列为考核指标呢?   其次,也需切实强化人大监督作用,通过立法明确政府提供低收入者住房义务,使地方政府回归执政为民本位。法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该用市场还是政府解决住房紧张问题的争论,最后是通过议会表决出台《斯尔奇弗里德法》、《包内维依法》,明确了人口超过5万的城镇中,廉租房占全部住房的比例不能低于20%这一政府责任。今天法国全国17%的人住在总数约460万套廉租屋内,有些城市的比例更高达30%。类似的立法讨论是否也该及时排上人大议程呢?   最后,还需抓紧规范民主决策程序,落实公众的监督权。挑不挑开发商当“女婿”,关键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执政思路。让老百姓能知道、参与、监督地方政府的各项决策,才能使地方政府回归执政为民本位,使其决策符合人民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少数人的利益。   房产商暴利特权的背后,是普通公众被隔离出土地增值的改革红利之外,是即得利益者们对公众财富的掠夺,要恢复公众的公平权利,就需要系统推进改革,让分配大权在更有序的规则空间里运行。(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党员超7000万 更须细化党内民主

    来源:新民网2010-07-01 20:48
      【新民网论】中组部28日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已达7799.5万名,比上年净增206.5万名。党员人数逼近8000万,体现出党的凝聚力和不断吸收新鲜血液的自身建设能力,但党员达到如此规模,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难度也就会相应加强。稍有疏忽,就会影响全体党员和党的形象。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央下放了多项权力,不少基层党员干部因此获得了更大的经济决策权、财富支配权、人事任免权,但有一些党员干部却在思想上、行为上却与党员应有的党性标准越离越远,成为以权谋私者、滥用职权者,不断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中纪委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披露,截至5月底,全国排查了34万个工程项目,其中发现不同程度问题的14万个;去年8月份以来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案件9900多件,党纪政纪处分5800多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400多人。在此前披露的不少个案中,一些腐败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结党营私、搜刮民财,让普通党员和群众侧目。这样的党员理应尽早清除出党员队伍,同时,也需要党建工作的进一步创新来预防此类入党动机不纯者爬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权位。   新民晚报老社长赵超构曾在1944年拜访过延安,亲身体会和记录了当年延安党员干部们的生活和工作。在他著名的《延安一月》中,他这样写道,“一个女工在家工作,每年约有五石的收入,学徒除供膳宿外,月给二升至四升的津贴。他们的生活水准约等于部队中的士兵,而比机关人员稍为好一些。”而在他接触的机关干部,当年的文协领导丁玲家中,他看到的家当仅有一桌一椅一张床,连番茄也是靠自己种的。党员干部们“在乡农家吃馍馍,即使给苍蝇叮过了,也不可以剥皮;和乡农一起睡觉,即使生了虱子,也不可埋怨。”“各部门总支出的情形,政费占17%,教育费15%,救济卫生费6%。”   正是靠党员干部这种不与民争利,和群众同甘共苦的精神,共产党才能赢得陕西农民乃至全中国人民的民心。   新中国建国后的50、60年代,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们同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保证了年轻的社会主义政权的稳定和迅速发展。笔者接触过的一户老局级干部家庭至今生活在20平米居住面积的老房子里。这位50、60年代就身居权位的老党员没有为一儿一女向组织要过一套房,还把组织分给自己的新房子让给了单位里的普通群众!有这样的党员干部,群众会不拥护、不支持、不跟他走吗?   而老党员们的高风亮节,与当时党内浓厚的民主氛围息息相关。   赵超构在《延安一月》中写道:“在小组讨论或会议中,不管党员的大小新旧,都可以尽量发言批评。党员中如果有某一种错误,则大党员所受的批评要比小党员所受的严厉些,老党员所受的责难要比新党员所受的苛刻些。党员和非党员共犯错误,对于党员的处分要比非党员重大些。”正是这样严格的党内民主,让普通群众心悦诚服,在当年延安工厂干活的工人们对赵超构说,“共产党的利益就是工人的利益,为共产党做工就是为自己做工。”   今天,我们有了反腐败的法律法规,有了党内反腐败的各类机构,但由于党务公开、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制度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位高权重的“一把手”仍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抵制监督,干扰反腐败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这就需要在强化法律手段、党内专门机构监督反腐败的同时,创新机制,调动全体党员积极性,通过党内民主,监督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   要切实防止以权谋私者败坏党员形象,首先应尽快在党员干部任命过程中推进党内民主选举。贪腐官员虽善于对上级溜须拍马,但却很难糊弄所有普通党员。让更多党员干部通过差额选举竞争上岗,就能提醒他们善用权力。新党章第二十九条提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就在这一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要切实防止以权谋私者败坏党员形象,也应尽快在党员干部任期全过程中落实党内民主决策。曾有网友发帖感叹:不少中国普通县城的政府大楼豪华程度已远超海外。“白宫书记”、“广场书记”频现的背后,是党组织“一把手”们垄断决策权造成的监督真空。尽快落实党代会党员代表对“一把手”决策的质询权,使普通党员及其选出的代表参与决策,才能尽早填补这一真空,避免政绩工程取代民心工程。同时,对“一把手”的重大决策也应及时公布,并建立普通党员的长期评议平台,让决策者的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不应干部升迁而无人担责。   要切实防止以权谋私者败坏党员形象,还应尽快在党员干部任期全过程中细化党内民主监督。贪腐干部或贪大宅或贪钱财或贪美色,总会在生活的细节中露出马脚,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子女就业情况理应及时向普通党员通报,便于普通党员民主监督。   十七大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写入党章,使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有了坚实的土壤。充分调动7799万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才能让党员干部敬畏手中的权力、拒绝腐败的诱惑。(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法律的尊严 在于“立”更在于生命力

    来源:新民网2010-06-30 19:37
      【新民网论】从7月1日起,《侵权责任法》、《游客投诉处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直接涉及公众利益的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毋庸置疑,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对于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保证各项社会事务的有法可依,将发挥积极作用。   但是,在为即将出台的新法规欢欣鼓舞之余,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也值得人们关注和深思。据报道,5月27日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方面发布消息称,《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2个多月来,本市还未发生对吸烟者个人处罚的案例。再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自4月15日发布并生效以来,尚未有司机及企业受罚。(新民网6月21日报道)   无疑,这些地方法规面临的尴尬处境其实也是某些更高层级的法律、行政法规面临的尴尬。需知,《循环经济促进法》颁布至今,宾馆酒店的“一次性筷子”、“一次性洗漱用品”依旧存在,《劳动合同法》实行以来,劳资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企业还是大有人在……   显而易见,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之余,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仍然让人难以恭维。不少法律都成了“墙壁法律”、“书本法律”、“花瓶法律”,成了只用来“充门面”的摆设。而这,显然与我们依法治国的大方略背道而驰,会损害公众心目中好不容易刚刚树立起的法律信仰,危害大矣。   徒法不足以自行。提升法律的执行力,确实到了需要全社会认真思考的时候了。首先,立法机关在确定立法项目时必须进一步考虑社会的实际情况,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现实生活也确实需要的事项应及时立法,而对那些目前不具有操作性,即使立法也难以执行的事项不妨放一放。为了立法而立法只会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反而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同时,对于能够通过道德宣传、行政强制等手段解决的问题应尽量不再立法,“法律万能、立法就灵”的思想必须摒弃。   还有,中国社会在快速发展,对于那些已经不适合现在社会经济情况的法律法规,要及时清理、修订或者废除。法律只有保持符合社会现实的生命力,才能得到真正的尊重。例如,现有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在现实中遭遇暴力拆迁、补偿不合理等诸多问题,而且和上位法《物权法》也有冲突,导致经常出现拆迁户拿着《物权法》试图抵制拆迁的事情。这种公民与法律之间、法律与法律之间的“对抗”,已经严重影响到普通民众对于法律的尊重和信仰,严重影响到依法治国的进程。这样的法律,难道不应该及时修订、废除吗?用于替代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为何又一直是“只闻声响,不见人来”呢?   此外,执法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时应切实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事。执法人员不因人枉法、不因言废法,忠实地执行法律条文“不打折”,永远褒有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这对于提升法律的执行力,对于公民法治理念的有效培育,对于法治社会的最终形成,不可或缺。   最重要的,是尽快营造一个“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环境,法律的根基在民间,守法的力量蕴含于民众之中。当公众对法律的尊重成为一种习惯,“墙壁法律”、“书本法律”、“花瓶法律”才能真正终结。(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向选民述职 人大代表应更主动些

    来源:新民网2010-06-29 19:19
      【新民网论】新民网记者今日采访获悉,长宁区人大明确该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选民们述职一次,述职报告必须网上公布。新民网记者了解到,包括人大常委会所有主任、副主任等,长宁区人大目前已有40%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到年底该数字预计将达80%,所有述职报告全部在网上公开。   每逢两会,新闻媒体都会报道某个政府工作报告获得了与会代表们多少次“掌声”,不过相比“鼓掌代表”,老百姓更希望见到的是会提“质询案”的代表。深圳选民郑祖华日前就投书深圳市人大,建议在人大换届时为市民留下“模范代表和部分优秀代表”,而杨剑昌、吴立民、郑学定、肖幼美四位以直言敢言出名的人大代表,则被点名希望留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有问题找组织”的传统公共生活方式正迫切需要新的改革替代品。无论是社区治安问题还是环境问题,更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相关,市民们自己选举的人大代表当然有权提出质询案,要求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限期改进。   不过这样的良性循环现在还并非常态,原因之一便在于选民监督人大代表为民代言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还未完全铺通。   早在1992年颁布的《代表法》第四条中即已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该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但对选民如何行使监督权、罢免权,现行法律规定仍较为原则,这就需要各级人大不断创新机制,以切实保障选民的基本权利。长宁区人大此举无疑是在细化选民监督权上走出了正确的一步,希望更多区级人大能共同努力,尽快推动这一善政的完成。   细化选民监督权,首先应从向选民公开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做起。如果人大代表都不知道自己的选民最希望自己提的是什么质询案,当然更谈不上对后续质询工作质量的监督了。昆明早在2008年就公布了人大438名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其中包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和各专工委主任的联系电话。是否能成为我们细化选民监督权的范例呢?   细化选民监督权,也应及时公开人大代表质询案等工作内容。以方便选民了解其是否体现自己的真实意见。此前某地人大代表因讨厌家门口电线杆就行使质询权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将电线杆挪走,如此用公权力办私事行为一经曝光,舆论哗然。现有人大代表构成中不乏企业老总、政府官员,要避免类似公权私用现象蔓延,就应尽快建立质询案向选民公开制度。   细化选民监督权,更应及时记录并公开选民对人大代表的意见,以让同选区选民了解代表为民代言的能力和意愿。长宁区人大用网络公开所有代表述职报告的形式就能方便选民及时上网点评,与其他选民共同行使监督权,值得肯定。今后,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还需更主动,更规范,并形成一个制度化的监督模式。   细化选民监督权,还应最终落实到保障选民罢免权上,否则选民监督很可能最终流于形式,无法起到推动人大制度建设的最终目的。选举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这就需要区人大及时向选民公示罢免要求受理部门、受理条件、受理答复时限、表决时限等相关细节,以保障选民的正当权利。   各级人大代表是否尽职代言,直接决定公众切身利益是否能获得必要保护,要变“鼓掌代表”为“质询代表”,就须切实细化选民监督权,让人民成为人大代表真正的监督者。(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高增长的财政收入也须“调结构”以藏富于民

    来源:新民网2010-06-28 19:19
      【新民网论】财政部日前披露,前五个月全国财政收入35470.39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30.8%。   按此增速,中国2010年财政收入将很可能突破8万亿大关,成为紧随美国之后的全球第二大财政收入经济体。按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这将相当于4.6亿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15亿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   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中确实有保障民生支出的需要,不过根据财政部的年度预算,今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8077.82亿元,比上年仅需增长8.8%。并不需要如此大幅增加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真正压力来自“保增长”的投资压力。市场早在年初时就预计,今年各级财政支出很可能突破8万亿元的高位。为了“保增长”,多收的财政收入正迅速转化为各项政府投资。和财政收入同步,1-5月国企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上升了23%,高出港台企业10%,比外企则高出20%。继续延续着一马当先的投资主力角色。   但这种依靠政府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却存在危险的隐患,绝非长远之计。经济学的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告诉我们,资本和劳动力都会参与到产量的提高上,谁贡献大,谁的分配权就相应增加。当政府资本增幅迅速上升之时,其在经济分配上的权限也就会大幅增加,而劳动者如果没有足够的收入去提高自身价值,其参与分配的能力就会更为低下,相应的后续消费力则更弱。内需不足,一旦遭遇外需瓶颈,政府就不得不再次增加投资,而政府本身并不创造价值,要增加投资就得再增加税收或多印钞票,从而使内需更为弱化,给未来经济结构的转型带来更大阻力。   今年1-5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增速同比高达118.9%,是私企利润增幅的近两倍,是集体企业利润增幅的近3倍。而国企占据垄断地位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盈利增幅高达17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幅260%,黑色金属及压延加工业更高达3290%。与国企资本紧密相连的还有各种权力部门,国企资本分配权越大,部门权力的分配权也会相应增大。掌握权力者就会更顽固地强化其干预市场的能力,避免既得利益被分享,从而成为中国市场化改革的阻力。   要化解这种改革阻力,顺利推进经济调结构,只有从源头上增加普通劳动者收入,使劳动者有足够资金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高自己参与生产和分配的能力,才能加以制衡。只有藏富于民,扩大内需,经济发展才能逐渐走回良性循环的正轨,提高抗击海外市场风险的能力。   财政收入从改革开放之初的1132亿元到破8万亿,增幅即将登上70倍的高位,这已远高于经济和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在中国经济需要转变发展方式的今天,财政收入其实也迫切面临“调结构”重任。这样的“调结构”有三方面的内容:首先,应将增长的财政收入主要投入到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中去,使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公共投入的增加形成对称。第二,要加大财税体制改革的力度,通过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利益分配机制,壮大地方财力,使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对等;第三,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较快增长标志着“减税让利、藏富于民”时机的成熟。从5月的数据看,国内消费税同比增长26.4%,个人所得税增长29.5%,营业税增长36.4%,已明显高于经济增速。因此应及时出台相关减免、抵扣措施,减轻个人和中小企业的负担,通过藏富于民、拉动内需,夯实经济调结构的基础。(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房租普涨 调控和公租房不可再犹豫

    来源:新民网2010-06-25 20:33
      【新民网论】媒体披露,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个重点城市的房屋租赁价格持续上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房屋租赁价格平均涨幅超过10%,这给大学毕业生等蚁族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有大学生表示,房价高了可以暂时不买房,但是房租疯涨则会把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困难群体逼向绝境。   北京的相关数据显示,北京租房成本同比去年大涨25%,在上海,受学生群体青睐的平型关路、延长路等地的老公房,今年2、3月的一房月租在1100-1400元,目前最新价格已上冲到1300-1600元/月,月租上涨200元左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3月曾发布2009年毕业生工资价位调查。过半毕业生工资集中在三个工资段:分别为2001—2500元(占23.3%)、1501—2000元(占17.5%)和2501—3000元(占14.8%)。按最高的3000元月薪算,房租已占到蚁族收入的43%-53%。即使按一个家庭两人分摊算,房租也已占到家庭收入21.5%-26.5%的份额,而即使是欧洲家庭,住房支出也不过占家庭收入的25%。而低收入者住房开支占家庭收入则仅占12%,其负担水平远低于国内的“蚁族”。   房租突然高涨与楼市调控迟迟不能见效关系密切。类似延长路老公房这类出租房源大多是前几年上海居民改善住房,迁往近郊城区后多出来的市区老房。但近年来近郊房价的持续暴涨已使原市区居民的此类改善住房需要变为奢望,同时,由于开发商捂盘惜售,刚需客同样无法购买到足量近郊新建商品房,不少已转而购买市区小户型老公房,又进一步减少了此类房源的出租量。   近期楼市成交量萎缩,不少炒房客以租代售确实增加了一些房源,但大部分炒房客仍在观望政策,手中的房屋没有流向出租市场,而近郊房源租金虽可能不高,却会大大增加大学毕业生在市区工作的通勤时间和通勤成本,此类房源的增加并不能真正缓解目前蚁族们的租房困难。   相比之下,蚁族等群体在房产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物价波动和房产税一旦开征都可能使蚁族成为最后的买单人。要避免这种贫者越贫的现象,一方面,政府的楼市调控不可再犹豫。政府必须果断出重拳,抑制房价不合理的涨幅,让囤积在炒房者手中的房子尽快进入市场,用于居住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及时提供足量公租房等保障房源,保障低收入群体最起码的生活质量,避免这一群体作出违反规则寻求生存空间的选择,使群租等乱象死灰复燃。   欧洲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50年代也曾经历过严重的住房危机,大批涌入城市的工人和低级职员面临无房可住的境地。正是靠政府每年建造大量用于低价出租的社会住宅才缓和了社会矛盾,60年代,法国等欧洲市场经济国家每年建造的此类住宅占整个市场住宅供应量的20%-25%,即使到现在,仍保持了10%以上的供应量。   今天,中国土地资源几乎全都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大量房地产国企也资金雄厚,应该比欧洲的政府部门有更便利的公租房建造条件,理应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适时建造恰当比例的公租房供应市场,缓解蚁族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为上海留住城市发展最需要的人才资源,为创新城市建设保留最必须的火种。   6月4日至13日,《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新民晚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不少市民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推出初期可能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希望各级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兴建和筹措房源;同时,健全轮候供应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供应的公平和公正。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切实回应公众意见,尽早拿出让公众满意的公租房年度供应量和轮候期限来。(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票价不亲民 "高铁优先"难获认同

    来源:新民网2010-06-24 19:18
      【新民网论】新民网今日获悉,沪宁高速铁路列车运行方案确定,计划安排开行动车组列车达120对,将实现公交化运营,最小间隔5分钟发一趟列车,上海虹桥至南京最快运行时间73分钟。上海至南京二等座公布票价146元,一等座公布票价233元。   此前武广高铁就因高票价饱受公众质疑,两会期间更有政协委员直指其为“贵族专列”。沪宁线全长300公里,以二等座票价计算,每公里价格超0.48元,已高于武广高铁0.46元/公里的票价标准。这样的票价,能起到融合长三角、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吗?能让沪宁高铁真正承担起“长三角公交”的重任呢?   根据媒体公开数据,上海地铁二号线全长60公里,票价最高9元,每公里票价仅0.15元,而沪宁高铁票价居然是其3倍,是高铁建造成本比地铁更高吗?高铁成本确实高于一般列车,但即使是京津高铁,其每公里造价也仅1.8亿元,而上海地铁二号线的造价达到每公里6亿元,远高于在城郊征地的高铁,为何高铁票价反而远远高于地铁呢?   高铁的出现确实能节约乘客的时间,相比普通动车,高铁单趟最多可节约55分钟,但票价却比普通动车高出53元之多,是上海最低小时工资的5.7倍,相当于月收入10176元者的小时工资,难道高铁是只为年收入12万元的“高收入”阶层服务的交通工具?   在铁路建设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高铁的建设会挤占普通铁路的建设资源,建造一列高铁列车的费用能造3列普通列车。同时,保证高铁运行还需降低普通列车的开行班次。此前武广高铁开通时就停运了13对普通列车。铁道部近两年超过50%的资金都用于高铁建设,既然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高铁难道不应该面向普通大众,更多承担普通老百姓的出行吗?   自2003年以来,高铁投资已多达1.8万多亿元,主要来自铁路部门的资金和各级财政的公共资金。“高铁经济”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发展点,不仅为铁道部门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也为地方政府带来GDP政绩、土地升值,还能缓解国企钢铁厂、水泥厂的产能过剩,而高收入者也可以因高铁开通获得同线路机票打折的优惠。然而,经济发展的成果理应该让全体民众分享,高铁在制定票价时,也应该主要考虑公共利益,让更多普通公众也分享高铁建设的社会红利。   除了拉动GDP,高铁还承担着促进区域融合的战略性重任,但区域融合绝不应仅是高收入者的区域融合,普通市民需要廉价高铁提供双城居住的新生活方式,避免沦为房产商和银行的打工奴隶。中小企业需要廉价高铁提供降低商务成本的新运行方式,寻找跨城发展的市场机遇,做大做强。这样的融合才是有意义而受公众欢迎的,否则,只是更加大社会割裂和社会机遇的不平等而已。   和10年前开行在沪宁线上24元的绿皮车相比,高铁票价已连翻6倍,而上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增长了1.9倍。高铁的定价是否存在背离普通公众实际收入提高速度的问题呢?铁道部门首先是为公众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部门,其次才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构。如果铁道部门确实因为成本和管理原因无法降低高铁票价,满足普通公众坐平价铁路出行要求,那就应首先将资金和铁路建设资源留给普通铁路,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优先倾斜高票价的高铁项目。2009年,铁道系统在高铁上投入2949.9亿元,远高于新建普通铁路上的投入,如果高铁价格不降低,这样的分配比例就很难取得真正让普通公众获益的实际效果。   今年春运,武广铁路衡阳站上,每8位乘客仅有1位选择去坐高铁,武广高铁巨大的公共资源投入换来的是公众怒指“被高速”的负面评价,教训深刻。沪宁高铁的开通晚于武广高铁,理应通过票价听证制定符合公众利益的价格,还高铁以公共交通本色,让普通公众成为政府“高铁经济”真正的受益者和支持者。(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欲建一流大学 先赋予独立之精神

    来源:新民网2010-06-24 00:28
      【新民网论】复旦大学105周年校庆前夕,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了该校杨玉良校长。杨校长指出,中国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一是在大学精神上的,包括教授、学生的精神素养;二是我们的高等教育体制,说到底还是办学自主权不够。现在大学出现了一种比较广泛的精神虚脱,功利主义盛行。当精神虚脱后,大学就开始过分地赶时髦,成为就业服务站。(《中国青年报》6月22日)   中华民族一向有着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在综合国力跻身世界前列之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也自然成为全社会的期待。表面看来,经过十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在校园规模、学生人数、论文发表数量、博士数量等方面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但是在大学的核心功能——培养人才、学术研究、引导社会价值观上,中国的高校却鲜有令人信服的进步。不仅高等教育的种种弊病为社会所诟病,而且根据最近公布的“2010亚洲大学前200名”排行榜,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连亚洲前10名都没进。和中国足球一样,中国高校“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之路依然艰难。   法国当代著名思想家德里达指出,大学必须有独立性与相对于国家、政府、社会、市场的自主性。大学的信念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无条件地追求真理;大学与所有类型的研究机构都不同,它原则上是真理、人的本质、人类、人的形态的历史等问题应该被独立地、无条件地提出来的地方,即应该无条件反抗和提出不同的意见的地方。作为解构主义哲学代表人物,德里达即使手握“后现代主义解剖刀”,仍然对大学无条件追求真理的内在本质依然充满敬畏之心。   而反观中国的高等教育,却已经彻底解构了大学的本质,表现出高度的功利主义。用杨玉良的话说就是:体现在教师身上,就是教学上教会你考试,人才培养上只要你能找到工作就可以;学生也是这样,选择的专业不是根据自己的兴趣,而是根据自己出来能否当大官,赚大钱;教授的功利主义,就是奔着SCI和课题项目,忘了做学问才是他们一切的出发点。   高度功利化的背后,其实是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出了问题。现在的高等教育,和经济发展一样,都是由政府主导,高度依附于行政权力,走政绩式发展的模式。政绩式发展往往重短期利益,轻长远效益。在经济领域,GDP至上的思维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功利化;在教育领域,大学的校长其实是官员,要获得政绩,就必然会追求校园规模、大楼数量、就业率、论文数量等短期可见效的成绩,甚至把教育当成一种产业,追求利润的多少。而培养大师这样的工作,投入高,见效慢,自然不在考虑之中。杨玉良校长提到,哈佛大学罗尔斯教授15年不发表任何文章,一直琢磨《正义论》,终于铸就经典。可是在中国的高校,一个教授如果几年不发表论文、不创造政绩,恐怕早就被赶出学校了。   政绩式发展扭曲了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的规律,已经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障碍。因此,要建设一流的大学,关键不是投入,而是还大学以独立之精神,使其不依附于任何人,能够自由独立地发展。这种独立包含三个方面:办学独立、学术独立、精神独立。   办学独立,一方面必须改变目前大学作为“政府代理机构”的尴尬现实,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高等学校的各项办学自主权。更重要的,是要回归教育家办学,让爱教育、懂教育的人来做校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大学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要真正做到教育家办学,不妨就以去行政化作为突破点,抛开行政级别的桎梏,向全社会招募真正教育家,来做大学的校长。   学术独立,就是要回归教授治校,让教授而非院长主导学术资源的分配。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都有自身的规律,和行政式管理完全不同。因此在大学内部,必须确立由学术内行决定教学内容和教育方法的管理体制,使教授真正拥有学术权力。   精神独立,就是要让大学和老师都能保持独立之品格。大学之所以为大学,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学承载着一种独立精神,这种精神使大学具有不同于其它机构的气质特征。在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盛行于社会的时候,高校应该成为一片净土,不仅要做到独善其身,而且利用教育这一工具,净化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大学的校长、教授,应该有勇气担当道德楷模,以独立的人格观察、批判社会中的各种问题   建设一流大学,难也不难。说其难,是因为教育体制改革牵涉方方面面,要拿出魄力和决心,并不容易。说其不难,只要能做到尊重教育规律,以中国人对教育的热爱,一流大学指日可待。现在,就看我们的选择了。(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左行右立”缩水 规则与利益孰重?

    来源:新民网2010-06-22 21:12
      【新民网论】在地铁内上下自动扶梯提倡“左行右立”已有较长时间了。近日,沪上有媒体发起了“地铁自动扶梯‘左行右立’你做到了吗?”的讨论,网友热烈反响。   “左行右立”已经是在国际上推广非常成熟的自动扶梯乘坐规则,但显然,“左行右立”在上海遭遇了水土不服——67.31%的网友建议分时执行,高峰时不必强求;9.61%的网友认为“多此一举,没有必要”;只有23.08%的网友认为“左行右立”应该大力推广。   这种对“左行右立”的质疑乃至否定并不令人费解。在高峰时坚持“左行右立”,就意味着“右立”的一侧需要更长的排队等待时间——显然,大部分网友更习惯于在自动扶梯上“右立”着,而且只看到了“左行右立”对自己利益的损害,而没有看到“左行”可以方便他人、可以加快整体客流疏散速度。   某种程度上说,媒体调查得来的宝贵数据可以视为一次公民义务意识是否足够成熟的路演。也只有从此处入手,才值得我们对“左行右立”何以成为一个问题展开一次虚拟的追问。   “左行右立”规则的初衷主要有两个:方便有快速通行需要的人;在高峰时提高整体通行效率。这一规则本身就是因应电梯出现后的公共利益如何分配问题而出现的,越是在人多的时候,这个公共利益分配规则越有尊重的必要,使用电梯越有规则化的必要;越是人少的时候,电梯的规则化的要求反而越弱。高峰废弃低峰采用,使“左行右立”存在的必要性荡然无存。很显然,大多数被调查者是在用实用主义的心态看待“左行右立”——透过将近七成的网友“分时执行、不必强求”的表层答案,我们可以看到一种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非理性——即使规则是有利于整体利益的,但只要有损个人利益,就不愿接受;只有规则在不影响个人利益的时候,才愿意去尊重。   进一步剖析此处的实用主义,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不完全否定规则存在的必要性,但限定规则的适用范围——说到底,是为自己对规则的变通采用方法设立了一个进退自如、了无尴尬的回旋余地。既不拒绝规则,又想着让规则为我所用,这样的“智慧”,像不像是在社会转型时期似曾相识的某些人的国民心态呢?   假如把公民意识的全面树立比喻成一场球赛的话,那么它的上半场就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下半场应该是公民义务意识的回归。两者相辅相成、齐头并进才是一场完成的好看的球赛,荒废其中任何一个都容易走向极端,成为影响公民社会健康发展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在当前高度推崇公民权利的情况下,现代人更强调自己的权利,更在乎从与社会的交往关系中确立自己的利益基石,往往淡忘掉作为社会人每个人应有的义务意识,简而言之就是权利的让渡。这种权利未必是关系到尊严生死的公民基本权益,在公众生活中往往是看似微不足道的权益的让渡,最能体现一个公民的成熟程度、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这近七成的网友所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有对规则的无视,还有对公民义务意识的淡漠。诚然,要 在 人潮人海的地铁电梯上做到“左行右立”确实不易,但是为什么在国际上推广已经比较成熟的做法反而在号称最为国际化的上海遇到了难题,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有“人多”这一世人皆知的特殊国情?非也!忙而不乱、紧张有序恰恰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正是因为人多才创设规则,规则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而不是为了在问题暴露的时候靠边站的。   当然,“左行右立”不是法律法规,甚至算不上道德约束,所以只能靠公民意识的自我复苏来完成它远大的前程。围绕“左行右立”的规则是否可行的争论还将继续进行下去,没有人可以左右他人的抉择,而每个人的抉择除了受到个人意识的左右外,还受到社会文明慢慢推进而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今天有23.08%的网友认可“左行右立”,愿意约束自己的行为,方便他人最终也方便自己,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假以时日,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我们毫不怀疑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届时,“左行右立”还会是问题吗?(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土方车“零处罚”考验政府管理创新能力

    来源:新民网2010-06-21 20:23
      【新民网论】本月18日,共和新路延长路口再次发生土方车撞人惨祸,一女孩被卷入土方车车底,当场身亡。面对土方车频频“惹事”,不少网友在新民网跟帖中表达了愤怒之情,更呼吁有关方面将人的性命挂在心上,扎扎实实不摆“花架子”。并提出提高土方车运输单位和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设置副驾驶员、改变交通灯设置等多项建议。   今年4月15日,市政府曾出台对于渣土车的相关条例,新民网获悉,截至目前,未有驾驶员及企业受到处罚。   土方车肇事“零处罚”提醒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机制措施还需进一步从严,才能让土方车企业早日回头,回到优先保证市民安全的经营底线上来。   要让土方车企业恢复理性,回到优先保证市民安全的经营底线上来,首先应抬高其准入门槛,以行业自律预防惨案再度发生。   土方车肇事,司机自然难辞其咎,但记者此前的调查也发现,土方车司机频开快车是因为其基本工资低微,而且完全靠跑量才能获得,往往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才能换来2000元左右的收入,而相关的社会保障更无从谈起,因此该行业的司机90%都是外来打工者。在这种有形无形的经济压力之下,土方车疯跑,交通肇事是早晚的事。   就像富士康必须提高员工工资才能阻止员工“自愿”超时加班一样,要阻止土方车司机开快车、疲劳驾驶,首先要保证司机不加班也能有一份相对体面的收入,同时必要的社会保障也能使司机们更珍惜这份岗位,而不是抱着随时走人的思维,开一天是一天赚一天钱,只图短期利益而忽视驾驶安全、路人生命!   但提高司机工资和社会保障必然带来企业成本的上升,如果没有政府规制的配套,土方车行业就会演变出劣币淘汰良币的戏码,让那些规范经营的企业被克扣员工工资的企业撵走。   今年4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正式颁布,但其中涉及行业准入的条款仅限于“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少于20辆的运输单位,不得从事建筑渣土运输作业。”等寥寥数条,从目前的情况看,还须及时补充更多准入门槛,才能真正阻止该行业持续不断的恶性竞争。   要让土方车企业恢复理性,回到优先保证市民安全的经营底线上来,也应细化日常运行的监督机制,尽早引入社会监督。   土方车肇事的一大原因是司机视野死角较多所致。因此有网友建议,通过增设副驾驶,观察车辆周遭情况,避免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相撞。此外,安装车身四向的电子视频也早已是成熟技术,对于土方车完全可以明文规定强制安装。土方车的高速行驶也应及时考虑安装限速器、计速器来进行技防。   但这些技防设备的日常运行却面临监督难问题,应此,土方车经常运行的居民区、学校,当地交警部门应及时组建由业主、学生家长组成的市民巡访团,定期监督相关企业的行驶线路安排、交通灯设置、技防设备运行情况,以进一步强化企业和交警部门的安全运行意识。巡访团监督制度也应象业主大会制度一样尽早形成相关规定条款,将相关市民的监督权加以固化。   要让土方车企业恢复理性,回到优先保证市民安全的经营底线上来,还应切实强化安全管理能力欠缺企业的淘汰机制,细化政府规制。   现行《通告》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累计造成3人以上死亡,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由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吊销该驾驶员隶属建筑渣土运输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许可证。”但却未规定被吊证运输单位多长时间段内不得重新申请,被吊证运输企业管理层多长时间内禁止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对土方车企业管理层震慑作用有限。也难以起到淘汰欠缺安全管理能力企业的效用,急需尽早明确行业禁入期,并建立相应的企业高管安全记录档案,供审证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交通安全是城市综合管理能力的体现,土方车肇祸提醒我们,上海的城市管理能力还存在漏洞,相关职能部门应尽早创新机制,充分调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规制等多种力量,尽早根治这一顽症。(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严管土方车 制度须做到"精确打击"

    来源:新民网2010-06-19 15:36
      【新民网论】又见土方车肇事。   6月18日早上7点45分左右,一辆土方车沿延长路西向东行驶至共和新路口右转,由于车速较快与一辆电瓶车相撞,骑车父女俩摔倒在地,后座上的女孩被卷入车底,头部遭车轮碾压,当场身亡。据了解,被撞女孩系附近小学在读五年级学生,当日是去参加期末考试。   又一个如花的生命逝去,令人无比痛惜。有数十名网友通过新民网表达了对事故身亡女生的哀悼。更多的网友在留言中呼吁,“希望政府严惩土方车司机”、“不能以一般交通肇事罪处罚”。有网友就写道,“这么多部门竟然管不住土方车,见鬼了!”并建议“大型工程车辆要向出租车学习,执行驾驶员准入制度,要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的一段时间里,申城频现土方车肇事夺人性命的事件。这一现象也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不仅媒体多有报道和分析,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提交了议案提案,建议加强对土方车的管理。本市相关部门也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展开了多次全市性联合执法行动。   4月15日,上海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施行。伴随着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申城建筑工程量的下降,土方车肇事现象有所减少,但仍时有发生。   客观地说,完全杜绝土方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是很难做到的。但是一个好的制度,至少应该能让企业和驾驶者心存对生命的敬畏。遗憾的是,据目击者称,上述事故中的司机在事发后浑然不知,行驶50米后,有路人大喊“停车”方才停下。可见,这名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依然没有尊重生命的意识,这也说明现有的制度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   土方车管理为何这么难?此前我们听到过很多说法:多头管理、人员流动性大、监督执法力量不足、严惩司机缺乏法律支持等等。客观地说,《通告》中明确了各项管理的责任方,多头管理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其他的诸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在其他机动车管理中也存在,因此并非主要原因。土方车频繁肇事,根本原因是整个行业出了问题,从企业到驾驶员普遍漠视生命。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建筑渣土运输行业准入宽松,通过关系拿项目,行业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项目经过层层转包后,土方车驾驶员在没有合同、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是按运输量拿钱,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才能收入2000多元。为了生计,土方车驾驶员不得不超载、超速、闯红灯。而企业通过给土方车高额投保,逃避了违章肇事带来的后果,整个企业运营链条中,缺乏尊重生命的意识。   然而就是在这方面,现有的制度却鲜有作为。《通告》第四条规定:发生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1次或者主要责任2次的,不得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累计造成3人以上死亡,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由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吊销该驾驶员隶属建筑渣土运输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许可证。   该条款看似严厉,但效果却有限,上海现在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各种车辆有约3000辆,运输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占90%以上。禁止了某个肇事驾驶员的资格,并不会影响企业的运营他还可以去其他地方重操旧业。吊销企业的建筑渣土运输许可证,看似严厉,但据业内人士表示,申请相关资质并不难。《通告》并没有规定吊销之后的禁入期,而且《通告》本身只是临时性的。   由此看来,现有制度虽然对土方车交通安全做了规范,但并未触及根本。这些明显漏洞的存在,导致运输企业和土方车驾驶者仍存侥幸之心,仍对生命缺乏敬畏。因此,目前亟需完善制度,做到“精确打击”——加大对土方车运营方的制约。从管理效果上来看,最需要的是加大对运输企业的管理,规定肇事导致死亡要追究企业的责任、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强制其培养对生命的尊重意识。长远来看,则是要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业,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考核、日常监管、劳动保障、规范转包等制度,让这一行业彻底告别“擦干血迹继续上路”的模式。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申城目前有大量的助动车,由于助动车驾驶者往往无需考核与驾照,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对较为忽视,闯红灯、越线停车、与机动车抢道等违章驾驶行为频繁发生,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趋势。广大助动车驾驶者也应有意识:尊重生命,首先要从自己做起。(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网论:严控行政审批 政府须有边界意识

    来源:新民网2010-06-18 18:55
      【新民网论】近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共分四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达到1992项;地方各级政府共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则达到77692项。   2004年,中国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包括企业在内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原本对这一法律寄以厚望,希望它能够遏制和规范混乱的行政审批局面,但看来事与愿违。这从以下两方面可见一斑。一是近年来曝出的腐败窝案多与审批有关,像最近《财经》杂志刊出的讲述郭京毅们腐败的《新贵之盟》就是一个典型。这些横跨商务、工商、外汇领域的青年技术官僚,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力,受贿和自我设租,组成一个腐败联盟。在这个联盟前,即使是一些知名企业,包括华人世界的首富李嘉诚等,都不得不就范。行政许可法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减少乃至杜绝审批中的腐败,如果腐败杜绝不了,或者有加大趋势,即使取消再多的行政许可项目,法律的作用也是要打折扣的。二就是上述已经取消和调整的审批有接近8万项之多,据悉国务院正在酝酿取消与调整第五批行政许可项目。那留下来的审批又会有多少?这是否说明这些年来政府设置的行政许可项目太多、太泛滥了?   确实,行政审批体制中的弊端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但问题是,如何改?这就需要深入剖析政府部门和官员喜欢大搞行政审批的原因:一是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中,需要政府进行相应的规范管理,但有些人和组织却假借政府的名义和权力,通过行政手段来干预本应由市场做的事,目的只是为自己牟利提供机会,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这被称为“设租”,是为“寻租”而设置的。根据专家的研究,行政许可证的权利价值相当于同该权利有关的年收入的15%至20%,不可谓不厚。   二与我们没有确立一个严格的政府边界有关。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趋利乃人之本性,只要有利可图总是要钻法律和制度空子的。从这一角度而言,寻租和设租皆不足怪。不过,这也就说明,审批经济的存在还有更深层次的因素,即政府没有严守自己的边界,以致在审批者那里,没有一个明确的政府边界意识,政府该在哪里活动,起什么作用,他们并不清楚,或者虽然清楚,但借着实际存在的政府功能的混乱,利用手中掌握的审批之权,把本来无须审批的事项也设卡审批,或把本来5千万才审批的事项降到1千万就需审批,如此等等。因此,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市场、企业和政府,是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三种制度安排。作为规范人们交易行为的形式,它们有着各自的适用范围,也即边界,超越自己的边界侵入他人的领域,就会损害经济活动的效率。各类组织和行为主体特别是政府之所以要确立边界,是因为这样有利于政府和其他行为主体间的良性互动。后者在其边界之内的活动具有自主、自治权,有利于专业性行为模式的产生,最终可以形成一种自然的秩序。就好像城市要设置交通规则一样,按照交通规则出行,井然有序,道路通畅,不按照交通规则出行,或者根本没有规则,必然是乱做一团。这个时候,警察乱罚款的权力就体现出来了。因为没有交通规则,警察的权力就是执法标准。有了各种交通规则,只有在你违反规则的时候警察才有权罚你,若警察打着规则旗号对你乱罚款,你就可理直气壮地加以拒绝。   目前的问题是,在现行制度安排下,政府与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显然没有这样一个清晰的边界。因此,掌握着社会公权力的政府及其官员,就可以经常借之越界与后者争利。最后,必造成泛行政化的后果。这是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都不成功的主因。除此外,没有边界或边界不清,还会造成以下后果:一是凡有利可图的领域,政府都会以发展经济为由进入;凡无利可图或要政府承担很大公共责任的领域,政府则会以市场经济的话语加以退出,从而使得政府的经济功能畸形强大,而公共职能很弱。二是导致政府执法功能弱化,因为人们看待执法不是依照法律本身的权威而是依照执法单位的级别。比如,一些位阶低的行政法规因执法单位很强,它的执法就有力量;而一些位价高的由人大颁布的法律,则可能因执法单位级别不高,在同级别或更高级别的执法对象面前,法律的惩罚作用体现不出来。三是依据权力大小导致无穷无尽、大大小小的行政垄断。   总之,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是我们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取消行政审批,消减政府权力,看起来是好事,但如果只是取消行政审批项目,而不规定政府作用的适用边界,握有审批权的政府官员没有明确的边界意识,那么就会陷入行政审批增加——整顿——再增加的怪圈。所以,要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预防腐败,首先就须做到确立政府的边界。(新民网评论员)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政府资讯

市政府
我想看
数据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