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意味着执法者与犯罪嫌疑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警察依法办事,在执行上要严格,在态度上要和善;警察根据法律执法,民众根据法律接受执法,这才是和谐社会。
【新民评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迎奥运文明执法工作。公安部要求路面执法严格落实规范用语、规范手势、规范告知、规范敬礼、规范装备使用等规定,以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形象。这个要求可以推广至公安部门的所有执法单位。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所有公民都应遵守法律。警察的工作是保证法律得到实施,因此警察执行公务就是执法护法。既然如此,那就要理直气壮。理直气壮不应当是脖子粗,喉咙响,盛气凌人。而应该基于法制精神,尊重对方人格,平等待人。那就需要如公安部所要求的那样,规范执法,即以规范的言行宣传法律,告知执法的法律依据,体现法律的尊严。因此,执法过程使用什么语言和语气,不仅是一个用语问题,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一种法制精神。这也就是说,警察依法办事既不要那种高人一等管教人的“硬”,也不要那种言语拖沓不得要领的“软”。从闸北袭警案所公布的值勤警察与杨佳对话录音来看,身为执法者的警察对杨佳的无理取闹未能依据法律给予回应,警察的执法用语是不够规范的。也许这也是造成后来的凶案的隐患之一。
反思袭警一案,我们应有经验教训可以吸取。作为执法者,警察应始终以法律为依据,落实规范,不“软”不“硬”,贯彻法制的平等精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意味着执法者与犯罪嫌疑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警察依法办事,在执行上要严格,在态度上要和善;警察根据法律执法,民众根据法律接受执法,这才是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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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编辑:宋之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