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近日,沪上惊现一些“裁员培训班”,声称可教授企业“软裁员”手段,迫使员工主动辞职。 杨国栋认为,法律法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况,在法律法规没有覆盖的地带,应该主要是工会、冲裁等机构起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裁员培训班大行其道,一方面固然是法律法规和监管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也说明工会及相关仲裁组织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
【新民网评】据媒体报道,近日记者发现,一些培训机构竟然开出裁员培训班,声称可教授企业“软裁员”手段,迫使员工主动辞职,“让你的公司既达到裁员目的,又避免高额补偿。”对此,劳动法专家提醒,如果企业在处理劳资关系时恶意规避法律,不仅伤害员工积极性,还有可能被惩罚。
一些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仅用工成本大幅增加,企业解雇员工也受到更多限制,陷入“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困境。早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为规避这一法律,华为、家乐福、沃乐玛等大企业就先后传出同员工重签劳动合同或大规模裁员的新闻。虽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干预下,这些事件都已解决,但仍有很多企业企图通过规避《劳动合同法》,来辞退未违纪员工,同时拒付应有的经济补偿。有需求就有市场,于是,以帮助企业老板或人力资源经理理解《劳动合同法》为名的各类裁员培训班就应运而生了。“如何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续签”、“辞退未违纪员工的技巧”等都成了卖点。从媒体的报道看,此类培训还颇受欢迎,虽然为期两天的培训收费就要2000元/人,但报名者仍然不少。
“裁员培训班”的热火,首先说明的是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越是法制完善的国家,就越少有企业寄希望于钻法律的空子。这种钻法律空子的培训虽然不道德,却很难说是违法行为,但对于企业来说,如果真的使用了“自费出差、降职降薪、平调外地、强制放无薪假、取消分红、调岗调职”等裁员技巧,也未必会达到目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类似裁员技巧即使得逞,由于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是员工真实意志的体现,一旦被员工举报,不仅裁员计划落空,还会面临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类似让白领孕妇当清洁工的做法不仅难以达到“软裁员”的目的,还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实在太过愚蠢。
其实,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倒是很应该学习一下此类裁员技巧。不熟悉企业的各种裁员花招,如何进行劳动监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呢?知道相关法律法规在什么地方有漏洞,才能对症下药,对其进行修改完善(当然要通过法定程序)。能钻的法律空子少了,此类培训班自然也就没了办下去的必要。(新民网原创)
事实上,法律法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况,在法律法规没有覆盖的地带,应该主要是工会、仲裁等机构发挥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裁员培训班大行其道,一方面固然是法律法规和监管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也说明工会及相关仲裁组织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在很多企业的工会已经成为“花架子”,一旦出现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企业工会很少会主动出面帮助职工维权,职工往往只能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是去法院起诉,而个人一般难以承担如此所需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因此,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应该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与处理。同时应对企业员工开展劳动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企业惯用的裁员技巧,有关部门应有目的的开展宣传,让员工懂得如何保留相关证据以应对今后的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
诚实经营、合法守信才是企业的竞争力所在。在法制完善的国家,如果有企业使用这种培训技巧裁员的的话,即使不被罚以巨款,也会在同行和社会的鄙视下悄然关张。老板们如果有空的话,不如多在经营上下功夫。只有尊重并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最有价值的资源——员工来提高其经营业绩。如果整天只是想着如何规避法律规定,降低员工待遇的话,这样的企业是没有持续竞争力的。另外,开办裁员培训班的社会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均为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课程设置都需要经过审批,如果以裁员培训班的名义申报想必很难通过审批。这些培训机构是根本没有申报相关的课程还是用其他名义申报的,劳动保障部门有必要好好查一查。
新民网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