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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据新华社报道,受国务院委托,2009年6月24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多赞成这个报告,但也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报告提出建议,认为报告不能“太温柔”。 陶功财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太温柔”的审计报告其实就是在保护少数违法单位利益而不顾群众利益的做法,损害的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助长的是个别单位的不法行为,最终损害的是群众根本的长远利益。 |
【新民网评】据新华社报道,受国务院委托,2009年6月24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多赞成这个报告,但也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报告提出建议,认为报告不能“太温柔”。
针对审计报告中出现“某集团原总经理李某”、“某担保公司总裁赵某” 、“少数部门”、“个别单位”、“某人”等字样的情况,黄镇东委员认为,“审计报告不能遮遮掩掩,该点名的就要点名,审计工作不能太‘温柔’。”南振中委员也认为,审计报告要坦诚,不能欲言又止,半遮半掩。审计报告不要让常委会组成人员“猜谜”。
根据国家审计署新闻发言人的解释,“审计工作报告中点名批评的少了,不等于我们在回避问题,也不是为尊者讳”,“我们谈案例的目的不是为了曝光,而是以案说法,以典型案例说明经济领域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一些问题。”对于审计报告风格的改变,也许国家审计署确实有着周详的考虑,但无论如何,“温柔”的审计报告在客观上回避了社会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审计机关即可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显然,这些“少数部门”、“个别单位”、“某人”不属于不能公布的内容。
2003年6月,时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员会作2002年度的审计报告,以十分强烈的措辞批评了很多部委的违规现象,同日,该审计报告在审计署的官方网站公布,这也是第一次公开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媒体对此反应强烈,将其称之为“审计风暴”。“审计风暴”的一个最直接效果,就是将审计结果置于了社会监督之下。舆论对违规部门的关注,对问责结果的持续关注,在客观上推进了公共财政的落实。(新民网原创)
众所周知,公开有效的点名批评,可以得到社会有效地监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也非常明显。可如今,这种“太温柔”的审计报告,虽然指出了一些问题,但却陷入隔靴搔痒的尴尬之境。这样造成的结果是,相关责任人因为缺乏社会公众的有力监督,事发过后依然我行我素,以至于小错酿成大错,直至不可收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太温柔”的审计报告其实就是在保护少数违法单位利益而不顾群众利益的做法,损害的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助长的是个别单位的不法行为,最终损害的是群众根本的长远利益。
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而社会大众则是其“监督系统”,一旦缺少了社会监督这一重要一环,“免疫系统”也就达不到“免疫”的效果。温家宝总理不止一次谈到,政府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笔者认为,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这种“太温柔”的审计报告还是少见为好。要想审计部门成为真正的“免疫系统”,还是让审计报告回归“风暴”,回归社会监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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