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评_评论_新民网_为民分忧 与民同乐

首页

新民报系数字报纸

区县数字报

评论

视频

新民e会

房产

资讯

购物

汽车

健康

上海慈善基金会官方论坛

法院频道

市民用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评论 > 新民网评

 新闻列表页
  • 余丰慧:2央企秒杀500民企 经济创新力最堪忧

    来源:新民网2010-08-30 20:47
      【新民网评】被视为反映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最新榜单昨日由全国工商联在京发布。数据显示,中国民企500强的盈利能力虽大幅提高,但与央企仍无法同日而语,民企500强去年的净利总和还不及中国移动和中国石油两家央企之和。(8月30日《北京商报》)   “两家央企秒杀民企500强”折射中国的经济细胞——企业结构失衡,行业垄断在加剧,这对中国经济并不是吉象。   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国家,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主要体现在民间、民营投资是否活跃,是否真正启动起来。一定时期社会资源就那么多,国有大型企业垄断占有后,众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只能在夹缝中生存。这也是中国民间投资、民营企业一直长不大或者说困难重重的原因之一。   “两家央企秒杀民企500强”在说明垄断经营之严重、垄断利润之可观的同时,也暴露出中国民营企业生存环境并不容乐观。民营企业是经济的最活跃细胞,生存环境堪忧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持续力、创造力、创新力后劲不足。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才是一个国家最为值得自豪和骄傲的事情,而令人遗憾的是,中国进入世界500强大多都是国企。这说明在国家权力配置资源上,过度向国企倾斜,从而使得民营企业无论从资金扶持、资源能源分配等方面都处于劣势,生存环境不佳,竞争力出不了国门就被扼杀了。   创新、创造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美国就是最好的例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个根本要求就是要把中国经济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上。但是,垄断企业、垄断经营是技术创新的杀手,是绊脚石。央企战线过长、数量过多、占据行业过宽对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不利的。因为,央企凭借其垄断地位,根本就没有创新动力,就拿两大石化石油公司来说,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一个经营企业只赚不赔的机制,是一个睡大觉都能赚钱的机制,哪来创新动力,哪来科技进步压力?而民营企业都在市场中打拼,如果不创新、研发,不实行科技进步,很快就会被淘汰。比如: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起步早、实力强,但是,一定要看到许多民营企业都在盯住这块肥肉,目前电子商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并且越来越专业、市场定位越来细,如果阿里巴巴不搞技术创新,面对激烈的竞争,很快将会走下坡路。   因此,央企、国企一定要从竞争性领域彻底、全身退出,央企收缩战线并不只是数量上的减少,更重要的是经营行业、经营规模的压缩。对于暂时不能退出的行业,也一定要逐步打破垄断地位,增强行业竞争性。    本文作者余丰慧系著名财经评论员。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余丰慧:2央企秒杀500民企 经济创新力最堪忧
  • 刘义昆:粗人“误扣”记者 舆论监督仍需制度支持

    来源:新民网2010-08-30 19:44
      【新民网评】8月28日,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四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事件发生后,在当地采访的十余家媒体记者,要求警方释放4名记者。两个小时后,被扣记者重获自由。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已就此事公开道歉。(8月29日《新京报》)   伊春空难,举世关注。在光天化日之下,记者竟也会接二连三地被扣留,这不免让人感慨于记者采访、舆论监督之艰难。记者的悲惨遭遇并不止于此。这两个月,记者遭遇殴打、报复、追查、通缉等事件,可谓此起彼伏:就在上个月,《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遭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就在前几天,千龙网记者阿良休假期间遭山东莱阳警方追踪调查……种种迹象表明:某些掌握公权力者与舆论监督的冲突日趋显性,媒体与记者的权利已处在随时被侵犯的边缘。   4名记者被扣留后,十余家媒体记者向公安局反映情况,有记者在雨中举牌要求警方给予说法。约五小时后,伊春市有关领导就此事道歉。伊春市市委宣传部部长华景伟说,这是误会。这是什么样的误会呢?即便殡仪馆不允许采访,就能随意扣留记者?据说,是空难调查小组规定殡仪馆不许采访。那么,又是谁赋予了空难调查小组如此权力?   伊春区公安分局崔姓局长说,发生这次不愉快事件,谁都不愿意看见,“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既然知道一些警察是“粗人”,身为主管领导,就要注意约束属下,不能随便动用暴力。先前大喊“抓的就是记者”,现在又以“误会”、“粗人”来应付,未免过于轻佻。要知道,警察手握公权力,稍有不慎就会伤及无辜,损害民众利益;要知道,“抓的就是记者”,不仅是公权滥用,也是对媒体权利的蔑视。   伊春空难暴露民航业的一些体制问题,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实属份内之事。诚如南京市委宣传部长叶皓撰文所说,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网民都是“记者”,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把自己得到的信息放上网;因此封堵媒体和网络都是错误的。伊春空难之后,当地警方抑或当地政府竟然还想封堵媒体,不仅暴露出“领导干部与媒体打交道的本领危机和知识恐慌”,也不免让人怀疑:在伊春空难背后是否有着更为复杂的利益纠葛。   媒介的舆论监督之所以有效,在于其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使得各种信息和观点能够在这个公共领域自由碰撞、争鸣,最终能够形成对某一事件全面、真实地再现。正因如此,在8月2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才会再次强调,要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失去了舆论监督,“人亡政息”恐怕不是危言耸听。   “媒体曝光违法”需要哪些支持呢?从记者遭遇殴打、报复、追查、通缉等事件来看,首先是要加强法律与制度的保障,通过行政问责与法律追究,来打压“抓的就是记者”之辈的嚣张气焰。其次,要营造健康的媒介生态,让媒体从舆论监督当中获得更多的效益与声誉。只有媒体与记者权利得到保障,舆论监督才能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本文作者系传媒学者 。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鲁宁:人民调解入法 “老娘舅”有了法律地位

    来源:新民网2010-08-30 16:45
      【新民网评】沪上“老娘舅”化解家庭邻里纠纷在上海滩久负盛名,“老娘舅”节目收视率之高令其它节目的制作团队羡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和解之”——“枫桥经验”乃浙江版乡村“老娘舅”。   从明年元旦起,城乡“老娘舅”从此拥有法律地位。上周六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高票通过国内首部《人民调解法》。   人民调解的制度渊源来自中国古代“止讼息争”的传统做法,是优秀传统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最初的生发机理缘自中国人“和为贵”的传统处事准则和生存智慧。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结”,所倡导的正是这样的生存智慧。   千百年间,人民调解始终是底层社会包括官府化解民事纷争的基本准则之主选项。西方的月亮不比东方的圆,相对于西方社会周期漫长、成本极高的单一诉讼制度,中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被西方法学界有识之士赞誉为“东方一枝花”。   改革开放后,国内开始建设法制国家,从现有法制框架、法律体系直至具体法律,30年法制建设基本上以借鉴西方为主,惟独人民调解制度,始终是在中国土生土长且不断优化的的矛盾化解制度。   建国后,中央政务院(国务院前身)于1954年颁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借助行政意志为人民调解制度设立规矩;1982年版国家《宪法》则首次赋于人民调解制度“准司法制度”地位;1989年,国务院颁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使人民调解制度上升为国家行政法规层级。   本次人民调解“入法”,则意味着此项制度首次被赋于法制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求真务实的一项最新进展。   相较于原先的“条例”,“入法”后的人民调解不再是当代中国司法制度的“必要补充”,而是名符其实的组成部分。其法律刚性及亮点主要集中于:   调解结果不再是“口头约束”或“纸面约束”,而是一种法律约束。调解结果的刚性大为增强;调解一方或双方,可要求将调解协议送递法院以法律文书形式确认,经法院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其中一方事后拒绝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另一方可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当事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拒绝调解,有权主张非公开调解,有权中途终止调解;调解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调解员和调解委员会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调解不再是“无偿劳动”,调解员享有误工、误时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由当地政府提供医疗和生活救助;在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其配偶、子女按国家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该法还有一大值得赞许的亮点,即首次确立了民间、民商纠纷以调解为先的矛盾化解原则,该法以专门的法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在受理前必须告知当事人先行申请人民调解。只有当事一方拒绝调解后,纠纷才转入传统司法程序进行解决。此先行限定条件的设立,将大大节省现有司法资源的使用,同时亦大大减轻当事人的纠纷化解成本。   新世纪以降,国家和社会转型加速,各种新旧矛盾凸显叠加。民间调解对象逐渐从传统的婚姻家庭、婆媳矛盾、邻里失和、老人再婚、家庭成员赡养、财产分割、子女教育等鸡毛蒜皮的小事调解,向小额债务、轻微侵权、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环境冲突、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扩展,客观上要求对传统的调解机制、调解范围、调解方法,相应作与时俱进的扩充、拓展、完善和创新,使民间调解更好发挥社会矛盾“减压阀”的功效。因此,此时颁行该法乃正合时宜之举。鉴于人民调解的历史功效和现实需求皆俱,该法日后的实施效果理当被人高看一格。   本文 作者系著名媒体评论员 。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今日论语]伊春空难后,政府部门应该做什么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30 14:16
      伊春“8·24”空难发生后,许多人陷入巨大沉痛中,为罹难者哀,为获救者幸,也为重伤者早日康复而祈祷。同时,人们希望尽快展开调查,了解事故原因。在正式调查结论尚未出来前,有种种猜测和质疑,也在所难免,一旦得出权威结论,相关猜测也便消弭于无形。   本来,许多人并没有把主要责任归咎于相关管理部门,遑论哪个地方政府部门或官员。客观而言,空难难以完全避免,所能做的是事前抓好安全运行和监管,若发生不幸,则应尽快查明原因,认真反思。此时,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无疑是按中央领导要求,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消除隐患,确保航空安全。   孰料,接下来发生的一些事情既让人惊讶,又觉得很不是滋味。在伊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一边是航空公司高管鞠躬致歉,另一边却是在场官员沉默以对。发布会一结束,台上官员便迅速离开会场。紧接着,河南省工商部门以“河南航空”这个企业名称给“本来未在该公司投资的河南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由,撤销河南航空工商登记,恢复其原有名称,即鲲鹏航空。   官员不想说什么,或许是不便多说,或许是想沉默是金,置身事外。这都不是面对灾难应有的态度和行为。退一万步讲,就算事故发生点不在当地行政管辖范畴,或者当地政府部门未直接参与事故责任调查,此时也有责任参与救援,做好善后,安抚民意。仅此而言,在场官员的举动不无避责之嫌。至于忙不迭地撤销河南航空的名称,更难免给人一种避之唯恐不及的印象。   出了事,相关部门却纷纷摆出“不关我事”的姿态,实在让人心寒。更没想到的是,当地还发生了警方阻扰采访,强行关押四名记者的恶劣行径。当记者亮明身份并询问原因,警方人员竟然回答:“抓的就是记者。”虽然当地警方和相关部门已就此事公开道歉,其消极对待事故、积极推诿责任的心态却已表露无遗。   不言而喻,这些事情本不该发生。特别是,公众和遇难者家属仍处于悲愤中,有些重伤病患仍躺在医院里,发生这样的闹剧更像是在人们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这哪里像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部门和官员所应该做的事情?   就在那两天,温家宝总理还在强调,要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相关政府部门和官员还没等责任调查和舆论监督找上门,却做出种种让人不得不批评的举动来,令人费解。   伊春空难的责任主体仍未明确,但就目前而言,和事故未必有直接关系的若干政府部门或官员,存在责任意识淡薄、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倒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或许,可以把这看作空难之所以发生的一个客观背景吧。 [全文]
  • 郭文婧:从洗虾粉到“一滴香”,中国亟需重建商业伦理

    来源:新民网2010-08-27 19:38
      【新民网评】只需一滴,清水就能变高汤,这就是一种名为“一滴香”的食品添加剂,但长期食用将危害人体健康。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的餐饮企业,“一滴香”及类似的香精和粉末使用相当频繁,明知有害,不少企业却还将其作为“独家秘笈”。(《新闻晚报》8月27日)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困扰国民生活的一大难题。虽然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009年我国食品食物质量平均合格率达98%,但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09超市食品安全调查报告却显示,中国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只有60分,为3年来最低。从注水肉、地沟油、合成猪血、假豆腐,到瘦肉精、毒大米、毒豇豆;从吊白块、敌敌畏、苏丹红、本地黑,到三聚氰胺奶、洗虾粉、一滴香,不停接受的“新鲜名词”让人们对食品安全充满了忧虑。   一提到食品安全问题,大家就不由自主地谈法律、监管漏洞,说违法成本太低,谴责执法监管不严等问题。这确实是问题所在,但法律很大程度上属于“补丁”的性质,事后救济的作用很大,而监管又难以覆盖中国成千上万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的底线一再被突破,我们要问,究竟这些商家是为了生存,迫不得已添加这些有毒物质,还是仅仅为了赚更多的钱?也许这是一个双向的恶性循环,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赚更多的钱,但当大家都这么做之后,就变成了迫不得已。如何避免这种恶性循环?仅靠事后的法律救济和监管,显然不能穷尽。其实,有一个重要的东西,可以治本的东西,往往被我们忽视了,那就是商业伦理。   所谓商业伦理,就是商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核心内容是商业主体应该遵守的商业行为原则和规范、应当树立的优良商业精神等商业道德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伦理是商业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伦理的灵魂和核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道德经济,发达的市场经济必须有先进的商业伦理为之做支撑。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会有序、有活力,才会低成本、才会安全,才会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我们国家是一个缺少商业伦理传统的国家,古代长期处于“重农抑商”的封建社会,近代又长期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提到商业或商人,首先蹦出来的词语往往是“无商不奸”、“无商不恶”、“商场如战场”,就是和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霸王条款、吃回扣、骗等联系在一起的。再看我们的家庭教育,商业伦理是完全缺失的,学校教育中,商业伦理几乎也是一个空白。即使是MBA、EMBA等专业的商业教育中,强调的最多的就是战略、经营、管理、关系,商业伦理道德课也是缺席的,或者仅仅是象征性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哈佛大学的研究就认为,原因除了华尔街受到的利益驱动、监管缺失之外,商学院也难辞其咎。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顶尖商学院都注重为华尔街培养所谓的“年轻且精明”的投行人才,“结果是那些涉世不深、又急于快速致富的人将世界推入深渊”。犹太人是全世界公认的会做生意的民族,他们也崇拜金钱。犹太人从小就被灌输这样的观念:金钱是上帝赐给他们的最好礼物。但是,犹太人并没有完全成为金钱的奴隶,因为他们相信,追求财富的前提是要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光明正大地赚,拿不义之财就会受到神的惩罚,他们认为灵魂的纯洁才是最大的美德。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就必须扭转社会“一切向钱看”的心态,就必须正视我国商业伦理的严重问题。实际上,加强商业伦理建设,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着手点和突破口。         本文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沈彬:业委会集体辞职,政府该为业主维权撑腰

    来源:新民网2010-08-27 16:51
      【新民网评】近日,浦东新区绿地康桥新苑上任未满一年的业委会向主管部门递交集体辞呈,原因是“屡遭威胁警告”。而小区物业否认与该事件有关。绿地康桥的业主与物业的“斗争”,愈发显得扑朔迷离。   事情追根溯源,就得说到目前小区的物业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从前期物业发展而来,属“包办婚姻”,并不是业主选聘的。业主对物业积怨已久。此次双方矛盾的激化源于停车费的归属问题。   小区物业早前公布了2009年的财务收支情况,称一年的亏损达到68万,其中,55万元的停车费收益成为业主质疑最多的部分——按照小区每月停车费120元来计算,55万元意味着每天只收了381辆车的钱。有热心业主发起“数车行动”,实测结果每天1300余辆车!业主认为物业做了“花账”,克扣了本应归业主所有的停车费。   但物业公司不承认这个结果,于是业委会就“汽车停车费80%补贴物业公司物业费亏损”向全体业主发放投票单。之后一系列怪事发生:3只交由门卫看管的投票箱封条已被动过;参与“数车”的业主的房门锁孔被灌入胶水;更有甚者,业委会成员一直在被告诫“不要多事”……于是终于爆发了集体辞职事件。   物业公司一再表示自己是无辜的:一没有威胁业主,二没在停车费上做手脚。但据7月26日《青年报》报道,本次“数车”事件引发开发商——绿地集团高层重视之后,物业的停车收费的确规范了:当业主像往常那样要求只付3元停车费不要发票时,却意外地被保安拒绝:“你给我5元吧,我给你发票。老大来了。”可见,物业公司的猫腻不是没有,正因此业主才会觉得不公平。   不公平,就需要解决的管道,但这样的管道未必畅通。从道理上掰扯一下,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前者是主人,后者是主人花钱请来的小保姆;但主人家分了几千户,没有形成统一的话语权,而小保姆带来自家亲戚一大帮,于是在这个家里主人就失去了主人的尊严。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正是业主集体发声的平台。这是业主实现物权和社区自治权的重要路径,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是中国公民民主操练的舞台,有着深刻的宪政意义。   因此,基层政府更应该指导、帮助业委会,为业主的自我维权撑腰,使矛盾在理性的渠道里解决,而不是溢出,造成社会的不和谐。8月26日,浦东康桥镇社区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业委会的辞职决定并不利于缓解小区当前的矛盾。固然,业委会撂挑子,不利于问题解决,但,谁来给业主撑腰呢?   像本案中这样的疑似威胁业委会成员、不让业主“数车”、在投票箱上做手脚的事……政府却拿不出硬手段来。这是因为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有法律空白——政府的监控主要集中在违法指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处分共用部位等“硬性违法”上,而对于业主维权、物业违规的细节问题上,政府应作为而不作为,结果使业主的维权行动得不到政府的有力支持,也放纵了物业公司。   有一位自称是该小区业主的网友留言很有代表性:每次都得是法院发来传票,他才会去交物业费。一则,他没精力跟物业做斗争;二则,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所以非得别别扭扭,让物业先去法院告状。这种心态,在中国普遍存在。问题源头不在于业主是刁民,而是没有机制保障他们享受做主人的权利,没有顺当的矛盾解决机制,只能听任矛盾发酵。所以,为了维护社会和谐,政府应替业主的维权撑腰,限制“小保姆”的作为。(新民网特约评论员沈彬)    本文作者沈彬系法律工作者。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今日论语]重整国产奶粉业时不我待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7 14:43
      现下纷纷扰扰的中国奶粉市场,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敌进我退”——国产奶粉问题不断,进口奶粉前进不止。当然,这绝不是所谓的战术性的撤退,说白了,整个儿就是溃退。   自去年以来,“洋奶粉”等进口奶制品就一直量增价扬,据上海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上海关区进口奶粉3.7万吨,增长41%,占同期关区乳制品进口总量的38.2%,比重提高9.2个百分点,平均价格为每吨3129.5美元,上涨32.5%。中国奶业协会认为,今年我国有望上升为全球高端婴幼儿奶粉第一大市场。   这话听起来与“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奢侈品消费市场”一样,让人悲喜交加。喜的是,中国人富裕了,吃得上昂贵的进口奶粉了;悲的是,又一大消费市场被进口货占领了。   是消费者不爱国货吗?在孩子的生命健康与国货存亡的天平上,相信每个母亲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我们的奶粉业真是要自毁长城吗?三聚氰胺风云、激素门等等,虽然被查出的问题奶粉只是几家,但消费者显然已如惊弓之鸟,对所有国产奶粉一概地不信任。消费者对国产奶粉不信任,连带着将整个乳业产业链拖进冬天。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宁夏、甘肃、青海等北方部分农场“倒奶”、“杀牛”现象频现,三聚氰胺阴魂不散,或将令原本就举步维艰的奶农们再受重创。   食品安全监督体系的缺失,失守的还不只是国内乳业产业链。个别奶粉企业要自杀,政府当然要监管,但是,倘若消费者对此采取“连带不信任”态度,这更不单是企业的问题。消费安全不可能简单地建立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上,而应建立在政府与社会的监督之上,一如选择进口品牌的消费者,并非对国外乳业有多了解,他们更多是从西方食品安全监督体系的完善程度作出判断与选择。   我们的监督标准有多高,企业对社会责任就有多自觉。就在圣元奶粉事件发生前半年,乳品新国标出台,规定的蛋白含量为每100克含2.8克,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而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数,新标准由原来的限定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   有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回避,多花钱买进口奶粉,那些没有财力购买进口奶粉的消费者呢,大概只能在问题奶粉的阴影下用心挑选国产品牌。应该说,国产奶粉里也有不少质量过得硬、能与国际品牌相媲美的产品,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奶粉问题频出加之监管不力,导致消费者对国产奶粉业信心缺失,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重整国产奶粉业时不我待,应该下大力气重拾信心了。 [全文]
  • 吕怡然:世博园围栏加座,人性化提升文明刻度

    来源:新民网2010-08-27 11:09
      【新民网评】海外有评论说,上海世博会是“传播快乐的世界派对”。这个超级规模的“快乐派对”长达184天,在已经过去的三分之二的时间里,堪称“日新月异”。其中,“派对”上的排队无疑是变化最大的亮点之一。   最新的变化是,世博园里好些地方可以坐着排队了。这不是指观众坐在自带的小凳子上,而是坐在排队区里加装的“长条凳”上。比如,火爆异常的沙特馆、日本馆,在排队区的隔离围栏内侧,加装了一种固定的木质长条,人称“小板条”。观众无须拿出自带的小板凳在队伍中休息,而可以侧身坐在栏杆上。通用汽车馆、远大馆、信息通信馆、中国民企联合馆等等场馆,也都加设了长凳。这种人性化的设施,在世博园日增夜长,让“快乐派对”的快乐因子不断加码,而文明的秩序也随之更规范。   回想4个月前第一次进世博园充当“小白鼠”那一天,一大早陪同老人进园,幸运地得到了中国国家馆的预约券。可是到了中国馆门口,被眼前的乱象惊呆了。只见人潮汹涌,密密匝匝,在入口处挤作一团,争先恐后往里钻,看上去好像也排着队,但根本不成形,如波浪般起伏,呈潮涌状躁动,别说老人,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也得要有勇气有拼劲才敢跻身如此“队伍”。别说坐着排队,站都站不稳!   简直太吓人!结果,只能带着老人落荒而逃,白白浪费了三张稀缺的中国馆预约券。   经过“狼狈不堪”的试运行后,世博园区的秩序一天天地建立起来,其中排队的条件也越来越好起来。高温酷暑,排队区大多装有遮阳篷,还有风扇、喷雾装置、大冰块降温,有的还会发放小扇子、饮料,志愿者还会为排队的观众区罐装饮用水。更进一步,“小板条”装起来,观众坐下来。排队的“辛苦指数”明显下降,“舒适指数”逐渐抬升了。   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显现和渗透,这是文明刻度的标高和攀升。   上海世博会开园伊始,有海外友人惊讶地发现:中国人开始排队了!世博会期中阶段,海外有评论说:中国人懂得排队了!如今,不时见到有报道说,中国人会享受排队了!   文明是需要教化的,人的自律固然非常重要,而仅仅外因的制约、督促还嫌不足,还需要营造氛围,创设条件,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在这个过程中,人性化的服务就是一项不可或缺的环节。世博园不啻一个文明大课堂,也不失为一个以人为本的最佳样板。   不过,这个大课堂需要继续扩展延伸,这个样板需要发挥超越地域的广泛影响。因此,“后世博效应”的命题已刻不容缓地提上议事日程。从世博园里的文明表率、人性化示范,我们的各行各业是不是都能领悟其中共通的道理,从而自觉履行自己责无旁贷的义务呢?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世博园围栏加座,人性化提升文明刻度
  • 乔新生:透明政府应成深圳政治改革的重点

    来源:新民网2010-08-26 23:52
      【新民网评】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深圳考察时指出,“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众所周知,深圳从一个小渔村变成一个现代化大都市,依靠的是制度禀赋理论。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强调劳动比较优势,强调要素禀赋。深圳作为一个沿海城市,依靠独一无二的特区政策,吸引了大量资金和大批优秀人才。这种基于制度改革而创造的经济奇迹,很长一段时间被海内外学者解读为仅仅是经济体制改革。这种误解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内涵和外延缺乏整体的了解。   政治体制改革不仅仅是选举制度改革,也不仅仅是行政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一种以制度建设为推动手段,以全民参与为基本特征的全方位的改革。当年深圳蛇口推出的公开竞选制度以及干部考评制度,就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些改革不仅触动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而且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深圳的经济体制改革具有了原动力。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从上个世纪的90年代开始,深圳的发展逐渐失去了动力,在人事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选举制度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几乎原地踏步。几年前推出的所谓行政“三分体制”改革,从表面上来看实现了行政权力的重新分配,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区分开来,在行政体制内部形成了相互制约的行政体制。但现在看来,这项改革非但没有提高深圳行政效率,行政改革中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相互分离,从表面上来看,在行政机关内部形成了相互制衡的机制,但是,由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机构相互平行,因此,这项改革的实施反而会降低行政效率。   所以,深圳要想再次成为中国体制改革的排头兵,必须痛定思痛,重新反思深圳政治体制改革的得失,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为深圳的又一次腾飞提供强大的动力。   当前,深圳市集中了世界上最优秀的科技人才,也成为了外来工实现梦想的沃土。深圳正在尽情地享受中国的“人口红利”。人口是深圳最大的财富,也是深圳未来制改革不竭的动力。只要深圳市决策者能够善用“人口红利”,以政治体制改革为突破口,那么,就一定能够为深圳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契机。   笔者认为,深圳政治体制改革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应当继承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蛇口改革的经验,从人事制度改革入手,通过实行民主选举,让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成为深圳市的管理者。   第二,深圳政治体制改革不应在行政机关内部做文章,而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引导下,尽快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圳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高素质人才相对集中的优势,在选举法的引导下,通过开展直接选举,让那些热心公益事业,具备参政议政能力的居民担任人大代表,并且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特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深圳特区政治体制改革才不会迷失方向。   第三,必须在信息公开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通过打造透明政府,让深圳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风向标,成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榜样。   30年前深圳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吹响了改革的号角;30年后温家宝总理在深圳语重心长地提醒决策者,“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这说明国家领导人已经深刻地意识到,深圳改革的原动力在于政治体制改革。如果满足于经济改革的成就,而没有看到政治体制改革给深圳带来的无限生机,那么,就无法理解温家宝总理讲话的深刻内涵,也就不可能真心实意、踏踏实实地推进深圳政治体制改革。(新民网特约评论员乔新生)   本文作者乔新生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乔新生:透明政府应成深圳政治改革的重点
  • 邓聿文:房产税是否出台不能任由官员公开表态

    来源:新民网2010-08-26 23:17
     【新民网评】国家发改委财经司司长徐林的一句话把25日的沪深股市打趴下了。徐林在某个论坛谈到房产税改革时说,我国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个税种我们一直在进行研究,它的开征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当日,沪深股市在房地产股的领跌下,双双出现近期少见的2%以上的跌幅。   有关房产税的消息不是新闻,自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主张用房产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声音不时响起,这其中包括学者和官员。单从徐的房产税的表述来看,他不过是在陈述一种事实,并未增加新的政策含量。按理,股市不应对此过度反应。但由此亦可见,在国家从严打压房地产市场的基调不变的背景下,任何对市场不利的信息,不管是不是炒冷饭,都有可能使得市场风声鹤唳。   此事使我想起三个多月前一桩类似的事情。也是国家发改委的产业所所长助理黄汉权在接受某报采访时,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结果引发了当日的股市大涨。比较这两者很有意思,同属一个系统的两位官员(黄严格说是官方学者,但按中国的体制,勉强称为官员也未不可),其发言效果却迥异,可谓一言兴市,一言毁市。但对习惯从官员的蛛丝马迹中揣摩政策动向的中国人来说,他们却传递了一个混乱的政策信号:房产税是征还不征?人们到底应该听谁的?   黄的言论出来后,虽然引起股市暴涨,但却引发舆论的反弹。舆论的误读是,把黄的言论当作其所属部门即发改委的意见。同样的误读也出现在徐的讲话中。徐不过是在一次论坛上讲了一句众所周知的话,但媒体却以为是国家发改委的意见,于是冠之以“发改委:将出台房产税”这样的标题。不同的是,对于前者,发改委随即做了一个澄清,表示黄的言论只是其个人观点,不代表发改委的立场,并用了“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这样的话来批评黄。发改委如此表态,当然是因为打压房价已变成一种“政治正确”,黄的言论显然不符合这种需要。对于后者,人们并未见到发改委也来个澄清,这是因为,出台房产税,契合多数人的愿望。   在我看来,仅从两位官员的话本身来说,都没错。房产税作为一种新的税种,不是想出台就可立马推出的,它有着一套复杂的程序,还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所以,“三年内免谈”事实是一点也没夸大。当然,正因为其复杂,所以要好好研究,力求在时机合适推出时完善。但是,从两位官员讲话事后引起的后果来看,对于敏感时间谈论敏感的事情,必须非常小心,否则,可能就被一些利益团体所利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   一般人在公共场合就国家某个特定的公共政策发表看法,不会引起多大关注。但官员或官方学者不同,因为在一个政策主导人们投资活动的国家,官员掌握着政策资源,包括制定权和解释权,其一言一行都会被作为政策变动的信号来解读,而不会仅仅把它视做官员个人的看法。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官员在公共场合也有意无意地透露所属部门将要出台的政策措施,或故意模糊个人看法与国家政策的界限,以此来凸显自己观点的权威性。   这不是说,官员或官方学者完全不能就舆论关注的某个国家政策发表看法,做出评论,但官员的特殊身份决定他只能在和其身份相符的场合发表谨慎言论,且其言行必须受到职业道德或者组织纪律的约束。也就是说,官员应该有明确的责任意识,不是在什么场合都可以官方的身份“乱弹一通”。(新民网特约评论员邓聿文)   文中所述系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邓聿文:房产税是否出台不能任由官员公开表态
  • [今日论语]能否不让国学异才读法学?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6 14:04
      8名复旦大学教授联名请求学校破格录取一个国学异才,但因高考成绩6分之差,陕西省招办拒绝投档。西安市高新一中的高三应届生孙见坤征服了教授的心,但却只能拿着山西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发愁:“我去读法学干吗呢?”   国学异才过复旦门而不得入,的确引起很多人同情,这也让陕西省招办受了无数“口水”。但问题是,复旦大学规定,自主招生被录取者需达到一本线,现在孙见坤的分数却有6分之差,这正是陕西省招办立场强硬的理由:复旦“博雅杯”的章程上,并未写明可以“破格录取”;这也是陕西省招办所顾虑的:如果这次为孙见坤开了口子,“条子生”、“关系户”等腐败问题就会接踵而来。   陕西省招办的坚持和顾虑,并非无源之水。比如各种特长加分,像自主招生一样,不就是为了给身怀异才者以出路吗?但这几年不断出现的“加分乱象”,正在不断侵蚀着教育公平。比如绍兴一支足球队,连在足球场上跑一圈都成问题,却能每人获得20分的高考体育加分……自主招生是关怀“异才”、“偏才”、“怪才”的好举措,但好经也要防被念歪,陕西省招办的坚持,并无明显过错。需要反思的是,自主招生的“自主度”,是不是还有扩大的需要;而扩大“自主度”,又需要设置什么样的新约束,才能缚住违规操作者的手脚?   是的,温家宝总理曾多次强调,“最大的公平就是教育公平。”我们不能容忍因为破格录取可能产生的混乱,但是我们是否想过,最终的录取结果,对孙见坤难道就公平?我们不能因为有可能损害到大众的公平,就损害小众的公平和利益,每一位公民都有权享受公平的教育,这也是高考设置自主招生、高考加分等制度的初衷。   日前孙见坤吃饭时,喉咙里卡到鱼刺。他用水、醋和米饭解决了这个问题。临了他冒出一句:“鱼刺可以消除,这种卡人的制度怎么消除呢?”的确,虽然任何公平都只是相对的,但我们必须向公平的方向努力。孙见坤的遭遇所折射出的问题,必须得到认真研究,由此设制更为科学公平的高考招生制度。但深谙国学精神的孙见坤理应有“通达”的情怀,世上的路不止一条,尤其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遇挫当更坚。   孙见坤即便读了法学,也可以在大学里转专业、或者修第二学位,甚至以后再考中国古典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孙见坤不必因此事心生怨气,相反应该感谢复旦各位教授的举荐,以及复旦大学及社会对他的关心。由此事结缘,他多了几位教授老师,平日通过现代通信工具更可常常交流。天才最易挫,希望这次事件,孙见坤能视其为成长道路上的一次考验。 [全文]
  • 高永峰:“莘庄1路”的症结在于是否便民,而非称谓

    来源:新民网2010-08-25 20:37
      【新民网评】近日,有网友在本地论坛发帖称,“莘庄1路仅三公里四站路票价2元,堪称上海最贵公交!”。有网友甚至提出了四大问题,质疑莘庄1路以“社区巴士”之名,但收普通公交车费,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   对于网友的质疑,闵行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的相关负责人一一做了回应。一言以蔽之,莘庄1路一点问题也没有。然而问题在于,既然管理部门如此言之凿凿,为什么跟公众的心理预期差距这么大呢?是公众缺乏政策水平,还是较真过度所致?非也!提出问题的市民和网友,他们每天出行跟莘庄1路打交道,对线路的设置及性价比等问题当然有发言权。当公众的心理预期与公交服务现状发生冲突时,首先应该反思的是相关管理及运营部门。   不管是普通公交,还是城乡巴士,抑或是社区巴士,对公众而言,概念转化的文字游戏的意义远不如自身感受到服务的物超所值来得更真切。具体而言,就是附近居民觉得这个疑似社区巴士的莘庄1路全线只有四站,票价也要2元,贵了!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使用的是空调车,全市统一规定除社区巴士外,空调线路单一票价为2元”、“这个价不是区里定的,是经过市物价局和市交港局联合制定和审核的。”这个解释有根有据,但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毫无变通的强硬姿态背后是服务意识缺失的心。   市物价局和市交港局在联合制定此价格标准时的参照线路肯定不是莘庄1路如此迷你型的线路,而且公交票价在制定中考虑更多的不是成本问题,而是如何惠民便民,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出行需求。只有统一了这个认识,才能对公众“过分”的要求多一份理解,也就是说,只有站在“便民”的角度,才能理解市民的“挑剔”,才能跳出干巴巴、冷冰冰的文件规定,换位思考莘庄1路的票价到底贵了还是便宜了。   莘庄1路到底是普通公交还是社区巴士的争论,也让我们看到了公众对在本市诞生时间不长的社区巴士的厚爱。社区巴士往往连接地铁站和附近各居民社区,票价统一为1元,首末班时间与地铁运营时间相衔接,初衷是方便居民出行,从而挤压“黑车”的生存空间。在社区巴士在全市全面开花的同时,社区巴士的优点和软肋都一览无余地暴露了出来。优点此处不再赘言。单说软肋问题,居民希望的社区巴士是一种提供快速、便捷、廉价的短途接驳服务的准公交。1元票价满足了廉价的要求,但在快速、便捷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离“扬招上车”、“灵活线路”、“招呼下车”的理想运营模式还相差很远。   其实,早在社区巴士推出之初,已有有识之士提出,要让社区巴士彻底挤占“黑车”市场,还须有关部门解放思想,打破常规,真正从实际出发,从市民的利益和需求出发,贴身贴心服务,才能走得更远更顺畅。所谓打破常规,其实是指现行的对社区巴士依然是用管理普通公交的眼光看社区巴士。由此引出一个多少有点荒诞的问题:普通公交与社区巴士怎么长得这么像呢?   社区巴士的出现绝对不是城市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它在有效地填补普通公交的服务缝隙的同时,无可辩驳地成为大上海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隐隐担心的事情是,有普通公交钻社区巴士有补贴的空子,使维持社区巴士运行的有限经费成为平衡普通公交的盈亏的账外资金,结果肥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同时,社区巴士的特征不够鲜明,会不会走上一条被普通公交逐步挤压的“消亡”之路。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普通公交像是资本市场的主板,社区巴士勉强算是创业板。莘庄1路像是一只在主板上市,但是公司资本规模业绩等指标甚至不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迷你型上市公司。它有义务证明自己确实有资格呆在主板上,以免受羞辱,否则,它真的应该识时务地考虑一下如何回归创业板了。         本文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 。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吕怡然:《挟尸要价》何以未在“原产地”发表?

    来源:新民网2010-08-25 16:51
      【新民网评】这些年,凡照片评奖,总要闹出点风波来。这不,前几天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评出的金奖作品《挟尸要价》,被质疑造假,一时满城风雨。经调查,被认定基本新闻事实确凿,即使在细节上存在小瑕疵,也并无伤大雅。   其实,对这张照片来说,并非首次遭遇周折,其一经拍摄成型,便开始了命运多蹇的历程。据拍摄者张轶称,长江大学学生勇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却被打捞公司索要天价打捞费的事件发生时,他刚毕业,任职《江汉商报》。那天他在事发现场拍下照片传回报社。但是当晚报社一名领导有指示,删除了照片,并让他不要外传。后来,照片署了化名发表在《华商报》,并开始在一系列新闻摄影奖中获奖。于是张轶的身份随之暴露,年底,《江汉商报》扣除了他的年终奖,他的人身安全也遭到威胁。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离开。   一张揭露道德卑劣行径、鞭挞社会丑陋现象,行使舆论监督职责的新闻照片,一张新闻时效、新闻价值兼具的新闻照片,一张后来广受赞誉、频频获奖的新闻照片,一张由本报记者拍摄、本该求之不得的新闻照片,一开头就被封杀,被拒之本报版面之外,只能在“原产地”外见报,简直是咄咄怪事。不知道《江汉商报》那位领导是出于什么考虑,或是奉了什么人的指令,劈头就将《挟尸要价》的新闻照片“驱逐出报”,不仅如此,而且这家报社还在此照片屡屡获奖,张轶的身份被曝光之后,扣除了他的年终奖,好像张轶犯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过错,报社无法容忍,非要惩罚他一下。幸亏他自己出走离去,否则,这家报纸不知还要给他看什么颜色呢!   报纸和其他大众传媒一样,是社会的公器,这个“公器”之“公”,不是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群体之“小公”,更不是哪些个人之“小小公”,而是站立在国家、民族和全体人民立场上的“大公”,是反映民声表达民意,为全社会主持公道、声张正义的“大公”。可惜,现在有些报纸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从“社会公器”贬为“某地私器”“某人私器”,沦落为地方保护主义的道具,不惜文过饰非、为不端行为甚至邪恶势力张目。   有一件发生在前年的往事,可以为此注释。2008年春夏,正是举国上下声讨谴责三鹿含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之际,9月16日晚,央视新闻联播节目报道了“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69批次产品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的新闻,并公布了22家检出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名单,令民众惊觉三鹿事件并不是孤立的现象,而已成为一种人为的行业性和系统性的灾难。第二天,全国几乎所有的传媒都全文转载央视的报道和有问题企业的名单,但《烟台晚报》在刊登“20余家检出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名单”时,竟把原本排在第17位的“烟台澳美多营养品有限公司”和排在第20位的“烟台磊磊乳品有限公司”这两家本地企业的名字删去了!好强烈的“本土意识”啊,“爱家乡”爱到如此境地,也真让人服了。可这是“社会公器”之所为吗?“公”在哪里,“公”为何处?   大众传媒姓“公”,理应大公无私,而绝不可充当地方保护主义的遮羞布,成为某些地方利益、长官意志随心所欲掌控的“私器”。这是毋庸赘言,却是眼下不得不再要重复申明的道理。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挟尸要价》何以未在“原产地”发表?
  • 熊丙奇:“8教授求招偏科生”恰是教育改革与公平的纠结

    来源:新民网2010-08-25 16:08
      【新民网评】8名复旦大学教授联名请求学校破格录取一个国学“天才”,但因高考成绩6分之差,省招办拒绝投档。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一中的高三应届生孙见坤征服了教授的心,也摸到了大学的门,却“搞不定”招办的章。(《中国青年报》8月25日)   对于这一新闻,舆论很纠结。有人希望对其能破格到底,毕竟人才难得。也有人反对再对其进行所谓“破格”,因为这名同学已经享有了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的录取优惠,仅需要达到当地一本线即被复旦录取,只能怪他的高考分数比一本线低6分。陕西省坚持规定,是正确的。而且,正如陕西省招办所顾虑的,如果这次为孙见坤开了这个口子,“条子生”、“关系户”等腐败问题就会接踵而至,来年将冒出更多的特例,分数不达录取线,却可以通过教授的坚持,进入名牌大学。   在教育发展历史中,通过教授的坚持,就把某位学生录进大学,留下了诸多“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教育美谈,比如,当年数学、化学、物理、英语总共只有25分的钱伟长,却被清华大学录取,而且,物理只有5分的他,居然通过游说系主任,进了物理系,这让人见识了当时教授的声望,以及当时大学的公信力、办学活力。而且,这不是个例,几乎是当时大学教育的常态。可为何现在,教授的坚持,却可能(甚至很多人相信)异化为“条子生”、“关系户”的交易呢?   这是因为今天的大学,已不是那样的大学;今日的教授,也不是那时的教授。简单地说,那时的大学,已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实行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那时的教授,不受外界的影响,视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为生命,在教育与学术中,坚守的是教育标准与学术标准,而非利益标准——对于这样的教授,很难将其与腐败联系起来。与之对比,我国当前的大学,普遍存在严重的行政化问题,行政力量主导教育、学术管理与决策,教育和学术的尊严已然不再,更别提教授个体的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   在我国大学推进自主招生改革,也由此陷入两难困境,一方面,从教育发展看,大学只有自主办学,才能使学校具有灵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语),没有办学自主权的大学,只能失魂落魄;而另一方面,把办学自主权交到没有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的办学者手中,人们担心,极有可能被乱用,教育的公平将失去保障。   在这种两难困境中,我国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选择了赋予高校有限自主权的方式,即高校先对学生进行自主招生测试,确定学生的自主招生资格,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再参加统一高考,统一高考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一本线或者低于高校当地录取分数线10~20分),这种模式,似乎是兼顾公平和自主权的“理想模式”,然而,这种“理想模式”,导致的结果,却是伪自主招生,以及公众对其的普遍质疑。所谓伪自主招生,从孙见坤同学的录取结果可见一斑,高校并没有真正选择学生的权利;而公众之所以质疑,是由于获得有限自主权的高校,并没有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公众对高校的有限自主权,也不放心。   以 笔者之见 ,授予高校有限办学自主权,将始终无法确立高校的公信力,也难让教育和学术获得足够的尊严。突破困境的途径,应是在赋予高校完整的办学自主权基础上,建立高校合理使用办学自主权的办学制度,以及受教育者选择教育的机制。   以自主招生改革而言,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必须同步进行如下改革:其一,高校内部管理改革,建立独立于行政的教授委员会,由教授委员会之下的教育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事宜,招生标准、招生过程全部公开、透明。其二,学生自由选择高校改革,对于自主招生高校,一名考生可同时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自由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这种学生对学校的选择,将促进大学竞争机制建立,受教育者的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尊重。   如果这两方面改革无法推进,那么,我国大学将很难获得公众的信任,也于是,我国高校的自主招生改革,将会一直在“谈到人才时渴望改革,谈到公平时反对改革”的无休止争论中,贻误时机,而事实上,培养人才和教育公平,完全可以结合起来,实现这两者结合的,就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我国《教育规划纲要》已经对此做出了规划,但客观上说,公众对推进高校的去行政化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没有多大信心,因为这一改革,取决于政府部门是不是真正放权,学校行政领导的权力是不是真正受制约,教授能否获得充分的自主权,学生是否拥有选择教育、评价教育的权利。(新民网特约评论员熊丙奇)    本文作者系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熊丙奇:“8教授求招偏科生”恰是教育改革与公平的纠结
  • [今日论语]警力介入新闻事件应当慎之又慎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5 14:18
      近来,由新闻批评报道引发当事人不满,进而引来警力司法介入的事件时见报端,似有一波未平又起一波的态势。“仇子明事件”还没有最终结果,又有媒体曝出千龙网记者阿良、刘洪昌因一篇《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的报道,被山东莱阳市委宣传部要求撤稿,继而又遭当地警方跨省市“追踪调查”。   据报道,瀚霖生物系莱阳市的“明星企业”,当地要“保护”,这是莱阳市委宣传部派员亲赴北京交涉撤稿的主要原因。而当地公安机关随后的赴京调查,更是冲着“报道失实”而去,他们关心的是新闻报道背后的“细节”,比如记者及网站有没有获取“好处”等。而千龙网记者阿良则开始休假“潜伏”,小心、恐惧地躲避着警方的追踪。又闻有律师紧急致函中国记协,要求切实维护媒体及记者的合法权益。   新闻媒体和记者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新闻媒体的管理和干预,也应依法依规。笔者并不知道莱阳宣传主管部门有什么权力,可以要求北京新闻单位撤下稿件?也不清楚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已经接到了正式“报案”,又以哪个“治安违法”、或者涉嫌犯罪的“罪名”去立案调查。或许,这都是关注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人们,应该不断追问和深思的问题。   当下,包括司法权在内的地方公共权力,有时会超越法律界限,去维护地方利益或者某些驻地企业利益,将国家的法律和社会的整体利益抛掷脑后;在本地企业与外地经济实体甚至中央利益出现冲突、发生纠纷时,争夺司法管辖权,曲解法律原意和精神,不依法办案和协助执行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在一些地方,当驻地企业利益因为涉案诉讼可能面临败诉损失时,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经常主动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出谋划策”,接受“控告”、“报案”,并迅速立案、调查甚至采取强制措施,插手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当对方当事人通过律师介入时,则又设置障碍,百般刁难,阻挠履职,甚至发生将律师拘押,作为“合谋”、“共犯”对待的事件;而当新闻媒体介入调查,向社会公开披露其中的“内幕”时,又出现类似将媒体单位或者记者列为诽谤或者损害商业信誉嫌疑对象,进行调查甚至刑事追诉的情形,遏制舆论监督。   保护公共权力尤其是公安司法权力的公正性,除了需要做更新观念、完善法律和制约权力等“体制内”的努力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将执法标准司法权运行置于“阳光”底下,这样也有利于治理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司法盲动。新闻媒体和记者若有违法行为,要按法律程序依法查处,同时要严格控制和慎重对待公安司法权力在新闻事件中的介入,使公共执法权真正回归依法、理性。 [全文]
  • 禾刀:我们能等来“洗虾粉”的真相吗?

    来源:新民网2010-08-24 19:34
      【新民网评】江苏南京10多位市民近日因食用了小龙虾而感到腰酸背痛,且疼痛难忍。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生初步推断认为,可能是这些市民食用的小龙虾在清洗时使用了化学品“洗虾粉”,从而导致他们患上了横纹肌溶解症。   对此,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解权说,“横纹肌溶解症说是‘洗虾粉’惹的祸,我们认为不可能。”南京市疾控中心表示已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结果基本否定了“洗虾粉”致病的说法。(扬子晚报8月24日)   虽然最终结果有待深入调查,虽然有疾病专家的否认,但在公众心中,“洗虾粉”有罪恐怕已经是一个定论,用脚投票在今后一段时间也就不可避免。   这样的担心并非无厘头,“洗虾粉”实则是彻头彻尾的“三无产品”,其存在也不是一天两天,去年上海就曾明令禁止使用“洗虾粉”。也别以为“洗虾粉”像某些专家描述的那样“经清水浸泡和高温烹饪后会分解掉”,真就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上海市食药监部门去年调查就发现,“‘洗虾粉’的主要成分是柠檬酸和亚硫酸盐”,“还有很多不明成分”,并认为这种产品必然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隐患。(《法制日报》2009年5月26日)   当然,仅凭“洗虾粉”的“前科”,便草率做出判断,这有失客观。公众不愿等待最终真相的出现,既有“洗虾粉”依然存在的事实,也有由来以久对调查机制无法以实际言行服人的犹疑,还有对食品监管应急机制、纠错机制信心的滑落。   在很多人看来,一起食品公共事件曝出后,首先应有必要的预警,而不是坐等媒体的一再追问;其次,对可疑食品或者添加剂至少要采取必要的干预,比如收紧监管措施,警示公众;再者,对问题的调查要迅速、深入,还要公开公正。   然而,眼见的一些现象却是,此类事件一旦暴露,现实往往让人感到十分茫然。事发地监管部门的所言所行,冥冥之中,总似无法绕开那个看不见的“手”——所谓的“市场稳定”。在稳定至上的基调下,调查往往会绕开事实的真相,而仅是揪出个别“典型”加以惩处,以此搪塞汹涌的舆情。就像这次在南京,才短短一天时间,公共卫生部门就出面为“洗虾粉”喊冤了。   公众不愿等待真相,或者说,不敢相信未来的所谓“真相”,这是一种焦燥,也是无奈的自保,毕竟认识一个“洗虾粉”,学会一门生存知识,其被潜规则的可能性就要小那么一点点,除非我们回到自给自足的农耕时代。简而言之,什么时候我们的监管、预警、惩戒体系的公信力提升到公众足以放心的高度,公众那颗草木皆兵的胆颤之心,才可能放回至本当淡定轻松的位置。         本文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张建:“拯救”菲律宾岂止是任重道远

    来源:新民网2010-08-24 17:16
      【新民网评】据中新网消息,菲律宾当地时间23日10时许,55岁的菲律宾前警官罗兰多·门多萨持枪劫持了一辆搭载21名香港游客的旅游大巴。警方随后发起的强攻解救行动以失败告终。截至发稿时,事件已造成8名香港游客遇难,7人受伤。   近年来,菲律宾国内政局不稳、社会治安糟糕、贪污腐败泛滥、贫富差距悬殊。英国《泰晤士报》评论称:“菲律宾正成为东南亚的一个失败国家。”这种失败的一个直观体现,就是绑架案的频发。菲律宾《商报》报道显示,该国仅今年上半年就有56宗绑架案记录,去年菲律宾全年绑架案达138起之多。   首先,菲律宾虽然翻版了美国民主体制的外形,但在选举中门阀政治、权钱交易、利益交换极其严重,导致国内政局动荡不安。去年11月,菲律宾南部马京达瑙省发生震惊世界的绑架并屠杀大批人质和记者的政治屠杀事件。这次政治屠杀事件,共造成57人死亡,其中包括30名记者。这种事件发生在一度被视为“东方民主橱窗”的菲律宾,简直不可思议!今年5月菲律宾举行总统选举和地方选举期间,曾多次发生枪杀、爆炸等暴力活动,造成数十人伤亡。据报道,菲律宾国内世袭政治家族达200多个,这些地方家族政治势力影响力巨大,甚至决定着总统大选。因此,连总统候选人也不敢得罪这些政治势力。例如,去年政治屠杀事件幕后主使安帕图安家族就是阿罗约的坚定政治盟友。今年4月,菲律宾司法部宣布撤销对两名安帕图安族主要成员的检控,引发各界广泛质疑。   其次,菲律宾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在菲律宾,绑架勒索事件频发,非法枪支泛滥,抢劫行骗时有发生,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也难怪香港游客被劫持事件发生后,当地一些人认为这已是家常便饭。另外,菲律宾国内恐怖组织、极端组织和反政府武装众多。菲律宾政府与“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阿布沙耶夫”等反叛力量在部分地区长期处于交战状态,各类恐怖主义活动猖獗,严重影响着菲律宾社会治安。   第三,菲律宾贪污腐败严重泛滥。菲律宾多任总统涉嫌贪腐指控。前总统马科斯、埃斯特拉达、阿罗约等都涉嫌贪腐指控。马科斯被称为“贪腐夫人”,阿罗约也被认为是菲律宾历史上最腐败的总统之一,并遭受3次兵变和2次国会弹劾,国内反对者众多。阿基诺三世竞选之初,就直指“贪污是菲律宾民主的最大威胁”,并宣布,一旦上台将彻查阿罗约涉嫌贪腐的种种行为。但事实上,卸任总统的阿罗约在此次选举中还当选国会议员。根据世界银行的调查,菲律宾每年国家预算的四成以上均因政府贪腐而流失,可见贪腐程度是多么严重。   第四,菲律宾贫富差距非常悬殊。2008年菲律宾人均GDP只有1804美元。菲律宾现有人口9200万左右,其中五分之二左右的人每天生活费不到2美元,全国有一半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2009年,菲律宾失业率达11.2%,创近十年来新高。与此同时,菲律宾国家财富却集中在少数利益集团和家族政治势力手中。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菲律宾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9,是亚洲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   阿基诺三世竞选总统时的口号是“建设一个美好的菲律宾”。他承诺,当选后将致力于打击腐败、消除贫困、提振经济、促进就业、提高教育和医疗水平。人们期待着阿基诺三世“拯救”菲律宾,然而在一个频临“失败”边缘的国家,要实现“美好的菲律宾”的目标,岂止是任重道远!         本文作者张建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学者 。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今日论语]醉驾与恶意欠薪入刑体现民意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4 14:04
      昨天,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引人关注的是,草案将醉酒驾车、恶意欠薪等规定为犯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醉酒驾车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欠薪引发的恶劣事件,近年来屡屡成为社会新闻热点,引起公众的愤怒情绪。2008年底,成都司机孙伟铭无证醉酒驾车,致4人死亡;2009年6月,南京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连撞9人,致5人死亡;今年5月,北京司机陈家酒后追尾,造成一家三口两人死亡……2009年底,吉林女子王鸿丽讨薪,被殴打侮辱;今年1月,河北打工者高志强讨薪反被刺伤,导致右肾被摘除……这些事实说明,醉驾和恶意欠薪对社会稳定和谐的破坏,已经累积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程度,亟需更严厉的法律手段进行震慑和惩戒。这也是民意的期待。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车或醉驾有关。但在我国现有法律实践中,只要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醉驾者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面临行政处罚。这样的违法成本显然过低,容易让醉驾者产生侥幸心理,而一旦酿成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2009年8月,公安部曾开展4个月的严厉整治酒驾的专项行动,收到明显效果。然而,专项行动毕竟是一时的,只有形成常态的法律震慑,让醉驾者一上路即构成犯罪,才能真正起到预防作用,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守法公民的道路安全感。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就呼吁,应设立“恶意欠薪罪”。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劳动者参与劳动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收入,以支付自己和家庭的生活成本,因此恶意欠薪不仅违背契约,而且使劳动者陷入生活困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超出了民事立法能够调整的范畴。目前对于欠薪,通常的做法只是要求企业整改,稍重的处罚也只是罚一点补偿金,对企业而言,根本无关痛痒。与醉驾类似,当违法成本小于违法得利时,又如何遏制恶意欠薪者的违法冲动?   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已历经7次修改,都是正视现实需求、呼应民意期待的体现。以刑法的震慑力预防犯罪,是立法的主要目的;在其他法律、行政手段不足以约束、惩戒时,就需要以刑法的强制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当然,刑法修改之外,还需要配套法律、制度加以完善,才能真正“治本”。 [全文]
  • 李晓亮:“挟尸要价”击中了社会道德与政府责任的软肋

    来源:新民网2010-08-23 20:02
      【新民网评】估计谁都不会料到,那张曾引爆舆论的名为“挟尸要价”的照片,时隔大半年后能再次灼痛公众神经,在“新闻大奖”和“新闻造假”两个漩涡中,翻转沉浮,牵动无数人视线。   原定于23日公布的“挟尸要价”调查结果,也面临推迟。“金镜头”组委会宣布,基于情况的复杂性,截止目前为止,调查资料还在核实整理中。(8月23日中新社)“复杂”之处,估计不在于照片鉴伪、事实还原等层面,而在于这些技术性工作之外的某些现实压力——这或许正如这次旧闻新炒的动机一样玄妙。   这一点,还可以从照片作者张轶几个月来的遭遇得到侧面印证:刚毕业进入《江汉商报》的张轶,因为“不想因违反报社制度和‘破坏荆州人民大营救的壮举’而失去工作,再加上个人安全问题的考虑”,所以用笔名在《华商报》发表照片,即使屡屡获奖,也不敢署真名。对于他的窘境,相信多数媒体从业者都能深刻体味。而这显然是比照片细节,更值得重视的制度性、社会性的丑陋与不堪。   只要不过分纠缠于一些难以考证的细枝末节,对于“挟尸要价”我们还是能达成某些普遍共识的:比如,不管图片说明是否完全与当时场景吻合,当时打捞人员是否正“挟尸要价”,至少“捞尸要价”不仅是事实,而且是当地一个存在多年的产业。   至于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长李玉泉的质疑,也只是说是纠结于当时是否正在“要价”,而显然不足以否定整个事实的判定,也就是说,“挟尸要价”并非假新闻,照片图说存在的瑕疵,只是误导舆论将炮火主要对准了船头的“白衣老者”王守海。   遭千夫所指的王守海其实只是受雇于专业打捞公司的一线操作人员,不具谈价权,隐身幕后的老板是一个叫陈波的人。而陈波也只不过是当地大大小小打捞公司中的一员,直指人性幽暗和道德丑陋的整个“挟尸要价”的商业环境,或许才是最该被谴责的。   从这个角度说,“挟尸要价”是一张无可争议的极具价值的新闻照片。它定格的这个令人心痛的瞬间,让我们一直不忍直视的那些社会和道德的不堪死角,无所遁形,被赤裸裸地呈现在大众面前,所以才会引起这一波波的舆论浪潮。直面丑陋,正视真相,哪怕残忍得让你不忍睁眼。缚绑着尸体的绳索,其实也无形中捆绑着人心,并且在渐渐收缩箍紧,勒得人直欲窒息。   此次,“挟尸要价”最让人愤懑之处,在于被拿来充当交易道具的,竟是见义勇为牺牲的英雄躯体。陈波事后称不知落水的是救人英雄,言外之意是他若知道不会搞得这么过火,以致引起公愤。但是普通不幸溺水者就该遭到这样的待遇吗?生命无价,生命尊严不容商业玷污,但是政府责任退出这一领域已二十多年。而一个几十年以捞尸为业的人,又如何会对打捞落水者产生职业习惯以外的其他感受?   所以,如果当地这次质疑“挟尸要价”是因怕这玷污荆州形象,那么最该着手的恰是以政府公共责任来涤荡“无政府湖面”上的血酬规则。只有政府介入,或才能终结以人的身体作为交易工具的冷血江湖。否则,人性和道德的力量难以抵御商业的异化。   当然要彻底解下束缚我们社会软肋的绳索,还生命以尊严,不光是打捞业需要治理,那些“开胸验肺”以身体维权的悲情叙事,那些在殡葬业的黑色暴利和经济适用墓前犹疑徘徊的无奈身影,那些无钱缴费而遭遇“见死不救”的挟病要价……反此种种,都是“挟X要价”的变异毒株,都是社会道德或公共服务的软肋,都需要彻底整治。   本文作者系媒体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蒋璟璟:“曹操墓真伪”的口水战映射平庸学界

    来源:新民网2010-08-23 17:24
      【新民网评】从安阳曹操墓的发掘之日起,关于曹操墓真伪的议论一直不绝于耳,而学术界也因此分为了“挺曹派”与“反曹派”。即便在安阳曹操墓被评为2009年十大考古发现后,有关曹操墓真伪的质疑声并未因此消失。8月21日,全国各地的23位专家学者在一论坛上从各个方面对曹操墓的真实性进行反驳,最终形成共识:安阳“曹操墓”在发现和发掘过程中,存在人为策划、蓄意造假的行为。针对相关质疑,原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郝本性则一一作出了解答。   一处墓地引发一场争论,一位先人触发万般纠结。一贯寂寞的考古界,终于赶上了风头正劲的好时代。又见两派——“挺曹”与“反曹”,与当年“挺虎”、“打虎”何其神似。恶辩连连、争执不断,到底是学人好斗?抑或学界底线共识已然崩塌?诸如华南虎、曹操墓,本因诉诸科学而求真相。但现实中,帮派化的口水战,取代了严谨的鉴定甄别。如此你来我往,学界、学人早已尽显疲态,绝非幸事!   诚然,学界从来不缺争论。思想各异、信仰有别,自然少不了“争鸣”一番。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辩论,多围绕抽象宏观的论题展开。一如“维新与革命之争”、“问题与主义之争”、“唯心与唯物之争”,凡此种种皆与细处问题无涉。相对成熟的学科,更不应出现低级“真假之辩”。就考古一科言,自古有之,近些年更是臻于完善。理论上,鉴定墓穴真伪必是小菜。只可惜,曹操墓真相依旧云遮雾绕。即便多至23位学者,认定安阳曹操墓“存在人为策划、蓄意造假行为”,但依旧不能拿出如山铁证。   一个大致成熟的学科内,居然出现针对具体、低级问题的口水战,此无疑学界丑闻。基于学术传统,曹操墓之争本应遵循另外的轨迹运行:“挺曹派”与“反曹派”各自独立调查、拿出证据,交由学术权威机构裁定。之后,或水落石出或清者自清。在健全学术体系中,之于此类技术端的争执,顶端学术机构完全有能力做出正确判断。当然,前提是保障学者不受阻碍收集、保留、呈现证据的权利。   遗憾的是,上述流程在中国不具备可操作性。一方面,所谓权威学术机构事实上并不存在。你能指望“国家文物局”进行有说服力的鉴定吗?将安阳曹操墓评为“2009年十大考古发现”,便是此衙手笔;另一方面,学者缺乏足够调查、表达路径。今后“反曹派”估计很难接触到出土的“石碑”、“画像”等实物了,安阳文物保护部门定会百般阻扰。此诚为学术属地化、帮派化之流弊。   既如此,闹剧还得继续上演下去。“挺曹派”与“反曹派”依旧自说自话,隔空传音、借媒体攻守。今天23名学者指责造假、要求对方测谎,明天某某文物专家便在河南反驳质疑。看似热闹,却是在背离学术规范的路上越走越远。当一个学术群体,自身共识达成机制无存,本就是尴尬的现实。曹操墓之争,最令人蒙羞的,恰是学界自甘口水对垒,而无力彻澄真相的普遍平庸。   谨以两派经典“台词”作结——“我要是说谎了,我自我了断;如果XXX说谎了,就请以后不要胡说八道,把尾巴夹起来做人”、“因其碑别字上的写法,《鲁潜墓志》背上造假恶名,若鲁潜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想”……这,究竟是一场表演还是一场辩论?   本文作者系媒体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政府资讯

市政府
我想看
数据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