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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俊生:股市低迷,隔靴挠痒的IPO改革难辞其咎

    来源:新民网2010-08-23 17:21
      【新民网评】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由此,酝酿已久的IPO(新股发行)后续改革终于提上了议事日程。   我国资本市场的IPO自去年重启以后,至今已一年有余。一年来,IPO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使市场规模迅速壮大,特别是创设不到一年的深圳创业板市场,通过接连不断的IPO,目前上市公司已超过百家,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投资市场。从去年开始的IPO改革,管理部门坚持的是“市场化”的发行原则,这本来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改革方向,但是,由于在改革实践中管理层仅仅坚持了在IPO定价上实行“市场化”改革,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则一仍其旧,导致有机会通过权力审核之门进入IPO市场的企业普遍能够以畸高的发行定价完成募资,资金超募严重。这些以超高价格完成发行的新股在目前萎靡的交易市场中自然难以立足,因此新股上市以后跌破发行价的情况接踵发生,中小投资者损失巨大。   一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目前在IPO中所实行的“市场化”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在于,能够进入发行渠道的企业并不是通过市场“无形之手”遴选出来的,而是由证监会下属的发审委这个“有形之手”挑选出来的,权力依然能够在市场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这些企业进入发行渠道后,它们的新股定价虽然是经过了路演、询价等过程而得出的,但由于在这个过程中发行公司和其保荐机构占有充分的话语权,两者在利益驱动下有充分的理由合谋操纵定价,因此造成了IPO定价普遍超高、上市后迅速“破发”的局面。这种状况的出现,已经使市场陷入了严重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未能通过权力之门的申请发行企业与侥幸通过权力之门的申请发行企业之间的不公平,前者的遇阻并不是市场的力量,而后者的畅行则意味着在得到了权力的眷顾以后可以无所顾忌地从市场中圈钱;二是发行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前者可以无节制地向投资者圈钱,后者则只有向发行公司作奉献的义务。因此,这种“市场化”并不是真正的“市场化”,充其量是戴着“市场化”帽子的一种权力经济。   IPO领域的这种不公平状况持续已久,已经使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行与交易两个领域出现了严重的失衡,IPO重启一年来,全球经济前行在复苏上升通道上,全球股市也逐步向好,但惟独A股市场却一直在低位徘徊,股指甚至创下了新低。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虽然错综复杂,但放任发行市场的高价圈钱导致市场资金枯竭,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很显然,对IPO进行的后续改革,其重点必须落定在对目前的新股定价机制进行改革上。但令人失望的是,证监会目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只是对原有的发行制度进行了一些技术上的小修小补,比如引入网下配售摇号制度,扩大询价机构范围,增加定价透明度,但对由发行公司和保荐人合谋定价的机制却未有触动。很显然,这个正在征求意见之中的方案一旦定案,那么,IPO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可能得到可观的改变,“肥了募资者瘦了投资者”仍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一个触目的景观。   其实,资本市场的管理者对于我国目前IPO领域存在的新股定价混乱现象不可能视若无睹,否则也就没有必要进行这一场后续改革了。但是,由于在去年重启IPO时将“市场化”作为管理者的一项政绩来看待了,因此使得改革难以深入进行。否定目前IPO领域的定价“市场化”,就等于否定管理部门的政绩,因此,管理部门不仅无意于着手对此进行改革,反而经常向市场释放出一些缺乏诚意的言论来为此进行辩护,比如定价市场化有利于增加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定价市场化是国际市场的通行模式,等等。其实,投资者需要具有风险意识,不等于管理者可以故意制造风险来让投资者承受,作为管理者有责任为投资者化解风险而不是任意扩大这种风险;国际市场的IPO定价确实实现了高度市场化,但是国际市场公司募资已经不再需要通过权力部门审核,IPO由于缺乏权力部门的保驾护航,已经难以保证必然成功。   在去年重启IPO时,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曾经说过,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让散户投资者能够多得一些新股份额,并且为此在制度上作了一些改变。但是,一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由于发行定价高企,投资者得到的新股份额越多,他们遭遇的投资损失就越大。因此,一年以后的今天,这一本来也可作为管理层政绩的话题已经无人提起了。改革是对以往工作中的某些不足之处做出否定,而不是仅仅进行一些技术性的小修小补,因此,管理者有必要认真倾听市场意见,正视IPO领域存在的严重问题,抛弃不切实际的“伪市场化”迷思,抓住目前新股发行领域的要害问题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本文作者周俊生系著名财经评论员 。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周俊生:股市低迷,隔靴挠痒的IPO改革难辞其咎
  • [今日论语]李昌镐结婚为何不买房?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3 14:08
      2010年10月28日,对韩国著名棋手李昌镐来说将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他将在这一天和自己的女友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日前,让中韩围棋迷最感兴趣的一个话题不是李昌镐今后的婚姻生活,而是他在结婚前做出的一个重大决定:和老婆一起租房子过日子。   这实在让人大跌眼镜:李昌镐20年职业生涯的各种收入至少在100亿韩元以上,按照目前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价值5700万元。尽管首尔富人区的房价还是比较贵,但是对于一名不折不扣的千万富翁、吸金王来说,如果一定想买房结婚,他还是买得起的。那么,李昌镐为何要坚持租房结婚?这与他节俭和低调的个性有关,也与整个韩国的房地产政策背景有关。   韩国楼市在2001年至2004年间上涨得很疯狂,甚至流传着“江南不败”的神话,意即在首尔的江南区投资买楼只赚不赔。为了打压高房价,韩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最关键的利器就是综合不动产税。实行综合不动产税的第一年,韩国楼市的标准房价出现7年内首次下降,全国楼价平均下降了4.2%,首尔核心地段楼价甚至下降了9%左右。此外,韩国还实施了对个人持有多套住房的区别性征税政策,个人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需要按照逐步加重的税率额外纳税。   为了将自己的父母家人接到首尔居住,李昌镐已经以自己的名义在首尔购买了一套住房。因此,他如果需要购买新房结婚的话,必须按调控政策交纳二套房相关税款。同时,他所自购的房屋每年还必须交纳财产税和综合不动产税。首尔的房价目前还在缓慢挤碎泡沫的下行周期中,李昌镐买房不仅无法按照中国大城市的“逻辑”获得所谓住房投资收入,只会不断地折旧和贬值。综合以上三种因素,购房行为显然又不符合李昌镐节俭低调的性格。   从李昌镐租房结婚的轶事中,我们应当再度思考韩国的房产税收政策对中国的高房价是否具备借鉴意义。是否开征房产税,无论官方、民间还是学界,已经经历了无数次的讨论乃至激辩,相关的传闻亦是几番流传几番澄清。韩国经验的价值在于,它证明了房地产持有环节的税收的确能够对房价的稳定产生积极效果。如果我们确实关心民众在高房价面前的疾苦,那么对于这样的经验就不应当回避。当然,征收房产税不应当是一个简单的加税过程,它必当伴随着对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梳理,以确保税收手段作用的标靶准确无误地指向投资和投机性的住房持有,而不是泛泛地增加本已显得沉重的住房税收。   我们也不妨反问,像李昌镐这样的千万富翁在中国会怎样?既然中国版的“江南不败”神话依然坚挺,他为何不通过炒房而扩大自己的财富?何况结婚是一个多好的理由,即便他自己愿意节俭,房产商和他们的理论家也会替他找到一个刚性的“丈母娘需求”。 [全文]
  • 陶功财:上海治理涉黄场所需要创新常态机制

    来源:新民网2010-08-20 20:56
      【新民网评】据《新民晚报》报道,18日晚上,上海市警方展开世博18号行动,被查获的足浴店中几乎家家都存在涉黄行为。据悉,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先后组织开展了整治网络淫秽色情,整治涉黄“三小”(小发廊、小足浴店、小按摩店)场所、娱乐休闲服务场所等专项行动,持续打击整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查处娱乐休闲服务场所涉黄案件2000余起,处罚场所1800余家,关停或整顿涉嫌网上传播淫秽色情违法网站60余家。这样“硕果”自然值得称道,但是一查起来就几乎家家存在涉黄行为,也暴露出社会治安治理之中的尴尬。   显然,查处涉黄场所,警方是有能力,也是有办法的,这不,每次专项行动都是“满载而归”。但一个浅显的道理是,打黄扫非不可能仅仅依靠集中警力的专项行动,更需要常态的长效机制。上海警方表示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但客观地说,目前这样的机制还远未成熟。   近来,中国多地警方开展严打整治突击行动,严查“涉黄”场所。8月11日至13日,北京警方就开展了代号为“电网”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拉网式逐家检查。警方表示,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固化上述工作机制,每月11日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此举也引发了一些网友们的质疑,认为时下的突击检查要“预约”,远离了社会治安治理的真正意义。   应该承认,娱乐场所涉黄现象屡禁不绝,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但动辄来一阵风、时紧时松的治理方式也是涉黄现象每每能卷土重来的原因之一。“严打”式的治理就像潮汐,有高潮,当然也有潮水退去的时候。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正是摸清了这一规律,和执法者玩起了“猫鼠游戏”。   时下,面对严峻的治安环境,警力有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依赖警力投入的专项治理也难以成为常态。因此,探索优化警力配置的常态治理机制,显得更为迫切。   上海警方表示,为坚决遏制场所涉黄违法犯罪活动,上海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不间断的打击整治行动,同时积极探索场所要素管理的手段、方法,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些措施都是积极的。此外,不妨根据治理涉黄场所长期以来的症结所在,探索例如轮转跨区整治的模式,也应该尽早提上日程。   遏制场所涉黄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一项长期的任务。实事求是地说,建立常态、长效的机制肯定需要一定的时日,不过,只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执法,而且机制也合理,达到预定目的并非难事。另外,作为公众来说,也要积极参与严打涉黄行动中来,积极举报,也为社会治安积极贡献力量。   本文作者系媒体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张田勘:地质灾害频发 生态移民刻不容缓

    来源:新民网2010-08-20 20:24
      【新民网评】国土资源部表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地质灾害数量是去年同期的近10倍,同时今年的地质灾害都表现了隐蔽性强、突发性强和破坏性强的三大特点。   地质灾害包括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火山喷发、地震和海啸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总体而言可分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就自然因素而言,现在全球气候处于急剧变化期,而且全球进入地壳活动频繁期,成为地质灾害频发的重大因素之一。而人为因素则表现在,人类四处修建水电站、高速公路、铁路,或切坡建楼等等。这些人为因素可以归结为不科学的人类工程活动。但是,还有其他一些人类不科学的行为也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如草地和植被的破坏,森林的砍伐等,造成了土地的松软和塌陷等。   科学调查和确认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其实就是为防治地质灾害提供思路和方法。但是,在排查地质灾害的种种原因时,地质专家往往把更大的责任归咎于自然本身的因素。例如,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灾害处处长张作辰认为,中国现在频频发生的泥石流既与西部植被破坏无多大的关系,也与修建水电站无关。因为大多数泥石流比较严重的区域是长不了植被的。主导泥石流的是斜坡上松散的物源和充足降水。降水在短时间内启动这些松散物源,一旦动起来,任何植被都阻挡不了。而水电站只要设计施工规范,不会有太大影响。   与此同时,像泥石流这样的地质灾害也很难准确预测,正如地震灾害的防治一样,世界上的主流科学家都认为,地震目前是无法准确预报的。而泥石流至少一年的精度预测或预警还做不到。   这些情况反映了目前地质灾害防治的难题,似乎让人类束手无策。但是,在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之时,值得和需要转换思路。其实,今天人类面临的地质灾害本质上是生态问题或生态灾难,应当以生态治理的方式来对待地质灾害。说到生态灾害,就要谈到生态移民。因为,无论是大自然的因素还是人类的因素,发生生态灾害的地方有很多是不适宜于人类居住的,所以,生态移民是最好的出路。   然而,移民一是要有地盘,二是要有钱财。这在不同地区有较大差异。例如,在新疆,地广人稀,如果出现了泥石流之类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调查和评估之后,确认这一地区不适宜人类居住,以避免未来同样的伤害或更大的灾难,就可以在本省本区进行生态移民。但是,在贵州、四川等地,却难以找到地方移民或迁徙。   另一个方面,即使可以找到地方进行生态移民,资金也困挠着人们,这次遭受特大泥石流灾害的舟曲就是一个典型。早在2008年前汶川大地震后地质专家就提出过警告,舟曲必须迁址,以免受到泥石流冲击。但是,舟曲迁址的这种生态移民需要8000万元人民币安置费。由于资金因难,所以未见行动。而且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地质专家指出,舟曲为泥石流易爆发区,最佳解决方案是生态移民。当地政府也曾试图以土地置换的方式,把处于危险边坡的村庄迁走,但是仅此一项,就需要数千万元的安置费用,舟曲本身无法承担。   当然,对于生态移民,还有一个难题,即行政决策权。例如,舟曲县发改委副主任张三朝认为舟曲县不同于北川,没有上层行政决策,一个县城自行迁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其实,如果以人的安全和生命为第一,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中国无论是西部还是东部,都有大量的土地可供生态移民。资金的来源也不难解决。每次大灾难之后,国内外的捐赠资金都可以成为生态移民的主要资金。例如,8月初,民政部收到的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就266288.75万元,而且民政部已将捐赠资金的非定向资金9亿元用于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如果有这样规模的资金,进行生态移民完全没有问题。再加上在科学调研之后进行政府决策,并成立政府生态移民基金(仿效三峡移民基金),包括中央和地方的,通过生态移民,把不适宜人类居住地的人群移居到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方能彻底解决地质灾难问题。   相反,如果在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迟迟不进行生态移民,如舟曲,就会导致一而再再而三的灾难,舟曲1992和2010年的泥石流灾难是最大的殷鉴。而今年舟曲泥石流灾害不计人员伤亡外,仅经济损失初步计算就高达1.12亿元,这远比此前评估整个舟曲生态移民所需8000万元大多了。两相比较,舟曲是生态移民好还是就地再建好已经不言而喻。   当然,地质灾害中的人为因素也是需要解决的。如果对所有人类工程和行为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施工,也是可以极大降低地质灾害的。   本文作者系 学者、科学作者 。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张森林:“跨区”能否罢免人大代表,这是个问题!

    来源:新民网2010-08-20 20:00
      【新民网评】据媒体报道,杭州市下城区64名选民申请罢免该区人大代表赵之毅一事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日前获悉,64名选民的申请已被驳回。下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钟毅表示,由于罢免申请的领衔人及联名的绝大多数申请人都非原选区选民,联合署名的原选区选民人数未达到50人,故此次申请不符合选举法规定的要求。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因此,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如果原选区联名申请罢免人大代表的选民确实不足50人,下城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予以驳回的决定无懈可击。然而问题在于,倘若该区人大代表赵之毅虽在本选区遵章守纪,受到选民的认可,无人提出罢免,但却在其他选区做出了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事情,究竟该由谁来提出罢免呢?   很显然,下城区人大代表赵之毅是否应该被罢免其实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本案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而且也很现实的问题,即如果人大代表“跨区”违法违纪,该由谁来罢免、如何罢免。如果所在选区选民不提出罢免,其他选区选民又无权提出罢免,那么,人大代表只要与本选区选民“搞好”关系,或不损害本选民区的利益,岂不是除非犯罪,否则就可以在其他选区肆意侵犯群众的利益?这无疑违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精神,也不利于对人大代表加强监督。   反之,如果规定,所在选区选民不提出罢免,其他选区选民也有权对人大代表提出罢免,那么,同样导致另一个尴尬的问题,即非但不能体现出人大代表充当本选区选民代言人的角色定位,也势必会让人大代表感到无所适从,甚至可能当不同区域选民之间出现利益矛盾时,不敢大义凛然地站出来依法有序地维护本选区选民的利益,否则,一旦引起其他选区选民的不满,想找50人联名提请罢免,简直易如反掌。果真如此,人大代表所在选区的选民选出的这个人大代表到底何用之有,又能“代表”谁说话办事呢?   由此可见,对人大代表“跨区”违法违纪该由谁来罢免,亟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在法律和制度上加以完善,譬如允许选民跨区“罢免”人大代表(实际上是一种“外部”监督),但加一个审查的前置条件;或建立不同区域人大之间受理跨区“罢”代表的联系机制等,如果事实表明人大代表真的有失“水准”,则交给其所在选区的选民看着办、说了算,这样既能避免人大代表“跨区”违法违纪难以被罢免的荒唐事,也能促使人大代表在本选区和其他选区,都要体现出一个人大代表的担当来!   本文作者系统战部门公务员。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今日论语]立案“刚性”监督“弹性”越少越好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0 13:55
      在国人的印象中,公安干警总是出现在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和刑事罪案的勘察、侦破和打击的“第一战线”上,他们既机智、勇敢,又威严、神秘。公安机关在及时侦破案件、严厉惩治罪恶和保护公民利益方面功勋卓著,有目共睹。但近年来,也确实暴露出一些问题,引人瞩目。   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出现了刑讯逼供,粗糙立案,造成类似佘祥林、赵作海之类的重大冤案;由于受到地方保护势力的影响,对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正当批评,采取了非法压制的行为,还不惜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使用强制措施,甚至给重庆的彭水诗、河南的王帅、山东的高唐网、山西的稷山文等安上了“诽谤”的罪名。凡此种种,不能不使人们对缺乏有效制约的侦查权及其造成的恶果产生忧虑,也使侦查活动的依法公开和有效监督,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和持续关注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对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尤其是在加强对公安侦查权的监督制约方面,出现了不少“刚性”规范。   比如,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各级检察院,依法负有对公安侦查活动的监督职责,但事实上,由于法律条文过于粗疏,检察院除了可能对报请批准逮捕或者起诉的案件进行“事后”审查外,他们对公安实际立案侦查案件的信息并不全面了解,也没有规范渠道可以去获悉。因此,监督也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取得实质性成效。这次的《规定》特别强调了创造必要条件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案件发案、报案、立案、破案等情况的定期互通及重大案件的及时通报机制,增强案件信息的透明度,以利于检察院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   又比如,对于公安机关不当立案或者报案不立等现象,群众反响强烈,但缺乏有效监督手段,这次则做了细化规定,强调被害人及其关系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依法办理的,只要他们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就应当受理、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必须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如果公安插手经济、民事纠纷,或者为实施打击报复、敲诈勒索、谋取其他非法利益而违法立案,甚至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性措施的,经过审批程序,应当要求相关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此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监督案件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限,以及督办程序等。   可以预见,这些规定,对于增强公安侦查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促进侦查权依法正当行使,一定会起到积极作用。而笔者则期待未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能将更多有效制约侦查权的“系统内规范”上升到法律规则的层面,更期待这项被媒体称为“刚性”规范的刑事立案监督《规定》,能在实际操作中减少些“弹性”,真正获得强有力的“硬执行”! [全文]
  • 余丰慧:“终身免费银行账户”一定要一免到底

    来源:新民网2010-08-19 19:36
      【新民网评】据媒体报道,银监会正在会同发改委对各方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和考量,对一些由于银行用户“被动接受”而产生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有望给予公民每人一个终身免费银行账户。这种终身免费账户将主要用于以下的业务:1.单位指定用于发放工资(含退休金)的银行账户;2.医保、低保、事业保险、养老保险账户等用于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账户;3.住房公积金账户;4.已签约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且对应的还款合约尚未终止的银行账户(信用卡账户除外)。   近段时间关于银行服务收费问题吵闹的沸沸扬扬。大多数民众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意见很大,对于一些牵强附会的乱收费反响强烈,呼吁监管部门尽快出台监管办法消除银行收费乱象。而另一边是,中国商业银行正在转轨之中,其中由过去单纯依赖存贷利差实现收入盈利方式正在转变为依靠中间业务收入支撑其收入来源。因此,一些民众对收费的不满意见以及呼吁停止收费的社会舆论恐难以撼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发展的大势之趋。   细细分析,百姓对于商业银行收费长时间有意见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一张银行卡上附加的各种收费、一个个人账户上附加的包括转账在内的各种收费,特别是查询费、小额账户管理费以及异地、跨行汇款、取款、存款、查询等一系列收费。笔者曾经算过一笔账,这些收费积累起来对商业银行增加收入确实不小,但是相比这个账户上的存款给银行带来的资金运用上的利差收入,不但少而且不稳定。况且对培养客户的忠诚度会起负作用。过度强调这些小收入,商业银行有点丢了西瓜捡个芝麻、得不偿失的味道。   如何能够兼顾银行投入成本费用,又充分考虑到百姓的实际利益诉求。笔者认为,给每个公民一个终身免费账户是一个好办法,是一个可行的措施。假如给每个公民每人一个终身免费账户,那么可以把所有个人资金交易放在这个账户上,其他账户都可以取消,这对银行和民众都有好处,这将大大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秩序。关键在于要把这个好事办好,办的各方都满意。   每一个公民的免费银行账户开在哪里决定权在民众手中。某人认为哪个银行服务好、哪个银行做业务多,自己有权将账户开在哪个银行。这个银行输入联网系统后,其他行无权再开立免费账户。任何商业银行都不能拒绝公民开立免费账户。从吸收存款、充实资金来源、夯实资金运用基础看,商业银行也不应该拒绝开立免费账户。免费账户中的存款,本来就是商业银行赚取存贷利差的资金来源。   公民免费账户一定要一免到底、不留尾巴。免费账户的跨行异地存取款、汇划转账、小额账户管理费、开户费、银行卡(现在一般是一张银行卡对应一个存折账户,叫做卡折合一)年费、开卡工本费等一切费用全部免除。银行在这个免费账户上的收益,完全依靠高质量的服务吸引客户在此账户上多存资金,使得银行运用资金来源充足来实现收入增长。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思想要更加解放,商业银行要更加大度、大方,不与民众斤斤计较。   当然,除了一个公民终生免费账户外,所有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其他账户完全市场化、商业化,商业银行按照投入的成本费用、按照发展中间业务要求,实行合理、合规收费。   总之,一定要把一个公民给一个终身免费银行账户的好事办好!    本文作者余丰慧系著名财经评论员。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余丰慧:“终身免费银行账户”一定要一免到底
  • 吕怡然:力挺李一的“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因何而牛?

    来源:新民网2010-08-19 19:09
      【新民网评】正当又一个“养生大师”李一的漂亮牛皮被舆论戳破之际,他的一个坚定拥趸、狂热粉丝樊馨蔓却旗帜鲜明地表态称,即使媒体曝光了李一的过去,她仍然相信李一,因为李一对于她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   见仁见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无可非议。始终迷信李一,是个人的选择,也无关紧要。问题是,这个“李一迷”并非一般的人物,而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感动中国》的总导演、大导演张纪中的太太。正是这个樊馨蔓,出了一本描写李一神奇之处的书《世上是不是有神仙》。其实,如果这完全是个人行为,也罢,但是这位非凡的女士口口声声地宣称,她是“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大家不听我的却听路人的,有什么办法?”   好牛啊,“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堂堂央视的记者,真是不牛也难。关键是,“牛”什么,怎么“牛”,要人们如何相信她的“牛”。据南方都市报记者调查,有一篇1998年发表的文章《本世纪末的一份调查报告——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记者樊馨蔓》,称当年的“神医”胡万林“不是神,也不是仙,他是属于未来的新一代人类科学工作者,是一个磊落的、实事求是的、了不起的人”!而恰恰是这个胡万林,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判入狱15年。而如今,樊馨蔓在《世上是不是有神仙》一书中又将李一写得神乎其神:“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在电视节目主持人和法律公证人的目视、公证之下,在一个封闭的大鱼缸里面闭目打坐,用胎息的呼吸方式,与满缸的鱼儿一起待了2小时22分钟……”。而事实已经证明,李一的所谓“与满缸的鱼儿一起待了2小时22分钟”完全是欺世盗名的把戏。我们该怎么相信这位“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呢?   诚然,人对自身的认知至今依然有不少空白,人体的无穷奥秘远未被完全揭开,值得不懈地去探求。而民间确实也有“神人”,他们的一些神奇行为令人不可思议。但是,对未知世界的探求,务必科学、冷静、理智,万勿匆忙得出结论,也不该先入为主、固执己见甚或执迷不悟。我们或许可以相信樊馨蔓自己所说的:为了解李一的“神奇”,“我辟谷两次,亲身体证;我查阅无数典籍;我闭关再亲验、体证,仔细感受,观察我小小、脆弱肉身的变化。我自2005年首次辟谷,至2009年首次发博,中间历经近1500天。”然而,现实世界,当今社会,眼见未必为实,即便是“实”,其中也未必全然为真,更未必全都是科学。身为“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不至于不明白这个最浅显的道理吧。再退一步说,即便她所见所闻全部是真实可靠的,也应该允许别人质疑、争论,动辄把个人的言行和自己的职业行为相关联,动辄称自己是“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恐怕并非“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应有的气度吧。   樊馨蔓在其博客上写道:“我一直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除了我非常信任我自己是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以我们一贯以来‘公正,平等,求实,前卫’的职业要求,分秒不敢放松自己的言行所为。”真的祈盼她的牛气果然是建筑在“公正,平等,求实,前卫”的职业要求之上,让我们相信这位“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果然是“分秒不敢放松自己的言行所为”。须知,“牛气”终究不是长在“中国最大媒体”上,而“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的“牛气”也总不至于为伪“大师”的牛皮充气吧!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力挺李一的“中国最大媒体的记者”因何而牛?
  • [今日论语]多维度认识打黑除恶的现实意义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19 13:17
      公安部近日发出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批涉黑案件挂牌督办通知,对涉及全国22个省、区、市的52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并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黑恶犯罪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共同敌人,任何政府都不能容忍,建立防治涉黑犯罪的长效机制,不仅仅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更是维护民众根本利益的需要。这一次公安部对52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表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又将掀起一个高潮,也进一步彰显了中央打黑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其结果令人期待。据媒体报道,自2006年2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部已挂牌督办7批296起重大涉黑案件,目前案件侦办工作进展顺利,已移送起诉289起,提起公诉270起,一审宣判254起,生效判决210起。挂牌督办的实效可见一斑。   打黑除恶这项“正义之战”更应该赢得民众的共识。或许在不少人看来,打黑除恶更多的只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活动。8月17日,央视《经济半小时》以几起典型的打黑除恶案例,向民众呈现了打黑除恶的经济意义。湖南永兴全县之前有72个煤矿,年销售煤炭300万吨。然而当地黑恶团队垄断近一半的煤炭销售,每年非法获利上亿元。永兴县马家1矿矿长张正平至今还记得,2009年初当地黑恶团伙为了不让他们矿的煤炭卖给其他人,用大货车将煤矿大门给堵住。在当地,还有矿老板频频被杀。由此可见,黑恶势力不仅危害着社会治安,还会成为一种“经济毒瘤”。他们用极其残忍野蛮的手段,取代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商业竞争关系,把市场经济变成了原始的强取豪夺。   黑恶势力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强占垄断某些资源,有利益可图,才能聚集不法分子,作恶一方;二是头上有保护伞,每个黑恶势力的扩张都伴随着罪恶,劣迹斑斑,如果没有保护伞,黑恶势力就很难如此滋生繁衍。   所以,在公安部督办的多起打黑除恶案件中才分外强调要“深挖保护伞”。能够撑起“保护伞”的人,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掌握着强大的公权力,通过权力寻租变现利益,如果没有公权力的庇护,黑恶势力也不可能肆无忌惮地四处作恶。在深挖“保护伞”的同时,一旦涉及到了权力寻租者,这势必又和反腐相关。由此可见,打黑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打黑和反腐就是同步进行的,也必须同步进行。   打黑除恶无疑是一项民心工程,但是,只有当民众能够从“经济毒瘤”“反腐”等更多角度认识到打黑除恶的现实意义,而不仅仅将其框架在维护社会治安上时,这项工程才具备更坚实的民意基础。 [全文]
  • 沈彬:“2.5亿彩票得主身份”的背后是监督权的缺失

    来源:新民网2010-08-18 19:52
      【新民网评】近日上海福彩开出了2.59亿元的巨奖,这位申城“彩王”坐上了全国福彩得奖金额第二把交椅。昨日下午,“彩王”在缴纳相关税款,并且捐款之后,带着1.9903312亿元的奖金神秘消失。除在场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工作人员外,目前无人知其兑奖经过,或是姓甚名谁。(《新闻晨报》8月18日)   每当巨奖开出之后,巨奖得主是否应该公开身份就会成为舆论的焦点。按2009年7月施行的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但相关的争论,并不会因为这一条例的施行而停止。且上述条例第四条还规定: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那么问题就出来:不公开获奖者信息,怎么监督?   公开,还是不公开?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打开美国、英国等一些国家的彩票官方网站,居然有详细的各届大奖得主的个人资料,包括照片、个人信息、获奖故事和感悟……这在外国彩民看来,两者并不矛盾,英国信息自由法案中就明确规定了公民对公共组织的行动和行为有知情权。当彩票的财产属于公众的公共财产时,公众就拥有知情权;当它归属为个人财产后,才变为公民的隐私权。(《国际先驱导报》2009年10月22日)   首先,从法理上分析,个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资料应该得到保护。因为一旦公开,获得巨额奖金者的生活平静必然被打破,甚至还可能引起犯罪分子的觊觎。但彩票制度又有着天然的要求公开、透明的特性,彩票奖金直接来自于广大购买彩票的社会公众,如果获奖者的身份不能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而只是由彩票发行机构内部掌握、内部监督,即使有国家公证机构的公证,也难以保证运行中不出现徇私舞弊等问题——几年前的西安宝马彩票案的闹剧仍然历历在目。   而且,个人隐私不像人身自由权那样,属于不可让渡的专有的人身权。按美国隐私法,“合理的隐私期待利益”是确定是否构成侵害隐私权的前提。所以可以设立相关机制,一旦购买彩票,视为承认让渡相关的隐私,接受公众的监督,这也未尝不可。   其次,中国的彩票公信力难使人满意,获奖者身份是否公开其实只是问题的爆发点,更大的问题怎么来监督彩票的发行、开奖的整个过程,是主要依赖政府公信力,还是社会监督?   自中国1980年代重启彩票发行以来,政府作为管理机关,一直试图将彩票公信与彩票发行垄断制度捆绑,打击私彩、遏制地方彩票,特别强调彩票应由中央政府垄断。最早的有199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发行彩票的批准权集中在国务院;200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任何地方和部门均无权批准发行彩票,直到2009年的《彩票管理条例》。但政府垄断经营的彩票,未必满足彩民对公开、公正的要求。比如2004年西安宝马彩票案,比如2007年北京彩民马清智因为直播开奖延迟8分钟,“直播变录播”,向法院起诉福彩中心欺诈。这些无不在挑动彩民敏感的神经。作为对于公众质疑的回应,中国福彩发行管理中心则于2005年起举办了“走进双色球”活动,“挑选”公众代表走进福彩开奖现场。但这一活动似乎难以打捞彩票的公信,上述的直播变录播就屡屡在“走进双色球”公众代表的眼皮子底下发生。   因此,比获奖者身份公开更大的问题是:彩民如何切实监督彩票经营?彩票有着“微笑的纳税女神”、“无痛的税收”之称,有着天然垄断性质;又因为天量奖金的诱惑,会使彩票经营、管理者“铤而走险”。仅仅依靠政府背书支撑不起整个彩票事业,还是需要多方力量的监督和制约。事实上,在中国当下,相比保护获奖者的隐私权,更应得到保护的是公众对于彩票的知情权。这在行政立法的《彩票管理条例》中很难得到体现,也许更能直接反映民意的未来的《彩票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新民网特约评论员沈彬)    本文作者沈彬系法律工作者。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吕怡然:又一个“养生大师”跌下神坛,谁该反思?

    来源:新民网2010-08-18 17:09
      【新民网评】近来,又一个“大师级”人物被舆论的聚光灯照得通体透亮,遭遇连续质疑。这个新闻人物就是重庆缙云山绍龙观住持李一,他曾以养生专家、学问大师,号称有三万名弟子的“大师”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而眼下,却有舆论质疑被曝光其履历和“神通”多有虚假。   近日,北碚区民宗局负责人就媒体质疑缙云山绍龙观道长李一有关问题向记者做了回答。该负责人表示,“绍龙观网站和宣传资料《绍龙观简介》将李一在上海电视台表演的“密闭容器中生存两小时”宣传为“水下生存两小时”属于虚假宣传。对此,我们已责成李一纠正。”   李一这个“大师”究竟有几分真实,现在做完整的定论可能尚早,但他是人绝非“神”应该是肯定的,而他的“神仙”形象,早在13年前就开始被“塑造”了,且“造神”的舞台正是在上海。.   据报道,1997年1月19日,李一(当时名李军,还未取得道士资格)在上海电视台《天下第一》栏目表演“水下生存”,绍龙观的官方介绍中也写着李一道长“以2小时22分钟,创造了‘水下生存’最高纪录”。最近,网友把当年这期节目的完整视频传到网络上,人们才发现李一当时原来并非生存在水中。他“生存”的道具,是在一个长为1.4米,宽为1.1米的容器中放置了一个90厘米的正方玻璃缸。李一进入里面的小缸坐下,工作人员向外面的大缸注水,并将小缸的顶部盖上玻璃,水面则低于小缸的顶部。   现在看来,真相是很清楚的,不过是在一个有水的大缸里套了一个没水的小缸,完全算不上水下生存。但是,当时确实是被当作“水下生存”来宣扬的,直到在2008年12月18日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一还称:“我原来在上海做过一个节目,是水下生存,在水里面两个小时不呼吸。”   “造神”的始作俑者是电视台吗?似乎还不能这么下结论,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在李一的“水下生存”表演中,节目主持人确实起了至关重要的宣扬、导向作用。根据实况视频看,当宣布李一“跟外界的空气就完全的隔绝了”之后,男主持人表示担心“这样有危险”,女主持人回答“危险当然是有的,不过他有印度的瑜伽功和我们中国的气功,所以这样是没有问题的”。看,这不是把“轿子”抬起来了?更有甚者,当李一从那只小缸里缓缓站起时,女主持人再次吹捧道“李军是昆仑宗太乙道第十六代传人,也是中华人文气功创始者”;男主持人则再“托”了一把,戴上“高帽”,赞道:“不愧是天下第一啊!”   在电视里“眼见为实”,又经主持人的当场渲染,观众想不信也难。于是,水下生存2小时22分钟的“奇迹”就这样被塑造起来了。   当然,我们不是要追究13年前那个“造神”节目的责任,但是从中可以汲取的教训委实不少。从浅层说,主持人在现场,应该可以看到李一的表演绝非“水下生存”,如果说电视机前的观众看不真切,近距离的主持人难道也看不清楚吗?至少质疑、询问一下也能发现破绽呀!再稍稍往深里想,主持人代表的是电视台,观众相信主持人,相信的并非个人,而是电视台的权威性、公信力,因此,主持人无疑应肩负社会责任,岂可信口开河,随意吹捧某人?当然,主持人背后的编导,同样甚至应该有更多的责任担当。即便是娱乐表演类的节目,也不能把某个人抬举成什么“创始者”、“天下第一”!   一个又一个“大师”正在“走”下神坛,当初热衷吹捧的媒体该不该有一点深沉的警醒与反省?而眼下回望13年前的那个电视“造神”闹剧,该扪心反思的则恐怕不仅仅是电视台的有关人士。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又一个“养生大师”跌下神坛,谁该反思?
  • [今日论语]“张掖丹霞”退出申遗为何受追捧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18 14:18
       “甘肃张掖丹霞因资金缺口退出申遗”,消息昨天一经曝出,就迅速占据了各大门户网站的显要位置。与此相对应的是,相关网络贴吧里类似“门票不会上涨了”“强烈支持张掖”“当地领导头脑清醒”“ 甘肃人就是实在”等赞语不断上传。   公众对这条消息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认同反映,是有原因的。   近日的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湖南崀山等6地联合申报的“中国丹霞”地貌,被批准列入“世界自然遗产目录”。这六个景区为“申遗”花费了十几亿元资金,正当公众质疑“巨资申遗”的必要性时,听到张掖丹霞申遗中实事求是,因资金缺口退出的消息,自然感觉如清风扑面。   为了防止世界各国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年久腐变,以及难以对付的人为破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世界遗产”项目。“申遗”从本质上说,是为了保护。但毋庸讳言,在不同的层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将世界遗产定位为产业性“旅游资源”的认识,而一些坐拥地利的景区所在地政府因为经济目的,往往对“世界遗产”的旅游性能过度开发,导致损伤世界遗产,因此对“申遗保护”并不感冒。申遗虽然是好事,但好经却不能被念歪了。张掖因资金缺口退出申遗受热捧,也反映出公众更希望保留原始的西北戈壁丹霞地貌,因为大家对类似张家界申遗成功后遭受破坏的状况,并不陌生。   张艺谋在拍电影《三枪拍案惊奇》时,在中国790处丹霞景致中,将外景地选在了张掖丹霞地貌区。“老谋子”看中的是什么?自然是苍凉大气、闻不到任何商业开发气息、一望无际色彩斑斓的山峦和彩丘。地处西北少有植被、朴素地“裸”着的丹霞景致,在电影场面里的确撼人心魂。这样的丹霞,当然应该属于世界,属于我们每一个人。但问题是,在当下的一股“申遗”热中,公众最熟悉的是“申遗一成功,门票就涨价”,老百姓当然要庆幸“没申遗真是大好事一件,这是给老百姓机会”了。   当然,对甘肃张掖丹霞因资金缺口退出申遗,也有专家表示遗憾,认为这是张掖丹霞错失发展良机,根源还是地方观念落后。但问题是,就丹霞申遗,湖南崀山得到3.3亿元的拨款支持承诺,广东丹霞山上报资金支持1.4亿元。如此数目,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甘肃张掖而言,何尝不是个现实难题。从公众对张掖退出申遗的支持可以看出,只要当地政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乱折腾,总是会受到鼓励和支持的。据张掖日报8月10日报道,张掖旅游局提请张掖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其中就讲到丹霞地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希望张掖丹霞能在当地政府的积极保护下更加绚烂,给公众真正留下一块涵养精神、启迪灵性的胜地。 [全文]
  • 王旭东:道破官场潜规则不能靠卸任领导

    来源:新民网2010-08-17 19:25
      【新民网评】姜宗福,曾经挂职担任湖南省临湘市副市长,今年5月初,姜宗福就任岳阳的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院长助理。近日,姜宗福首次披露了他在基层官场亲身经历的一些“潜规则”。比如领导签字。如果字是横着签的,意思是“可以搁着不办”;如果是竖着签的,则要“一办到底”;如果在“同意”后面是一个实心句号,说明这件事必须“全心全意”办成;如果点的是一个空心句号,百分之百办不成,拿领导的话说是“签了字也是空的”。(8月17日《广州日报》)   曝光官场潜规则的,或者说讲真话的,往往是两类人:一类是卸任领导,要么是“工作需要”离开领导岗位,要么是“年龄原因”退居二线或退休之后;另一类是落马贪官,有时也会毫无顾忌地大谈潜规则,甚至认为自己是潜规则的“牺牲品”。有评论认为,在现有的公共氛围中,官员讲真话,依旧没有走出这样的路径依赖——真话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完全的官员个人意志表达,其还是一种评估“有无风险”后的选择。   卸任或即将卸任领导无多少风险之忧。姜宗福这一次之所以敢于披露官场潜规则,因为他离开了副市长的领导岗位。之前,他也曾发过一些网帖算是“讲真话”,但与这次的“大曝光”不能同日而语;前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教育部2005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上,点名批评了执行助学贷款政策不力的8个省(市、自治区),并说了一句:“反正我也要退(休)了”;去年,本届全运会跳水裁判、即将退休的马鸣爆料称,跳水比赛金牌全部是内定;全国政协常委张维庆那句:当高官20年“觉得讲真话越来越难”,依然绕耳……   落马的贪官算是彻底“解脱”了,所以他们敢谈官场潜规则。这抑或是贪官的“潜规则”。合肥市委原副书记许道明及其妻子、合肥市原商务局局长江黎在庭审时,为了把巨额家庭财产“说明白”,大曝起了官场的“潜规则”:“不算购物卡之类,光是计划生育奖励,每年有三四千元,外贸每年给我们领导几千元,郊区区委办、市委办公室不在工资表上,可发不可讲的,每年少说也有几千元。还有一块是灰色收入,逢年过节几乎每个部门都能给千儿八百的。”   曝光官场潜规则,道破官场潜规则,不能光靠卸任领导。曝光官场潜规则,是“讲真话”的见证,是“讲真话”的良好开端。讲真话的标准很多,其中,在任官员能够毫无顾忌地讲官场潜规则也是标准之一。时下,很多官员是官场潜规则的“遵循者”、“实践者”,甚至是“发展者”、“延伸者”。姜宗福也只做到“很遗憾,我没能够改变临湘;很庆幸,临湘没能够改变我。”“很遗憾”,很多官员这一点也没有做到。白岩松有一句名言:当你不畏惧的时候,就会说真话。讲真话,真的不是“一句话的事儿”。我也说句“真话”:惟有从消除官场积弊入手,不断净化与改善“真话环境”,才能让“讲真话”成为政治品格。   本文作者系媒体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copyright@xinmin.cn,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沈晓杰:那些误导楼市调控的神秘“说客”

    来源:新民网2010-08-17 19:10
      【新民网评】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现在已到了一个空前敏感而关键的阶段。以至于以往习惯于“暗中发力”影响中国决策层房地产市场政策的“游说集团”,也不得不跳到前台,“搏击”舆论的制导权,以“内外夹击”之技获取对高层决策更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这两天,曾“多次上书国务院”、并建议中央暂缓出台新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政策而在中国网络上引发“沸沸扬扬”骂声一片的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就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鲜明生动”的样本。   其实,在中国媒体和舆论有关房地产的“口水仗”中,朱中一算得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潜水者”。几乎在所有的房地产政策和市场形势分析的“话语战”中,人们都很少听见他的“发声”。尽管他“贵为”中国房地产协会“驻会会长”(常务副会长),但是在一般的房地产舆论“论战”或是房地产方面的公开活动中,不是见不到他的影子,就是低调到几乎不为媒体察觉。但这不仅没有丝毫削弱他对决策者和政策的影响力,而且“不露声色”本身似乎更增添了他在业界的“份量”。   大多数人(甚至包括众多房地产业内人士)可能都没有想到的是,在2008年八九月间关系到开发商命运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变,正是他给“国务院有关领导”的“上书”的结果,对房市产生了完全相反的“决定性”影响。中央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由“严厉”变身为“救市”。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朱中一当时也是以中房协之名“给国务院有关领导上书了一份房地产政策调整建议,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重视。”据报道,他“上书”的政策建议主调,就是把当时“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改为“适度控制”。具体政策包括:允许地方政府自行救市;降低房地产交易有关税率;鼓励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他在一次公开的论坛上曾就自信满满的表示,他的这个“救市”的政策建议一定“会得到采纳”。当时他就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始政策储备,择机推出。”   果不其然,此后中国房地产政策180度的大转弯,不仅证明了他的“预测”,更证明了他的“能量”。   不过,朱中一的“救市上书”,给中国公众、房地产市场本身以及中国经济和社会政治所带来的,可谓是一场“空前的噩梦”。不仅众多大中城市的房价创下了一年间暴涨50%左右的“世界纪录”,而且市场本身也异化成投机者的舞台,成为全球公认的最大的泡沫市场。此前的救市之策,也成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史上最大的败笔。正是为了扫除“救市政策”的恶果,中国最高决策层才出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国十条来加以纠正。   当然,朱中一的“救市上书”给中国开发商阶级所带来的,则是“史上最大的丰收”。据统计:仅2009年中国开发商在商品住宅一项上所获取的“超额暴利”(利润率高于5%国际同行水平以外部分),就高达1.8万亿元人民币之巨。毫不夸张的说,朱中一所代表的中房协及后面的开发商利益集团,正是通过“上书”对中国决策层的影响,使得他们一年的“收获”,远远超过过去几年的“市场努力”(尽管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为开发商所垄断,独家经营)。   但是,如果人们就此以为朱中一是一个对高层有着巨大影响力的“神秘奇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他充其量只是中国房地产利益集团的一个“突出代表”。翻开他的简历人们可发现他的“官员背景”。退休前他的最高官位也就是建设部(现住建部)的办公厅主任。在建设部最多也只能算是的一个“局级骨干”。他的所谓的“能量”,不是来自于他个人,而是他所“代表的组织”——中房协。虽然该协会号称是由房地产方面“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但是,它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住建部。不仅现任的会长为原建设部的常务副部长,而且该组织人员的任命,还必须“抄报”住建部领导备案。可以说,它是有着强烈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该协会的功能主要为:一是“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服务”,二是“反映企业(指开发商)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所以不难看出,中房协本质上就是一个为了开发商的利益而“上书”(所谓“政策建议”)的“半官半民”的游说组织。住建部官方不好说的话,中房协可以用行业协会的名义“上书”;开发商单位和个人办不成的事,中房协又可以“组织”的名义“马到功成”。而作为中房协“驻会会长”的朱中一,只不过是这个开发商游说利益集团的执行者而已,“小卒”一个。   实际上,在中国有着这样“半官半民”背景的开发商利益集团的“院外游说组织”,远不止中房协这一个。同样以住建部为“业务主管部门”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也是另外一个有着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这个研究会的成员经常用“更民间、更学术”的身份,高调地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媒体和开发商的活动之中,公开为开发商利益集团的制造舆论。这点,它和中房协“低调的作风”和“关键的作用”(上书等)有着较大的区别,虽然目的和服务的对象都是一个。   不过,最有“资格”为自己“评功摆好”的房地产利益集团的游说者,还当属号称“中国人民最想揍的三个人”之一的任志强。早在几年前,人们在号称“地产总理”任志强的博客和公司的网站的文章就可看见,任本人“多次参与国务院、建设部政策法规的制定,包括2003年国务院18号通知的制定。”而正是“18号文件”的出台,剥夺了一般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把中国九成左右的市民的住房供应都推给了习惯于“暴利运作”的开发商。中国房价的暴涨和开发商的暴富,也正是由此而生。实际上,2008年的“房地产救市政策”,任志强也是其中份量最重的主推手之一。不过,任志强也有自己的“组织”——全国工商联下的房地产商会。作为影响政策的游说者,该组织最突出的一次运作,就是在去年全国两会上,用其所谓的“调查”及提案,把高房价的责任推给了土地出让金上。并以工商联的名义,要求降低地价,以保证开发商利益更大化。好在国土资源部已有防备,以全国性的权威调查反驳了房地产商会的“说法”和工商联的“提议”,才使其“阳谋”毁于腹中。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历史证明,每当开发商利益集团成功地游说决策层一次,中国的房市就必暴涨和大变一次,不管是2003年任志强的“成功”,还是2008年朱中一的“胜利”,结果都是如此。关键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开发商利益集团的游说,基本上都被采纳,并可以成功地影响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走向?为什么公众的声音,经常在决策过程中被“湮灭”。人们也许还记得今年的全国两会,数以百计的全国两会代表和委员对高房价问题的提案抨击。但至今,还有多少不是石沉大海!所以,中国的房地产调控若要防止“被空调”、政策和市场的发展要想少走弯路,还必须从“清君侧”开始。   本文作者系著名地产独立研究人士。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沈晓杰:那些误导楼市调控的神秘“说客”
  • [今日论语]罗彩霞案相关责任者过失不能忽视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17 14:18
      广受瞩目的“罗彩霞案”8月13日在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罗彩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罗彩霞放弃其他诉求。   去年5月和6月,罗彩霞以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侵害为由,将冒用其姓名上大学的王佳俊、王峥嵘(王佳俊之父)、贵州师范大学等8个单位和个人告上法庭。经历长达15个月的漫长等待后,“罗彩霞案”以这样的结果告一段落,真让人五味杂陈。人民日报今天发表评论说,罗彩霞“放弃其他诉求”,却并不意味着相关责任者的过失可以被忽视。   从罗彩霞的角度讲,她之所以接受调解,一是因为她实在耗不起打官司的时间(15个月远远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个月审结期限),二是因为诉讼对手多是权势人物,各种有形无形的压力(包括有人在网上发帖对她进行人身攻击)让她无法承受,促使她选择息事宁人,“希望这件事真的就此结束”。   从被告的角度看,在王峥嵘伪造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明、高考档案等材料,王佳俊冒名罗彩霞被贵州师大录取并读完大学、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整个造假链条中,如果说王峥嵘是主犯,那么,从罗彩霞的母校邵东一中以及邵东县教育局、邵东县公安局,到审查程序形同虚设的贵阳市教育局、降分补录假罗彩霞(王佳俊)的贵州师大,再到为王佳俊“代领”录取通知书的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这些被告则相当于从犯。当初,从犯们为主犯在各个环节上造假行骗大开方便之门,现在,主犯已经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及原犯的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他或许愿意以自己的“牺牲”,换来从犯们被免于追究。无论是之前从犯帮助主犯,还是而今主犯掩护从犯,在他们似乎是一场“公平的交易”。   然而,这个结果对罗彩霞本人和社会公众都极不公平。罗彩霞最终不过获得区区4.5万元赔偿,除王峥嵘向她表示歉意外,其他被告对她都没有一句道歉之语。罗彩霞的遭遇和她打官司的结果,让人们看到了一些地方掌权者与普通人之间的悬殊对比,即便是在强者欺凌弱者的不法行径已经被曝光、被纳入司法解决程序之后,这种强弱对比关系仍然没有改变。   虽然罗彩霞有权接受调解、宽恕侵权者,放弃自己的部分诉讼请求,但社会不能一味宽恕那些破坏社会诚信准则,践踏了公平、正义、责任与良知的人,这种人也对地方政府形象造成极大损害。广而言之,我们每个人都是“罗彩霞案”的受害者,都有权把侵权者推上“被告席”,要求他们受到严厉的追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惩前何以毖后,不治病安能救人,“罗彩霞案”的从犯均被免于追究,毫发未损,如此处理既不见惩前毖后的决心,也全无治病救人的诚意,更为各地以“太极”手法“调解”类似的高考舞弊、招生舞弊案件提供了一个先例。   罗彩霞还远未讨回真正的公道,各种版本的“罗彩霞案”仍在各地发生,这令善良的人们怎能不倍加警惕! [全文]
  • 余丰慧:国企利润填补社保缺口可行且必行

    来源:新民网2010-08-16 19:05
      【新民网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认为,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比例,企业省下来的钱就可用于给职工涨工资,职工省下来的钱就变成了可支配收入。双管齐下,劳动者收入提高的幅度就会比较明显。政府对社保增加的这块投入,应当通过增加国有企业分红来补充(8月16日《人民日报》)。   社保资金不足是困扰中国社会发展的问题之一。虽然政府非常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但是一遇到资金等现实问题还是一筹莫展。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仅是一个解决百姓养老、失业、就医等民生问题,而且关系到中国经济长远稳定发展的后劲问题。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了,百姓没有养老、就医、失业的后顾之忧了,才能放心大胆消费,才能发挥消费启动经济、拉动内需的作用。   如何筹集巨额社会保障资金呢?此前曾经寄希望于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通过资本运作、投资增值来滚大社会保障基金,填充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结果,几年下来,社会保障基金会运作到如今还没有存银行吃利息赚得多。希望化作了泡影。前期,就有专家提出利用国企利润来填充社保资金缺口,也有专家提出将央企一部分股份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从公开披露的消息看,2009年中央企业完成向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55.3亿股,对应的市值为429.68亿元。相对于上万亿的社保资金缺口,看来是杯水车薪。   直接提高国家在国企利润分红比例,直接将国企利润填补社保资金缺口,不但现实而且可行。据笔者掌握的数据,目前,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在万亿元,2009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8151亿元,从2006年到2009年四年间上交国家财政利润仅1371亿元,平均每年上交利润342.75亿元,占2009年全年利润总额的4.2%。经此计算,看来央企利润上交国家连个走形式都走的很不光彩。假如央企利润上交国家比例提高到30%,那么,按照2009年央企利润计算,将要上交国家利润达到2445.3亿元,如果全部填补社保资金的话,五年不到将填补完万亿社保资金缺口。   这样的话,一是可以解决困扰多年的社保资金筹集困难的问题;二是可以间接提高劳动者收入,促进分配公平;三是可以让全民分享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大发展的成就。目前,央企发展成果基本上让其职工特别是管理层分享到了最大成果,作为真正股东的普通老百姓基本上沾不上任何光。央企利润与老百姓无关,央企也就更加心安理得地“与民争利”。如果大幅度提高央企利润缴存比例,并把这些利润用来填补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这也是实现经济发展成果让全民共享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此,降低社保缴费比例,缺口由国企利润填补的建议可行,而且应该是必行。    本文作者余丰慧系著名财经评论员。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余丰慧:国企利润填补社保缺口可行且必行
  • 郭文婧:“激素”忧虑虽除,“制度三聚氰胺”仍在

    来源:新民网2010-08-16 14:49
      【新民网评】中国奶业经历了“三聚氰胺”的沉重打击,又遭遇“激素门”的质疑。15日下午,卫生部通报“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调查结果,调查结果称湖北3婴幼儿乳房早发育与食用圣元乳粉无关。目前市场上抽检的圣元乳粉和其他婴幼儿乳粉,激素含量没有异常。       对于这个检测结果,相关乳品企业大大松了口气。可是,广大家长们对奶粉的疑虑恐怕还难以消除,对孩子健康的忧虑更不会随着几句轻飘飘的解释而烟消云散,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担心也不会消失。   “我们身边还有什么能放心的食品?”家长在痛心地问,我们每一个人也在痛心地问。但这个问题,我们一直没有得到过答案,从“吊白块”粉丝、“毛发水”酱油、“黄曲霉素”毒大米,到添加了避孕药成分的大闸蟹、抹了敌敌畏的金华火腿、加了石蜡的火锅底料,再到黑豆腐、红心鸡蛋、“三聚氰胺”奶粉、毒豇豆、毒韭菜、地沟油……   我们生活在非常发达的现代社会,享受着以车代步,通过电视如临现场,移动电话千里不隔音,自由网上冲浪,可是,我们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欲望和享受却在高度发达的社会里成了问题。难道是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故还不够深刻?难道是我们呼吁的声音还不够大?难道食品安全真是一个现代社会的不治之症?虽然国外也偶尔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但人们并没有恐慌性的担忧,为什么言必讲“学习”的我们、言必称“国际惯例”的我们,却显得毫无办法呢?   在奶粉“激素门”中,圣元要洗清嫌疑,本不需要等这么久,家长们也不愿意等这么久。澄清“激素门”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对奶粉进行检测。可是,武汉相关的检测机构却不接受个人的申请;国家权威部门关于奶粉的检测指标中也没有激素这一项;事发一个多月,在媒体报道之前,武汉的疾控中心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却还在“踢皮球”,拿不出任何意见。   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媒体记者提出了一些质疑。如,有记者问:“经过这次事件以后,奶粉激素的检测有无可能列入以后奶粉常规检测的项目?”卫生部的回答非常令人失望:“这种检测是复杂的也是需要检测成本的,检测方法要求使用同位素,而同位素是比较昂贵的。”有什么比生命更复杂,比生命更昂贵呢?面对生命,面对健康,我们必须不计成本。婴儿早熟,食物链的嫌疑是最大的,除了奶粉,还有哪些外源性食物有嫌疑呢?卫生部没有计划,也不知道答案。   不管是武汉的“送检无门”,还是卫生部的“大事化小”,这都是监管制度的“三聚氰胺”。“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我们说,市场经济应当是道德经济或者诚信经济,但应然不等于实然,在利润面前,希望资本家恪守道德自觉,无疑是自欺欺人。也就是说,只要监管制度的“三聚氰胺”一日不除,各种各样的“门”还会接踵而至。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制,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理性,必将用偷工减料、假冒伪劣、以次充优、虚假宣传、坑蒙拐骗等手段将市场弄得乌烟瘴气;没有法制,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道德在竞争中将无立足之地。必须靠法制的约束,靠持之以恒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资本家不愿铤而走险,不敢藐视法律。这样,市场经济才会呈现出道德经济的表象,消费者才可以放心地消费。   如何除掉监管制度的“三聚氰胺”,不仅有国外的先进经验可以学习,而且国内的群众也纷纷开出了药方。比如,彻底解决多头监管的体制,不留监管空白;严格“国标”,只能比国际更严,不能让安全的出口,有问题的自己吃;开放的监督,信息化的跟踪,不放过每一个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大相关环节的违法成本,加大个别机关不负责任的问责力度等等。但问题是,不知道要等到何时,这些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人们才能放心地吃喝?   本文作者系媒体评论员。您可以写信至opinion@xinmin.cn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 [今日论语]当“全国哀悼日”成为惯例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16 13:42
      泪水,再一次为远方同胞而流。国旗,又一次为灾害中不幸罹难的普通生命而降。   两年前的汶川之恸,4个月前的玉树之难,还在撕痛我们的情感伤口,现在,我们又不得不面对舟曲之殇,面对1248个鲜活生命的眨眼逝去,一声声急切地呼唤那生死未卜的500多同胞“你快回来”!   两年前,就在13亿中国人第一次用“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哀悼仪式”送别了汶川地震中蒙难同胞,谁能想到,国哀,在短短两年,竟一而再、再而三地举行?   这是何等痛悲的时刻!还有什么比无数鲜活的生命瞬间被夺去更残忍?更何况,那成千上万的生命中,是多少戛然而止的孩子琅琅书声,多少被撕裂与砸断的青春梦想……   以国家的名义向苦难而平凡的承受者们致以最高悼念,则体现出一种人性关怀、政治进步。如果说,两年前,为着汶川之恸,举国3天的哀悼,被国外媒体评价为“一个民族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一个国家对公民尊严的彰告,升扬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那么现在,视民如伤,正在通过“全国哀悼日”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把党和政府的理念与温情,再次传递。   请呵护与珍惜这份“生命的尊重”。因为,用来自国家层级的最高仪式,用法律的形式和尊严,开启对普通人的纪念,这是一个国家在表达对生命的最高敬重,对于几千年封建社会习惯于“君贵民轻”生命观的中国人来说,尤其来之不易。   然而,对生命的尊重,仅有“全国哀悼日”还不够。   哀悼,是希望哀悼从此不再。尊重,是尽最大可能阻止各种悲剧发生——即使灾难无法规避,也要尽最大努力把损失降至最小。不是总要等到大灾降临才能感悟生命可贵,不是只有成千上万的生命同时逝去才值得关怀,每一个普通人的生命,都值得去呵护与纪念,更应体现在寻常日子里。   哀悼,是希望启动一场尊重公民生命权的洗礼。对执政者而言,它是一次保护公民生命安全职责的提醒,是“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的警示;对普通公民而言,它是一次珍爱个体生命的生动教育。   哀悼,更是希望在社会进一步形成爱与扶助、善与理性、尊重与被尊重的基本价值理念。公共仪式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唤起情感共鸣,聚集社会共识,打破冷漠与麻木,走出自我与私情。这是社会进步与国民素质的体现。遗憾的是,还有一些人,还无法习惯于这种“举国哀悼”,一幕幕与“哀悼日”不和谐的场景也在上演:个别人质疑“哀悼日太频繁”;一些商业街,促销乐曲仍然聒噪不已;少数网游网吧,公然顶风营业;个别游戏玩家,因无法玩游戏而对哀悼日怨怼不止……只是3分钟的默哀,一天的停止娱乐,如果连这起码的悲悯之情都难以具备,又何谈一个民族高贵而深沉的气质呢?   正步入制度化与常态化的“全国哀悼日”让人欣慰,然而更值得渴盼的是,对普通生命的尊重走向常态化,带有人祸色彩的悲剧,越来越少。 [全文]
  • 吕怡然:官员高尔夫“偶然”曝光再次表明监督缺失

    来源:新民网2010-08-16 11:24
      【新民网评】这几天,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超俊一定很郁闷,或许一直在怨恨温州高尔夫球协会的主事人,简直脑子进水!登的什么“庆祝广告”,把温州市20多名现职副处级至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名单全拉扯进“庆祝温州高尔夫球协会成立”的广告,在温州日报、晚报上大幅刊登!要不是这个广告,兼任高尔夫球协会主席的王秘书长,会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吗?这帮人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岂止这个王秘书长,其他那些“被广告”的官员大概也是心里恨恨的,那个大肆张扬的广告把他们给害惨了!要不是那个“举报”式广告,即便打打高尔夫球,如今不是照样安然无恙?   不过,我们倒是要感谢那个“庆祝广告”,要不是这个广告,怎么会知道有那么多官员和高尔夫球关系如此密切?当然,广告中确有高尔夫球协会自我炒作的成分,甚至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在广告上刊登他们的姓名,但毕竟是这个广告让高尔夫球的内幕撩起了一角,把某些官员背地里的不端行为曝光在公众的视线内。   然而,再稍微想一想,发现这又是一起偶然曝光的事件。要不是“庆祝广告”,这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有关规定的典型事件”,“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疏于自律、相关部门把关不严”(温州市委通报的说法)的问题,能暴露吗?何时会暴露?暴露后又会如此迅速地查处吗?   近些年,因“偶然”发现,“偶然”暴露的官员腐败、作风不良之类的问题,时有发生,什么地铁里捡到的公费旅游行程单上网被晒,什么色情日记被公开,什么局长戴着名贵手表被拍下放大发布在网上,窃贼从某官员家中偷盗大量财宝从而东窗事发……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偶然”寓于“必然”之中,即便再“偶然”的事件,也是必然性的反映。但是,官员的不检点、不良或不法行为,假如都要“偶然”发现才被揭露被查究被处罚,岂非有点太不靠谱?人们很自然地追问:我们的监督机制健全吗?纪检部门在正常运作吗?为什么从下到上、由上而下都无法发现种种蛛丝马迹,而非要在“偶然”中曝光?   比如,直至那个“庆祝广告”上官员的大名赫然在目,才“突然发现”,有数名官员“违反规定参与打高尔夫球”,也有数名官员“知情而违反规定”,更有一些官员明知故犯,“受聘兼任协会职务或参加协会”,并有官员“收受市高尔夫球协会成立大会纪念品”。那么,假如没有那个“举报”式的广告,为什么硬是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也姑息宽容,不了了之?   无论怎么解释,都难以解释一个反复重演的事实,那就是我们的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措施不完善、监督力量不到位,尤其是舆论监督苍白无力,几近于无。要是一发现有党政官员在高尔夫球场出没,和“富人俱乐部”的关系密切,就被媒体揭露,被舆论批评,那还有必要“秋后算账”,还有必要“一揽子”处分那么多官员吗?而清正廉洁从来不是仰仗“偶然”才行之恒久的。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官员高尔夫“偶然”曝光再次表明监督缺失
  • 吕怡然:高铁危机公关最需善待网友、善待舆论

    来源:新民网2010-08-13 21:03
      【新民网评】自高铁正式运营之后,舆论间在为中国铁路的时代跨越欣喜之余,也对其票价之高表示质疑,网友们在网上的议论之声四起,纷纷对“被告诉”“被高价”表示不满。尤其是上月一张“高铁车厢乘客寥寥,甚至空无一人”的新闻照片被广泛刊载,更引起网友对高铁的批评。而铁路部门赶紧解释,称高铁的上座率达到了120%。孰料激起了更广泛的质问:上座率哪有超过100%的啊?   “危机公关”,真是一道难题,应对不当,难上加难。近日,上海铁路局党委宣传部别出心裁,特意邀请了一批网友直接乘坐一趟上海—南京的高铁列车,亲眼考察、亲身体验一下高铁的运营状况。铁路宣传部门领导与网友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而网友们则以各自挑剔的眼光,观察真实的情况,检验铁路的工作。他们并不轻信铁路方面的回应,而是更相信“眼见为实”。在体验的全过程中,他们一边拍照,一边发出微博,即时报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问所思。回去后,更是将拍摄的“实况”搬上网络,夹叙夹议,如实反映。从这些“草根记者”的报道来看,体验与否、交流与否,确实大不一样,网友们满怀狐疑走进车站、登上高铁,尽管乘一趟火车不可能把所有疑窦都消除,但对中国的铁路建设、高铁营运、客流等情况有了许多感性认知,也对铁路的难处和既定目标有了深入的了解,并以自己的视角传播真实信息,让更多的网友知道真相。   善待网友,善待舆论,主动沟通,坦诚相对,上海铁路局的“危机公关”显然是一个明智之举。现在有些机构有些官员一见到网上的“七嘴八舌”就心烦,或大光其火,或急于“澄清”,或以公权力“公关”,通过走“上层路线”压制舆论,表现很不理智。其实,如今的网民可不是靠“吓唬”便能吓倒的,也不是“你说我听”,一听就服。要说服网友,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惟有真诚地面对网友,展示真实情况,表达真情实意。只有没有私心不图私利,任何问题都能说得清楚讲得明白,在沟通交流中消除误会消弥矛盾,这样的“危机公关”才会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善待网友,善待舆论,事实上就是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这不仅是一种技巧,更应该是一种态度。现在不少企业和职能部门都设立了“公关部”,而公关绝非是“救场”“救急”“救火”,更要善于沟通,善于做“群众工作”,而如今的“群众工作”的对象,可以说就是以亿万网友为主了。谁能常与网友互动,和网友为友,就会取得“公关”的最大主动权。    本文作者吕怡然系《新闻记者》主编。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 opinion@xinmin.cn 与我们探讨。    本文内容归新民网所有,未经新民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使用。版权事务请联系 copyright@xinmin.cn ,电话:(8621)52921234-641127 [全文]
    吕怡然:高铁危机公关最需善待网友、善待舆论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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