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焦点: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垃圾桶旁“捡”到一箱黄金首饰,价值超300万元。她没打开就放在洗手间,下班后没见到失主就带回家中。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对其起诉,因为数额巨大,一旦定罪,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并非法律素质不高
不能归罪于梁丽法律素质不高,对此事如何定罪,连法学专家都头疼,又怎能苛求一个清洁工超前明智选择。贵重物品用方便面箱子装,10分钟无人看管,机场对清洁工捡东西没有规范的上缴要求,不是“捡”是什么?
雷泓霈
遗弃物处理有问题
机场方面不能任由清洁工任意处置遗弃物,从制度上保证清洁工有上缴遗弃物的意识,才能保障“私欲”公然以合理的名义越界“捡拾私物”。
高永峰
梁丽并未“拒不交出”
从道德层面看,是失主自己的行为过失,造成了贵重物品遗失。梁丽并未“拒不交出”,而是物归原主。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按常理,还应判失主付点费用。
孟桢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