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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点圆桌:这样的“博士大国”原创性从何而来?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6 13:59
      新闻焦点:经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周光礼调查,全国在读博士生人数10年来增加了4.56倍,中国已成为“博士大国”,但国内46%的博导同时指导的学生超过7名,最多的高达47名。60%的学生认为,老师是老板,自己是廉价高级劳动力。    教育功利化恶果   学术研究异化为“学术经济”,老师是老板,博士是廉价高级劳动力,博士大量复制,这也让博导们因为利益驱动而身份扭曲沦为“老板”,这都是功利、短视的教育催结出的恶果。   王传涛    检视“博导制”弊端   师生之间的交往规则从起码的道德伦理沦落为赤裸的利益考量,“教育出人才”又从何谈起?博士教育要回归良性化,改变积弊多重的“博导制”和教育内容,必须提上日程。佘宗明    有关部门该醒醒了   个别高校的教育品质已经滑落得很厉害,博士培养乱象只能造成研究生质量的滑坡,导致学术泡沫化、学术道德堕落。这将对国家的原创力和高教发展带来深重影响。有关部门该醒醒了。   雷泓霈 [全文]
  • 晚报评论:“未查明有关”不等于无关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6 13:57
      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目前为止,还未查明食用小龙虾与产生横纹肌溶解症的具体关联因素,相关部门将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小龙虾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新闻发言人只是说“未查明食用小龙虾和发病有关”,并没有说食用小龙虾和发病无关。说有容易说无难。一件事情,要说有,发现一例就行;而要说无,必须详实调研。断言小龙虾与发病无关,起码要查明三点:其一,小龙虾从塘头到餐桌的过程中,有无被污染的可能?其二,小龙虾有没有对人体有害的寄生物质?其三,患者得上横纹肌溶解症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查清这三个问题,才可能作出具有公信力的判断。   “未查明食用小龙虾和发病有关”,潜台词还是相信二者无关,否则可以这么说:“未查明食用小龙虾和发病无关”。一字之差,涉及对公共健康的基本态度,即相关部门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虽然应该根据事实作出判断,但是不是站在公众这边想问题,会影响判断和后续动作。既然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小龙虾和发病“无关”,那么出于对公众负责的态度,还是应该做“有罪推定”,从假设“有关”的前提出发,去调查研究,才能杜绝一切可能,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全文]
  • 晚报评论:公共应急救助机制不能缺失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6 13:53
      据钱江晚报报道,贵州人吴明福日前去水库游泳,再也没能上来。村民组织人员打捞未能成功,有人提议雇请专业打捞队。但打捞费用需花1万元,付不起钱的吴明福之妻只好跪在水边,点燃几炷香:“菩萨保佑,让我老公的尸体赶快浮上来吧。”此情此景,令村民唏嘘不已……   近日一张“挟尸要价”的新闻图片引发公众对道德恶性事件的再次关注,有关争论仍未停歇。不幸的是,吴明福溺水身亡后,除村民尽了乡邻之谊,组织人员帮助打捞外,当地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竟无一出现,既没有人给予死者以有力的帮助,也没有人抚慰家属惨痛的心灵。无力承担1万元打捞费用的死者家属,只能转而求神灵保佑。公共应急救助服务的缺失,让一个家庭的悲怆凸显出社会凄凉的背景。   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尤其在公众遭遇非正常突发事件时,政府理应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尽力为民众撑起一片庇佑的蓝天。吴明福溺水事件,再一次证明了政府在应对公众应急救助上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缺少通畅、有效的工作机制。公共应急救助机制不能缺失,在我们替吴妻祝愿,希望她老公的尸体“赶快浮起来”的同时,更多地期待缺失的公共应急救助机制快些“浮上来”。 [全文]
  • 灯花:写病历用电脑打字好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6 13:51
      医生在病历卡上龙飞凤舞的字迹,常常令患者看后不知所云,而医生开的外配处方也令病家找不着北。如果药店营业员一旦因字迹潦草看错了药方,那更是要出大麻烦。这个问题早在报上呼吁过多次,一些医院也明令规定医生写字要规范。但要把字写得规整是需要时间的,而现在医院里忙碌的场面也好像容不得医生们一笔一划来书写,于是就出现了两难的境地。   最近我到上海西区某中心医院就诊,发现病历卡上的医生手迹变成了电脑打字,关于我的病情记载与处方用药,一清二楚。为此我与看病的患者大为开怀,纷纷称赞此举甚好。   据了解,用电脑打字记录患者病卡上的病史与用药处方,还只是刚开始,只在这家医院的两个科试行,但我想这毕竟迈出了第一步,对改善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让病家了解自己的病情,带着这份病历卡到其他医院就诊,都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为此我要呼吁:用电脑打字来代替医生龙飞凤舞的手迹,应该是一种好的趋势,希望更多的医院来试行,我们全社会都要早日推广,为患者就医提供更大的方便。 [全文]
  • 观点圆桌:门票价格低影响消费热情?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5 14:17
      新闻焦点: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经核算管理运行成本与专项费用开支等,听证会通过湖南衡阳南岳大庙门票由目前的40元/人次调整到50元/人次。南岳管理局下设22个部门,管理成本下不来。但南岳管理局竟称,价格如定得太低,会影响游客消费热情。    管理成本如何下来   经湖南省价格成本调研队的专项监审报告,以2009年例,南岳管理局22个部门的管理运行成本,分摊到每张门票中的费用是人均24.18元。“22个部门管一座庙”,管理成本如何下来?   吴红    做公事就要算公账   风景区由政府部门出面管理,等于是公家出面替全民打理财产。既然做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费用理应列入财政开支,而不要直接从景区收入中辟出一块,这样做可防人员安置、财产管理等方面的弊端。   许晓明    “圈钱逻辑”在作祟   “门票价格低影响消费热情”,恐怕是本年度最可笑的涨价理由。但“冠冕堂皇”的理由掩盖不住一些人的“圈钱逻辑”,这是一种只顾眼“钱”利益的短视行为。   刘丽娜 [全文]
  • 晚报评论:好照片需要准确“图片说明”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5 14:16
      最近一张获奖照片引起公众关注,焦点是照片背后新闻的真实性。这张照片取名《挟尸要价》:去年10月,三名长江大学学生救人时不幸溺亡,当地打捞公司打捞尸体过程中却漫天要价,称不给足钱就不打捞。   日前《挟尸要价》照片以全票通过的方式,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之前还获得过多个其他摄影奖项。但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随后公开指责《挟尸要价》是误读,并建议三点:主管部门核查事实;取消照片获奖资格;通报作者弄虚作假的手法。他还表示去年已在博客上发过《“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   照片作者,一个年轻记者,却因此不得不离开了湖北,因为他的照片触动当地捞尸产业,并被黑社会恫吓。但他坚持所拍《挟尸要价》是整个事件过程中的一个瞬间、一个缩影。   真实再现当时场景已很困难,这更说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记者责任重大。设身处地回头想想,在当时混乱的场面下,要想获得新闻全部的事实,不太可能做到,但抓住重点是可能的。专业打捞队到底有没有趁火打劫,漫天要价?在钱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打捞是否因此而中断过?但当地市政府已证明了这两条,照片的基本新闻事实没问题。   问题出在图片说明上。华商报首发此照片时配发的图片说明,错把船主王某,写成捞尸队老板陈某(陈与王是雇佣关系)。图片说明是这样写的:打捞船赶到后,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王某是接到陈某的电话指示后,中断了打捞,等钱到位,并未参与讨价还价。单就照片来说,受雇打捞、以捞尸为职业的王某表情的确是冷漠的。表述不准确的图片说明,把捞尸队趁火打劫与大学生英勇救人的对比感放大了。华商报也随后更正了图片说明内容。   不过,因陈某是老板,图片标题用“挟尸要价”是准确的。陈某现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在照片真实,图片说明准确的前提下,不管新闻报道引起社会如何的反响,我想媒体从业人员都会问心无愧。这件事再一次提醒新闻从业人员:照片的图片说明必须由记者自己撰写,才能更准确。编辑要改,须经本人同意并核准。   不容置疑,这张照片是一张好新闻照片。我个人认为,如果摄影新闻评奖包括“首次刊用时的图片说明”的话,大奖应该取消;假如不包括,则大奖理应保留。 [全文]
  • 灯花:窨井死人说明啥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5 14:15
      马路上无盖的窨井,曾吞噬过无辜者的生命,伤残者更是不计其数。但这次窨井杀人,却不是无盖。据报载,八月五日,崇明公路建筑某公司派出四名施工人员,去陈家镇清理一条新马路的窨井。在清理过程中,有三人不幸遇难于窨井里。一个小小的窨井,一下子吞噬了三条生命。    原因很简单:三人是被窨井里的有毒有害气体熏死的!    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对于地下管道里(包括下水道、地下蓄水池,井下配电箱乃至窨井等等)充满了各种有毒气体这一点科学知识,连普通老百姓也都知道,清理马路上窨井的建筑公司的施工人员居然不知道。窨井里一个工人不上来,另一个工人接着往下跳,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死人,实在有点荒唐!    请看崇明的那个公路建筑公司,在清理马路窨井时,他们的操作人员,一不带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仪器,二不配备安全带、通风设备等防护设施,三无人在现场监护,四下井者无一件防护用具,如果他们自己不是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到了零,就是对有关科学知识的了解等于零。   小小的窨井里连死三人!实在该引起我们警觉了。   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 [全文]
  • 观点圆桌:影视禁烟有必要吗?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4 14:03
      新闻焦点:日前,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布了2009年国产影视作品烟草镜头统计,影视作品吸烟镜头大量存在。控烟协会已向广电总局发出公开信,呼吁在银幕和荧屏上“禁烟”。    事先规避不良影响   青少年模仿影视剧吸烟镜头虽有“集体无意识”原因,但作为对“吸烟有害健康”有着清楚认知的成人,在面对青少年时,应该进行事先的规避。以影视剧为例,尽可能地减少吸烟镜头是可以做到的。   彭辉    磨损艺术的生命力   影视禁烟只会磨损艺术的生命力。在电影无法分级的情况下,倘若大众影片中将吸烟、喝酒、打架、发脾气、亲吻等都禁止,那么面临的就不仅仅是影迷会不会“学坏”的问题了,而是电影艺术如何存在的问题。   张军兴    呼唤社会责任感   各类明星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巨大的。2006年世界杯,齐达内用头撞击马特拉齐后,并未对马特拉齐致歉,但却对全法国儿童电视道歉,原因是担心自己的行为被孩子模仿。同样道理,我们一定要呼唤社会责任感,不能低估屏幕烟雾弥漫的危害。   欧木华 [全文]
  • 晚报评论:面对“败絮”的气度与眼光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4 13:57
      上海一位老人致信新民晚报说:听说苏州河上开通游船,我慕名前往乘坐观光。船从莫干山路码头出发,一路沿苏州河西行,两岸绿树掩映,一排排崭新的高楼迎面而过,令人振奋。但船行到中山公园附近,两边的房屋破烂不堪,实在有损上海形象。   这位老人无疑非常热爱家乡,热爱这座大都市,显然他是担心上海“破烂不堪”的一面有碍观瞻,被外地或是外国游客看到,令上海丢脸。报社记者接到这封信后,实地采访,发现“破烂不堪的房子”主要集中在苏州河北岸,环境十分脏乱。所以,建议有关部门重新思考,如何让苏州河游览线“避开这处‘败絮’”。   应该说,这样的想法和建议都是出于好心,也有一定道理。“家丑不可外扬”嘛,客人来了,家里无论怎么穷,外表总要弄得稍微光鲜一点呀!苏州河畔的“败絮”实在太难看,怎么就能这样“赤裸裸”地示人?   但是,这不也正是今日上海真实的一角?而在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繁华似锦的背后,诸如此类的镜头,岂止仅存于苏州河畔某一段某一处?   对待我们的“败絮”,也该有一个科学辩证的认知。在世博会开幕前,俞正声在接受中央及上海媒体联合采访时,就坦诚地谈到:“要说上海还有没有哪儿脏、破,肯定有。一个陆家嘴,代表不了整个上海,真实的上海也不只是世博园区,真实的上海是上海的全体。上海有的地方还有很多破旧的房子,还有不少居民生活很困难,这是上海的真实情况。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还要付出长期的很大的努力。也就是说,我们迎接世博会,不是用一个十全十美的上海来迎接,这是不可能的,那不是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上海有她前进的一面,有她好的一面,也存在困难和问题。”这就是市委书记的“真实观”,冷静而睿智,理性而客观,合乎实际,也合乎逻辑。而这样的思维方式,这样的“真实观”,是不是也该成为一种共识?   因此,我看没有必要让苏州河游览路线改道,无须避开“败絮”段,这个“败絮”正是真实的、全体之上海的一部分,而且,让它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无异于接受公众的监督,督促政府部门及早采取有效举措,把“脏”与“破”彻底铲除。当然,绝不是搞一块“遮羞布”,把“败絮”暂时藏匿起来,充当“鸵鸟”。   此外,在“败絮”尚未清理干净之前,在游览的解说词中,不妨坦率地告诉游客,在苏州河畔,现在不少光鲜的景观的“前身”,正是这样破烂的地段。苏州河畔这样美与丑的对比,正是上海发展的一个缩影。如果定下了整治方案,也可以将美好的前景与游客分享。   坦荡面对自己的“败絮”,正视我们前进中的不足,这或许也是世博会教会我们应知应有的气度和眼光。 [全文]
  • 想到就说:评委何必“洋泾浜”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3 14:44
      《中国达人秀》的三个评委都是中国人,且个人魅力非同寻常,点评也足够犀利,但却难得能听到观众的喝彩之声。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原因之一恐怕还是评委们在表决时缺乏本民族语言的自豪感,语句中经常会夹带一些“洋泾浜”外语单词。如每当一位选手“秀”完之后,主评审周立波就会问高晓松、伊能静:“YES”还是“NO”?意即晋级还是淘汰。甚至连评委们起身向全场观众拉票时也不例外:你们说YES还是NO……然后众人齐声高呼:“YES”!也许评委意图用此加强些节目的国际化,其实没必要,因为形式虽然是“舶来品”,但内容已全是中国化的,评委何必再“洋泾浜”呢? [全文]
  • 观点圆桌:群发短信 严防记者?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3 14:11
      新闻焦点:据重庆晚报报道,广东河源市东源县股级以上干部近日收到一条署名为县委书记秘书发出的短信,要求干部们不能私自接受记者采访,起因是一举报人“捏造事实”举报县领导。    为何拒绝监督   政府部门理应光明磊落,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何况,此前东源县就被公民举报,县法院院长住豪宅、安排智障儿子进法院,后经查实,举报人并没有“捏造事实”。那为什么要如此严防记者、拒绝监督呢?   朱忠保    以法制保障舆论监督   面对各种社会问题时,一些官员往往采取鸵鸟政策,或者滥用权力封杀媒体。因此,对于舆论监督,不仅应该向官员普及常识,也要加强法律与制度的保障。唯此,舆论监督才能在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刘义昆    不如公开澄清真相   与其企图封锁群众的知情权,回避一些本该让公众知晓的问题,还不如召开一次有记者参加的情况通报会,把相关事实公之于众,澄清真相,以正视听。防,是防不住的。   卞广春 [全文]
  • 晚报评论:10元高温补贴要不要立法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3 14:10
      高温不退,10元高温补贴就一直被人们关注。一种呼声是,将10元高温补贴上升为地方立法的刚性规范。   目前,10元高温补贴出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下达的企业高温季节发放津贴标准的《通知》。若论属性,这个《通知》近似于行政命令,行政命令也并非没有约束力。   那么,是否将行政命令上升为地方法规,高温下的劳动者就一定能享受到10元补贴?换句话说,目前状态下,为什么快递、送水工等特定行业的户外劳动者大多拿不到高温补贴?   事实上,一些大企业,即便没有这个行政命令,也能在高温时节发放高温费,发放标准往往也高于10元。日前,部分市人大代表在街头随访快递、送水工。其中一位人大代表是来自大型企业的农民工,他坦言,20年来他所在企业的员工都能拿到夏季高温补贴,补贴标准目前是每天20元。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被人大代表随访的快递、送水工,十有八九不知10元高温补贴为何物?   观察被访者所处行业,几乎无一例外都来自小型微利行业。而记者对其中一家送水站的调查更表明,小型微利企业面临生存发展困境,需要政府为其减负。其中,最为明显的一种负担表现为:一名送水工送一桶水,送水站需要缴纳5.58%的营业税,然后送水工才能收入1元。需要说明的是,这桶水已经由生产企业缴付过相应税收。正因为利润太低,不少水站已经关闭。   这也难怪一位来自工会组织的人大代表感慨:在劳动权和经济权之前,小型微利企业员工首先要得到保障的是“劳动权”——他们最关心的是企业不至于因为种种负担关门了事,以致劳动者失去就业机会。   事实上,被随访的九成快递、送水工都表示“不会主动向企业追讨10元高温费”。为什么不主动追讨?恐怕不仅仅是因为劳动者个体的相对弱势地位,在“劳动权”和“经济权”的两难选择之间,目前的状态让他们只能首先选择“劳动权”。   如此选择,在小型微利企业中也是一种普遍状态。如果以为10元高温补贴只要更具“刚性”,只要将行政命令上升为地方法规,就能让劳动者得到公平待遇,那也未免过于天真。   其实,所有法律法规能被执行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必须有社会经济基础的支撑。否则,即便罔顾现实的“激情立法”充满好心,却也未必能得到好的结果。有一种结果就是,纸上条文仅仅是纸上条文。 [全文]
  • 灯花:卖瓜得为民办事术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1 13:57
      “夏日,于朱红盘中,自拔快刀切绿沉西瓜,不亦快哉!”被清人金圣叹击节称赞的这种快意,如今早已由独乐乐泛化为众乐乐,走进了千家万户。   这得感谢既能自主种田又会科学种田的农民兄弟,他们不但大种优质高产的西瓜以满足市场需求,而且大多开着专车将西瓜由田头直接运到了城里。那圆滚滚的夹着蛇纹的西瓜,仿佛还带着泥土的芬芳,一个个青翠欲滴,让人爱不释手。   在我家住宅小区的巷口,就并排摆着两个西瓜摊。瓜源,都来自著名的西瓜产地邻市牛头山;瓜价,都标明五角一斤。双方可谓旗鼓相当,难分伯仲。可是,我买了几趟西瓜之后,却发现一个摊前乏人问津,几可罗雀;另一个摊前则人头攒动,生意红火。顾客何以薄彼而厚此呢?稍作观察,看出点门道,原来是不同的销售方法,带来了不同的销售效果。   这家摊主,颇有些“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味道。尽管他也放手让顾客挑拣,甚至不时来个“毛遂自荐”,但顾客们终究是隔着瓜皮看瓤子,多少有点“雾里看花”的感觉,心里不够踏实;有时为了一个瓜的质量,双方各执一词,争得面红耳赤。吃瓜事小,耗神事大,这犯得着吗?渐渐地,生意便清淡了。   另一家摊主,则灵活得多也诚意得多。只要顾客提出,他就用尖刀将西瓜切个三角状的小口子,让你从外到内看个明白,满意了便成交,不满意再另挑。如此销售,可谓互信双赢,皆大欢喜。他的西瓜,自然就成了不愁嫁的皇帝女儿。   这两个西瓜摊之间,并不存在质量竞争或价格竞争;他们之间的差异,仅仅在于销售方法的不同。一个,无意间对顾客实行了某种程度的保留和屏蔽;另一个,则尽其可能做到了公正和透明。那么,我的这篇短文,似可冒昧地套用唐人柳宗元的一句话来作结尾了——   吾闻卖瓜得为民办事术,传其事以为官戒也! [全文]
  • 观点圆桌:要进事业单位必须“能喝善舞”?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0 14:07
      新闻焦点:据江西日报旗下的新法制报报道,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近日举行了一场只面向女性的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先于笔试进行,成绩占总分八成,喝酒、跳舞和乘车“遛弯”成为面试内容,而最终公布的6名入围者大多来自官员背景家庭。    工作心态不健康   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本应着眼于应考者的综合素质。把“能喝善舞”作为招考条件,说明工作心态不健康、工作底气不足。相关单位不应为一时一利所迷惑,而应着眼于增强后劲,靠“能喝善舞”者搞公关,只能是下策。   王文武    上梁不正下梁歪   令人无语的是,“考察”喝酒的正是当地政府的一次招待活动,据说县里领导大都出席。上梁不正,下梁岂有不歪之理?这场招考活动,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门在对待三公消费和认识政府职责上,存在很多误区。   傅万夫    难逃“圈子化”嫌疑   入围者大多有官员背景,难逃“圈子化”嫌疑,招考单位自定规则,公共利益在这种“自由裁量”中被剥夺了。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依据职位特点设定条件,但增减条件必须合法合理,也应让公众知情、发言。   杨红兵 [全文]
  • 晚报评论:植入式广告需要“植入”法律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0 14:07
      据北京晚报报道,越来越多出现在晚会、电视剧、电影中的“植入式广告”,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说,针对植入式广告,将结合正在进行的《广告法》修订,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近些年,对植入式广告的批评声音不绝于耳,比如春晚、《唐山大地震》的植入式广告,都引起过非议。在笔者看来,植入式广告并非洪水猛兽,只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出现非议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规范。   有调查表明,美国和韩国2/3的电影业收入来自增值部分,电视剧有75%的资金来自植入式广告。这说明,植入式广告对推动影视业发展是有益的,但这种益处必须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之上,比如美国和日本就规定“植入式广告不得影响节目内容”、“新闻与时事节目中禁止出现植入式广告”等。   而我国在规范植入式广告方面还是一片空白。植入式广告的最大特点是隐匿性,可以和节目内容做到“无缝对接”,从而提高产品宣传效率。做不到“无缝对接”的植入式广告,就很可能影响节目内容,甚至因为强加于人而让观众产生受骗感、厌恶感。更重要的是,既然植入式广告也是广告,那么是否做到了合法合规?比如,植入式广告的制作是否有广告许可?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核?   植入式广告不能规避法律责任。广告制作单位、广告发布者对广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植入式广告中的产品出了问题,谁该为此负责?除了生产厂家之外,影视节目制作单位、导演有没有责任?导演算不算植入式广告的制作者?影视制作单位有没有资格发布广告?如果有,要承担什么义务?另一方面,也要限定植入式广告的边界,因为不是任何节目都适合“植入”。   以上问题,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明确,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里的消费者,既包括受植入式广告影响而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也包括影视观众——如果植入式广告过多,不也是一种“注水”行为吗?由于没有规范,目前很多植入式广告很难说合法合规。在这样一个可能发展迅猛的领域,法律法规空白和现实监管缺席的尴尬局面不能再继续下去,植入式广告最需要的是“植入”法律。 [全文]
  • 灯花:“讨债公司”请不得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20 14:05
      上个月,我的一位老朋友告诉我,他借出一年多的一笔2万元钱虽经多次催讨,由于那个债务人做生意赔本导致倾家荡产,故对2万元欠款根本没有想要还的意思,因此他准备请一家收取30%清欠费的“经济纠纷咨询公司”即“讨债公司”帮他讨回来。我当即劝他万万不可!因为那“讨债公司”肯定不会是合法的,他们采取的办法如果导致失控,造成意外情况,最终的责任会让你这个雇佣他们的债权人逃脱不了干系。还是应该通过司法诉讼等正常渠道来维护自己权利。但我那朋友很固执,说他已和“讨债公司”签有合同,他们承诺“文明讨债”,而且所有的行动都当着他的面进行,劳务费也是2万元欠款到手后才付,所以他想“死马当作活马医”,算下来还是值得的。    不出所料,老朋友最终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那天,“讨债公司”开了一辆面包车,连司机8个人到了债务人家里,不仅“吹胡子瞪眼”,而且拍着桌子大声叫骂威胁,说要采取剁掉借款人手指等行动。我的老朋友制止他们,并说你们不是承诺“文明讨债”吗?剁掉手指那不犯法了?不料那个讨债公司的“经理”把他拉到外面说:“不是这样讨,钱怎么能回来?”我的老朋友立即阻止了当天的行动,不要他们讨债了。但因为是他“违约”,还被迫赔付了“违约金”3000元!   近日我的那位老朋友已经听从我意见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准备以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如今的社会,经济活动异常活跃,老百姓之间的借贷和由此引起的借贷矛盾也时有发生。但不管是借贷还是催要欠款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合规地进行。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清欠不成,去相信小广告或者网上的“讨债公司”,最终落入他们的圈套,造成更大的损失,甚至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法治社会,一切言行都要依法而行。 [全文]
  • 想到就说:短袖播新闻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19 14:08
      最近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主播刘羽短袖出镜,颇有新鲜感。   电视新闻,男主播清一色西装革履,女主播也是内衬加外套。从审美角度来看,西装革履与大热天的环境不符,给人一种压抑感;从绿色环保角度来讲,夏天裹得严严实实更不是低碳生活。笔者做过试验,像男主播们那样穿着,起码要在22摄氏度的条件下才比较合适。上海曾倡导高温季节将室内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以减少能源消耗。刘羽的做法值得提倡。 [全文]
  • 观点圆桌:郭德纲是民族英雄 孔氏“挺语”太雷人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19 14:07
      新闻焦点:昨日,第一视频网站《坐视天下》节目,请来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做客,孔氏当场力挺郭德纲为民族英雄,并称“反三俗”的对象不该是郭德纲。    不是“三俗”是什么   孔氏的民族英雄标准也太低了,不否认郭德纲有时也会“讽刺权贵、讽刺不正之风、反对潜规则”,但这是相声的基本功能之一。更何况,郭德纲常将讽刺的矛头指向弱者,靠嘲笑弱者、侮辱他人、出丑涉黄来取悦观众,不是“三俗”是什么?   刘义昆    何德何能称英雄?   在公众的认知中,收复台湾的郑成功、抗击金国的岳飞等是民族英雄,抗战期间相声演员常宝堃曾因讽刺日治政府两次被捕,也称得上是民族英雄。与他们相比,这郭德纲何德何能,也配称民族英雄?   毕晓哲    讲话怎能没分寸   本来,孔庆东力挺郭德纲是他的自由。但孔庆东自称是孔子传人,又是高等学府的教授,大小是个公众人物,讲话就要有点分寸,怎能把一个“挺了一回打人的徒弟”的相声演员说成是民族英雄。   钱夙伟 [全文]
  • 晚报评论:复查入学资格应唱好“三部曲”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19 14:06
      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发现的涉嫌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等现象,教育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这个“通知”下发得适逢其时,也深得民心。不过,下“通知”之后,关键是要唱好“三部曲”——查、等、晒。   查——新生报到时,对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逐一查验。比如,一旦发现有人报名为“李彩霞”而填上“曾用名”为“黄佳俊”的,就要严防冒名顶替。对此,教育部门应要求各高校作出专题书面报告,并由校长亲自签名;一旦发现“审查不严”,唯校长是问。   等——等待地方相关部门对“加分”的审查结果。最近在新闻媒体“一而再,再而三”的追问下,浙江省体育局不得不成立全省体育系统高考体育加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浙江今年高考体育加分进行专题核查。像这样的“核查”结果,一定要等。因此,各高校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限”不能规定“死”。   晒——对已经录取的“加分生”,高校网站应设“加分生”栏目,对“什么加分项目”、“加分的批准单位”、“加了多少分”等情况,要一一“晒”出来,以便监督。   高考,本来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只是近年来,这一块“净土”受到污染。现在,教育部既然下决心“清污”,就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切不可“虚晃一抢”。 [全文]
  • 晚报评论:四部门搬不走一块楼板?

    来源:新民晚报2010-08-19 14:06
      江苏南通市政府服务热线日前接到电话:有一整块楼板坠落横在马路上,存在明显事故隐患。然而,城管称“城建部门应该可以处理”,城建称“按职责属于城管”,环卫称“已超出他们可清理范围”,公安称“正在处理,彻底清障还需其他部门配合”。“皮球”踢了4天,最后有群众自掏腰包请人搬走楼板。事后,相关部门还拿出政府赋予的职责权限文件,称“责不在己”。   真的是“责不在己”?普通群众尚且知荣辱、明事理,政府部门不作为,对得起“公仆”的称号吗?堂堂四个政府部门的“觉悟”和“能力”,加起来居然比不过一般群众。   这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教师是“搬楼板”的群众,教学内容是“搬走一块楼板究竟有多难”。普通群众凭一己之力就能办成的事,政府部门却要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么“力量不足、需要配合”,显而易见不是权限问题、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责任问题。像这样的政府部门,能把群众放在心上,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的职责吗?问题的关键不全在职责交叉,根子还在这些部门的执政理念有偏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问题。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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