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 钟臻)认为自己分红权受到侵害,邓女士将大股东和公司告到法院讨要分红权。前日下午,该案在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此案是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小股东状告大股东索要分红权的案件。
代理律师说,邓女士是我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股东,持20%股权。2004年底,吕某被吸纳为股东。2005年底,吕某声称,他向公司投入670万元资本。为此,各股东签署了一份《股权确认书》,邓女士的股权缩减至13%,而吕某的股权增大为75%。公司自2005年成立至今,经营状况良好却一直未分红,根据他们掌握的资料,该公司盈利在千万以上。为查清应当分配多少红利,邓女士于2006年6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接受财务检查,但被拒绝。邓女士遂于去年12月向市三中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