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效果误导消费者 服务中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丰胸失败美容院被判欺诈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王丽英)近一年时间丰胸50次,胸部却丝毫没有变化。33岁的赵女士以欺诈为由将美容院告上法院。
记者今天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美容院的行为构成欺诈,赔偿赵女士9600元。
去年2月,赵女士从报纸上看到了北京紫云伊人美容院发布的丰胸广告,前往该美容院接受丰胸服务。经工作人员劝说,赵女士支付了4800元,选择了丰胸服务。
赵女士称,交钱后她便按美容院的要求定期前往,风雨无阻,但经过近一年、超过50次的丰胸服务之后,其胸部完全没有变化。
为此,赵女士认为,美容院在报纸上发布的广告,既没有美容院的真实名称,也没有对品牌的任何说明,并夸大效果,存在明显的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同时,其使用的产品无任何标识、管理极其混乱、技师缺乏专业水平。赵女士要求美容院赔礼道歉,并赔偿其消费金额4800元的两倍,即9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院承诺的丰胸效果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美容院自称使用含有很多丰胸成分的产品配合按摩的方法实现丰胸,但其使用的产品包装上无任何中文标识,也无成分说明,无法确认产品的成分及作用原理。
美容院据此便承诺达到显著的丰胸效果,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同时,美容院不能保证顾客在需要的时间接受服务,人为拖延提供服务的时间或擅自安排其他服务内容,这些造成赵女士没有在时间间隔之内接受服务的后果。
美容院在丰胸疗程开始之前、疗程中及疗程后,没有对赵女士胸围数据进行准确及规范测量,致赵女士在接受丰胸之后的实际效果无法明确。
以上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赵女士在不了解被告服务的真实信息的情况下接受服务,其行为构成欺诈。
据此,法院判决美容院应按其收取的服务费用的双倍赔偿赵女士受到的损失,金额共计9600元。
宣判后,北京紫云伊人美容院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