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个税真对富人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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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撰写的报告称,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该报告称,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2800元/月。
个人所得税之所以存在,重要的原因是能让富人多承担些责任,多拿出些钱来,通过政府来补贴穷人。大多数人盼着调高个税起征点,是因为近年来GDP与CPI都高了,可工资没怎么变,所以希望政府让中低收入者手里多留些钱。
可专业的计算方式无情地告诉我们,中低收入者少交1元钱,高收入者就可能少交10元乃至更多,颇有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意思,所以国家少收税这条路走不通。
所以,这个看似不合逻辑的推论竟然成立了:个税起征点提高,将导致高收入者大幅减少纳税,国家收入降低,能拿来补贴中低收入者的钱也就少了。最后,吃亏的竟然是省下百十元钱的普通人。
但造成这一切的原因,真的就是起征点提高吗?
这次财政部的报告,重点强调了工薪阶层个税交纳比重占到50%,强调了高薪者对国家财政的贡献。但这个“光环”也掩盖了问题:一些垄断企业主管的高薪是否合理?他们交纳的个税数额,一定要跟着普通人降低?就不能在累积递进的税率上予以更大幅度调节吗?这样的调节完全有理由,因为他们的高薪,是建立在垄断、不透明的基础之上的。
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工薪阶层以外的人是否按国家规定足额交纳了税款。这些人里包括农民、小商贩、兼职者,但也包括一些商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大款、大企业主。某些人的财富来得蹊跷,莫名其妙地进行着奢侈消费,最受非议的也是他们――个税交够了吗?
所以,要真正让个税合理起来,决策者一定要有不可动摇的原则,那就是努力减少贫富差距,让社会更稳定。要多采取些措施,让中低收入者的纳税尽量少些,高收入者的纳税更严格些。
措施得当,提高个税起征点未必会便宜富人,希望政策制定者不要只算死账,忘记恤民。办法肯定是有的,关键是想不想去做。
本报评论员 程赤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