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通讯员张元、孙璐7月1日报道: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规土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总工会等九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立即作出部署,自200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结合上海市实际,确定这次专项行动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的企业,特别是乡镇小砖窑厂、小作坊等场所。检查的重点是上述企业和场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
为方便广大劳动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