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届全球智库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公司部门的利润较高可能和股权分布也有关系。广大劳动力只分享较少的公司利润。所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企业适时要发展国有股和社会保障金的问题,步子应该迈的更大,以便让公众更多分享公司部门的高收益。
这个问题提得有点专业,但老百姓对它并不陌生。两年前,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除了工资,国家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其时,在社会上就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众所周知,所谓群众拥有的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或个人拥有的动产(如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房屋、车辆、收藏品)所获得的收入。常见或人们已有所认知的包括利息、租金、专利使用费、分红收益,等等。“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意味着国家在继续致力于老百姓拥有的财产增加的同时,也将致力于它的保值增值。这个转变,意义非同小可。
平心而论,在“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方面,时下似乎还不尽人意。最为明显的,就是不少人变成了“股奴”,像周立波调侃的那样,“杨百万进去杨白劳出来”。其间的原因当然颇为复杂,但周小川说的“广大劳动力只分享较少的公司利润”,无疑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据说,周小川的吁请,在峰会上受到了不少专家的首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大型企业,尤其是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大型企业,其收入近年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应当通过立法对这些企业向国库缴纳国有资产收益金做出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刘遵义认为,中国企业储蓄率过高,如果通过分红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给政府和民众,将对储蓄率降低大有裨益。因此,要“要让公众更多地分享企业的高收益”。
那么,为什么公众没有能够分享到企业的高收益呢?以我观之,它同我们的股市文化不无联系。按理,从证券市场筹资,给投资者以回报,这是天经地义。在国际成熟市场中,上市公司一般将其盈利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股利,其中现金分红是公司最主要的股利分配方式。美国过去50年中,所有公司的收益大约有50%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分红派现作为最主要的股利支付方式被广泛采用,股票回购则处于次要地位。但在我们这儿,这个“天经地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傻瓜”的代名词。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现已锒铛入狱)在上市后的晚宴上,祝酒词竟然是“为拿钱不要还,干杯”!典型的“不圈白不圈”,已经不需要用文字来刻画了。
这种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企业要上市,首先要承诺给投资者回报。不想给投资者回报的企业,即便它的效益再好,证券市场也不应该让它进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新一轮IPO开始之时,周小川吁请“让公众更多分享公司部门的高收益”,意味深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