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评论员文章:七论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2009-07-24 10:13手机看新民网
雪中送炭 突出重点
――七论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要从最困难的群众、最危险的房屋改起,这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是农村危房改造最主要的任务和最根本的方向。
就我省而言,78.24万户一级危房户和9.8万户地质灾害户是此次改造的重点,是必改对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硬要求。目前正值雨季,这部分困难群众所住的房屋危险系数很高,已严重威胁到他们生命财产安全,而他们的自我投入和造血功能严重不足,居住条件急需得到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打一场歼灭点。
要明确思路方向。农村危房改造不是新村庄建设,是改造危房而不是改造旧房;重点是改造而不是推倒重建;是以农民为主,而不是政府全包。绝不能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如果该改的对象没改或改得不到位,即使村庄建得再漂亮,也不能说是成功,只能是偏离了方向。
要严控建筑面积。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
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助的特困户,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自筹为主、政府少量补助的农户,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和经济状况适当调整。目前,不少地方存在建筑面积“求大”倾向,大大超过了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少农户银行贷款多,有的甚至借高利贷,负债累累,其结果是危房虽然改造了,却出现一批新的贫困户。
要体现公平公正。社会的发展和困难群体的生活改善应当同步,应该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到困难群众的身上。在城市有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在农村就要实施危房改造,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社会保障,是对社会分化、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的一种调整。这项工作抓好了,就能体现公平,社会稳定就有了基础。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是困难群众,而困难群众之间的差别也很大,如果不是阳光操作,就会引起新的矛盾与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好事就会变坏事。一定要坚持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结果公开,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阳光工程阳光操作,才能真正解决老百姓的“心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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