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强奸犯毒杀“劈腿”女友
2009-08-05 02:07作者: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手机看新民网
男子因敲诈勒索和强奸罪入狱15年,出狱后与一女子同居,发现对方和别的男子有染,竟痛下杀手。3月16日夜,张立兴欲与马某某发生关系遭拒后,张立兴即持准备好的单刃刀刺马某某耳部、颈部各一刀,致马某某死亡。
男子因敲诈勒索和强奸罪入狱15年,出狱后与一女子同居,发现对方和别的男子有染,竟痛下杀手。昨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亳州中院对其执行死刑。
1990年5月12日,张立兴因敲诈勒索罪、强奸罪被利辛县法院判刑15年,2003年8月8日减刑释放。 2008年2月18日,张立兴与马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同居。为马某某家干活的刘某某,经常留宿马家中,并与马发生关系,张立兴因此产生杀害马某某的念头。
3月16日夜,张立兴欲与马某某发生关系遭拒后,张立兴即持准备好的单刃刀刺马某某耳部、颈部各一刀,致马某某死亡。事后,张立兴用被子盖住马某某的尸体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切颈部致颈总动脉及颈内静脉离断、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第二天,张立兴落网。(杨国明、赵亮、武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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