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追踪 SM公司发声明驳斥东方神起
2009-08-05 03:10作者:来源:青年报手机看新民网
昨日,东方神起所在的SM公司发表了名为《SM公司关于法务法人报道资料的官方立场》的官方报道资料,就3日上午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通过律师发表的声明进行了逐条逐项的反驳,并称东方神起自出道以来的收益高达11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6000万元),两方的拉锯战正式打响!
关于收入五年110亿韩元
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在声明中称在唱片销售收入分配方式上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只有专辑销量超过50万张以上,成员才能各自获得1000万元收益,如销量不超过50万张,成员将一分钱收入也没有。”对此,SM公司反驳道:“东方神起自2004年出道后至2009年7月只现金就收领了11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6000万),包括成员基本分配金92亿以及预先支付费17.7亿韩元等,此外还给成员分配了高级轿车,SM公司还称手上有一切真凭实据的收入证明材料,可交上法院审判。
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三名成员表示自己的休息时间不能得到充分保证“出道五年,每天只能睡上三四小时,让成员身心疲惫,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SM公司则表示有关工作安排和休息时间,SM公司一直是与东方神起进行充分商议后再作决定。
关于起因私自参加活动牟利
对于东方神起三名成员称本次事件与化妆品事业投资无关,SM公司表示化妆品事件就是本次解约事件的直接导火索,并且直指三名成员未经公司允许私自参加活动,获取了不当收益。“参与化妆品事件的3名成员参与诉讼本身就是证据。我们已经掌握了他们使用肖像权以及参加各种活动的事实,为防止东方神起名誉扫地以及防止其他成员受到损失,我们预定将快速处理。”
此外,对于争议最多的东方神起和SM公司签署的13年协议,朴有天等成员认为,这份协议实际上等同于是终身协议。对此,SM公司表示这符合韩国相关法律,称根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规定,歌手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协议有效期可以超过7年以上。
SM公司透露,从与东方神起签订协议以来已经根据东方神起的要求,对协议进行了多达5次的修改,其中两次还得到了公证处的认可。SM公司表示他们将与提出诉讼的朴有天等三人进行协商,以尽快解决这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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