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玉龙人有了“金话筒”
2009-08-05 10:08作者: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手机看新民网
日前,停职两个月的大足县玉龙镇溜水村党支部书记李应均重新“上岗”。“以前村务决策没注重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意见大。”李应均深有感触地说,“如今开展了‘金话筒’行动,社区的决策先听取村民意见,工作开展起来顺利多了。”
李应均从停职到返岗的经历,对应着玉龙镇探索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困惑:得力干部难得群众支持
近几年来,玉龙镇各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但始终有一个问题困惑着镇领导:一些村干部办事得力,却难以得到群众的支持。
最能典型的例子是玉丰村出售红岩沟煤矿事件。
2007年,玉丰村在出售红岩沟煤矿时,原党支部书记没听取村民和党员的意见,就与买方达成了协议。认为被“蒙在鼓里”的村民为此四处上访。后来经过查证,原支部书记并没从中获得“好处”,但在随后的选举中,这名支书落选。
“没想到各项工作考核经常得先进的一名支部书记,就这样下了‘课’!”镇党委书记袁多伦不无遗憾地说。几乎就在同时,李应均也因为在一件事情的处理上没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导致村民上访而被迫停职。
这两件事让玉龙镇党委、政府认识到,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在重大决策上,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经反复研究,镇里决定,先在玉丰、溜水两个社区开展“金话筒“行动试点。
破解:给党员群众发“金话筒”
“我们村的矸砖厂前不久搞承包,要是在以前,村支部、村委会决定承包给谁就承包给谁。这次因为开展了‘金话筒’行动,有13个村民来竞标。”溜水村一群众说。
玉龙镇一负责人解释,“金话筒”行动,即在村级党务、政务、财务等重大活动中,认真听取和征求党员、村民的意见,让他们充分行使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原则是党员首议,最后由村民代表表决。对不严格执行这一规定的村干部,将给予处罚,甚至免职。
溜水村的村民因此切身感受到了变化:矸砖厂承包,先公示了15天,然后有13名村民交保证金竞标。在竞标过程中,七组组长谭大中出到13万元就不敢向上加价,最后村民李应模以14万元赢得承包权―――当“官”的输给了普通村民。
感动:村民干部齐心促发展
给群众发了“金话筒”后,玉龙镇的干部发现,原本办起来很困难的事,开始变得简单起来。
玉丰村红岩沟煤矿出售后,当地村民本来可以分到一笔钱。但该村因地理位置的原因,一直饮水比较困难,有时甚至需要政府送水,干部早想为村民修建水厂,却因100多万元的投入望而却步。
能不能将卖煤矿的钱用来修水厂?村里决定先开会听大家的意见。
“煤矿卖了,大家本来可以分一部分钱,但如果修个水厂的话,子子孙孙都能享受。如果卖煤矿的钱不够,镇里再出一部分。”开会时,玉龙镇负责人也到了现场,承诺将全力支持此事。
“镇里都那么支持,我们为啥子不干!”村民纷纷表示,宁愿自己不分钱,也要把水厂建好,因此全票通过支持建水厂。今年5月,玉丰村水厂竣工,3000多村民从此用水无忧。
“发给群众‘金话筒’,保证了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也激发了他们共同促进发展的激情。”袁多伦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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