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讪买春后还觉不爽 欲再强奸发泄
2009-08-14 19:37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手机看新民网
新闻摘要: 花200元与女子发生一次关系后,男子还想继续,结果遭到拒绝。心有不甘的男子企图霸王硬上弓,幸亏附近居民及时发现帮忙报警。
花200元与女子发生一次关系后,男子还想继续,结果遭到拒绝。心有不甘的男子企图霸王硬上弓,幸亏附近居民及时发现帮忙报警。昨日,记者从南昌市青山湖法院获悉,男子洪某因强奸罪(未遂)一审被判处两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
搭讪男女发生性关系
3月25日下午1时许,洪某与被害人黄某在马路上搭讪认识,两人相聊甚欢,随后洪某提出请黄某吃晚饭,黄某欣然应邀。
晚饭后,两人来到洪都某医院附近的垃圾站旁,洪某塞给黄某200元钱,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心领神会的黄某收下钱后,自愿与洪某在垃圾站内发生了性关系。
男子再度强奸未遂
两人发生关系后,洪某觉得不爽,要求继续,被黄某拒绝。洪某觉得物非所值,很是恼火,竟将黄某按在水泥地上,欲强行与黄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黄某极力反抗。黄某在警方的供词里说,她拒绝洪某后,发现洪某有强迫行为,于是服软求饶说,“我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被人看见要‘现世’的。”
洪某没有理会黄某的求饶,开始掐她的脖子,迫使对方就范。很快,双方扭打起来,黄某脖子上的金项链也被洪某扯断。
以为夫妻吵架路人没报警
就在洪某强奸黄某的时候,一对50多岁的夫妇推车经过,黄某见状,大声呼救求助。听到黄某竟向他人求救,洪某冲着该对夫妇大喊,“她是我老婆,输掉了10多万元,我这是在教训她,你们别多管闲事。”听到两人这样一叫一说,这对夫妇推着电动车走开了。
接着,两人又开始拉扯,声响惊动了附近居民,这才帮忙报警。民警将洪某和黄某带至派出所。
犯案男子曾有强奸史
据查,早在1984年,洪某就因犯强奸罪,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6月7日,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减为无期徒刑,后又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5年1月刑满释放,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至2010年1月2日止。
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黄某发生性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此外,洪某在刑满释放5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有从重处罚情节,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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