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宾馆遭窃宾馆拒赔偿 缺乏证据愁煞人
2009-08-26 20:04作者:来源:南海网手机看新民网
南海网8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8月23日晚,王女士因带父上海口看病入住在龙昆南路千年福休闲会馆,不料第二天醒来发现身上的1300元被盗。宾馆负责人一直推脱不肯赔偿,无奈之下只好向南海网求助。
据王女士介绍,8月23日晚7时,她带父亲来187医院看病,因看病需要就在附近的千年福休闲会馆花70元开了401房。该宾馆的房门钥匙是服务员保管的,他们称是24小时服务。临睡前,王女士关好门窗。可第二天早晨6时王女士起床时,居然发现房门已被打开,放在床头柜上的包也不翼而飞。随后,王女士在房间门口找到了包。清点钱物时,发现丢失了1300元现金。杨女士随即向城西派出所报警。
民警勘查现场发现,房门的锁头和插销都是完好的,没有破损的迹象。所以没法证明是有人入室行窃。于是,案子成了悬案。民警要求双方私下解决,但宾馆以无法认定王女士确实被盗为由,拒绝赔偿。
今天上午,南海网记者采访了千年福休闲会馆的唐经理,他称,在王女士等人住宿登记时,他们就提醒过,贵重物品要求寄存,而王女士等人当时并没有出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而且房间里也有温馨提示:睡前请反锁门窗,已防盗窃。可能是王女士自己疏忽,没有锁好门窗,而且也没有证据证实丢了1300元,所以他们不能接受王女士的赔偿要求。
王女士对唐经理的说法表示不赞同,东西被偷是因宾馆安全管理不到位所致,而且唐经理曾答应和她协商,但她等了2天了,唐经理一直不肯出来协商。如果无法解决此事,她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认为,这样的案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顾客要求赔偿损失的话,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财产在宾馆住宿时被盗。其次,宾馆是否提供了安全保障义务,要有证明酒店管理过失过错的证据。否则,赔偿额度难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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