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图书馆动了中国作家的蛋糕?
2009-09-02 08:50作者:来源:北京青年报手机看新民网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昨日在媒体通气会上发布了一项抽样调查,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在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之内,权利人还未获得任何报酬。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此事涉及的权利人众多,任何一位作者或出版社若单独与谷歌进行谈判的话,都要耗费巨大的时间和财力成本,最好能有效地组织起来以团体的力量主张权利。
据悉,谷歌数字图书馆收录的图书众多,截止到2008年即已收纳了700万部图书。根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抽样调查,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在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之内,其中有75名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员,涉及图书1961部。
所涉权利人有国家领导人和政府高官,也有著名学者和作家,如胡适、冯友兰、沈从文、巴金、钱钟书、王蒙、张抗抗、张洁、池莉、海岩等,还有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领域学者的论著,仅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有132名学者的1000多部图书被收录。这只是选择少量权利人进行查询得到的结果。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呼吁为了让中国的有关权利人能与谷歌平等相对,权利得到应有的维护,获得应有的利益,最好能有效地组织起来以团体的力量主张权利。据悉,国内许多出版社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均已关注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愿意委托国内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为其主张权利。国内已有相当数量的作者和出版机构明确授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出面与谷歌进行交涉,维护合法权益。
据悉,2005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提起集团诉讼。2008年10月,谷歌公布其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但该和解协议引发众多争议与质疑,根据该协议,谷歌将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图书进行数字化制作,建立数字图书馆,进行多功能开发利用,包括团体订阅、个人用户购买、公众免费查阅以及对有关数据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等使用方式。
欧洲书商联盟(EBF)强烈抨击谷歌和解协议,认为和解协议给予了谷歌太多权利,同时与欧洲的版权法律冲突。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表示正在积极帮助作者和出版社做这方面的法律准备,“我们可能会在近期召集一些国际版权法的专家一起讨论这件事情具体如何推进,到底是适用“和解协议”还是中国的权利人再与Google谈判一个合理的授权。目前看来,Google的和解协议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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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法定许可”付酬办法预计年内出台
昨日,记者从文著协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家版权局已经启动了《教材“法定许可”付酬办法》调研工作,将在近期组织有关教材编写、出版单位和部分作者召开北京、东部和西部三个调研座谈会,预计该办法将于年内出台,广大作者从教材出版获得合法稿酬的愿望已经指日可待。
据悉,按照有关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材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属于“法定许可”,教材编写、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标准向作者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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