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领导干部亲属收“红包”追究该领导干部责任
经省委同意,10月12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对党政机关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和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等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和以各种形式赌博或变相赌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自查结束
继续收送“红包”的一律先免职
省纪委、省监察厅《通知》强调,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对继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项要求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对继续收送“红包”或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的领导干部,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继续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时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廉洁自律”考评要素一律定为“差”;对继续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或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的,一律先予停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新华网江西频道-江南都市报 徐华平 郭宁 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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