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上海世博财经国内国际
太极拳体育娱乐专题滚动排行
评论新民网论老曹说天下网评
新闻播客  三人茶馆店   今日论语
视频卫星直播视频直播民生热线
做客新民网    创业谈   易蓉访谈录
独家报道新民意调查重磅策划报系新闻
政府资讯  社区资讯 企业资讯 媒体活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正文
滚动  
世博 楼市回春

行政钓鱼执法之恶不仅在“钓鱼”

2009-10-21 08:4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燕 农 共 0 条评论 关键字:钓鱼,罚款分离,行政机关

已正式起诉上海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钓鱼”执法的律师郝劲松,日前给上海市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发出了19封申请函,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信息公开。

  已正式起诉上海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钓鱼”执法的律师郝劲松,日前给上海市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发出了19封申请函,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单位在接到该申请函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答复(10月19日《广州日报》)。

  应该说,郝劲松律师号准了上海行政钓鱼执法的命脉。自从9月中旬私家车主张军被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钓鱼罚款”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包括最近孙中界自断手指以示清白,太多愤怒的舆论指责行政钓鱼执法对社会道德和良善的戕害,也有评论认为钓鱼执法的本质是“公权碰瓷”,最终会让人“为自己无人怜恤、不被救济的危险忧虑”。这当然是行政钓鱼执法之恶,但在一个逐步健全的法治社会中,仅仅以道德和良善的维度考量钓鱼执法,还远远不够。

  在郝劲松律师的申请函中,明确要求上海各相关单位公开近几年来的“钓鱼”信息,包括查获非法运营的“黑车”数量、罚没金额总额及去向、预定罚款指标任务、配合执法的“钓钩”人数以及奖励金额等“敏感”数据。按照最近的相关报道,被“钓”的司机都要交1万元罚款才能提车,而且罚款交给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那么这其中牵扯到两个问题,首先是罚款标准如何规定的?其次是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具不具有收缴罚款的权力?

  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其罚款限额必须遵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的甚至需要由国务院规定;而且明确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那么,现在确实有必要让上海当地有关部门公开相关信息,尤其是罚没金总额及去向。此前有报道说,“钓钩”可以从收缴的罚款中获得一定额度的奖励,加之罚款标准是否合法,作出罚款决定的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是否与收缴罚款分离,疑问重重,需要通过信息公开给公众一个完全真相。如果涉嫌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那么行政钓鱼执法之恶就不仅仅是戕害社会道德和良善,而是正如郝劲松律师所说,“涉嫌有组织犯罪”。

  按照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工作总结,两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上级的预定指标。一个闵行区,两年内竟然能够冒出5000多辆非法营运车辆,确乎让人匪夷所思。而如果钓鱼执法背后确实存在巨大的利益链条,那么行政执法部门自身涉嫌违法在先,而且涉嫌违法金额又如此之巨,这才是我们关注钓鱼执法事件的重中之重。

  当然,郝劲松律师发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函,也许会得到不尽如人意的答复。倘若如此,那么就关涉到另外一个问题,即上海在全国率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信息公开制度的刚性到底如何,至少能在这19个部门的答复中得以检验。(燕 农)

(新民网编辑:)
 ]  ]
请您对该文章评分:
1 2 3 4 5
 【已经有 0 人参加了评分】
在此填写评论: 还能输入 个字
【已有 0 条评论来自新民网网友, 点击查看
加入>>
加载数据中...
24小时点击排行
新民购物 特价  /  新品 >>
热门车型
本栏目由新民网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共建

北京乘客打车落下10万元行李 的哥苦寻三天

北京的凌小姐可能真没想到自己丢失的行李箱真能找回,所以在苦寻3天无果后,她... [详细]

频道

上海频道|财经频道|国内频道|国际频道|排行
娱乐频道|体育频道|滚动

要闻

头条|上海视频报道|编辑部推荐|上海要闻|突发
社区要闻|财经要闻|楼市要闻|消费要闻|国内要闻
国际分析|网友点题|新民民调|感动上海

世博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频道|世博日报



原创

独家报道|原创报道|重磅策划|新民专题
新民报系新闻

评论

新民网论| 老曹说天下|新民网评|新闻播客
三人茶馆店|今日论语|新民随笔|时政评论
经济评论|文化评论|体育评论

视频

卫星直播|视频直播|民生热线|做客新民网|创业谈
易蓉访谈录|新民商业访谈

资讯

政府资讯|社区资讯|企业资讯|媒体活动

滚动快报

上海时政快报|上海突发快报|上海民生快报
上海社区快报|宏观经济快报|上海楼市快报
消费维权快报|证券理财快报|国内快报|国际快报
娱乐体育快报

服务

登录注册|新民购物|新民汽车网|新民手机报
新民论坛|新民博客|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官方论坛
市民用电|新民实惠|20kg旅游俱乐部|无线电论坛

报系数字报纸

新民晚报|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新民Bella
新民晚报校园版

集团其他媒体

文汇报|ShanghaiDaily|东方早报|文汇读书周报
外滩画报|新闻记者|文学报|文汇出版社
东方体育日报|文新传媒网|上海影像网

晚报品牌

今日论语|新民随笔|言论荟萃|快门快语|蔷薇花下
岂有此理 竟有此事
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央视网|中广网|中国日报|中青在线|光明网|解放军报|法制日报|中国台湾网|华夏经纬|南风窗|中国周刊 |
三联生活周刊|大洋网|南方报业|金羊网|南方网|东方网|千龙网|新京报|京华时报|红网|工人日报|中国新闻周刊|新周刊|大河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