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中侵权使用作品 湘潭油画家一审告赢《媳妇》
由北京博瑞杰国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拍摄的电视连续剧《媳妇》,曾在全国许多电视媒体热播。博瑞杰公司对湘潭市中院的判决没有什么看法,至于是否上诉,还要看看再说。
红网湘潭11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志宏)由北京博瑞杰国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拍摄的电视连续剧《媳妇》,曾在全国许多电视媒体热播。今年4月20日,湘潭画家杨东剑向湘潭市中院提起诉讼,将博瑞杰公司、珠海电视台、成都电视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以及湘潭电视台等单位告上法庭,理由是《媳妇》、《家事无理》两部电视剧中多次侵权使用其油画作品《阵风从河滩掠过》。湘潭市中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相关单位向杨东剑公开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8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博瑞杰公司负责人王伟。王伟称,本案两部电视连续剧中所使用的油画,是剧务人员在市场上购买的。博瑞杰公司对湘潭市中院的判决没有什么看法,至于是否上诉,还要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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