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被拘留已无法律“障碍”
周杰在法定诉讼期限的最后一天,临时决定放弃了不服交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失败后,上周四,周杰针对处罚决定书委托代理人向朝阳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立案,但由于周杰的起诉材料存在问题,当天法院要求其代理人进行补正。
北京晚报讯(记者 张蕾)周杰在法定诉讼期限的最后一天,临时决定放弃了不服交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诉讼。25日,朝阳法院通报了这一情况。至此,周杰应该没有了“5日行政拘留处罚”需要暂缓执行的理由。今天上午,记者求证,“何时拘留”的问题尚未得到交管部门的相关回应。
今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驶无照大奔与出租车相撞,被认定涉嫌弃车逃逸、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7月26日,朝阳交通支队作出处罚决定,处以5日行政拘留、扣21分、罚款2200元、扣留驾驶证。随后,周杰向朝阳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同时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交管部门接受申请,只实施了另三项处罚:罚款、扣分、扣留驾照。
行政复议失败后,上周四,周杰针对处罚决定书委托代理人向朝阳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立案,但由于周杰的起诉材料存在问题,当天法院要求其代理人进行补正。24日下午,周杰代理人补正材料后,再次到朝阳法院立案。立案法官经过审查,为其开具了交纳诉讼费的票据。持票据离开后没过多久,周杰代理人却又返回到立案庭。
代理人称,她与周杰联系后,周杰已明确表示放弃诉讼。立案法官提示她,该案已到诉讼期限的最后一天。代理人明确表示知道,并将其递交的起诉材料在清点后全部取回。
记者另外获悉,被撞出租车双班司机起诉周杰索赔6万余损失一案,今天下午将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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