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言一审赢了“马文的战争”
2008年年底,叶兆言将陈彤、北大出版社、南京先锋书店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索赔侵权给他造成的损失等共计100万余元。法院在开庭审理时,陈彤提出,自己与玫瑰影视公司签有合同,并预定“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剧本版权及文字版权归乙方(陈彤)自然拥有”。
法院判电视剧剧本出版侵权
剧本作者称对判决不服
早报记者 李克诚
南京作家叶兆言的小说《马文的战争》被改编成电视剧热播后,北大出版社将该电视剧的剧本予以出版,不料,出版社及该剧本的编剧作家陈彤被卷入了一场官司:叶兆言状告后者及南京一家书店侵犯其著作权。日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彤、北大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国家级刊物刊登致歉声明,陈彤赔偿14.3万余元、北大出版社赔偿40万元。
2006年,作家叶兆言将自己创作的获奖小说《马文的战争》的电视剧版权转让给北京玫瑰影视广告公司,双方约定:叶兆言允许玫瑰影视公司对叶的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成剧本,但是,改编成剧本后就不能再以文字形式出版了。不久,陈彤受制片方聘请,将《马文的战争》改编成剧本。2008年10月,《马文的战争》一剧在全国多家卫视热播。几乎同时,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同名剧本也在国内多家书店热销,该同名剧本的作者署名为陈彤。
2008年年底,叶兆言将陈彤、北大出版社、南京先锋书店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索赔侵权给他造成的损失等共计100万余元。
法院在开庭审理时,陈彤提出,自己与玫瑰影视公司签有合同,并预定“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剧本版权及文字版权归乙方(陈彤)自然拥有”。也这意味着,她陈彤才是电视剧剧本《马文的战争》文字版权的主人。此外,陈彤称,她改编后的作品也与叶兆言的原作完全不同,不仅里面的人物性格、故事情节、背景基调有了较大的改动,而且字数也从原来叶兆言的3万字的小说扩展为30万字。总之,陈彤认为,她不侵权。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法律不保护作品的思想,只保护作品的表达,仅仅利用原作思想创作出来的新作品不侵权。但陈彤的作品在书名、主要人物姓名、人物关系、故事基本框架、情节发展等方面,均保留了叶兆言小说的基本表达。根据相关各当事人的多份合同,叶兆言没有允许陈彤将改编后的作品以任何文字形式单独出版。因此,陈彤和北大出版社合作出版小说,未征得叶兆言许可,侵犯了叶兆言的著作权。此外,法院也认为,陈彤的小说出版后,没有署原小说作者叶兆言的名字,也侵犯了叶兆言的署名权。
陈彤的代理律师徐涌告诉早报记者,陈彤的身体和情绪现在都不太好,不便接受采访。虽然暂时还没拿到法院的判决书,但可以肯定的是,陈彤一定会上诉。
记者在陈彤的个人博客上看到了她写的最新的一篇博文《亲历司法之不公》,除了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外,陈彤还在其博客里阐述了原著作品与编剧作家之间的种种关系:“一个是原著,一个是编剧,原著出原著的版本,编剧出编剧的版本,喜欢原著的看原著,喜欢看电视剧版的看电视剧版――怎么轮到我这儿,就成了侵权?就只能原著出版旧作,而我则不可以。”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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