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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轿车为安全将车开走 民警:最好方法是报警

2010-03-11 07:2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杜俊岭 共 0 条评论 关键字:民警,车主,报警

昨日清晨,小张捡到一把汽车钥匙,刚好能打开路旁的轿车。昨日清晨6时许,他驾车到新兴路接朋友,将车停在小区门口,小张下车感觉踢到东西,低头发现汽车钥匙。记者赶到后打开了这辆车,发现了车辆行驶证,孩子的幼儿园接送卡,以及陕重物业发的出入证。

  昨日清晨,小张捡到一把汽车钥匙,刚好能打开路旁的轿车。坐在车内等了一个小时见无人认领,他决定将车暂时开走。

  捡来的车钥匙能打开路边的车

  昨日上午8时许,小张将车开到西安东郊十里铺朋友处。25岁的小张是西安人,在外地政府部门工作,属于公务员且有私家车,几日前返回西安。昨日清晨6时许,他驾车到新兴路接朋友,将车停在小区门口,小张下车感觉踢到东西,低头发现汽车钥匙。

  钥匙上有尼桑的标志,路旁刚好停了一辆尼桑骊威。随手按了下开关,“啪”一声车锁开了。钥匙离车不是很远,可能是司机停车后,不小心把钥匙弄丢的。他便坐进了车里等车主。等了近一个小时,仍没人来找钥匙。

  为了车辆安全暂时将车开走

  小张这下有点犯难,“我想把钥匙放在车旁,又怕别人拿走。但不能总在这儿等。”想来想去,他决定把车钥匙暂时拿走,在这儿留下个字条,让车主回头联系。但很快改变了主意,“这样不行,车钥匙是我捡到的,我就要对它负责。”这条路上有很多拉土车,车停在路旁很危险,他决定暂时将车开走,回去再想办法找失主。

  小张把车开到朋友家,刚下车就有点后悔了。“我把车这一开走,车主要是认定车是被我偷的怎么办,我可没有证人作证。”他立刻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希望能帮着寻找车主。

  记者赶到后打开了这辆车,发现了车辆行驶证,孩子的幼儿园接送卡,以及陕重物业发的出入证。行驶证显示,车主名叫芦勇军,家住在西安市新城区,车是2007年购买的。

  车主不知车丢了,向捡钥匙者道谢

  小张在车内发现车辆登记表,上面有车主的电话。记者拨通该号码,对方却称姓王,家里没有尼桑车。记者只好根据出入证,试着联系车主。

  上午9时许,“陕重物业”证实,该车是家属区登记车辆。9时30分,车主芦勇军打来电话,“我先谢谢那位好心小伙。”芦勇军说,他在阎良区做生意,车平日是儿子开着。接到物业电话后,他立即跟儿子取得联系,“儿子都不知道车丢了,听我说后,才发现钥匙没了。”

  芦勇军的儿子就住在新兴路,小区里没停车位,就把车停在路边。早上6时许,他要出去办个事,打了出租车没开车,看到车还好好停着。可能是上出租车时,不小心把钥匙掉了。昨日下午5时许,芦勇军将自家车领回。

  民警提示捡了车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

  对于小张这次“做好事”,民警善意提醒,其行为有点“危险”。“无论是捡到什么东西,无人在场的情况下,将东西拿走暂时保管,很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误会。”民警说,遇到像小张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报警有利于寻找失主,也能证明做好事者的清白。

  有很多人捡到东西后,都喜欢自己暂时保管,但大家不知道,处理时稍有不注意,就可能承担法律责任。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强说,一个人捡到东西后,在不报警的情况下,要在有限时间内,必须采取有效寻找办法。否则一旦失主找上门,捡拾者可能涉嫌非法侵占罪。侯强提醒市民,如果真要暂管物品,最好要张贴招领启事。本报记者杜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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