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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禁测乙肝

2010-03-19 10:31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张琦娟、周芳林 共 0 条评论 关键字: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务员录用,乙肝检测

当日,合肥市卫生局发出通知,3月31日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公民入学、就业体检项目将进行重点清理,其中,乙肝检测将被剔除。安徽省人社厅公务员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禁测乙肝,安徽省肯定也会这样,这点我能向你肯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禁测乙肝

  合肥市卫生局发出通知,月底前剔除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昨天是第七届全国爱肝日,当天,一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禁止检测乙肝”的消息登上各大媒体的头条:国家公务员局发布通知称,肝脏生化检查上限轻度异常的,也可算体检合格。

  当日,合肥市卫生局发出通知,3月31日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公民入学、就业体检项目将进行重点清理,其中,乙肝检测将被剔除。

  破除乙肝歧视从体检开始

  爱肝日当天,安徽省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在合肥市传染病医院举行科普宣教和义诊咨询活动。

  “仅仅是大三阳,并不能说就具有传染性,只有通过HBV-DNA检测,才能判断感染者有没有传染性,以及传染能力的高低。”昨天,合肥市传染病医院门诊部主任胡亚平对记者反复强调,“乙肝病毒感染者不等于乙肝病人!即使是乙肝病人,也只能通过有病毒的血液和体液传播。”

  这已被宣传了多年的道理,至今大多人似乎并不买账,“在观念暂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先保护病人的隐私。”

  月底前清理乙肝体检项目

  昨天,合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3月31日前,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将对本辖区、本单位体检项目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公民入学、就业体检项目,剔除体检项目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包括俗称的“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

  这意味着,今后除了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在公民入学和个人体检项目中,不会再有乙肝检测项目。即使是普通的健康体检,如果不是受检者要求,也不会检测乙肝项目。

  公务员体检将禁测乙肝

  记者从省人社厅公务员处获悉,目前还没接到国家文件,但是肯定会和国家保持一致。

  在众多“考碗族”的殷殷期盼中,201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有望在本月底揭开神秘面纱。

  安徽省人社厅公务员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禁测乙肝,安徽省肯定也会这样,这点我能向你肯定。”

  据他透露,相关部门正在拟定201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包括招考计划、职位简章以及报名和考试时间等,争取本月底向考生公布。

  记者从国家公务员网获悉,根据相关规定,人社部和卫生部决定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修订后,有关部门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修订后的手册明确规定,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同时还规定,肝炎的诊断包括临床诊断、病原学诊断及病理诊断。作为体检,只需根据判定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有创性的肝脏穿刺病理学诊断方法不宜作为辅助检查项目。(江淮晨报―张琦娟、周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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